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段
 第九段

劝勉的话(二)--活泼的盼望(12:1-29) 



〖 I. 序言 〗

  信与望总联系在一起,信是基础,望是活力;因为相信主的应许必然成就,所以盼望就不是空洞的幻想,或自我催眠式的安慰。真的盼望是有根有基的,建在神的应许上,又在前人的经历上得以证实,是以作者随着论「信」之后立即论「望」,尤在基督里那当有的盼望。虽然人生面对不少困难,但因主在前头领导,就不用灰心,反应存心忍耐,奔那满有盼望的旅程;事实上,盼望的考验是忍耐,故盼望之路亦是忍耐的路。古推罗哲士Maximus曾说:「你将人的希望拿走,你就拿去他面对人生痛苦的力量(注1)。」 P. E. Hughes亦言:「人若缺乏信心,他就失去盼望,没有盼望,恐惧来就无力抵挡(注2)。」
  


〖 II. 劝勉主题之二:盼望生忍耐(12:1-17) 
  A.忍耐奔跑(12:1-3) 〗

  「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那忍受罪人这样顶撞的,你们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12:1的首字「所以」(中文漏译,此字异常特别,由三个介系词组成:期待正的答案的介词;乃介绍词,意「因为」;引出结论,常译作「所以」(注3))将上文11章信心伟人的事迹与本段的劝勉衔接起来。作者认同读者的需要(主要是向未信的人,参4:1, 14, 16;6:1;10:26等)(注4),是既有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般「围着」作者时代的读者,便当有进一步的行动。「围着」  ,意「环绕.」;来5:2同字译作「困」;可9:42;路17:2作「拴」;徒28:20作「捆锁」)一字是希腊人的竞技或运动场所惯用的术语,喻一个颇热闹兼人山人海的场面。作者见这个情况如同在一运动场内,四周都是观众,他们是特别的观众,因他们都是「过来人」,他们曾见证神的信实;他们曾见证罪人在洪水中灭亡;他们曾见证埃及的追兵淹没在海中;他们曾见证法老的心如何刚硬;他们曾见证死人复活,敌人全军覆没,火窖的火不能伤害坚守主道的人,狮子的囗不能噬咬属神的人,各种人生的磨练不能消灭这等人的信心;他们在信心的路上已经打了美好的仗,当跑的路已跑尽了。如今他们作壁上观,为场内的运动员打气(可说是旧约信徒为新约信徒及本书读者打气)。C. L. Pfeiffer谓「以前他们见证神的信实,现今他们观乎新信徒如何见证神(注5)。作者就此作四点劝勉:(1)放下各样「重担」(,意「重量」,此字在新约仅此出现,在古希腊文学内形容体重过胖)──作者将信徒喻作运动员,若要在赛事上得胜,身体上额外、超重的脂肪该完全除去(新约时代在运动场上竞跑的人皆赤身的,免得有任何重量缓慢了步伐(注6));在本书的背景下看,这些缠累可能是犹太教(注7);(2)脱去缠累的罪──作者没有说明何种罪,只说「容易缠累」(由「喜悦」、「周围」、「站立」三字组成,直译「喜在周围站立」,此字在新约仅此出现,但在古典希腊文内常作「喜在四周包围死缠不放」之意(注8)的罪),亦即任何阻挠人前进的罪;(3)忍耐奔走路程──「放下」与「脱去」之目的为了奔走摆在前头的「路程」(,此字意「痛苦的挣扎」;路22:44同字译作「争论」;保罗用之形容他与属灵势力的争战,参腓1:30;西2:1;帖前2:2;提前6:12;提后4:7),这段路程如一场属灵的争战,需极大的忍耐才能走完,凡信徒不能不走上,因那是人生之路;(4)仰望耶稣──「仰望」( 意「注视」,表示心无旁骛,喻专一倚靠)耶稣,他是信心的「领袖」  ,意「首领」;2:10同字译作「元帅」;中译「创始」)及信心的「成全者」  ,此字在新约仅于这里出现,字根「完全」;此处可意「完成者」)。在信徒要走之信心的路上,他曾走上,并是第一位走上,他亦是第一位结束此路程的(参约17:4,5的「成全」;19:30「成了」),因此他是极可靠跟随的。此观念类似保罗在腓1:6所言,「动了善工,必成全善工」。作者意指耶稣保证有信心的人必能得着完全(参11:40)。这位耶稣在忍耐奔走信心的道路上为信徒留下极美好的榜样,他为了带救恩给世人(「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一切的羞辱,并忍受十字架的痛苦,完成救恩后便回返天家(「坐在神宝座右边」表示救赎伟工完毕)。现今救恩已为世人预备好了,只要信靠他便成(不信的读者在此时该大受感动)。

