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相爱的人的特权
3:19-24
本文观察
阅读本文, 概括内容, 写下本文的教训.
参考提问
1.彼此相爱, 顺从真理的人享受的特权是什么?
2.关于神有什么教训?
背景
彼此相爱的人在神面前坦然无惧. 真心爱神的人理应彼此相爱. 这样彼此相 爱的人在神的面前会变得坦然无惧. 这种坦然无惧会对以下三种情况有帮助.
1.面对主时(2:28)
2.祷告时
3.软弱时
本文特别提及我们到神的面前祷告时所需的坦然无惧. 可也适用于另外两种情况.因为祷告中所有的坦然无惧只是出于一种例子.
确实如此, 彼此相爱的人, 即遵守神的诫命的人无论何时都可以坦然无惧地生活. 甚至当我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极度软弱, 以至于用我们的力量无法再支撑下去时, 神也不会放弃我们而是紧紧抓住我们, 所以我们可以坦然无惧.
主要信息
彼此相爱, 守诫命的时候, 为什么我们可以得到这种坦然无惧的感觉?
一. 因为知道我们属于真理,所以坦然无惧(3:19)
1. 属于真理(19节上)
属于真理指我们从真理获得生命力, 或指重生.
真正改变的人彼此相爱, 彼此相爱的人又通过这种变化确信自己属于真理.
2. 使心安稳(19节下)
我们反省自己的时候, 只会感觉到自己的不足, 我们的里面是软弱与失败. 即便如此, 我们的品性会改变, 变得会爱, 而且我们的心因过遵守主的诫命的生活而不断变得安稳. 此处的"安稳"指抚慰, 使安定.
当我们因犯罪, 心里不能安稳的时候则有些不同. 这种时候如果也应用这句话勉强让自己安稳是不行的. 犯罪的时候我们应该向主认自己的罪使心安稳.
二. 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知道一切的事,所以坦然无惧(3:20)
20节把我们比喻成站在法庭上受审判. 受审判的人是我自己, 裁判官是神, 被告是我的良心和外部势力.
可是圣经中说我们虽然软弱, 但可以依靠比我们的心大, 知道一切事情的神.在此暗示神赐给我们怜恤.
甚至得到救恩的我们精神上极度虚弱, 连信的气力都没有的时候, 神也会怜恤我们并抓住我们.
三. 因为确信神会应答我们所求的,所以坦然无惧(3:21-23)
1. 条件
神比我们大, 知道一切事. 这样的神知道我们一切的事, 所以如果我们心里没有罪, 我们就会坦然无惧(20-21节).
2. 特权
1)这样的人享有走到恩惠的宝座前与神见面的特权
到那时我们的良心是自由的(21节)
到那时我们可以非常自由地, 没有限制地与神交流(21节)
坦然无惧不是罪人站在裁判官前时所体验的感觉, 而是儿子(基督)站在父神面前时所体验到的. 我们也可以在神的面前享受到这种坦然无惧.
2)享有坦然向神祈求的特权(22-23节)
神允诺我们可坦然相求. 其理由是因为我们不仅没有良心的定罪, 而且因为我们遵守神的诫命(22节).
主的诫命归纳如下(23节): 首先我们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其次, 我们彼此相爱, 这两者密不可分.
四. 因为有主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主里面的确信,所以坦然无惧(3:24)
完全没有遵守主的诫命的证据, 却说我们与主有交流是不可信的.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遵守诫命表现为顺从, 即神与我们之间有交流时显现的必然现象.
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时才有可能顺从. 圣灵使我们与神交流, 给我们遵守诫命的心.
适用提问
1. 这一周有没有毫无理由地心中不安的时候? 每当这时, 按以下内容回顾.
1)我有无尚未告白的罪?
2)如果没有, 实践爱, 享受坦然无惧.
2. 神称我们为义, 谁又能定我们的罪呢? 魔鬼,世界甚至我们的良心也无法定我们的罪. 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心生活呢?
3. 你是否与神保持每一个向神所求的都可以得到的亲密的关系? 若不是, 如何才能保持这样的关系?
献身祈祷
学完本课, 记录可以适用于自己, 家庭, 教会和社会生活的内容, 并祈祷使能够实践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