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壹、內容綱要

 

【愛心的生活】

  一、對人的愛心生活(1~3)

     1.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1)

     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2)

     3.要記念受捆綁遭苦害的人(3)

  二、對己的愛心生活(4~6)

     1.當尊重婚姻(4)

     2.存心不可貪愛錢財(5~6)

  三、對神的愛心生活(7~16)

     1.效法信心的榜樣,不要被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7~9)

     2.出到營外就耶穌,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0~14)

     3.當靠著耶穌常獻頌讚、行善、捐輸的祭(15~16)

  四、對傳道人的愛心生活(17~19)

     1.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17)

     2.要為他們禱告(18~19)

  五、愛心的祝福和問安(20~25)

     1.祝福(20~21)

     2.勸勉與交通(22~23)

     3.問安(24~25)

 

貳、逐節詳解

 

【來十三1「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原文直譯〕「弟兄相愛務要持久。」

  〔原文字義〕「常存」保持,存留,繼續不斷;「弟兄相愛的心」弟兄相愛,如弟兄的愛。

  〔文意註解〕『務要』表示是一個命令;『常存』一詞暗示這種愛的聯繫已陷於被割斷的危險中;『弟兄相愛的心』原文只有『弟兄相愛』。

     本來這班希伯來信徒,並非沒有弟兄相愛的心(參六10),但有可能因注意道理教訓,以致愛心漸漸冷淡。

  〔話中之光〕()信心最大的表現,乃是愛心的生活;信徒彼此相愛,也就是真正地實行了信心的生活。

     ()愛心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信徒又了一切的美德,最後還得加上愛心才能完全(參彼前一5~7)

     ()主耶穌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叫我們要彼此相愛,並且惟有藉著彼此相愛,才能叫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來(約十三34~35)

     ()一個真正愛神的人,也必定愛人如己(參太廿二37~40);反之,一個不愛弟兄的人,愛神的心也必定不存在他裏面(參約壹三17)

     ()一時的相愛,沒有甚麼價值,因為和不信的世人並無分別;信徒的相愛,乃是『常存』的,不應因對方的情況而有所改變。

     ()有些對真理看法偏激的信徒,不能容忍看法不同的人,深惡痛絕,比看待不信的世人還惡劣;其實,只要基本信仰真理一致,其他無關緊要的真理,應能彼此容忍異見,而不可失去彼此相愛的心。

     ()既稱『弟兄相愛』,可知相愛惟一的條件是雙方都是『弟兄』,只要是弟兄,就可以相愛,並不分種族、語言、地域、貧富、教育水準、社會地位等(加三28;西三11)

 

【來十三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原文直譯〕「不可忘了接待客旅,因為有人藉此不知不覺的接待了天使。」

  〔原文字義〕「用愛心接待客旅」款待,好客;「不知不覺」沒有注意到,在無意識下作了某事。

  〔背景註解〕「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古時由於旅店很少,且多有娼妓出入,故款待旅客成為猶太人家庭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

  〔文意註解〕「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不可忘記』現在時式命令語氣加否定,表示不要繼續忘記;『接待客旅』新約聖經多處命令信徒要如此行(羅十二13;彼前四9;約三5~6)

     「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接待了天使』此事載於創十八2~3;十九1~2

  〔話中之光〕()接待客旅是幫助別人,給人方便;『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是給自己帶來屬天的祝福。有所付出,也就有所收入。

     ()天使的原文字義是奉差遣的使者;凡信徒奉主名出外旅行者,都是基督的代表,我們接待他們,也就是接待天使了(參太十40~42;廿五40)

     ()有的人僅樂意接待陌生客旅,卻對身邊相熟的人,拒之千里以外,不肯敞開心胸,把對方接待進自己的心房;須知,接待人乃從『心』開始,也從周遭所接觸的人開始。

     ()當初信徒所接待的對象,主要是那些為主的名出外的弟兄,藉此表示和他們一同作工(約參7~8);接待客旅叫我們有分於客旅所作的工,因此,我們決不可接待傳異端教訓的人(例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士等),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11)

 

【來十三3「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原文直譯〕「你們應顧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顧念受苦害的人,好像你們也親身受了一樣。」

  〔原文字義〕「記念」想念,想起,回想,被提醒;「同受捆綁」一同坐監;「遭苦害」被虐待。

  〔文意註解〕「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意指要記念他們到一個程度,彷彿自己也被捆綁一樣。主耶穌祂自己與在監裏一個弟兄中最小的認同,我們看顧弟兄就是看顧主自己(太廿五39~40)