  12:3是本小段的结论,既然基督「忍受」(由「下面」与「留下」二字组成;路2:43同字译作「仍旧在」;林前13:7作「忍耐」)罪人的顶撞,也为世人开了救赎恩泉,这位耶稣要细心「考虑」  ,意「反复理解」、「反复考虑」,中译「思想」,英文analogy由此而来。这字在新约仅此出现,但在蒲草文献内,此字是会计学词汇,意「谨慎计算清楚」(注9)),免「疲倦」兼「灰心」。「疲倦」(意「乏力」,「困倦」;启2:3同字译作「乏倦」;雅5:15作「病人」)与「灰心」  ,意「放松」,「松开」,「虚脱」;太9:36同字译「困苦」;15:32作「困乏」;加6:9作「灰心」)二字皆体育运动词汇,今喻作属灵生命的感受,指信心方面的处境,显然作者明白读者的属灵景况,因为他们有些还未得着救赎,那获得「完全」之路乏力走完,是有如此劝勉。



〖 B.忍受管教(12:4-11) 〗

  作者从语重心长的劝慰风格(12:1-3)转至循循善诱的教导语调(12:4-11)。在上文,他提及读者有点灰心困倦,所以不易放下重担及脱去缠累的罪而努力奔跑信心的路,故他以基督忍受十字架的苦难作劝慰基础,坚固并鼓舞他们多思想主的榜样。他亦知道读者经历逼迫(12:4),虽不至流血的地步,但不能保证将来是否可免去此迫害(注10),这情形对他们可能是一个更大的打击,同样导致灰心(参12:5),因而放弃更进一步接纳基督,所以他以「忍受管教」为题,旨在使属神的儿女更有忍耐而生盼望,在二方面劝解他们:
  
   1.管教的教训(12:4-8)
  
  「你们与罪恶相争,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
  
  接续上文忍耐的主题,作者以当时读者的厄境为题劝慰他们,显然读者正与罪恶「相争」(由「反对」与「争战」二字组成,可意「斗争」,英文antagonistic由此而来,新约仅此处出现),但他们这样的「抵挡」(由「反对」与「举止」二字组成,意「敌对」;「举止」部分在多2:3译作「举止行动」)还不至流血的地步(指殉道;12:4)。若与上文的人物遭遇相比(参11:34-38),读者的处境已算「幸运」了。在那处,作者所提及的信心伟人有些则虎囗余生,有些却惨遭狼吻;他们所受的苦不少非为人道,然而他们都接受神在处境上的安排,仍存信心顺服,敬畏神(注11)。
  
