简介 |
要 旨: |
强调跟随基督便要实践真理和爱,警告信徒要提防假教师。 |
作 者: |
使徒约翰 |
写作对象: |
“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可能是指一间地方教会),及各地信徒。 |
写作时间: |
与写约翰一书的时间相近,大概于公元90年,由以弗所寄出。 |
背 景: |
这位姊妹和她的家人显然参加一间由约翰作监督的教会,他们之间已经建立了稳固的友谊。约翰警告她要防备假教师,这些假教师正在一些教会中产生影响。 |
钥 节: |
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约贰5-6) |
主要人物: |
约翰,蒙拣选的姊妹和她的儿女。 |
概 说: |
人们常常谈论真理和爱心,却很少付诸实践。 无论是政治家或推销员,都很会隐瞒或忽略某些事实,用花言巧语来抬高自己的地位或推销产品。弄虚作假已是司空见惯,正直可靠的品德却鲜有所闻。无怪乎人们需要“起誓”才说真话。 至于爱又怎样呢?这个世界处处都可以找到关于爱的字句──流行歌曲、贺卡、报章上的某某信箱、爱情小说等等,都往往使我们有飘飘然、鸟语花香的幻想。但真正的爱──无私的赐与、关怀、分享,甚至愿意舍身,却极少看到。我们渴望去爱人,也渴望被人爱,但在生活中却很少有这种真实的例子。 基督的价值观和社会流行的价值观完全相反。社会的价值观是崇尚虚伪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但祂却是真理和爱。因此凡自称忠于基督的人,必须向这些理想全然委身,亦即跟随真理,活出真理,以爱彼此相待。 使徒约翰亲眼见过真理和爱,因他曾经和耶稣在一起。这些经历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他所写的书卷(约翰福音,约翰一、二、三书和启示录)都充满了这一个主题──真理和爱对基督徒来说是绝对重要和不可分割的。约翰二书是约翰写给一位密友的短信,也有相同的主题。他说要遵行真理,要顺服神(4),要防备假教师(7),要爱神和彼此相爱(6)。 我们只需几分钟便可读完这封书信,但信中的信息却应贯穿我们生命的始终。这位充满智慧、年纪老迈的基督的仆人所写的这几段话,值得你去深思反省和重新立志,作一个高举真理、有爱心、又顺服主的人。 |
大纲
一·防备假教师(1-11) 二·约翰最后的话(12-13) |
收这封信的教会,正面对假教师这个严重的问题。约翰警告信徒不要接待假教师。乍听起来这警告似乎冷酷无情,但这些人所传的异端会严重地、甚至永远地毒害信徒。 |
重要主题
主题 |
解释 |
重点 |
真理 |
基督徒生活的重点是遵从神的话,也就是遵从圣经的教训,因为神就是真理。基督真正的跟随者必须持久不变地遵从祂的真理。 |
要忠于基督的教导,我们必须寻求认识圣经,但千万不要歪曲圣经的信息,以符合自己的需要或目的,也不可鼓励别人误用圣经。 |
爱 |
基督的命令是要基督徒彼此相爱。 这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根基。 |
要完全遵从基督,我们必须服从祂吩咐我们彼此相爱的命令。实践爱就是帮助别人,施舍和补足别人的需要。 |
假领袖 |
我们应当谨慎,有些宗教领袖并不忠于基督的教导。我们不能让他们有机会去传假信息。 |
不要鼓励那些和基督作对的人。要远离那些假教师,留心省察教会的教导是否正确。 |
专题文章──基督徒彼此相爱
信耶稣是个人跟神的关系,为甚么我们还要跟其它信徒彼此相爱呢?
一·要彼此相爱的原因:
1. 神是爱,神先爱我们(参约壹4:19)
2. 爱人如己是神的最大诫命之一(参可12:31)
3. 这是耶稣颁布给门徒的一条新命令(参约13:34)
4. 让别人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参约13:35)
5. 同是圣徒,是神家的儿女(参弗2:19)
二·彼此相爱的途径:
1. 留心别人的需要,用行动表示对人的关心,如问候、赞赏的话、一份小小的礼物、款待神的仆人等等(参来13:2)
2. 互相欣赏,彼此尊重;互相祝福(参罗12:14)
3. 彼此分担,同甘共苦(参罗12:15)
4. 对于犯错的、失败的、跌倒的,给予指正、引导、鼓励、扶助(参帖后3:15)
5. 对于回转的,给予肯定、接纳
6. 对有缺乏和有需要的,给予实际的帮助(参太10:42;路5:18-20;罗12:13;提前6:18;约壹3:18)
7. 肯于饶恕人,以德报怨,以善报恶(参太18:22;罗12:17)
8. 彼此分享、代祷,在主内互相建立(参罗15:2;弗4:2-3)
三·破坏彼此相爱的行为:
1. 结党分争(参腓2:3)
2. 论断人,说长道短,搬弄是非(参太7:1)
3. 挑剔别人,只见别人的瑕疪,不见自己的缺点(参太7:3)
4. 自骄自傲,自以为义
5. 忌妒成就比自己高的人
6. 对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里不一
7. 只满足自己的欲望,看不见别人的需要(参腓2:4)
四·彼此相爱的态度:
1. 谦卑(参腓2:3)
2. 真诚、坦白、开放、坚定(参约21:15-17)
3. 尽自己的本分,不与他人比较(参罗12:3)
──《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