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课 |
基督的血(9:11-22)
溫習
聖所的幔子把至聖所隔開,主耶穌死的時候,幔子裂開,表示救恩完成,人可以直接到神面前。舊約的條例表明新約的完全,前者不能完全要等到後者。
經文
這段經文集中提及主的血。
這段經文是強調主作了更美的大祭司,進入更大更全備的帳幕所作的。
一、主的血成就的事是永遠的。
1. 山羊、公牛的血可以除罪,主的血更能夠。
2. 山羊等的血不能永遠,因為灑了要再灑,但主只一次便成全到永遠了。
二、永遠的產業羅7:1-3 “死亡”脫離律法。
1. 主耶穌是中保因死贖了人的罪。
2. 永遠的產業是所應許的。
3. 信徒所得的永遠救恩。
4. 舊約完結,人可以另立新約,得到遺產,而新約是用血立的,表明用生命立約,人死後便得著遺產。
三、血潔淨的作用。
1. 血有生命之約的功用。
2. 生命完結才可以進入新約,得著永遠的應許。
3. 血是立約的憑據。
4. 血用作潔淨,罪得赦免。
結論
主耶穌的血就是衪的生命,代表舊約完結進入新約,完全承受遺命 永遠的拯救。
思想問題
1. 為什麼立約要用血?
2. 主的血有什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