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
经文:腓2:1-18
保罗在上一段(1:27-30)劝勉腓立比信徒在福音的争战中要同心站稳,面对逼迫,好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在本段他进一步发挥合一的主题,他呼吁信徒应当在一般生活与属灵的交通上保持合一,并且表明,能使保罗内心喜乐和满足的,就是信徒在主里同心,这也是主耶稣在世上的祷告(约17:20-23)。保罗是常体会耶稣基督的心肠的(腓1:8),他对信徒有一种父母的心,满心爱怜,而寄以殷切的盼望。
一、与人合一(2:1-4)
1、合一的表现:
(1)主里的劝勉
鼓励、激发人的信心,使他们能在主的道路上,更有力量奋勇向前。
教会中许多时候缺乏劝勉有许多因素,但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犯错的人不易受劝,不肯受劝。另一情况是劝人的方法不对。
然而,除非是在基督里真正的相爱合一,不然是很难有劝勉的。
如果我们在基督里,就有从上帝的话、基督的十字架、圣灵的工作而来的劝勉、鼓励。如果不是因着信靠耶稣,在基督里,跟基督相连的话,一切的勉励、盼望、爱,都是假的,都对我们永恒的生命没有帮助。
(2)爱心的安慰
“安慰”表示有人在痛苦、失败、挫折中,他得到别人同情、支持。
“赐各样安慰的神。我们在一切患难中他就安慰我们,叫我们能用神所赐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样患难的人”(林后1:3-4)。
安慰也是合一的表现。能在教会中得到安慰,表示这教会的人是相爱相亲的。
保罗说“爱心有什么安慰”,这句话告诉我们,原来真正能安慰人的是爱心,这爱心等同于基督对信徒的爱(林后5:14,参弗5:25;加2:20;约壹3:16;约13:1),亦即“上帝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的爱”(罗8:39,现中)。只要真正的带着爱,伤心的人就会得着安慰。
(3)灵里的交通
“圣灵有什么交通”原文没有“圣”字,新旧库译本译作“灵里有什么团契”。故此,在圣灵里的“交通”,是指圣徒间特有的奥妙“团契”说的。我们同属于基督的身体,有同样的生命,同属于一位圣灵,自然会互相关怀团契。
这就是“肢体彼此相顾:若有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就一同得快乐。”(林前12:25-26)
“圣灵有什么交通”也表示了这教会是合一的,弟兄姊妹间是没有间隔,没有隔陔。
(4)心中的慈怜
“心中若有什么慈悲怜悯”就是从灵来的慈悲怜悯的;这些是上帝对我们随时的爱;这爱里面有蛮多的、强烈的情感成分,就像耶稣参加拉撒路的葬礼会流泪、悲叹;不是冷酷的,像中国的父亲常用士官长的面貌表情来表达他的爱。
慈悲怜悯说明了关怀、体恤、互助。
慈悲怜悯也说明了同理心。
真正的慈悲怜悯,必须有行动,不可知而不行、感而不动;只要习惯性的感而不动,就足以扼杀慈悲怜悯。
世界上并不需要有很多的坏人;只要有慈悲怜悯的人感而不动,恶人就可以畅所欲为。
慈悲怜悯是心性,是内心的。教会的合一,也是内心的,是里面的,不光是一些外面的动作。这种内在的心性就是生命。教会要注重生命,有共同的生命就能有共同的生活。
2、合一的心灵:
(1)要意念相同
就是思想上的整合。信主重生得了新生命,“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归主为主而生活,还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才可以明白主的旨意,行主的旨意。(罗12:1-2)
可惜,有的人信主已许久,思想仍然是异教文化的奴隶,自然难以合一同心遵行主的旨意。
(2)要爱心相同
是说情感上的认同。圣徒不仅在对人方面有相同的爱,对事也是这样,同爱那真实可爱的事。真理是爱的同一根基:“爱是为真理的缘故”(约贰2)。
(3)有一样的心志:相同的灵
基督徒是“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7)。因此,圣徒相合成为同一心灵,是极其自然的,是同“被一个圣灵所感”的新人(弗2:18)。
(4)有一样的意念:意志的合一
就是相同的意向,相同的目的(NIV作“purpose”)。我们既然跟从了主耶稣,世界上的光,“就不在黑暗里走”;不仅自己“得着生命的光”更要叫世人就光:叫世人“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约8:12, 徒26:18)。
3、合一的秘诀:
(1)不可结党
结党,是在大圈圈内又有小圈圈,就是凝聚势力,就是招聚支持自己的人。结党的结果就造成分裂。
(2)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
不要贪,因为贪是争的开始,往往影响合一。不要贪虚浮的荣耀,因为能被人“贪”得到的荣耀一定是虚浮的,虚浮意即是不真实的,不实在的,不耐久的,也就是不连属于永恒的主。
(3)要看别人比自己强
不是要看自己在各方面都比任何人差,而是看别人比自己重要,比自己配受尊敬和服侍,这其中包含有舍己之意。
