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纲
引 言 (1:1~20)
壹 有 关 教 会 事 工 的 训 导 (2:1~4:5)
一 祷 告 的 重 要 性 (2:1~8)
二 妇 女 的 合 宜 品 行 (2:9~15)
三 监 督 (长 老) 的 资 格 (3:1~7)
1 个 人 方 面:
(1) 无 可 指 责 (3:2)
(2) 节 制 (3:2)
(3) 自 守 (3:2)
(4) 端 正 (3:2)
(5) 乐 意 接 待 远 人 (3:2)
(6) 善 于 教 导 (3:2)
(7) 不 因 酒 滋 事 (3:3)
(8) 不 打 人 (3:3)
(9) 温 和 (3:3)
(10) 不 争 竞 (3:3)
(11) 不 贪 财 (3:3)
(12) 非 初 入 教 者 (3:6)
(13) 在 教 外 有 好 名 声 (3:7)
2 家 庭 生 活 方 面:
(1)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3:2)
(2) 能 够 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3:4~5)
(3) 儿 女 端 庄 顺 服 (3:4)
四 执 事 的 资 格 (3:8~12)
1 个 人 方 面:
(1) 端 庄 (3:8)
(2) 不 一 口 两 舌 (3:8)
(3) 不 好 喝 酒 (3:8)
(4) 不 贪 不 义 之 财 (3:8)
(5) 存 清 洁 的 良 心 固 守 真 道 (3:9)
(6) 经 过 试 验 而 无 可 指 责 (3:10)
2 家 庭 生 活 方 面:
(1)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3:12)
(2) 女 执 事 则 须 敬 虔, 凡 事 忠 心 (3:11)
(3) 能 够 好 好 管 理 儿 女 和 自 己 的 家 (3:12)
五 要 求 教 会 领 袖 应 当 具 备 很 高 资 格 的 原 因 (3:13~4:5)
贰 对 提 摩 太 本 人 事 奉 的 指 示 (4:6~6:19)
一 个 人 生 活 (4:6~16)
二 在 教 会 中 为 人 处 事 的 合 宜 原 则 (5:1~6:19)
1 对 待 老 年 人 和 少 年 人 (5:1)
2 对 待 老 年 妇 女 和 少 年 妇 女 (5:2)
3 对 待 寡 妇 (5:3~16)
4 对 待 长 老 以 及 传 道 人 或 教 师 (5:17~25)
5 对 待 仆 人 (6:1~2)
6 对 待 假 教 师 (6:3~10)
插 入 语: 对 提 摩 太 本 人 的 劝 戒 (6:11~16)
7 对 待 富 人 (6:17~19)
结 语 (6:20~21)
作 者: 保 罗
主 题: 纯 正 的 教 义 和 敬 虔 的 生 活
写 作 日 期: 大 约 主 后 65 年
背 景
提 摩 太 前 后 书 与 提 多 书 通 常 被 统 称 为 “ 教 牧 书 信 ”, 由 保 罗 (提 前 1:1; 提 后 1:1;多 1:1) 写 给 提 摩 太 (当 时 在 以 弗 所 牧 会) 和 提 多 (当 时 在 革 哩 底 牧 会), 教 导 他 们 有 关 牧 养 教 会 方 面 的 事 宜。 有 些 评 论 家 曾 经 质 疑 保 罗 的 原 作 者 身 份, 但 是 早 期 教 会 都 非 常 明 确 地 将 这 三 封 书 信 纳 为 保 罗 的 亲 笔 书 信。 虽 然 保 罗 的 教 牧 书 信 与 他 所 写 的 其 它 书 信 在 写 作 风 格 和 遣 词 方 面 确 实 存 在 差 异, 但 这 些 差 异 很 可 能 是 由 于 保 罗 在 写 这 些 书 信 时 已 年 逾 花 甲, 并 且 对 年 轻 的 提 摩 太 和 提 多 在 教 会 的 事 奉 甚 为 关 切 所 致。
