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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和提摩太
保罗在写提摩太后书的时候,不但已经老迈,还身陷牢狱。曾经是基督最伟大的宣教士,宣教岁月长达三十年之久的他,如今却遭到锁链捆绑,终日在罗马士兵的监视下,等待君王下令就死。
提摩太可能到过以弗所,可是不管在哪个城市,他都是兢兢业业接续着保罗起始未竟的宣道事工。提摩太和保罗已经同工了十五个年头,然而现在,使徒保罗即将永远不再与他相见了。提摩太所收到的指示,是保罗存留的最后一封书信。
保罗宣教年代表
事件 年代
耶稣公开传讲神的道 西元28~30年
保罗蒙恩得救(徒九~19) 33年
保罗到耶路撒冷见彼得(加一18) 35年
保罗在基利家和叙利亚(加一21,徒九30) 35~46年
保罗在耶路撒冷陈说传福音给外邦人的使命
(加二1~10) 46年
保罗和巴拿巴在居比路和加拉太(徒十三~十四) 47~48年
写加拉太书 48年?
耶路撒冷会议(徒十五) 49年
保罗和西拉从安提阿到小亚细亚、马其顿
和亚该亚(徒十六~十七) 49~50年
写帖撒罗尼迦前后书 50年
保罗在哥林多(徒十八1~18) 50~52年
保罗再访耶路撒冷 52年
保罗在以弗所(徒十九) 52~55年
写哥林多前后书 55~56年
保罗旅行传道至马其顿、挞马太和亚该亚(徒二十) 55~57年
写罗马书 57年初
保罗到耶路撒冷(徒二十一1~二十三22) 57年5月
保罗在该撒利亚被囚(徒二十三23~二十六32) 57~59年
保罗被软禁于罗马(徒二十七1~二十八31) 59~62年
写腓立比书、歌罗西书、以弗所书、腓利门书 60?~62年
写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 ?
在罗马被处决 62年?
法利赛人扫罗
保罗在大约西元十年初期出生于大数,那是一个繁荣的小市镇,位于叙利亚到小亚细亚经商的必经路上。大数以哲学和人文教育的学府而闻名,因此有些圣经学者认为,保罗在这些方面必然也有接触。正如大多数罗马帝国的城市一样,大数也有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他们和说希伯来话的犹太人一样虔诚。
然而,在腓立比书三章5节,保罗说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这或许意味着,他的父母是说希伯来话的犹太人,而且以传统严正的犹太礼节来教育保罗,并尽可能地和四周的异教社会保持距离。他们以「扫罗」——以色列人的第一个王来称呼他们的儿子,因为他们家是属于使雅悯支派的,这也是扫罗王所属的支派(腓三5)。他们家必定拥有一些财产,在当时的社会中也有其影响力,这可以从保罗说他不只是大数的公民(徒二十一39),也是罗马公民(徒二十二27~28)看出端倪。
保罗被送到耶路撒冷,在当时最有名的学者迦玛列的门下学习犹太律法(徒二十二3,加一14)。「法利赛」一语出自希伯来话,意思是「被分别出来的一群人」,因为法利赛人觉得,神已经把他们从其他人当中分别出来,按着摩西的律法过活。有些法利赛人认为,一个人如果好事做的比坏事多,就可以被称为义,但扫罗很显然的,是赞成严格的标准,也就是坚持律法的一点一画都不能马虎。
法利赛人素来盼望弥赛亚(希伯来话意为「神的受膏者」;希利尼话则为「基督」),他要把法利赛人从外邦人的迫害中拯救出来,以公义统治他们。然而,拿撒勒人耶稣被许多法利赛人诋毁,乃是因为他以另一种不同的角度解释律法,还宣告他和神之间的特殊关系。所以,当某些犹太人以弥赛亚,或「主」来称呼耶稣时,严苛的法利赛人就激烈地反对这些人。
扫罗是敌挡这些「基督的宣告者」的领导人,在耶路撒冷他表现得十分积极(徒七58~八3;加一13)。当有些人被抓到以后,扫罗获准把他们带到大马色。不过在到大马色的途中,耶稣使扫罗暂时失明(徒九1~19),并向扫罗显明,他所迫害的,就是他自称崇拜的神。扫罗的生命自此有了完全的转变,从法利赛式地死守神的律法,转达成全然降服耶稣基督,那位显现的弥赛亚。他加入了那群希望同胞们都信耶稣的犹太人当中,随后不久,神又呼召他向外邦人(非犹太人)传扬耶稣是救主的福音。扫罗在向外邦人传福音时,改用了希利尼人的名字保罗。
宣教士保罗
保罗悔改归主是他从封闭的犹太主义,跨到异教文化的第一步。他在基利家和叙利亚待了十年(加一21),也许是和说希利尼话的犹太基督徒一起同工,传讲耶稣基督。然后巴拿巴叫保罗从大数来到叙利亚的安提阿教会,在当时这教会的外邦人比犹太人还多。
