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课【甲】
 第二十课【甲】

主耶穌祭司的三大特點(7:26-28)

溫習
1. 舊約若無問題,不必設立新約,舊約祭司是人,無法完全,所以要更換新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永為祭司。
2. 主耶穌沒有死的阻隔故能拯救到底。
經文
1. 主基督為祭司照本身特色有三。
2. 引至新約有更新意義。
本論
一、聖潔無邪
1. 主的聖潔無玷污,遠離人是衪本身的特點。
2. 遠離罪人,指主耶穌身份上的潔淨無人能及。
3. 高過諸天,指主的身份為宇宙的至高者。
4. 以宇宙中的至聖者,至高者為我們的大祭司,是至完全的,至合宜的,是前約所無法比較的特點。
二、衪的一次成功
1. 衪不必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才為百姓的罪獻祭。
2. 衪不必多次為百姓獻祭,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事成全了。
3. 舊約祭司天天獻祭為自己贖罪,但主耶穌只
一次為百姓獻上便夠了,所以新約比舊約強得多,在律法、制度和祭司上都無法比較。
三、祭司本身
1. 舊約祭司是軟弱的人,有罪、會死亡、不完全。
2. 新約祭司是主耶穌,無罪、不死、完全。
3.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成全至永遠。
4. 神與人無法比較,兒子和世人也無法比較,新舊二約也無從比較。
結論
以主耶穌為新約的大祭司,完全蓋走舊約的地位。
思想問題
1.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和神起誓立的大祭司,朕何不同?
2. 新舊二約的比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