     「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意指感同身受,好像自己也親身遭受苦害一樣。

  〔話中之光〕()我們不僅要接待那些主動找尋幫助的人(客旅),也哟主惰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被捆綁的人);看顧被囚的人,記念之情與行動之關顧,也是弟兄相愛的一面。

     ()為受捆綁和遭苦難的人禱告,就是最佳的記念,正如主耶穌體恤我們的軟弱(參四15),在神面前替我們祈求(參七25)

     ()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5~26);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

     ()教會乃是一大家庭──我們必須體驗到,大家都是基督裏面的弟兄姊妹,不僅需要有福同享,也需要有苦同擔。

     ()我們對那些被捆綁、遭苦害的人,似乎很難與他們表同情,因為我們缺少和他們一樣的經歷,不能體會他們的痛苦;為此緣故,我們若是為主而有一點苦難的經歷,未嘗沒有好處,應該感謝神。

 

【來十三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原文直譯〕「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牀也不可被玷污,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原文字義〕「人人」在各方面,在眾人中間;「茍合」淫亂,不道德的,邪淫的;「行淫」姦淫。

  〔文意註解〕「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尊重』意指不可破壞婚姻的關係。

     「也不可污穢,」『牀』暗示性生活;『污穢』意指發生不正常的性行為。

     「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茍合』指沒有婚姻關係(包括婚前)的性行為,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行為;『行淫』指對其婚姻配偶不忠實,而發生的婚外性行為。

  〔話中之光〕()『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婚姻絕對不是污穢不潔的事,有些人誤解聖經,倡導終生禁慾守童貞,以為結了婚的人就自外於得勝者之列(參啟十四4)

     ()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夫妻在婚姻之內的性關係,是聖潔的(參林前七14)

     ()對配偶忠貞,既是愛人,也是自愛;惟有愛人而自愛,且藉自愛而愛人者,才算真有愛心。

     ()婚姻若失去聖潔,就表示夫妻之間已失去相愛的心。

     ()茍合行淫的人,縱然能逃脫過世上法律的制裁,但至終仍要受到神的審判。

 

【來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原文直譯〕「你們生活態度不可貪愛錢財,要以現有的為滿足,因為神曾親自說過,我決不撇下你,也決不丟棄你。」

  〔原文字義〕「存心」方式,生活方式,性情,氣質;「自己所有的」在場的,手頭上的;「以為足」滿足;「撇下」送走,打發;「丟棄」棄絕,使之處於隔絕狀態。

  〔文意註解〕「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貪愛錢財』意指:(1)永遠沒有知足的時候,有了還要更多(參傳五10)(2)倚靠錢財,不倚靠神(參提前六17)

        『以自己所有的為知足』世人認為『不知足』乃是社會進步的動力,所以拚命追求更多、更好、更完善;但基督徒則以『知足』為行事為人的秘訣(參腓四11~13),物質上的知足,反而推動我們去追求屬靈領域裏的事物。

     「因為主曾說,」下面的話引自申卅一68

     「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意指不會陷你於缺乏的情況而不看顧你。

  〔話中之光〕()人對神若失去了信、望、愛,他就必貪愛錢財,倚靠己力,不倚靠神了。

     ()聖經每每將淫亂和貪財相題並論(參十二16;申五21;可七22;弗五5),因為兩者都有一個共通的特性,就是不以自己所有的為滿足。

     ()神所撇棄的,都是那些不肯倚靠祂的人;凡是放心將自己信靠、交託給祂的人,祂必不撇棄,反要保全(提後一12)

     ()『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2);神這項保證,對基督徒物質需要的問題,提供了一個最完美的答案。

     ()我們若肯為窮乏的弟兄不貪愛錢財,把錢財施捨給他,不撇棄他於不顧,神也必不撇棄我們於不顧,而將百物厚賜給我們(參提前六17)

 

【來十三6「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原文直譯〕「所以我們可以放心放膽地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對我怎樣呢?」

  〔原文字義〕「放膽」勇敢,自信,坦然無懼。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下面的話引自詩一百十八6

     「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幫助』不僅指物質的幫助,也指心靈的支持,生活中有神作我們的後盾,任何境遇都不用畏懼。

     「人能把我怎麼樣呢,」意指連那些對我們不懷好意的人們,也無可奈何(參創十五1)