(4)要顾别人的事
不顾自己的事是放弃自己。这是不正常,这不是圣经的教训。
顾自己是正常的,不过,不是单顾自己的事。
顾别人的事不是要我们管别人的闲事和是非,乃是要关心人,肯帮助人,成为别人的好邻舍(路10:36)。当人人都成为别人的好邻舍时,我们就自然的合在一起了。
二、与主同心(2:5-11)
1、谦卑的心(2:5-8上)
(1)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
主耶稣本来“有神的形像”,简言之,基督具备神之所以为神的一切特性(西2:9)。
“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强夺”原意是“抓住不放”。他不以此地位为不能舍的资历而强行保住。他绝不把持已经有的尊荣,那“与神同等”的尊荣。他不以被罪败坏的世人为没有价值。
(2)反倒虚己:
“反倒虚己”字面的意义是:“但他倒空了自己”。基督倒空自己,就是放弃原有的荣耀(约17:4)、地位(约5:30)、富足(林后8:9)、权利(路22:27)。但他没有失去神的属性,他仍是全知的、他仍是全在的、他仍是全能的。他活在世上时,没有一刻是不拥有神所有属性的。
(3)取了奴仆的形象:
“取了奴仆的形像”指基督成肉身后那种毫无能力、亳无地位的状况。因为在当代的社会中,奴仆被剥夺了一切的权利,一个奴仆及其所有的一切都不属自己,只属于拥有他的主人。基督就是这样撇弃他一切的权利和保障,以致成为像奴仆一般:按此解释,本句道出了基督极度的降卑自己──成为好像社会上最没有地位的一种人。
(4)成为人子的样式:
“奴仆”是道成肉身的新位分;但基督不仅是位分的降低,也是样式的降低,成为“人”。 耶稣不但是从外表看是人,而且里面有也有人的本性,他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5)自己卑微
基督的降卑是“自己卑微”,即自己甘愿降卑,并非不得已而降卑。“自己卑微”含牺牲的意思。他是为着我们的得救,而甘愿卑微。
2、顺服的心(2:8-11)
(1)从上至下的顺服(2:8)
A、存心顺服:
当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的时候,除了行神迹以外,绝大部分时间,他都像世人一样甘心顺从自然律,有人的需要。但他更顺服神的旨意,不求在神以外的好处,胜过试探。
不但如此,他还听从、孝顺肉身的父母(路2:42-52,约19:26-27)。
其次,设立律法的主,照律法的规矩行事(路2:21-24,41-42;太3:15;路3:23;太17:24-27)。
B、以至于死:
“以至于死”说明耶稣存心顺服,就是顺服到底。耶稣顺服神到死的地步,他忍受了那最痛苦和羞耻的十字架的死刑,他是彻底的顺服。
基督的死,不是不得已的,也不是单单的爱世人,而是顺服神至死,以成就神的旨意。
更奇妙的是,基督耶稣是在“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在“我们作仇敌的时候”(罗5:6-10),为了我们死。
C、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稣是死在十字架上。
其一,是受酷刑的死:
十字架是当时罗马一种残酷的刑具,不用在罗马公民身上,而用以对付恶劣卑贱的罪犯;这和犹太人律法上所写的相似:“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3;申21:23)。
其二,是受羞辱的死:
圣经记载,耶稣被钉之前,众人戏弄他,且“吐唾沫在他的脸上”(太27:30)。钉十字架时,外衣被人撕裂,里衣被人拈阄,赤身露体的挂在木架上。从那里经过的人都讥诮他,与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讥诮他。
其三,是受冤枉的死:
当时犹太人控告耶稣的主要罪名是亵渎神,按律法该用石头打死;但因为混合的因素,犹太的宗教领袖,宁愿弄成政治事件,以至采用罗马的行刑方式。
其四,是代替人的死:
主耶稣基督悬挂在十字架上,为了代替我们的罪,受咒诅和羞辱。“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
(2)从下至上的升高(2:9-11)
说到“所以”神将他升高。
基督的尊荣,是上帝赐的,不是自取的,是经降卑而得的。而他的降卑、舍己,不是刻苦己身,以求讨上帝喜悦,而是因爱而甘心顺服。跟随主走十架道路的人必有天上荣耀的盼望。
A、荣升为至高(地位超乎万有)
升到极高的职位和权能的地步,恢复他在神前原先的荣耀(约17:6)。
B、名超乎万有(权能超乎万有)
名代表“权柄、能力”。耶稣升天后,得到了天地所有的权柄(太28:18)。
C、受万有敬拜(尊荣超乎万有)
保罗用了二次“无不”(双重否定)来表达敬拜基督是没有一个人例外,这些人包括天上的众天使,地上的万民和地底下的人。
三、与主同行(2:12-18)
1、凡事顺服神(2:12-13)
在此经文没有预示,没有转接,忽然讲到顺服;而且,再下去顺服似是跟“得救”有关的。相信凭行为得救的人,或要求别人顺服他权威的人,都好像可以从这里找到根据。在此所强调的顺服真如他们所想的吗?我们到底该是如何顺服呢?
