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第三讲

長執的榜樣

鄭果

 

  長老有牧養教會的職份,執事有服事會友的責任,長執對會友應有甚麼樣式呢﹖筆者以為彼得前書第五章三節提到“作群羊的榜樣”是最重要的事。這句話不僅是傳道人應該遵行,連長執也應該遵守,走在教會的前頭,讓群羊有榜樣可看。

一.在聚會中作榜樣

  教會有許多聚會,長執當在聚會中作出榜樣來。

  1. 赴會要有預備:先在家中有預備,好好地為聚會禱告,並預備帶聖經,獻款及其他文件;也要在服裝上留心整齊清潔及衣褲的鈕扣。

  2. 事奉要有預備:先要知道自己在聚會中所擔任的角色,要為所負的責任好好地預備,無論是帶領唱詩或司琴,擔任主席或繙譯,都要事先瞭解自己應做的事。如果是擔任主席,對程序表要看過,要讀的聖經應先讀過。

  3. 赴會要早到遲退:一班會友有個通病,是遲到或早退。長執應早到遲退,除非有急事,切勿遲到或早退。要求早到的原因,是有事應先預備;要求遲退的原因,是會後尚有些事要處理。

  4. 參與各種聚會:有些長執僅參加主日崇拜及長執會議,那是不夠的。長執為了在教會中作榜樣,應該參加各種聚會,如主日學,主日崇拜,禱告會,查經會及長執同工會議。

二.在奉獻上作榜樣

  1. 獻身的榜樣:羅馬書第十二章一節:“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神的話勸我們將身體獻上,是包括靈魂體都獻上,是把主權交給主,讓主作王,掌管一切。其原因是神慈悲(愛)的激勵,叫我們帶着感恩的心,把身體獻為活祭。我們如此做是有下列的理由:

  A. 是聖潔的──神看為聖潔,日後也更聖潔。

  B. 是神所喜悅的──作基督徒應討神喜悅,作長執更要如此。獻為活祭即主權交給主,主可以在長執身上掌權使用,是神感到喜悅的事。

  C. 是一種事奉──工作是事奉,獻身也是事奉。

  D. 是理所當然的──我們的靈魂體是主的寶血生命的代價所買贖回來的,理當歸給祂管理使用;但我們有自由意志,可能不肯歸給祂;因此我們應有獻身這一步。

  2. 獻錢的榜樣:神對以色列人的要求,在瑪拉基時是十分之一的奉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敝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神對基督徒的要求是多少呢﹖新約聖經是沒有明文記載,乃是照着聖靈的感動,聖靈的感動會不會少於十分之一﹖

  以色列人若不信主,只有地上物質的福氣,沒有天上屬靈的恩典;基督徒卻有地上和天上兩樣的恩福。主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一二:48),據此原則,基督徒的獻款應該超過以色列人,即是應超過十分之一的奉獻。

  3. 獻時間的榜樣:長執要事奉神服事人,究竟應擺上多少時間﹖聖經沒有明文規定;但我們讀舊約聖經,知道神六日做工,第七日安息,暗示舊約的人應有一日歸神。在新約時,七日的第一日是紀念主復活,有聚會,有見證,暗示每週應有一日歸主用。從以上的提示,基督徒特別是長執,如在時間上肯擺上七分之一,那是一件美事。

  4. 獻恩賜的榜樣:每一位神的兒女,都有神賜予恩賜一種以上,當將恩賜獻給主用。首先我們知道恩賜是三一神的賜予,應當回饋給神;其次,恩賜是為建立教會;再其次,恩賜是為了造就眾信徒。(弗四:11-12)

三.在辦事上的榜樣

  在教會中辦事,不同於在其他地方辦事,其中最重要的有下列幾項:

  1. 要有信心:在教會之外辦事不必講信心,單單看錢財與人材。在教會中是替神辦事,必須講求信心。世人辦事是“量入為出”,教會辦事是“量出為入”。原則上應看事工是否出於神﹖又是否照神的方法去處理﹖如果兩個答案都是正面,那就不怕沒有神的供應。

  2. 要有愛心:世人辦事是講究合法,教會辦事除了講究合法,又要講求愛;因為神就是愛,若無愛心就不榮耀神,也不能造就人。因此,長執會議若發現離開了愛,寧可暫停討論,多禱告,多等候。

  3. 忠心到底:長執是對神負責,對神的託付當有忠心,不但開始有忠心,末後也要有忠心。忠心就是有始有終,也是心與事相連,把神託辦的事放在心上,時常思想怎樣辦得好。

  4. 任勞任怨:在社會辦事要忍受痛苦,在教會辦事要任勞任怨。我們不要盼望得到別人的稱讚,遭遇批評反對還要帶着喜樂的心,背負主所批准的十字架。

  5. 盡善盡美:世人辦事單靠自己的聰明智慧,尚且辦得好;我們除了有自己的智慧(其實也是神所賜的),加上由於禱告得到神的幫助,應該會比世人辦得好。願長執們對每一件聖工都辦得盡善盡美,讓人稱讚我們的主。

四.在牧養上有榜樣 

  長老有牧養的責任,執事也應該協助牧師及長老參與牧養的事工。

  首先是探訪的工作:探訪是看望,也是牧養,是教會增長極其重要的事工,每位長執最好每週有一次出發探訪。主任牧師應在年頭編成探訪隊,並舉辦探訪講習會,讓探訪人員有機會接受訓練;因為探訪不是單聯絡感情,乃是個別造就信徒。約定會面,在主裏交通,一同禱告,分享經文。過後切忌將此家的事搬到彼家;也要把託禱的事記下,時常為之代禱。

  其次,是由長執帶領分區或分組的牧養,長執對該區組應有牧養的行動。區組內如有甚麼問題,由該長執去處理,若需要傳道人去幫助,始通知傳道人出面。

  最後,要大家留心的是,建立禱告網:教會的會友名冊,每家可領兩本,一本放在電話機旁邊,作為打電話之用;另一本放在經常祈禱之處,每日有一次按名冊為會友提名代禱。全教會若都如此行,就建立了代禱網,撒但對教會就沒有做工的機會了。在這件事上,長執應帶頭實行,讓會友一同跟隨。

五.傳福音的榜樣

  教會若不傳福音,就變成死的教會;教會要傳福音,長執應該做榜樣。

  傳福音最基本也最實際要算個人佈道,因為一個對一個,可以知道對方的情況,可以對症下藥,幫助對方認罪悔改,接待主耶穌為救主,經歷重生得救。

  長執應好好地學習個人佈道,每位每年最少引領一人歸主;並要鼓勵眾會友齊心從事個人佈道,使全教會成為活的教會。

  帶領人歸主以後,還要作跟進的工作,最少跟進一年,每週跟進一次。幫助他們讀經,禱告,聚會,奉獻,過基督徒生活;協助他們解決面臨的試探及難題,直到他們能站立,真正作主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