  〔話中之光〕()我們若有神幫助,雖窮乏亦感富足(參腓四12);雖孤單亦可敵萬人(參王下六15~16)

     ()真正的信心,乃是雖身處在艱難試探危害之中,仍能安然信靠神,放膽無所畏懼;因為在消極方面,神不會忘記或撇棄我們(5節;賽四十九15),在積極方面,神要幫助我們(羅八31)

 

【來十三7「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原文直譯〕「你們應該記念那些曾給你們傳講神的話,帶領你們的人,仔細查看他們為人的結局,好效法他們的信心。」

  〔原文字義〕「引導」帶領,領導;「想念」記念,提醒,回憶;「留心看」回頭看,細看,再思,重複察看;「為人」生活方式,行事為人;「結局」走完,終結。

  〔文意註解〕「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引導』偏重在指生活行為的指導;『傳神之道』偏重在指道理的教導。

     「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意指他們的信心,以及因信心而生發的言語、行為、愛心、清潔等,都可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加五6);我們越想念並揣摩,就越被激勵而立志效法。

     「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為人』指其做人態度所表現出來的生活和行為;『結局』有二意:(1)指人生的終結;(2)指其為人的成功或結果。

        全句意指我們當『留心看』他們堅守神之道、至死忠心的『結局』,足堪感發我們守道、行道甚至殉道的心願。

  〔話中之光〕()一個真正傳神之道、引導信徒的傳道人,他的言行必須是能作信徒的榜樣的;換句話說,他必定是一個言行一致的人,決不是『能說不能行』的(太廿三3)

     ()傳道人應當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並且恆心持守直到見主面;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參提前四16)

     ()我們查看一個人,最好是看到他的『結局』,所謂『蓋棺論定』;許多人起頭跑得好,但是結局並不見得好。

     ()屬靈偉人的傳記,對信徒有很大的幫助,我們若能多讀並默想他們的好榜樣,必定會在我們的心靈裏產生潛移默化的功效。

 

【來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文意註解〕「耶穌基督,」祂是我們信仰的對象,一切道理教訓都是以祂為內涵、中心與總歸。

     「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意指祂既然永不改變,那麼有關祂的道理教訓也決不改變。

  〔話中之光〕()我們在多變的世人、世事、世物中,應當注視那永不改變的耶穌;祂是穩固的磐石,永久的根基。

     ()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是永遠不改變的,這一事實表明:聖經中一切有關祂的真理也是永不改變的。我們或許可以從聖經中發掘出一點點前人所未曾看見的亮光,但不能因此就鄙視別人所已經看見的真理。常聽有些驕傲的傳道人宣稱,別人所看見基督的真理太浮淺了,惟獨自己所看見的才是高品的真理,這樣的說法不值吾人採納。

     ()注意,耶穌基督永遠『是』一樣的,並不是永遠『作』一樣的;祂的性情、法則永遠是一樣的,但祂的作為卻不一樣(參三9~10;詩一百零三7),所以我們不可堅持事物的外表,而忽略事物背後的真諦實意。

 

【來十三9「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原文直譯〕「你們不要被各樣怪異的教訓引入歧途;因為心靠恩典得堅固,不靠食物才是好的;那些專靠食物而行的人,從沒得過益處。」

  〔原文字義〕「諸般」各種各樣的;「怪異的」外邦的,非正常的;「勾引」帶走,抬到,牽引;「得堅固」使堅定,確認;「飲食」食物;「專心」行走,實行,行事;「得著異處」有益處,有用。

  〔文意註解〕「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諸般怪異的教訓』指各種各樣不按正意分解的道理教訓(提後二15),試舉出幾個實例,以供讀者類推:

        (1)律法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所以信徒仍須守安息日。

        (2)不會講方言,便沒被聖靈充滿;沒被聖靈充滿,便沒有得救。

        (3)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聚會時查經、解經、講經,人越查越死,要緊的是操練靈、運用靈、活出靈來。

        (4)十字架的道理已經過時,信徒只須釋放靈便可享受基督。

        (5)主耶穌的死是兩千年前的事,現在祂已經復活,且活在信徒的裏面,因此最重要的不是記念祂的死,而是享受祂的復活生命。

        (6)主耶穌親自引用聖經上的話說,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約十34~35),由此可見祂是贊同『人成為神』之說的。