  按上文的提示(10:32-34),读者中有些因为信仰的缘故吃了不少苦头,然不至殉道。此言反照当时之历史背景,读者身处的日子可说是水深火热。「还没有」一词指出虽有人已为主殉道(如司提反,雅各或其它人;参徒7:60;12:2;26:10),但读者的命运还算好受(比较上言)。作者本着他们目前的因境,引用箴言3:11,12加以慰导。此段旧约经文作者称之为「劝告的话」,共有四个重点:(1)主的管教,不要轻看──「管教」( -)原意「儿童教育」;作者不是轻看读者的苦痛,他只视读者所受的苦是带有目的、作用及教训在当中,如儿童受师长之督教般。师长之督管从不以儿童无故受苦为出发点,反以孩童经改正纳回正轨。作者引此为喻,劝慰读者虽经历苦楚,但苦中有训,至终目的,就不要「轻看」之(意「忽略」,「藐蔑」)。作者非说他们所受的痛苦是神故意差来的,他只借用旧约的教育宗旨为镜喻,希冀唤醒读者,他们现今的处境可有积极之作用;(2)受责备时,不要灰心──「责备」 ),意「更正」(此字在新约意义甚广,约8:46同字译「指证」;林前14:24作「审明」;多1:9作「驳倒」;雅2:9作「定为」;太18:15作「指错」)虽有暂时的不悦,但经此蒙改正后,获益更大;(3)非真爱护,主不管教──管教之动机乃因神爱人之故,若他不爱人,他亦不施管教,故他的管教只是为了人的益惠设想;事实上,当人受管教时,神亦受苦的,因那是「爱的不得已」之故(参赛63:9);(4)非真儿子,主不鞭打──「鞭打」(参太10:17;20:19)是罗马人的酷刑,曾施在耶稣身上。此处抽象式用在读者身上,其意不解自明;读者既受苦难,那就证实神的爱没有离开他们,主已收纳他们,如神在鞭打主时没有离开他那样。

  随着作者立作一个暂结(12:7,8),意义与箴3:11,12的经文无异,他在此处重申两点:(1)凡是儿子皆会受管教,因那是作好父亲的条件;(2)若无管教,那因他是私生子之故。J. MacArthur言:「在管教时,神是父亲,非审判官」(注12),而父亲不会管教私生子或遗弃子,因他们没有儿子的名分,亦没有父亲照顾及管教他们。
  
   2.管教的结果(12:9-11)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再者」(总结性词句)一字将上文带至一暂时结论,作者于此申述管教可产生之果效,共分三点:(1)普通说来,人既敬重生身之父,那「万灵之父」(此词新约仅此出现,可能引自民16:2,22;27:16,强调神是创造世界之万能主宰)当更需要顺服而得生(即享受生命)。在旧约时代,一个顽梗背逆的儿子若不接受管教及改过自身则用石头打死(申21:18-21),可见神视顺服父母为一件极严重的事,顺服天父便更益严重。在新约时,不少人因不尊重神的诫命致受神的管教,有些甚至丧掉生命(林前11:30;约壹5:16;雅1:21),故人更当顺服他;(2)「生身之父」与「万灵之父」的管教大有差异,地上的父只能「暂时」  ,意「数天」,指儿子仍在家中,还未独立)「随己意」(意「认为」)而施管教(有好亦有坏的方法与效果),天上之父的管教却不分时日,那是一生之久(注13);管教均在使儿子得「益处」(由「同」及「背负」二字组成,喻「益惠」),这益处能使人在他圣洁上有分(11:10)。圣洁是神特性之一,人在管教中受了益处后就必能愈多充满神的圣洁(参彼前1:15,16)。F. F. Bruce说,成圣是神预备人要达到的目标,此目标就是与基督同享荣耀(注14);(3)管教之时固然不能喜乐,但因管教之后果是有益的,这后果之盼望便能使人忍受得住,终能结出平安为义的果子,平安是喜乐顺服的表现,义是神悦纳的证明(12:11)。


〖 C.忍耐到底(12:12-17) 〗

  「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又要谨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来扰乱你们,因此叫众人沾染污秽;恐怕有淫乱的,有贪恋世俗如以扫的;他因一点食物把自己长子的名分卖了。后来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弃绝,虽然号哭切求,却得不着门路,使他父亲的心意回转,这是你们知道的。」
  
  第三段劝导由上文(12:1-11)的慰勉而来(参12:12首字「所以」, ),作者的思潮仍在忍耐奔跑,忍受逆境方面,他认定信主的人生必须坚毅到底,不然便中途而废。在本段内他并以旧约的以扫为鉴,不可贪恋一时之快、片阵的舒畅而放弃了永久的祝福。
  
  作者在此处共用数个命令式动词,吩咐读者应当如此这般行:
  
