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 者:使徒约翰,他的名字虽然没有在本书信中标明,但是从本书信的信仰、思想、文体、文字都足以看出是使徒约翰写的。在「徒三1,四13,八14」之后不再提到他。约翰有两种看似相反的个性,一是热情,一是静默。他和其兄弟被称为「雷子」(可三17;路九54),但他后来却成为主耶稣所爱的门徒,经常静思、灵修。
受信者:本书的开始和信末的问安都被省略,所以没有写明受信者。从历史及时地看,作者可能是为了他所牧养的小亚西亚各教会所写的一封公开信。从内容看,深明作者和读者之间具有属灵的亲情,因此这封书信似乎是一封家书,是一位属灵的老父亲写给属灵的孩子们。
时 间:从书信内看不出有外在的迫害,真正的迫害是在主后81~96年之间,因此根据推测可能在主后81年之前,作者写成本书。
地 点:大概是在以弗所教会。
动 机:从本书信得知,当代充满异端邪说,其中的因素可能有:
1.早期福音借口传迅速传开,有些信徒没有全盘洞悉,在一知半解情况下,容易受异端的影响。
2.当代异端诺斯底派(Gnostic)主张灵为善,物质是恶的,是故身体与信仰是两回事,由于身体属乎物质是恶的,因此又有纵欲及禁欲的主张,人们可以随意犯罪(一8)。又人欲脱离物质的领域,进入属灵的境界,逃脱的方法有许多,最主要是借着知识,人便可以脱离物质进入真理属天的领域。如此,基督的救恩就属多余的了!
诺斯底派与基督教争辩最激烈之点是基督的位格。他们以为属灵的神,怎会与属物质的身体结合?因此他们对基督的看法又有不同的两种主张:
①基督非人,是灵体,在人眼中是一种幻影,并没有真实的存在过。
②耶稣具有双重人格,当他受洗之时,基督的灵才进入他身体,又在耶稣被钉十架之前,基督的灵才离开了他,此说使人对于耶稣的神性与人性造成混淆。诺斯底派除了散布异端,又高举知识,放纵情欲,过于自高,在伦理生活中降低道德水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珍贵的爱心。
基于上述的理由,作者在本书信中想更正这些缺点,极力证明耶稣真的是道成肉身,人可以亲身经历这项事实;同时也强调人不可以轻忽罪的存在,始能得到基督赦罪之恩;并且劝勉信徒当以实际的行为彼此相爱,才能得享作神儿子的权利,经历与神相交的喜乐。
特 色:本书信强调个人的经历,因此一再重复「得着永生」是可以确知的(五13)。本书信提出几种方法,以验明是否真有了「永生」。「我们知道」一词,译自两个不同的希腊文(Oidamen及ginoskomen),书中共享了十三次,意在表明藉经验可确知,这确知是属悟性的一部分(二3、5、29,三14、16、9、24,四13、16,五15、18、19、20)。
「光」与「爱」是约翰特别喜欢用的两个字眼,由此可以得知这两个抽象的观念,借着认识神,就知道如何把「光」与「爱」实践在生活中,让世人明白「神就是爱」、「神就是光」。
相交(koinonia)与父神、耶稣基督及信徒之间的团契,而享有真正的喜乐,确知在得救与永生上是有分的(一4)。
罪(hamartia):
1.在人性里普遍存在(一8、10)。
2.罪的两种定义:
违背律法的就是罪(三4)。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五17)。
3.主降世的目的是为赦免人的罪(二2,三5、16)。
4.罪的洗净(一7),只为那些认罪的人(一9)。
5.我们该知我们的罪已蒙赦免(二12),不会再继续犯罪(二1,三8、9),因为
我们住在主里面(三6),并靠主保守自己(五18),渐渐活出主的形像来。
爱(agape):
1.是神对罪人的舍己之爱(四9、10)。
2.爱的结果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三1)。
3.神爱的完全(二5),使我们知道彼此相爱(四11~12,三11、23),也知道爱
能使人出死入生(三14),更知道何以要爱神(四19)。
4.爱的有无即可显明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三10,二15)。
5.完全的爱之结果,使人坦然无惧(四18)。
新生的证据与结果:
1.凡从神生的不再生活于罪中(三9)。
2.凡有爱心的都由神而生(四7)。
3.凡从神生的都胜过世界(五4)。
4.从神生的必蒙其独生子保守(五18)。
5.从神生的必行公义(二29)。
见 证(marturiov)
1.圣灵见证主耶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五7)。
2.圣灵、水与血的见证(五8;约十九34)。
3.神的见证: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五9~11;约五37)。
本书与约翰福音有许多相似之处。如:道(约壹一1;约一1),生命(约壹一1、
2,五12;约一4,廿31),彼此相爱(约壹三11,四7、11;约十三34),常在祂
里面(约壹四13、15~16;约十七23),中保,真理的灵(约壹二1,四6;约十
四16~17,十六7、13),光与黑暗(约壹一5~6,二8~11;约一4~5,八12,
十二46),足证本书是出于约翰的手笔。
本书信的架构,可从各种角度来分析,如以「真知道神」这个主题来看,本书的
结构可作如此的分析:
1.序言(一1~4)。
2.神是光(一5~二27)(God is light)。
3.神是义(二28~四6)(God is righteous)。
4.神是爱(四7~五21)(God is love)。
但是若以「与神相交」为本书的主题来分析,我们也可发现,本书似乎也是很有
条理的告知我们与神相交的奥秘与喜乐,在下列的概要里,我们可看出它也涵盖
了本书信的重要真理。
第一章 灵交的喜乐
第二章 灵交的条件
第三章 灵交的方法
第四章 灵交的智能
第五章 灵交的好处
内容简介
灵交的喜乐「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说明了基督的先在性,祂是神,却借着道成肉身,把肉眼不能见到的神表明出来。约翰及其它门徒都亲眼看到、亲耳听到在世为人的基督,甚至于在基督死而复活后,亲眼看过、亲手摸过复活后的基督。直到基督升天之后,他们真正享受到与父及祂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这种属灵的团契真是喜乐无比,叫人遥望更美的家乡,人的理想不再是空谈,因为神的爱足以使人突破绝望的境地,享有活泼喜乐的生活。何以使徒们有如此充足的喜乐?因为人的灵乃神的灯(箴廿十29),灯一旦与电源相通就发出亮光;同理人若与神相交,满得生命的能力,如此就有喜乐又光明的人生。作者又指出何以有人
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中?原因就是人不承认自己的罪,这是与神相交最大的阻隔。唯有人虚心地自省,承认己罪,神必要赦免人的罪,人才有资格在光明中与神相交,享受属灵亲密的团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