        (7)神愛世人,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所以將來全人類都要得救,不至滅亡。

        諸如此類,都是怪異的教訓。然而事實是,教訓越是怪異,就越受人歡迎。今日基督教界中,人數最多、最興旺的,就是這一類所謂的教會。注意,怪異的教訓並不是完全不引用聖經,也不是完全錯誤地引用,乃是半對半錯,或是以偏概全,叫人難以分辨。

     「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靠恩』指靠恩典來達到信仰的目標;『靠飲食』指靠遵行飲食等條例來討神喜悅。這裏暗示,當時怪異的教訓,就是猶太教的假教師們把律法的規條,譬如有關飲食的規矩和祭物的吃喝等問題,帶進教會中來,要信徒遵守(參西二20~23)

     「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那在飲食上專心的』指猶太教律法主義者,他們專在飲食等規條上用功夫。

  〔話中之光〕()我們若要避免被諸般怪異的教訓所勾引,便須在生命中長大成人,使我們能分辨好歹(參五14);否則,作小孩子的人,容易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

     ()須知吾人得救,乃是『靠恩』,決不是靠著遵守儀文等事(徒十28;西二16);因神的國不在飲食,乃在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全了一切律法的要求,所以新約的信徒不再須要遵行律法的字句規條,乃是要遵行律法所要求的精神原則(例如愛神、愛人如己、不作不道德的事等)

     ()對於新約的信徒而言,食物中有關潔淨和不潔淨的界限已被主耶穌的救恩所打破,所以不再有所謂不潔淨的食物了(參徒十14~15);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林前八8)

 

【來十三10「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

  〔原文直譯〕「我們有一祭壇,其上的祭物,那些在帳幕裏事奉的人,沒有權利吃。」

  〔原文字義〕「祭壇」獻祭的地方;「帳幕」帳棚;「供職」事奉。

  〔文意註解〕「我們有一祭壇,」『我們』指希伯來信徒,下面10~14節是喻古說今,從舊約以色列人的律法規矩,說到新約救恩的異同點,以及希伯來信徒該有的回應;『祭壇』原指舊約祭司獻祭之處(參七13),新約轉指十字架即主的祭壇。

     「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上面的祭物』指獻祭的祭牲(參八3;十11);『在帳幕中供職的人』指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參七5);『不可同吃』指贖罪祭的祭牲,必須全部燒掉(利四8~12),作獻給神的火祭,人不可吃牠。

        舊約的贖罪祭原不是給人吃的,但如今新約的祭物主耶穌基督,祂的肉卻是可吃的(約六55),人吃祂就是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

  〔話中之光〕()凡照舊約條例敬拜神的,不得與新約的信徒同享主耶穌這祭物;我們若要享受基督,就必須放棄那種儀文的敬拜(參羅二25~29)

     ()人如果想用立功之法,而不用信主之法,就與基督的救恩無分無關(參羅三27~28)

 

【來十三11「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原文直譯〕「原來祭牲的血,由大祭司帶到聖所內當作贖罪祭,祭牲的身體,卻要帶到營外燒掉。」

  〔原文字義〕「牲畜」動物;「贖罪祭」罪;「燒」焚毀。

  〔文意註解〕「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指舊約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參九7)。新約的大祭司並不用牲畜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參九12)

     「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營外』指以色列人紮營地外面的潔淨之地(利四12);『燒在營外』指贖罪祭的祭牲必須燒在營外(出廿九14;利四11~12;六30;十六27)。新約大祭司耶穌的身體乃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為我們犧牲(12)

 

【來十三12「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原文直譯〕「因此,耶穌也就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人成聖。」

  〔原文字義〕「成聖」分別為聖,使聖潔。

  〔文意註解〕「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所以』承接10~11),指舊約的一些原則也應用在新約上面;『用自己的血』與『牲畜的血』(11)相呼應;『成聖』則與『贖罪祭』(11)相呼應。

        舊約牲畜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需要每年常獻(參十14);新約主耶穌自己的血,則只獻一次便叫我們永遠成聖(參十1014)

     「也就在城門外受苦,」『城門外』指耶路撒冷的城門外,它有城牆環繞,主耶穌是在城門外的各各他山上被釘在十字架上(太廿七33),『城門外』與『營外』(11)相呼應;『受苦』指被釘十字架。

 

【來十三13「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原文字義〕「忍受」負擔,擔當;「凌辱」指責。