使 徒 行 传 末 尾 讲 到 保 罗 在 罗 马 被 囚 时 的 事 工, 在 这 些 事 以 后 他 写 作 了 提 摩 太 前 书。 很 显 然, 保 罗 第 一 次 在 罗 马 被 囚 后 (徒 28 章) 曾 经 获 释 (提 后 4:16~17)。 根 据 早 期 教 父 罗 马 的 革 利 免 (Clement of Rome, 约 主 后 96 年) 的 著 作 及 穆 拉 多 利 正 典 (Muratorian Canon,约 主 后 170 年) 的 记 载, 保 罗 后 来 从 罗 马 西 行 到 过 士 班 雅 (西 班 牙), 他 久 已 渴 慕 的 事 工 愿 望 终 于 如 愿 以 偿 (比 较 罗 15:23~24, 28)。 从 教 牧 书 信 中 的 信 息 可 推 知, 保 罗 在 此 之 后 曾 重 返 爱 琴 海 地 区, 在 那 里 (特 别 是 在 革 哩 底、 马 其 顿 和 希 腊) 展 开 了 更 进 一 步 的 事 工。 在 此 期 间 (约 主 后 64~65 年 间), 保 罗 曾 经 委 派 提 摩 太 以 使 徒 代 表 的 身 份 在 以 弗 所 教 会 服 事, 也 同 样 委 派 提 多 在 革 哩 底 教 会 服 事。 保 罗 从 马 其 顿 第 1 次 致 书 提 摩 太, 之 后 不 久 又 致 书 提 多。 后 来, 保 罗 在 罗 马 第 2 次 入 狱, 在 此 期 间 写 下 提 摩 太 后 书; 之 后 不 久 便 为 主 英 勇 殉 道, 时 为 主 后 67 至 68 年 间 (参 提 后 4:6~8; 另 参 提 摩 太 后 书 简 介)。
目 的
保 罗 写 作 提 摩 太 前 书 有 3 个 目 的: 1. 在 教 会 服 事 和 个 人 生 活 方 面 劝 勉 提 摩 太; 2. 激 励 提 摩 太 积 极 捍 卫 福 音 的 纯 正 及 其 圣 洁 标 准, 以 防 假 教 师 对 福 音 的 玷 污; 3. 教 导 提 摩 太 如 何 处 理 牧 养 以 弗 所 教 会 的 各 种 事 务 和 难 题。
综 览
保 罗 写 此 信 的 一 个 主 要 心 愿 就 是 鼓 励 年 轻 的 同 工 提 摩 太 坚 决 捍 卫 真 道, 并 力 拒 那 些 诋 毁 福 音 救 赎 大 能 的 虚 假 教 导 (1:3~7;4:1~8; 6:3~5, 20~21)。 此 外, 保 罗 向 提 摩 太 指 示 了 教 会 领 袖 在 灵 命 和 品 德 方 面 应 当 具 备 的 条 件, 并 详 细 说 明 了 什 么 样 的 人 可 以 任 教 会 领 袖 (参 大 纲 中 有 关 教 会 领 袖 资 格 的 详 细 列 举)。
保 罗 在 本 书 中 还 指 示 提 摩 太 与 教 会 中 各 种 人 相 交 的 原 则, 其 中 包 括 妇 女 (2:9~15; 5:2)、 寡 妇 (5:3~16)、 老 年 人 和 少 年 人 (5:1)、 长 老 (5:17~25)、 仆 人 (6:1~2)、 假 教 师 (6:3~10) 以 及 富 人 (6:17~19)。 另 外, 保 罗 又 语 重 心 长 地 向 这 位 年 轻 的 传 道 人 做 了 5 点 清 楚 的 训 导 (1:18~20; 3:14~16; 4:11~16; 5:21~25; 6:20~21)。 从 本 书 中 我 们 看 到 保 罗 对 自 己 带 领 归 主 的 提 摩 太 饱 含 慈 父 般 的 挚 爱, 热 切 地 称 呼 他 为 真 儿 子, 并 且 为 提 摩 太 个 人 的 事 奉 生 活 和 教 会 设 立 了 很 高 的 敬 虔 原 则。
特 色
提 摩 太 前 书 有 以 下 4 个 主 要 特 点: 1. 本 书 是 一 封 直 接 写 给 代 表 保 罗 在 以 弗 所 教 会 服 事 的 提 摩 太 的 个 人 书 信, 情 谊 深 厚, 感 人 肺 腑; 2. 此 书 连 同 提 摩 太 后 书 同 为 新 约 中 格 外 强 调 教 牧 人 员 职 责 的 书 信, 极 力 劝 勉 他 们 保 守 福 音 的 纯 正, 使 它 免 受 那 些 削 弱 福 音 救 赎 大 能 的 错 谬 教 训 的 损 害; 3. 本 书 特 别 强 调 福 音 的 超 越 价 值、 魔 鬼 竭 力 败 坏 福 音 的 事 实、 教 会 所 蒙 的 圣 洁 呼 召 以 及 神 对 教 会 领 袖 资 格 的 极 高 要 求; 4. 书 中 包 含 新 约 圣 经 中 有 关 教 牧 人 员 与 教 会 中 不 同 性 别、 年 龄 和 社 会 背 景 的 肢 体 如 何 合 宜 相 交 的 最 具 体 的 指 示。
读 经 计 划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内 读 完 新 约 圣 经, 就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进 度 在 6 天 内 读 完 提 摩 太 前 书:
□ 1 章 □ 2 章 □ 3 章 □ 4 章 □ 5 章 □ 6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