最后,安提阿教会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到居比路和加拉太传福音。他们俩人就从安提阿教会到了居比路、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再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教会(徒十二1~十四28;提后三11)。在路司得,保罗和巴拿巴差点被暴动的群众打死。不过,他们仍然带领了一些人悔改信主,其中有一名犹太妇女叫罗以,罗以的女儿是友尼基,而友尼基的儿子就是提摩太。
提摩太
母亲若是犹太人,孩子便算作犹太人,因此提摩太可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犹太人。无疑地,他异邦的邻居也有同样的看法,同时他母亲也自小教他认识犹太的经典(提后三15)。可是他的父亲却是希利尼人,由于这个缘故,提摩太从未受割礼(徒十六1~3)。因此,虽然有母亲的血统和圣经的训练,在犹太人的眼中,提摩太仍然是个外邦人。生性敏感的他想必童年过得并不快乐,因为外邦人排拒他的犹太血统,而犹太人则排拒他未受割礼。
可是在他、他母亲和外婆都成了基督徒之后,提摩太立即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一个不在乎他是不是犹太人的团体。他们一起遭受世人的唾弃,也一起承受主的应许。这个新的身分使提摩太明显地受到赞许,以致于连远在十八哩之外的,以哥念的基督徒也「都称赞他」(徒十六2)。当保罗在两年之后,回到加拉太他亲自建立的教会时,就选召了这位表现出众的年轻门徒随行。
同工提摩太
保罗也有另一位年轻人跟着他,叫提多,是纯希利尼人。保罗就没有考虑过要提多行割礼,因为他坚决相信,基督徒不该受到犹太传统仪式的捆绑(加二3~5)。可是由于提摩太既作犹太人,也不是外邦人,但为了让他的宣教工作更有果效,保罗就决定让提摩太成为纯粹的犹太人(徒十六3)。「割礼」对保罗而言既是中性的(林前七17~20),他就选择对福音最有利的事(林前九19~23),为提摩太行了割礼。
保罗在离开提摩太的家乡之前,他也和地方上的长老按手在这年轻人的身上,奉主名差派他开始宣教事奉(提前四14;提后一6)。
旅程
提摩太跟着保罗从小亚细亚到了马其顿和亚该亚(徒十六6~十九21),历经了多次的群众暴力、囚禁和不公平的审判。经过这六年的磨练,保罗认为提摩太可以独自承担一份艰难的使命,向倾轧争权、道德沦丧的哥林多教会传讲神的话(林前四17)。
保罗和提摩太在马其顿会合,然后一起到耶路撒冷,就在那里,保罗被捕下狱。身为罗马公民,他请求要在帝王面前受审,当时他或许是希望能有机会,使基督教成为一个合法的宗教。从这个时候开始,提摩太不再出现在使徒行传当中;可能他已经出发,到各处坚固保罗所建立的教会。保罗写提摩太前书的时候,这位青年正在以弗所(提前一3)。
最后的日子
首次在罗马被捕的保罗可能是在主后六十二年被释放的,可是过了不久他又再次入狱,也许是在主后六十五年。提摩太后书就是他在第二次的拘禁中写的。第一次下狱,他曾被当成政治犯看待,而第二次,却遭受罪犯的待遇。这一次他不再享有单独的牢房,而是被关在地牢里,和墙(或士兵)锁在一起。
对于这样的转变,尼禄王有他的理由。因为在西元六十到六十二年,保罗第一次到罗马的时候,罗马帝国富裕兴盛,人们也很拥戴尼禄王,当时他把政事都交给几位很有才干的大臣处理。可是在西元六十二年到六十五年,尼禄王把政权从他那些有能力的臣子手中夺了回去,为了一己的淫欲,蹂躏整个帝国,境内各省——尤其是犹太省——被苛捐重税压得喘不过气来,经济开始衰退,而尼禄王也因为暴虐、靡烂的生活方式,而和元老院关系十分恶劣。西元六十四年罗马城的大火,尼禄王纵火的嫌疑最大。为了脱罪,尼禄王便从那一小撮不显眼的宗教群里寻找替罪羔羊;城里的基督徒因此遭到拘捕,甚至充当。狮子的食物——表面上是为纵火偿罪,实际上却是为了满足尼禄上血腥的兽欲,罗马人不久就厌恶如此的迫害,然而在尼禄王还活着的时候,罗马城里的基督徒就永无安宁之日,因为尼禄王随时都需要新的代罪羔羊。
所以,当保罗再度下狱后,他成了尼禄王权力斗争中的另一个筹码。当尼禄王要处决保罗之前不久,保罗在他的地牢中写下了提摩太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