  〔文意註解〕「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出到營外』指脫離那棄絕主的宗教,從宗教的氣氛、作法、觀念等裏面出來;『就了祂去』指單單要聽祂、仰望祂、享受祂的同在。

     「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意指走十字架的道路,與祂一同受苦。

  〔話中之光〕()主耶穌是被那些在耶路撒冷城內當權的祭司長和長老們棄絕,甚至將祂掛在城門外十字架上;今天所有忠心跟隨主的人,也應當不畏宗教的權勢和迷信,走出不正常的教會,寧可被人譏笑、藐視、汙衊,甘心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正如當日以色列人在營裏造金牛犢,拜偶像,吃喝玩耍(林前十7;出卅二6),摩西就出到營外支搭帳棚(出卅三7);今天基督教中滿了敬拜偶像,高舉屬靈偉人,以及各種肉體和屬魂的活動,所以我們也當出到營外,與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真正認識神作事法則的基督徒,必定不會執迷於宗教式的外表事物,因為它們已變成空有其殼的『城』或『營』,我們的主已經不在其中,且正在呼召,你們要逃出耶路撒冷(耶六1)。讓我們也出到營外罷!那裏有主,那裏就是正確的地方。

     ()正確的門路,往往是須要忍受凌辱的門路,是不易走的『窄門小路』(太七13~14);我們千萬不可根據人數的多寡,來決定正誤所在,因為主所定規的屬靈原則,畢竟只有少數人才懂得去追求的(參路十三23~24)

 

【來十三14「我們在這裏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原文直譯〕「因為我們在這裏沒有常存的城,我們乃是尋求那要來的。」

  〔原文字義〕「常存」停留,存留,長住。

  〔文意註解〕「我們在這裏本沒有常存的城,」『這裏』指地上或宗教的範圍內;『常存的城』指容我們長久居留的地方。

     「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那將來的城』就是那座有根基的城,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參十一10)

  〔話中之光〕()地上一切受造之物都要被挪去,只有那不被震動的才能常存(參十二27);信徒切莫為那不能常存的家園、社區、財物、名譽、地位付出太多的心血,應當懂得適可而止,而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來尋求那將來的城。

     ()那將來的城不僅是要『羨慕』(參十一16)、『等候』(參十一10)、『望見』(參十一13)的,並且也要『尋求』;這意思是說,我們對於所盼望的事,不要僅僅消極被動地存在心裏而已,並且還須積極主動地去追求。

 

【來十三15「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原文直譯〕「所以我們應當藉著祂,時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這就是承認主名之嘴唇的果子。」

  〔原文字義〕「常常」始終,連續;「獻給」供奉;「承認」懺悔,公開宣佈。

  〔背景註解〕猶太拉比傳統教導說,除了感恩祭之外,一切摩西的獻祭都會有終結;又除了祝謝的祈禱之外,一切禱告都有停止的時候。

  〔文意註解〕「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靠著耶穌』因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人必須藉著祂,才能親近神;『頌讚為祭』或作『讚美的祭』,在神面前是馨香可喜悅的。

     「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承認主名之人』就是新約的信徒(參羅十9~10);『嘴唇的果子』這詞出自賽五十七19,用以傳講耶和華醫治人的作為;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後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利十九24)

  〔話中之光〕()讚美乃是一種的『祭』,是將自己的『榮耀羞辱,美名惡名』(林後六8)都放在祭壇上焚燒給神,而不為自己留下甚麼,這樣的祭必蒙神悅納。

     ()讚美的祭是應當『獻給神』的,信徒多半只會向神祈求,卻極少有人懂得讚美神;豈不知神是以我們的讚美為寶座的(詩廿二3),我們越讚美神,就越多得著神的賞賜。

     ()讚美的祭是應當『常常』獻的,不論順境之時或是逆境之時,都要獻上讚美,這樣才能常常,才不至於中斷;信徒超越過苦難和逆境的秘訣,就是讚美神(參徒十六25~26)

     ()讚美的祭是應當『靠著耶穌』獻上的,我們若憑著自己,很難在遭遇苦難的時候讚美神,但我們若靠著主耶穌,便無論是怎樣的境遇,凡事都能作了(參腓四12~13)

     ()讚美的祭是『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承認主名的最佳表顯,便是從口裏流露出讚美神來;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十二34),信徒的心裏若充滿神的恩典,便不能不說出讚美的話。

 

