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 问安 ~
[一:1-2] 这里用的仍是帖前那种既简单又直接的问候方式,包括写信人、受信人和问候,都与帖前相同。不过,问候语略略有不同: “神” 在此称为 “神我们的父” ,祂不但是主耶稣的父,也是众信徒之父。指出 “恩惠平安” 的来源是神和主基督。
~ 为信徒的忍耐和信心感恩 ~
[一:3] “弟兄们” 是保罗表达他心里对苦难中的教会所怀的那份亲切情谊。他为他们信心的增长感谢神。这增长见于 “因信心所作的功夫” 是基督徒生命成长的标记。这也见于他们彼此相爱和爱众人的心充足。他指出教会中人人的灵性日趋成熟,应该感谢,因神听了他的祈求(帖前三12)。
[一:4] “甚至” 本来保罗不应该拿帖城的信徒向人夸口,因这教会是他建立的。但他们在患难中所呈现忍耐和信心实在太好,令保罗夸赞不已。 “神的各教会” 可以泛指一切由他和其它使徒所建立的教会(林前十一16),此处当指他布道足迹所到的各教会。忍耐是有盼望的结果,所以能在逼迫中坚持所信。 “逼迫患难” 指因信基督而有的苦害(罗八:35),他们此时仍在忍受,没有屈服。
~ 主再来时,必施行审判 ~
[一:5] 5-8节说明神公义的本质:受苦的到主来时将得平安;把患难加在信徒身上的要受报应。信徒为神的国受苦所表现的忍耐与信心正是 “神公义判断的明证”。神在 “判断” 他们是否配得神的国,这种考验发自神的公义。在这过程中神赐信徒忍受的力量,信徒也在这过程中培育出在灵性与道德上可抗拒风暴的力量。信徒不怕敌人的惊吓,正是逼迫者必沉沦,信靠主者必得救的证明(腓一27-29)。 “神的国” 是神所选召的忠心子民,将来享受属天福份的国度。
[一:6] 信徒得进神的国是因为神是公义的:受苦的得奖赏,加患难于人的受刑罚。神有权柄按此公义原则执行。圣经上 “以牙还牙” 司法公正的惩罚原则(出二十23-24;利二四20),反映保罗 “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别人的人” 。本节经文所说原则,没有将报复的权利交给个人,否则人遇到不平便自行报仇。保罗在罗马书告知信徒 “不要自己伸冤”,应该 “以善胜恶”,因为主说过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也许有人会问,神既不许人报复,祂自己也应该爱祂的仇敌。从8节可以明白,神所刑罚的是不听从福音的人。福音告诉我们 “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罗五8-10)。神对仇敌已彰显了祂的大爱,并预备了和好的途径,他们若不要这恩典,只有接受公义的裁判。
[一:7] “平安” 指的苦难消除,没有外来的压力,内心平静无忧(林后二:13;七:5)。这是受苦的人朝夕盼望的景况,也是神国里享有的福份。保罗说:信徒将与我们同得这平安,可见他和同工此时仍在患难中(林前二:15;帖后三:2)。 “显现” 指主基督再临。隐藏的基督,为许多人所承认复活了的基督,在末日会再来,人人可以见到祂。祂 “从天上” 来,那是祂的住处,祂带着审判罪人,奖赏圣徒的属天权柄而来。祂 “在火焰中” 显现,说明祂来刑罚恶人(赛六六15;但七9;诗一o四4)。
[一:8] “不认识神”的人指的不是从未听过真神的人,而指的是故意拒不承认祂的人(罗一:18-25)。 “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 就是指拒绝神的邀请不信从的人(罗十:16)。甚么样的人将受刑罚:1. 逼迫抵挡福音的人 2. 不接受主基督为主的人 3. 蒙恩弃绝神的人。
[一:9] “永远沉沦” 指的不是感觉全失去的完全毁灭。保罗认为是离开主的面和主所赐的荣耀,永远处在与主隔绝的景况中是万分痛苦的事,恶人要受地狱般永远刑罚。
[一:10] “那日子” 指主再来的日子。按公义施报应的主,要在众圣徒身上得荣耀,也就是说,信徒到那日子成为圣洁,有分于神的生命,那种福份美好到叫他们大感希奇,是从来未曾想过的(林前二:9)。保罗在此强调主基督得荣耀,圣徒也当分享此荣耀。保罗要信徒知道,他们因为相信了保罗等作的见证,也属圣徒之列。
[一:11-12] 基督徒应常常祷告感谢神的选召成为神国的子民,得以在生活上蒙圣灵的能力,见证出人人所羡慕的良善和信心及神在信徒生命上的旨意,可完全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