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课 |
儆告之後的勸勉(10:32-39)
溫習
1. 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沒有了,主的贖罪大功是永遠有效的。這時友犯罪失去贖罪祭,可見是故意拒絕救恩。
2. 三重拒絕就是拒絕主耶穌。
2.1 踐踏主兒子的血。
2.2 看立約之血為平常。
2.3 褻慢聖靈。
經文
1. 這是嚴厲儆告之後的鼓勵話。
2. 包括信徒的過去、現在和將來。
本論
一、信徒過去的見証
1. 蒙光照
2. 忍受大爭戰的苦難
3. 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人觀看信仰
4. 陪伴受苦難之人,體恤被捆鎖的人。同情
5. 家業被搶。物質
二、現在
1. 忍耐,行完神的;旨意。
2. 仰望,主的再來。
3. 前進不退後。
三、將來
1. 主必回來。
2. 有信心靈魂得救。
結論
信徒的一生都有神的旨意,現在盡心努力行完主的旨意,直到得救。
問題
1. 為什麼信徒常有苦難?
2. 信徒現在等候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