【來十三16「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原文直譯〕「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分享(財物),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原文字義〕「捐輸的事」團契,分享,交通。

  〔文意註解〕「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行善』指用手作好事;『捐輸』指與別人分享財物。行善是出力,捐輸是出錢,但基督徒並非有力的才出力,有錢的才出錢,出力和出錢兩者都要作。

     「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這樣的祭』指行善和捐輸在神面前乃是獻祭,都是神所喜悅的馨香之祭。

  〔話中之光〕()我們獻祭,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參約壹三18);不要只有嘴唇的果子,而該也有行為的果子,就是在善事上多結果子(西一10)

     ()我們行善和捐輸的對象雖然是人,但卻是向神獻上的祭;凡我們為著祂的名作在人身上的,主都算是作在祂的身上(參太廿五40)

 

【來十三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原文直譯〕「你們要信從並順服那些帶領你們的人,因為他們為你們的魂警醒,好像將要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歡喜的作這事,不至歎息;否則,就與你們無益了。」

  〔原文字義〕「依從」說服,信從,附從,同意;「順服」降服,順從,在下面聽;「儆醒」不睡;「憂愁」呻吟;「無益」有害。

  〔文意註解〕「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你們要』這是一個命令;『依從順服』指信徒對帶領的人該有的兩種態度,依從偏重於指被他們所教導的話語所說服,順服偏重於指從心裏尊敬並服從他們。注意,這裏的命令是指在正常的情況下應該如此,但若帶領的人教導錯誤的道理或其行為不良,聖經另有平衡的指示。

     「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的靈魂』原文是『你們的魂』,魂是一個人的個格所在,代表整個的人;『時刻儆醒』包括常常代禱和實際的關切照顧;『交賬』指完成主的託付,向主負責。全句指帶領的人對信徒全人的福祉非常關心,盡其所能以完成主所交託給他們的任務。

     「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快樂』指所服事的信徒各方面情況良好,能坦然向主交賬(參帖前二19~20;三8~9);『憂愁』指無法向主交賬。

     「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意指帶領的人如果憂傷,就表示被帶領的人出了問題,當然與他們無益了。

  〔話中之光〕()信徒要順服主比較不難,但要順服人就難了;問題乃在於看法和作法不同,總覺得別人的看法和作法並不高明,因此誰也不服誰。本節提供了勝過此難處的秘訣:帶領的人所求的是為『人』的好處呢?或是為『事』呢?只要他們是為了『人』,就讓他們帶罷。

     ()凡以事情的成敗或工作的成果為出發點,而不以信徒的受益與否作著眼點的,不配作教會帶領的人;凡與聖徒有益的,就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徒二十20),這才是主工人該有的心態。

     ()基督教一般的教導,差不多都是應用本處經文來教訓信徒要絕對的順服權柄,卻很少應用它來教訓帶領的人,其實帶領的人若能照此原則規正自己,自然會讓被帶領的人心悅誠服的。

 

【來十三18「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原文直譯〕「請為我們禱告,因為我們確信,我們有一個純正的良心,願意在一切事上舉止完善。」

  〔原文字義〕「自覺」被勸服,相信;「按正道」好,清楚。

  〔文意註解〕「請你們為我們禱告,」『你們』指本書的受信者,即希伯來信徒;『我們』指本書作者和跟他同在一處聚會的弟兄姊妹們,照下面的話,更多是指和他有交通來往的同工們。

     「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自覺』指經過自我反省與檢討後所得的一種自信心;『良心無虧』指無論是所教導的道理,或是所表現的行為,都問心無愧。

     「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願意』含有立志努力以赴的意思;『凡事按正道而行』指凡事本著正直的動機付諸實行。

  〔話中之光〕()不但一般的信徒須要別人的代禱,連傳道人也需要我們代禱(參弗六19~20;西三3~4)

     ()傳道人在表面上看似沒有甚麼人或團體可以控制他們,可以隨心所欲而行,不高興就另找別處地方去傳道;但是實際上,傳道人都有一個必須遵行的共通原則,那就是:對神、對人,都須常存無虧的良心(參徒廿四16)

 

【來十三19「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裏去。」

  〔原文直譯〕「我更懇切地求你們這樣作,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裏。」

  〔原文字義〕「更」更加急切地。

  〔文意註解〕「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我』指本書作者自己。

     「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裏去,」『快些』暗示他受到某種情況的拘束,以致不能按他心裏所想望的而行;『回到』含有復原的意思,意指他原來曾經和本書的受信者們同在一起過。

