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课 |
聖所和至聖所(9:1-10)
溫習
1. 舊約是指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17:1-8,有以色列民為選民,有律法為文約,有利未人為祭司。
新約是指神與教會所立的約,太26:26,有信徒代替以色列民,有新約為神的應許,有主耶穌為大祭司。
2. 新約比舊約更美,主要是主耶穌為更美的中保。
經文
1. 把聖所和至聖所的設備重新述說一遍,提醒
人主的功能。
2. 對猶太人來說,已經熟習,但屬靈的意義要重新提醒。
本論:
一、舊約禮拜的條例和聖幕
1. 陳設
1.1 頭一層是聖所,內有燭台、桌子和陳設餅。
1.2. 幔子後是至聖所,有香爐、約櫃、並約板等。
2. 禮拜
2.1 眾祭司進第一層拜神。
2.2 大祭司每年一次帶血獨自入至聖所拜神,這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3. 頭一層帳幕
3.1 頭一層“仍存的時候”,這是指舊約仍存的時候
3.2 進入至聖所的路,得以顯明。
3.3 主耶穌死時候,完成了救恩最大的部份,幔子裂為兩半。(太27:51)那到至聖所的路,得以顯明。
4. 那頭一層作現今的表樣
4.1 舊約是新約的一個表樣。
4.2 所獻禮物、祭物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完全。
4.3 所有規舉都是屬肉體的條例。
4.4 等到新約,一切都完全。
結論
前約的禮拜和條例都是為後約預備的,直到振興的時候,新約來臨,一切都完全了。
思想問題
1. 幔子代表什麼?功用是什麼?
2. 為什麼有舊約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