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13:1  
常 存 弟 兄 相 爱 的 心: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彼 此 以 主 内 的 弟 兄 姐 妹 相 称 相 待 (比 较 帖 前 4:9~10; 彼 前 1:22;彼 后 1:7), 这 是 因 为 我 们 同 有 与 天 父 和 他 独 生 爱 子 的 关 系 (1:2); 我 们 同 享 基 督 的 恩 典, 同 为 神 的 儿 女, 同 为 后 嗣, 同 得 天 上 的 基 业 (1:2; 约 1:12~13; 罗 8:14~17; 弗 1:5~7)。 因 着 互 为 兄 弟 的 关 系, 我 们 就 当 照 父 的 教 导 彼 此 相 爱 (帖 前 4:9; 约 一 4:11;参 约 13:34~35 注)。

13:4  
婚 姻, 人 人 都 当 尊 重:神 对 他 子 民 的 婚 姻 和 性 行 为 有 很 高 的 标 准。 关 于 婚 姻, 参 “道 德 操 守 的 标 准” 一 文。

专题论文73:道德操守的标准

来 13:4 “ 婚 姻, 人 人 都 当 尊 重, 床 也 不 可 污 秽;因 为 苟 合 行 淫 的 人,神 必 要 审 判。 ”
 
       信 徒 首 先 必 须 做 道 义 和 贞 德 上 清 洁 无 瑕 的 人 (林 后 11:2;多 2:5;彼 前 3:2)。 “不 可 污 秽 ” 一 词 (希 腊 文 hagnos 或 amiantos) 的 意 思 是 脱 离 一 切 淫 猥 的 污 秽。 它 指 一 个 人 节 制 自 己, 远 避 任 何 玷 污 自 己 贞 洁 或 违 背 自 己 婚 誓 的 刺 激 情 欲 的 行 为 和 意 念; 它 也 指 出, 人 要 克 制 和 远 避 所 有 在 神 眼 中 看 为 污 秽 的 性 行 为 和 性 刺 激。 这 节 经 文 勉 励 各 人 要 “ 用 圣 洁、 尊 贵, 守 着 自 己 的 身 体 ”( 帖 前 4:4), 不 “ 放 纵 私 欲 的 邪 情”(帖 前 4:5), 这 是 对 所 有 未 婚 或 已 婚 信 徒 的 教 诲。 请 注 意 以 下 几 条 圣 经 有 关 道 德 操 守 的 教 训:
       1.    性 亲 昵 行 为 只 有 在 婚 姻 关 系 之 内 才 蒙 神 悦 纳 和 祝 福 ( 参 创 2:24 注;歌 2:7 注; 4:12 注)。 照 着 神 的 旨 意, 丈 夫 和 妻 子 通 过 婚 姻 的 联 合 而 成 为 一 体。 夫 妻 从 他 们 共 同 忠 心 维 系 的 婚 姻 中 享 受 身 心 的 愉 悦, 这 是 神 所 命 定、 所 尊 重 的。
       2.    奸 淫、 淫 秽、 同 性 恋、 色 情、 污 秽 和 低 下 的 情 欲 都 被 神 视 为 极 大 的 罪, 因 为 这 些 事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 参 出 20:14 注), 也 玷 污 了 婚 姻 关 系。 这 些 罪 在 圣 经 中 被 严 厉 审 判 ( 参 箴 5:3 注), 它 们 使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罗 1:24~32;林 前 6:9~10;加 5:19~21)。
       3.    淫 行 和 污 秽 不 但 包 括 神 所 禁 止 的 性 交 和 同 居, 也 包 括 任 何 在 婚 姻 配 偶 以 外 的 人 身 上 获 得 性 满 足 的 行 为, 如 暴 露 或 观 看 人 的 身 体 等。 现 今 流 行 的 说 法 是, 在 “彼 此 委 身 ” 的 未 婚 青 年 和 成 人 中 的 性 亲 昵 行 为, 只 要 没 有 到 完 全 性 交 的 地 步, 都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这 个 观 点 违 背 了 神 的 圣 洁 和 圣 经 中 清 洁 的 标 准; 神 明 确 禁 止 一 切 合 法 夫 妻 以 外 的 “ 性 关 系”( 字 面 意 思 为 “ 暴 露 别 人 的 身 体 ”, 利 18:6~30;20:11,17,19~21;参18:6 注)。
       4.    信 徒 必 须 在 婚 前 一 切 有 关 性 的 事 情 上 操 练 节 制。 如 果 认 为 只 要 两 个 人 真 正 互 相 委 身 或 只 是 感 觉 如 此, 就 可 以 奉 基 督 的 名 在 婚 前 有 过 分 亲 昵 的 行 为, 那 就 是 公 然 拿 神 圣 洁 的 标 准 与 世 界 的 污 秽 之 道 妥 协, 实 际 上 也 就 是 以 败 坏 为 义。 婚 后 的 性 亲 昵 也 必 须 限 制 于 配 偶 之 间。 节 制 在 圣 经 中 被 称 为 圣 灵 的 果 子, 它 是 一 种 积 极 和 清 洁 的 行 为, 与 不 道 德 的 性 游 戏、 放 纵、 奸 淫 和 污 秽 截 然 相 反。 信 徒 若 忠 心 地 顺 服 神 圣 洁 的 旨 意,圣 灵 就 会 把 节 制 的 恩 赐 赐 给 他 们 (加 5:22~24)。
       5.    圣 经 用 下 列 词 语 描 述 了 不 同 程 度 的 淫 乱 行 为:
       (1)   淫 行(希 腊 文 porneia), 泛 指 各 种 各 样 在 婚 前 或 婚 外 的 性 行 为; 它 不 仅 指 性 交 行 为, 也 指 任 何 婚 姻 关 系 以 外 的 性 亲 昵 行 为 和 游 戏, 包 括 触 摸 身 体 的 敏 感 部 位 或 观 看 他 人 的 裸 体 等。 这 一 切 都 明 显 违 背 了 神 为 他 子 民 所 定 的 道 德 标 准 (参 利 18:6~30; 20:11~12, 17, 19~21;林 前 6:18;帖 前 4:3)。
       (2)   邪 荡 或 私 欲 (希 腊 文 aselgeia), 指 缺 乏 明 确 的 道 德 原 则, 特 别 指 没 有 节 制 情 欲 来 保 持 品 行 清 洁 (参 提 前 2:9,关 于 正 派 的 注 释)。 它 包 括 放 纵 或 引 诱 人 的 恶 欲,  是 为 圣 经 所 斥 责 的 (加 5:19;弗 4:19;彼 前 4:3;彼 后 2:2, 18)。
       (3)   越 分 或 欺 负 他 人(希 腊 文 pleonekteo), 指 为 了 满 足 自 己 的 私 欲 而 剥 夺 另 一 个 人 照 神 的 要 求 而 守 的 贞 洁; 挑 逗 他 人 的 性 欲 而 不 能 使 其 得 到 正 当 的 满 足 (帖 前 4:6; 参 弗 4:19)也 是 欺 负 那 人。
       (4)   恶 欲 (希 腊 文 epithumia), 指 人 随 时 伺 机 满 足 自 己 的 不 道 德 欲 望 (弗 4:19, 22;彼 前 4:3; 彼 后 2:18;参 太 5:28 注)。