 

【來十三20「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

  〔原文直譯〕「但願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遠之約的血,使那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領上來的那一位,」

  〔原文字義〕「使復活」領上,又帶來。

  〔文意註解〕「但願賜平安的神,」指神是平安之源,離了神人就沒有平安。

     「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羊的大牧人,」『永約之血』意指憑主耶穌的血所立的新約(參太廿八28;路廿二20),永遠有功效,因祂的寶血成就了永遠贖罪的事(參九12),故新約又稱永遠的約,它永不失效;『群羊的大牧人』意指主耶穌親自餵養我們,叫我們得更豐盛的生命(參約十10)

     「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從死裏復活』意指祂雖曾死過,現在又活了,且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

  〔話中之光〕()神所賜的平安是真平安,不受外面任何環境的影響;雖然我們在世上會有苦難,但在主裏面卻有平安(參約十六33)

     ()主耶穌的血和受死,不過是解決了我們人罪惡的問題,使我們有資格作神的器皿,供神使用;我們仍得藉主耶穌的復活和祂作群羊的大牧人,使我們得著生命的能力和生命的供應,以達成神在我們身上永世以前所定的旨意。

 

【來十三21「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原文直譯〕「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好遵行祂的旨意;()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裏面,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世無窮。阿們。」

  〔原文字義〕「成全」裝備,供給,補全不足之處,彌補缺陷。

  〔文意註解〕「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本句意指神的旨意原是要我們行善,為此祂不僅施恩拯救我們(參弗二10),甚且裝備成全我們,使我們有能力遵行祂的旨意。

     「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本書一直到這裏都表明主是在天上神的右邊或面前,僅此處含示祂也住在我們的裏面,可見基督不僅是在天上,也內住於我們心裏;『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指我們信徒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榮耀歸給祂』表明信徒在世行事為人的最高目的,乃在於榮耀神。

  〔話中之光〕()神在成全我們之前,先成全了耶穌基督,使祂達到完全的地步(20);今天神是藉著已經被成全的耶穌基督,在我們的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使我們也能達到完全的地步。

     ()神施恩拯救我們,並且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為要叫我們遵行神的旨意,好讓祂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為著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必須奉獻自己,甘心樂意接受神的成全,並且讓內住的基督在我們心裏作主掌權,好叫我們能活出並彰顯神的榮耀。

 

【來十三22「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

  〔原文直譯〕「弟兄們,我懇求你們容納這樣勸勉的話,因為我只是簡略地寫給你們。」

  〔原文字義〕「略略」簡略,簡短;「聽」忍受,忍耐,約束自己。

  〔文意註解〕「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略略寫信』意指本書信並不太長,因作者刻意省略了一些事而未詳細說明(參九5;十一32)

     「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望你們聽』意指求他們忍耐著接受;『勸勉的話』指勸戒、安慰、勉勵的話,本書中到處都是勸勉的話。

 

【來十三23「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

  〔原文直譯〕「你們知道,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如果他來得快,我就同他一起去見你們。」

  〔原文字義〕「快」馬上,更迅速地。

  〔文意註解〕「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我們的兄弟提摩太』有些解經家根據這句話,便以為本書是使徒保羅所寫,其實這樣的證據相當薄弱;『釋放』指從監獄中的著釋放,提摩太何時被囚,聖經沒有說明,很可能發生在保羅第二次被補而為主殉道(參提後四6)之後。

     「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當時主的工人常常二人以上同行訪問各地教會。

 

【來十三24「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

  〔原文直譯〕「請向帶領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問安;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向你們問安。」

  〔文意註解〕「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引導你們的諸位』指當地服事教會的同工和長老們。

     「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從義大利來的人』原文為『從義大利』,有兩種意思:(1)作者目前是在義大利境外,有一些信徒從義大利來,而他極可能是寫本書給住在羅馬的希伯來信徒,故順便提及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向他們問安,因彼此之間本來就相熟;(2)作者現在是在義大利境內(可能是羅馬),代表全體義大利信徒向希伯來信徒問安,若是這樣,則受信者有可能是住在耶路撒冷的希伯來信徒。

 

【來十三25「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原文直譯〕「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文意註解〕『恩惠』按原文更好繙作恩典,這詞多次出現在本書中(參二9;四16;十29;十二1529;十三9)。我們信徒從蒙恩得救,一直到跑完人生的路程,時刻都需要神的恩典。

