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基督與會幕

1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2 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3 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 4 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5 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6 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 7 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8 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9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10 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

會幕乃是這世界中的一個聖所,那非人手所造的真會幕乃是天堂(1,11,24)。

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而基督進入是一勞永逸的。大祭司所獲得的救贖是週年的,而基督所獲得的卻是永遠的救贖。大祭司所獻上的是牛羊之血,而基督卻是以衪自己的血獻上(12)。大祭司的祭物能潔淨肉體,而基督的祭物能潔淨良心。

9:1節:"聖幕"是指神曉諭摩西設立的會幕(參出36-40章)。

9:5節:"基路伯"是大能的天使。

9:6-8節:大祭司可以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進到會幕最內部的至聖所,為全體百姓贖罪。至聖所是一所小房間,其中放置著約櫃。約櫃是一個包金的櫃子,裡面放著刻了十誡的石版、一罐嗎哪和亞倫發過芽的手杖。約櫃頂部放有"施恩座",在贖罪日,大祭司將祭牲的血彈在施恩座前(參利16章)。對以色列人來說,至聖所是地上最聖潔之處,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去,其他祭司和普通百姓均不得進入,他們只有藉大祭司才能朝見神,大祭司獻上祭牲,以動物的血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參10:19)。

9:10節:猶太人一直持守舊約中各樣飲食和潔淨的禮儀,直至基督帶來神更新更好的方法。

9:12節:這節的意象來自贖罪日的禮儀(參利16章),"贖"指為釋放奴隸而付出代價的過程。基督的死使我們永遠脫離罪的奴役。

9:12-14節:雖然你認識基督,卻仍需努力為善,以討神的喜悅。規條和宗教禮儀並不能潔淨人心,只有靠著耶穌的寶血:(1)我們的良心才得以潔淨;(2)我們才不受死亡轄制,可以為事奉主而活;(3)不再受罪所轄制。你是否因為表現不夠好而有罪咎感?那你就要重新看清楚耶穌的死對你的意義。基督能醫治你的良心,將你從這掙扎中拯救出來。

9:13-14節:根據舊約律法,人獻動物為祭時,神就在禮儀上潔淨了人的罪。但基督的犧牲能改變我們的生命和內心,使我們的內心也潔淨。祂的犧牲,比動物祭牲有效得多。不要因為我們的罪和軟弱,攔阻了祂的赦免。

第九章15-28節:新約

九章15-22節:遺命之約

 
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 17 因為人死了、遺命纔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麼。 18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19 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20 『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21 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新約在此是被解釋作具有一種遺命的性質的,是一種遺贈與承繼人的財產,這違命要等到那違囑之人死後才能發生效力的。這也是我們獲得聖經中新舊兩約之名稱的來源。「約」與「遺命」在希臘文都是同一個字。新約乃是一種遺命,乃是基督為衪的後嗣所立的,要等到衪藉著死救贖他們的罪的時候才能發生效力。這也是用血而立的舊約所早先預表的(19,20)。在舊約的禮儀中之所以那樣廣泛的用血,乃是預表那為人類之罪所獻最大祭物的唯一的急需。

9:15節:雖然基督的救恩在舊約時代仍未出現,但當時的人也是靠基督的犧牲而得救的,他們獻上無瑕疵的祭牲,期待基督的降臨。現在如果再重拾這個獻祭的制度就毫無意義了,因為基督已經降臨,為我們的罪受死,作了最後最完美的祭物。為何還要期待已經發生的事再發生呢?

9:22節:為甚麼赦罪需要流血呢?這並非如某些人所誤會,認為神嗜血才立下這規定。血是生命的最佳代表,血令我們存活,耶穌為我們的罪流出寶血,捨棄生命,使我們不致經歷靈命的死亡,永遠與神隔絕。耶穌是生命的源頭,不是死亡的源頭,祂捨棄自己的生命來使我們存活,為我們流出寶血,又從墳墓裡復活,戰勝了罪惡與死亡。

九:23-28節:一勞永逸

23 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 26 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基督獻上自己是一勞而永逸的(七:27)。也是一勞永逸的進入了那聖所(九:12)。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九:27)。信徒藉著基督的獻上自己而一勞永逸的被聖別(十:10)。在這末世只一次除掉了罪(九:26)。既然一次獻上,基督還要為著那些等候衪來的後嗣二次再來(九:28)。這一段經文稱主的再來為衪第二次顯現。

9:23節:地上的會幕反映和象徵天堂的實體,雖然我們不能完全理解,但事實就是這樣。天上的潔淨被理解為指基督在天上為我們所做的屬靈工作(參8:5註釋)。

9:24節:在不熟悉的概念中,如祭司、會幕、祭牲等,我們看到有關基督是我們中保的描述,使我們從中獲得鼓勵。基督與我們同在,在神面前代表我們;基督又是我們的救主,不但印證神赦免我們的罪,也為我們的需要向神祈求,把我們的事奉當作祭物獻給神(參7:25)。

9:24-28節:每個人的肉體都會死亡,但基督的死卻使我們的靈魂不至滅亡,我們可以全然相信,祂的救贖工作可以把我們過去、現在、未來的罪抹去:祂死在十字架上,一次為眾人獻上自己,祂已經赦免了我們過去的罪(9:26);又賜下聖靈幫助我們面對現在的罪,如今祂在天上作我們的大祭司(9:24);並應許再來(9:28),將我們帶到沒有罪惡的世界裡得享永生。

9:26節:基督為成就舊約的預言,降臨世上,帶來恩典和寬恕的新紀元。我們仍然活在"末世",主的日子已經開始,直到基督再來的時候才結束,"末世"就是祂兩次臨世期間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