  1.挺直手脚(12:12,13)──「手脚」往往代表行为,下垂的手与发酸的腿喻信心软弱,至行为偏差离开真道,故需修直道路,使瘸腿不会「歪脚」(意「转方向」;提前1:6同字译作「偏离」;5:15作「转去」;6:20作「躲避」;提后4:4作「偏向」),反得治愈(可喻得救)。作者引用旧约经文赛35:3,4的背景,旨在借喻神必向信靠他的人施行拯救。在旧约那里,先知(以赛亚)预告以色列荣耀的日子不久将临,故不可气馁,放弃信心,神必拯救到底。同样12:12的重点亦强调神必然拯救到底,不要放弃。读者当中不少人在试走基督教会的天路时困难重重,以致心力交瘁,信心疲乏,现今作者加上特别鼓励,期望他们更进一步,得享「完全」(注15)。
  
  2.追求和睦(12:14a)──读者的处境满布困难,与人相处方面尤甚,因那是信仰信心彰显的地方,故必须「竭力」参腓3:12,14同字;太5:10,11,12,44等译作「逼迫」,中译「追求」)行之。
  
  3.追求圣洁(12:14b)──在求与人和睦相处时总不能放弃圣洁的标准(注16),没有圣洁,人怎能与神交往(「见主」的属灵意义),这样未信的读者更应醒觉。
  
  4.谨慎神恩(12:15-17)──「谨慎」意「监督」,英文episcopal由此而来;在此处意「小心照顾」)一切,勿让一人失落,尤是不要失却神恩。作者在此处慎重提醒读者,因他惟恐有三件事情发生(参12:15,16的三个「恐怕」);第一是他恐怕有人失却神恩,便不能得着救赎了。第二恐怕神恩失去便如生了苦毒之根,使众人受扰乱及「沾染污秽」(参约18:28;此字在多1:15描述不信者心智与行径皆污秽)。其实苦根生恶果这思辩出自旧约申29:18,在那处经文说悖逆的以色列人随从外邦假神带给自己家族无限苦果。J. MacArthur谓在读者中必有人成为别人的毒根苦果,不但本身不信,更影响别人离开真道,叫人沾染了他们的污秽(注17)。F. F. Bruce云「昆兰社团之敬虔人士称悖逆社团为苦根生恶果之人」(注18)。作者第三个「恐怕」为此污秽的一种表现就是淫乱与「贪恋世俗」(意「亵赎」或「不敬虔」)。作者以以扫为淫乱与不敬虔的举例,曾引起不少学者大为困惑,因为以扫在旧约虽多处证实他是不虔之人,却并无提及他曾犯淫乱之罪,但「淫乱」这字可有双层意义,亦可作属灵淫乱的解释,亦即不敬虔之意。犹太传说认为以扫曾犯淫乱之行为,又说他是「无耻之徒」(Baba Bathra 166)。伪经禧年书(25:1,8)记他曾引诱雅各与他二妻行淫(注19)。以扫一生确是不敬虔的说明,其中以出售长子名分那次是不敬虔的典型代表(不敬虔等于贪恋世俗,轻忽属灵之福)。他又娶了赫人及希未人为妻,显出他对属灵事物之轻??,并对父亲与先祖禁戒娶异族女子为妻完全漠视不理。以妇后来的收场读者们是知道的,他虽然「号哭切求」(此词虽不在七十士译本正版,却在其它抄本及犹太人传说内出现,如禧年书26:33及约瑟夫之古史1:18内均有记实(注20)仍得不着门路(原文 意「悔改的地方」,中译变成他父亲回转,非以扫自己回转),有点似6:6(「重新懊悔」,「重钉十架」)及10:26(「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等的收场。据此严峻的后果,作者劝戒未信的读者(对信的似乎言重了)当特别谨慎,切勿重蹈故覆,重演历史悲剧。

  作者引用以扫生命的结束作为本段之鉴戒是明智之举,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后悔无门,噬脐莫及,连永生在内。如读者已靠近救恩边缘,更不可不慎机会易逝,时不予我。如此以扫是极靠近神恩而不得着之的最隹选例(禧年书35:14记以撒告诉利伯加,以扫及其子孙皆未得救)(注21)。
  