 

參、靈訓要義

 

【正常基督徒的標記】

  一、常存弟兄相愛的心(1)

  二、用愛心接待客旅(2)

  三、記念被捆綁、遭苦害的人(3)

  四、保持純潔的婚姻生活(4)

  五、知足,不貪愛錢財(5)

  六、放膽信靠神的幫助(5~6)

  七、效法那引導並傳神之道的人(7)

  八、持定耶穌基督(8)

 

【弟兄相愛的表現與限制】

  一、弟兄相愛的表現:

     1.對飄泊在外的弟兄──接待(2)

     2.對被囚在監裏的弟兄──記念(3)

     3.對遭受苦難的弟兄──記念(3)

  二、弟兄相愛的限制:

     1.在男女關係上──聖潔,不可茍合行淫(4)

     2.在金錢授受上──知足,不可貪愛錢財(5)

     3.在人際關係上──信靠神,不可畏懼權勢(5~6)

 

【恐怕我們忘記】

  一、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2)

  二、要記念被捆綁和遭苦害的人(3)

  三、要想念從前引導並傳神之道給我們的人(7)

  四、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16)

 

【耶穌基督是我們得勝的力量】

  一、主必不丟棄我們,祂是幫助我們的,所以我們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5~6)

  二、耶穌基督永遠不改變,所以我們不要被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8~9)

  三、耶穌在城門外受苦,所以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2~13)

  四、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所以我們當靠著祂行神所喜悅的事(15~1620~21)

 

【本章三次提到『引導』】

  一、想念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7)

  二、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17)

  三、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安(24)

 

【好壞傳道人的分辨法】

  一、好傳道人:

     1.有信心的榜樣,能值得別人效法(7)

     2.為人始終不變,不但開始好,而且結局也好(7~8)

     3.為信徒的靈魂時刻警醒,向神忠心負責交賬(17)

     4.良心無虧,凡事按正道而行(18)

     5.仰賴那位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20)

  二、壞傳道人:

     1.用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人(9)

     2.在飲食等規條上專心(9)

 

【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

  一、那諸般怪異的教訓(9~11)

     1.怪異的教訓會將人從神的恩典勾引了去(9)

     2.怪異的教訓強調飲食等禮儀過於恩典(9)

     3.怪異的教訓不能叫人得著益處(9)

     4.怪異的教訓建立在錯誤的獻祭根基上(10~11)

  二、正確的道理教訓(12)

     1.人物(Person)──耶穌

     2.目的(Purpose)──叫百姓成聖

     3.代價(Price)──用自己的血

     4.地方(Place)──在城門外

  三、信徒的責任(13~16)

     1.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13)

     2.當尋求那將來常存的城(14)

     3.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15)

     4.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祭(16)

 

【新舊約獻祭的比較】

  一、舊約的獻祭:

     1.有一祭壇(10)

     2.壇上的祭物不可吃(10)

     3.牲畜的血作贖罪祭(11)

     4.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11)

  二、新約的獻祭:

     1.我們有一祭壇(10)──基督的十字架

     2.主耶穌的血和肉是可吃的(參約六55)

     3.主耶穌用自己的血使我們成聖(12)

     4.主耶穌在城門外受苦(12)

 

【新約信徒四種蒙神悅納的祭】

  一、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3)──和祂一同受苦(腓三10)──獻上身體為活祭(羅十二1)

  二、頌讚的祭,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15)

  三、行善的祭(16)

  四、捐輸的祭(16)

 

【為信徒的代禱】

  一、禱告的對象:

     1.賜平安的神(20)

     2.使耶穌復活的神(20)

  二、禱告的憑藉──曾用自己的血設立新約並從死裏復活的耶穌基督(20)

  三、禱告的事項:

     1.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他們(21)

     2.叫他們遵行神的旨意(21)

     3.又藉耶穌基督在他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21)

  四、禱告的目的──使榮耀歸給神直到永永遠遠(21)

 

【理想的靈性生活】

  一、享受神賜的平安(20)

  二、享受基督的保守、牧養和復活生命(20)

  三、享受神在各樣善事上的成全(21)

  四、能確實遵行神的旨意(21)

  五、能讓主在我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21)

  六、能將榮耀歸給神,直到永遠(21)

  七、享受神恩典的同在(25)

── 黃迦勒《希伯來書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