13:5  
不 可 贪 爱 钱 财:这 个 劝 勉 紧 随 对 淫 乱 的 警 戒 之 后 (4 节)。 贪 婪 和 淫 乱 密 切 相 关 (林 前 5:11;6:9~10;弗 5:3;西 3:5)。 一 味 追 求 奢 侈 腐 化 和 贪 爱 钱 财 虚 荣 常 把 人 引 入 淫 乱 之 门 (参 提 前 6:6~10)。

13:6  
主 是 帮 助 我 的:不 管 我 们 的 钱 财 多 么 有 限、 环 境 多 么 艰 难, 我 们 永 远 不 必 害 怕 神 会 撇 下 或 丢 弃 我 们 (参 书 1:5 注)。 圣 经 明 确 应 许 天 父 会 顾 念 我 们。 因 此, 我 们 可 以 与 本 书 作 者 重 温 诗 篇 中 的 一 句 话: “神 是 帮 助 我 的, 我 必 不 惧 怕”。 这 句 话 必 定 在 我 们 的 忧 伤、 试 炼 和 患 难 中 得 到 证 实 (参 太 6:30,33 注)。

13:8  
耶 稣 基 督……是 一 样 的:耶 稣 基 督 永 不 改 变 这 一 真 理, 是 我 们 信 心 坚 实 的 锚。 当 今 的 信 徒 在 靠 着 基 督 事 奉 神 的 过 程 中, 若 未 经 历 新 约 信 徒 所 经 历 过 的 拯 救、 与 神 的 相 交 、 圣 灵 的 洗 和 天 国 的 大 能, 就 不 应 当 以 为 满 足 (参 “神 的 国 度” 一 文)。

13:12  
叫 百 姓 成 圣:耶 稣 在 耶 路 撒 冷 城 门 外 受 苦, 是 要 使 我 们 成 为 圣 洁, 从 过 去 罪 恶 的 生 活 中 分 别 出 来, 全 心 事 奉 神 (参 “成 圣” 一 文 及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一 文)。

13:13  
我 们 也 当……就 了 他 去:基 督 的 跟 随 者 要 “出 到 营 外”。 对 于 犹 太 信 徒 来 说, 这 营 是 犹 太 教; 对 我 们 来 说, 这 营 是 这 世 界 和 其 中 一 切 的 罪 中 之 乐、 不 虔 不 义 和 虚 浮 指 望。 要 跟 从 他, 我 们 必 须 忍 受 基 督 所 受 的 凌 辱, 体 贴 他, 与 他 为 友, 与 他 一 致, 并 且 向 世 界 宣 告 我 们 对 他 的 标 准 和 旨 意 的 委 身。 我 们 出 到 营 外, 就 成 为 世 上 的 客 旅 和 寄 居 的 (14 节;11:13)。 我 们 在 这 里 并 不 是 没 有 城, 乃 是 寻 求 那 将 来 的 城, 一 座 有 根 有 基、 “神 所 设计 和 建 造 的” 城 (11:10, 14, 16;13:14)。

13:17  
顺 服:对 教 会 领 袖、 牧 师 和 教 师 的 顺 服 与 忠 心 必 须 服 在 对 神 的 忠 心 之 下。 信 徒 忠 心 的 对 象 依 次 为:
       1.    神。 信 徒 首 先 要 面 对 神 (参 太 22:37 注), 忠 心 持 守 神 的 真 道 和 原 则 (参 “圣 经 的 默 示 与 权 威” 一 文)。
       2.    有 形 的 教 会。她 必 须 忠 于 神 和 神 的 道 (约 15:12;加 6:10)。
       3.    教 会 领 袖。 他 必 须 坚 信 并 忠 于 神 和 神 的 道 及 神 对 教 会 所 定 的 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