〖 III. 第五警诫(12:18-29) 〗

  插在盼望生忍耐的劝慰话中,作者呕心沥血写下本书最后一段肺腑警言。与上文其它的插段警言般,每段的对象皆一贯是未信的人,宗旨亦相符,就是既然基督超越一切,况且他是更美的祭物,完成新约(更美之约)的预告,故此读者该珍惜神的预备,脱离旧约犹太教,进入新约基督教会。当时的读者处在多种压力下生活,有朋友、传统、社会、经济、宗教等,至不少读者经历各种苦境,如财物损失,友叛亲离,甚至殉道(参10:32-39)。在他们当中多有不信的人,他们目睹已信的或未信的皆受逼迫,故定必裹足不前,踌躇丧胆。如今作者在本段内向他们指出,还有一个惧怕,他们不可忽略,那就是神的审判。神的审判乃是按新约非旧约,因旧约已过去,现今读者已来到新约时代,故务需再接再励,进入新约之福去,享受基督之救赎,进入那不能震动的永久之国内(注22)。
  
  在本段警言内,作者将两约(旧约与新约)再作比较,旨在将新约的优越申述,然后语重心长警告读者,「神是烈火的神」(12:29),不可不慎。
  

〖 A.旧新约的比较(12:18-24) 〗

   1.旧约:西乃山的情景(12:18-21)
  
  「你们原不是来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云、黑暗、暴风、角声与说话的声音;那些听见这声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因为他们当不起所命令他们的话,说,『靠近这山的,即便是走兽,也要用石头打死。』所见的极其可怕,甚至摩西说,『我甚是恐惧战兢。』」
  
  「旧约」在圣经中最常用的表征乃是西乃山。虽「西乃山」此名在本处经文并未出现,内容显示确指该山。当年在神颁布律法予摩西时,他宣布此山之神圣(象征律法的神圣),人与兽均不能随意靠近(亦表征律法不能随便执行;参出19:9-25;20:18-21;申4:10-24),使摩西亦极其思惧战兢而大声喊叫。
  
  不少学者被摩西所说的话(12:21)大大困惑,因旧约全无记载该句呼叫。对此问题,主要的解释有四:(1)摩西所言记在可靠的传统中,虽不能明指出自何种资料;在新约内,尤在希伯来书(如5:7;10:5),此类经文亦为数不少(如徒7:32;提后3:8),这里亦不例外(如S. J. Kistemaker);(2)此言是由作者研读旧约时的感受,在圣灵之引导下遂有此「有感之言」;(3)申9:19记摩西因神审判拜金牛犊之人而惧怕;出3:6亦说他害怕看见神,故他定必曾呼叫此言(如D. Guthrie);(4)出19:16记整个会众因当时的情景而人人惊惧,连摩西在内(如L. Morris)。虽众说纷纭,但对本段的主旨并无影响,更可幸的是作者说读者并非来到此山,他们不是服在旧约管教(犹太教)之下,而是来到更美之约那里,这新地点在下文有详述。
  
   2.新约:锡安山的情景(12:22-24)
  
  「你们乃是来到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并新约的中保耶稣,以及所洒的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
  
  锡安山常是「新约」的表征(参加4:24,25),这里是作者提及讳者「来到」(意「入教」,指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状况,英文proslyte源自此字)之处,作者在此将锡安山与西乃山(「新旧约」)作一对比,而总结锡安山远胜西乃山,共分八点:(1)这是永生神的城邑(城邑代表永久性的居所;会幕则代表暂时性的地点);(2)这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象征天堂);(3)那里亦是千万天使的地方;(4)又是信徒总聚集处(「共聚的总会」(由「全」、「共」或「泛」及「聚集」二字组成,原意是「节期的集会」; festal gathering,参赛66:10),但因此字与下文之讨论有关,故可指天使(如D. A. Hagner)或信徒(如L. Morris);论到信徒,作者说他们已名录在天(表示官方性接纳;参路10:20)。他们又被称为长子,「长子」非指天使(如C. Spicq)或旧约的圣徒(如F. F. Bruce),而是「靠基督得重生的人」,亦即那些继承产业之人(参罗8:17,29;如J. MacArthur);(5)神在那处为审判官(故务要慎重所听的道理);(6)那里有义人的灵魂(代表旧约圣徒;如J. MacArthur; D. A. Hagner; F. F. Bruce)或新旧约的信徒(如Delitzsch; P. E. Hughes; B. F. Westcott);(7)并耶稣于此为新约的保证人及传神信息给人的中保;(8)在这里有赦罪之恩,因耶稣的血保证赦免及洁净,比亚伯的更美。后者被杀后一直呼求报仇雪恨,伸张正义(参创4:10),而耶稣的死反成立新约,完成救赎之伟工。
  


