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
帖前5:12-22
1. 前言:
1.1 帖前5:12-22 會眾的行為責任
1.2 斯托得牧師
1.3 從社群成為教會。
1.4 帖前5:12-13 領導指導。F.F.Bruce:“領袖並不是因為被指派作領袖而作領袖的;他們之所以被推舉作領袖;乃是因為他們看起來正在做領袖的工作。”
1.5 帖前5:14-15 團契指導。
1.6 帖前5:16-22 崇拜指導。
2. 帖前5:12-13 會眾對領袖的責任:
2.1 敬重“正在事奉的人”。
2.2 帖前5:12 這裏所說的不是三種不同的
人,而是同一班人;保羅用了三個分詞描寫他們:
勞苦、治理、勸戒。勸戒原文的字面意思是“使人的心思正當”。總括來說,本節的三個分詞描寫了那些為著教會的好處而辛勞地工作,負起照顧和治理教會以及教導信徒之責的一班人;保羅顯然把他們看為教會的領袖,也許他們就是一班長老(參徒14:23;“長老”在新約時代亦稱“監督”),儘管保羅沒有以此名字稱呼他們,而是把焦點放在他們的功能上。
2.3 帖前5:13 信徒用愛心格外尊敬教會的領袖,可使他們的領導工作更為有效。下文更說到:因為信徒若彼此和睦,對教會領袖的工作必有好處。無論如何,這一點是不庸置疑的:教會領袖應受尊重的原因,是在於他們所作的工,而不是由於他們的地位。當然信徒和睦相處,會使教會領袖的治理工作變得較輕省和更有效。另一個可能的含意就是,信徒若順從教會領袖的引導,便能制止可能在教會中出現的分爭的趨勢,使整個教會得以和睦共處。
3. 帖前5:14-15 會眾對個人的責任( 彼此牧養的觀念):每個信徒都當認識自己對教會其他四項勸勉:
3.1 “不守規矩”:不負責任,不親手作工(4:11,2:9),反而用“弟兄相愛”的藉口倚靠別人的供應來度日的人。這些人成為教會經濟上的負累,亦使教會或基督教的名譽受損。
3.2 “勉勵灰心的人”:灰心的人可能包括任何因親人離世、掛慮他們不能有份於主再來時的救恩而灰心氣餒的人(4:13-18),但並不局限於這種人,而是泛指因任何緣故在基督徒生活上感到灰心喪志的人。
3.3 “扶助軟弱的人”:軟弱指道德及靈性上的軟弱(包括性方面的試探:4:3-8)、忍受逼迫、持守基督教的倫理標準、遵行神的旨意等事上缺乏力量的信徒。
3.4 “向眾人忍耐”:忍耐是聖靈所結果子中的一樣美德(加5:22)信徒在彼此的交往上,包括當他們的“警戒……勉勵……扶助”不受歡迎或不被接納的時候,要反映神對他們所顯的忍耐寬容。
3.4.1 “不以惡報惡”:正是在別人惹動自己怒氣的時候仍然不動怒,在別人加害於己之時仍然不謀報復。
3.4.2 “無論對誰都思想如何對他有益”:所指的善就是對人有益的事,保羅的意思不是籠統地要信徒彼此關心,為別人的好處著想,而是特指信徒面對別人(包括信徒及非信徒)的敵意甚或逼迫時,仍要向他們顯出愛心的行動,做對他們有益的事。
4. 帖前5:16-22 會眾對公眾崇拜的責任:公開崇拜的四點指示:這裡所有的動詞都是複數!
4.1 帖前5:16 要常常喜樂:
4.1.1 相信任何情況之下神都在工作,及寄望將來的拯救。
4.1.2 常常喜樂之所以可能,是因為信徒喜樂的基礎、根源和對象,乃是主耶穌和祂所成就的救恩並聖靈的工作(1:6),這些是不受環境影響的。
4.1.3 加爾文說:“一個人若不把基督的義和永生的盼望視為寶貴到一個地步、以致他在憂愁中仍然喜樂;他就是對神極度忘恩負義的。”
4.2 帖前5:17 不住禱告:
4.2.1 信徒要存著祈禱的態度、以禱告的精神來從事一切的活動,他們要過一個與神相交的生活。
4.2.2 用禱告的心=時時倚靠神的態度。
4.3 帖前5:18 凡事謝恩:
4.3.1 禱告應不離感謝,而不住的禱告就是常常喜樂之法,在惡劣的環境下尤其如此,因為信心藉禱告得以堅固,有堅固的信心纔能以主和祂的救恩為樂。因此,與其說這三句話指出三種態度,不如說三者是一個態度的三面。
4.3.2 保羅在本節加上此語來形容“神的旨意”,強調了專屬基督教的獨特性質。
4.4 帖前5:19-22 聆聽神的話語。
4.4.1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不讓有此講道恩賜的信徒講道。教會整體或個別信徒不要禁止有這等恩賜的信徒運用他們的恩賜或忽視他們受感而說的話。不論是抑制自己或別人,或是忽略受靈感而說的話,都等於撲滅聖靈的火、熄滅聖靈的光,使教會得不到造就。因為神賜下屬靈恩賜的目的,正是要使信徒得著造就,教會得以長進。
4.4.2 藐視先知的講論=不重視講台。當時帖城的教會中可能有一種趨勢,就是將那些較惹人注目的恩賜看為比說預言的恩賜更重要。
4.4.3 凡事查驗的提醒:保羅把凡事察驗的責任放在教會整體身上,不是只放在有辨別諸靈的恩賜。
- 教義的試驗
- 生活見證的試驗
4.4.4 馮蔭坤:保羅在這裏(19-22 節)為信徒提供了回應靈恩運動的正確態度和處理方法:一方面,要存開放的態度,以免矯枉過正、犯了抑制聖靈工作的大忌;另一方面,不要把一切自稱為聖靈恩賜之彰顯的現象都囫圇吞棗般接受過來,乃要“考驗一切,好的,應保持;各樣壞的,要遠避”(思高)。不消說,我們若要依循使徒在此的教導,就要先對聖靈的身份和工作有所認識,因此“聖靈論”不應只是神學生才修讀的課程,而是每個信徒都當留意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