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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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壹三  主題: 神的兒女

重點:本書第二個主題——「神就是愛」(三至四章)。第三章的重點乃是我們與是「愛」的神交通。約翰首先告訴我們是神的兒女:(1) 是父的慈愛,使我們成為衪的兒女   (1-3) (2) 是主為我們死, 使我們的罪得清理,除滅了魔鬼的作為 (4-8)(3) 是聖靈住我們裡,使我們不犯罪,也不能犯罪,且能愛神愛人(9-10) 。接著約翰清楚告訴我們如何分別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1) 潔淨自己而行義的  (310) (2) 愛弟兄的 (1121) (3) 遵守主命的 (2224)。根據內容要義,本章可分為二段:

(一)  神兒女的地位和將來(1-2)

(二)  神的兒女與世人的分別(324)

鑰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

提要:愛是天上和人間最寶貴的,沒有愛,世界就如同沙漠。人生沒有愛也變得非常空虛、乾渴。基督徒最大的快樂和幸福,乃在於得到基督那永遠不變、越久越深的愛,以及在主裡面弟兄姊妹的愛。然而不是我們先愛祂,才使祂愛我們,也不是我們有什麼可愛,乃是神先奇妙地愛了我們。根源是出於神就是愛,祂是愛的源頭,祂愛祂所創造的人,祂甚至將獨生子捨了,來顯明祂的愛(約三:16),祂更使我們作祂的兒女,這是何等的大愛(約壹三:1)。愛叫主為我們捨命,這樣叫我們才知道何為愛,且活在這個愛中。

愛不僅是一個權利,也是一個責任。照樣,我們享受主的愛,也應當愛主;享受弟兄姊妹的愛,也當愛弟兄姊妹。然而愛不只是一種感覺,實際上,愛是一項選擇,一項行動(林前十三: 4-7)。所以愛不是空洞的,乃是有所行動的。愛真正的表現是在無私的捨棄。也只有愛會使我們為別人有所捨棄,有所犧牲,不但願意捨棄財物,也願意捨去其他快樂,甚至捨去性命,使我們服事別人而不望回報。

默想:我知道為何去愛,怎樣去愛、何時去愛、愛誰呢?

【為孫子搖籃】

v    一位礦工,年老目盲,似乎已經不能再作甚麼。一位弟兄教他,可用愛神的動機搖他小孫睡覺。搖籃每一搖動,都是愛神的行為。其後數年,連添了幾個孫兒。這位礦工托人告訴那位弟兄一個好消息說:『他仍以愛神的動機滿有喜樂地為孫兒搖籃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