〖 B.勿弃绝神的诰诫(12:25-29) 〗

  「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当时他的声音震动了地;但如今他应许说;『再一次我不单要震动地,还要震动天。』这再一次的话是指明被震动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动的常存。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本段又是作者另一次呕心沥血、语重心长的警诫,他提醒读者再次谨慎,不可「弃绝」  ,此字在上文12:19译作「求不要」;路14:18作「推辞」)神(「那向你们说话的」)及神在地上的代言人。那些弃绝神的仆人(如摩西)的警诫已不能逃罪(如福音要求人悔改,否则灭亡),这样违背基督在天上借着救赎之工向人警诫的(作者以「我们」这代名词认同不信读者的需要,非说他亦面临这个危险,参上文2:1的讨论)便将受更大的审判(如更多亮光,更多责任的原则;12:25)。既然读者有锡安(喻基督教会)可靠近,那就不用回去西乃山(犹太教)。若已听过福音而返回犹太教,那么将来的审判便更大了(注23)。

  作者以那曾震动西乃山的神(参出19:18)在哈2:6的话指出神必「再次」(肯定性的副词)震动天地(首次指西乃山,第二次指基督再来审判全地),那时整个受造界都要「挪去」  ,意「更换」,「改变」,参上文7:12译「更改」;11:5作「接去」),使不震动的(指永远的事如神的国)永远存留(12:26,27),为此读者(信的)就当感恩,并以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事奉」原文可意「敬拜」,参9:1),因神是配受敬畏敬拜的神(作者引用申4:24的词句证明神充满威荣,凡敬拜神的皆需具有真诚的敬畏;12:28),而其它读者(暗指不信部分)勿忘神是烈火(代表审判)的神。

  
* 书目注明:

   (注1) 引自James Moffatt, "Hebrew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24, p.158。
   (注2) P. E. Hughe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erdmans, 1977, p.438.
   (注3) F. Delitzsch,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I, Klock & Klock, 1978, p.295.
   (注4) J. F. MacArthur, Hebrews, Moody, 1983, p.372.
   (注5) C. L. Pfeiffer,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Moody, 1962, p.106.
   (注6) L. Morris, "Hebrews",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120.
   (注7) J. F. MacArthur, p.376.
   (注8) F. Delitzsch, II, p.301.
   (注9) D. Guthrie, "Hebrews", N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78, p.251.
   (注10) C. L. Pfeiffer, p.109.
   (注11) J. F. MacArthur, p.384.
   (注12) 同上书第385页。
   (注13) L. Morris, p.123表同感。
   (注14) F. F. Bruce, "Hebrew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2, p.359.
   (注15) J. F. MacArthur, p.402.
   (注16) H. A. Ken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Baker, 1974, p.266.
   (注17) J. F. MacArthur, p.407.
   (注18) F. F. Bruce, p.366.
   (注19) 合D. A. Hagner, "Hebrews", Good News Commentary, Harper & Row,1983, p.207; H. W. Montefiore, "Hebrews", Harper’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Hendrickson, 1987, p.224; J. Moffatt, p.211.
   (注20) J. Moffatt, p.212.
   (注21) 同上书第213页。
   (注22) J. F. MacArthur, p.410.
   (注23) T. K. Oberholtzer谓读者重回犹太教便即走「以扫路线」,至终不能享受将来的赏赐,他不认为赏赐即永生,而只是赏赐,因他不赞成警诫插段之话(如本段)是向不信之读者发出。见Oberholtzer著 "The Failure to Heed His Speaking in Heb. 12:25-29", Bibliotheca Sacra, Jan-Mar, 1989, pp.67-75, esp.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