从上下文来看,就可以知道,这里所说的,不仅是要效法基督因爱而顺服神,更要靠着基督,或说在基督里的顺服,而继续过顺服圣灵的成圣生活。
(1)顺服的心志(2:12)
悔改归心耶稣基督的人,借着基督与神和好,是属于神的,有“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徒5:32)住在心内,成了听从他命令留心遵行神旨意的人,是“顺命的儿女”(彼前1:14)。
顺服必须要实在,像主耶稣一样,实实在在的表明出来。真正的顺服不是一时的,乃是恒久的,像主一样。
真正的顺服不是给人看,不是虚应人的,乃是时刻都一样。
(2)顺服的意义(2:13)
其一,要恐惧战兢做成得救的功夫:
从因信称义的观点,我们很难相信,得救的功夫竟是我们来做。但基督教虽反对功德,反对行为称义;却不会说,在神的恩典下,我们不需要做事。正是因为神在我们身上工作,我们被圣灵感动,被圣灵重生了,我们就要借着这个工作来把神的工作完成。所以,通通还是出于神的。
“恐惧战兢”可以有几方面的意思。恐惧战兢是肃敬寅畏的意思:卑微的人在神的面前,神的圣洁,公义,威严,和权能,使人不能不发生敬畏的心,那是自然的。恐惧战兢也是戒慎懔惧的意思。如果受到重大的使命与付托,自然会有畏惧疏失的感觉;蒙恩的人一切都是由主而来,是受托的管家,应该有这样健全的畏惧,唯恐失德失职,才不至失误。恐惧战兢也是怕被定罪刑罚的意思。“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罪人有这种恐惧,也是应当的。
从这里来看,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就是恐惧战兢顺服神。我们当然不会说,我们因为顺服神,做了什么事,所以得救了。任何一个时候,我们得救都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事,而是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不是因为顺服才得救,而是显出你的得救就会有这种顺服,当然也会有一些的挣扎和不顺服的现象。
其二,顺服神,就立志行事:
这两节经文,把人的责任和神的预定都讲出来。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从神那边来讲,不管是得救、得胜、失败,都是出自神的预定,不会改变的;从我们人这边来讲,都是人自选的。从神来讲,都是既定,不会改变的;从人来讲,都是未定,开放的,会改变的。这两个一点都不冲突,只是看的角度不同。
我们如果真的顺服神,也立志行事了,那都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要成就他的美意。他美好的旨意是把我们雕塑成有基督的意念,有基督的心,像基督一样。并不是说,我们配合他或与他合作。因为,就人来讲,人怎能与神合作呢?但从我们人来看,的确是配合、合作。
总之,不是因为我们立志行事,才有神在我们心中的运行,而是因为有神在我们心中运行,我们才会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
那么,我们就可以明白,这经文的意思,是说圣徒应该谨慎小心,兢兢业业,作出得救后的人应当有的表现,就是过成圣的新生活,让得救的生命能活出来。
2、明光照耀人(2:14-16)
第一世纪的史学家,叙述当时罗马帝国的社会状态:交通便利,公路四通八达,华丽的建筑林立,商店贸易繁盛,有各样的商品。富者豪奢逸乐,穷人则贫无立锥,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各人争逐钱财,不顾信义,朋友背弃朋友,儿女反抗父母,道德败坏,放纵淫欲,年轻人不知持守贞洁,同性恋到处皆是。
悔改归信的基督徒,生活上有极大的转变,与别人不一样。世人注意到基督徒的生活,见到他们不随从世俗,拒绝同去“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彼前4:4),毁谤他们,讥笑他们,给他们加上“基督徒”的称号。
基督徒本来就应该是与别人不一样的,才可以使人跟我们一样。
(1)不发怨言
原来,怨言和争论就表示不够谦卑顺服。对所发生的和所听见的有所不服、不满、认为不公,于是就起埋怨、就生争论。神的儿女,愿以主的心为心,在教会里生活也当像主一样肯不怨、不争。
(2)无可指责
无可指摘是指让敌人没有指控的把柄(参看但6:4)。诚实无伪是指里面和外面是一样的“真”,即真诚没有诡诈。当一个人里面和外面都是那样真谦卑顺服时,他就是言行一致,“诚实无伪”的。
(3)表明真道
神的儿女……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活出圣洁无暇疵的生命,藉着没有瑕疵的生活,好象明光照耀,将生命之道表明出来。
信徒在这样的黑夜中好象明光照耀。夜愈暗,光就显得更亮。
3、以信心为祭(2:17-18)
信徒若能在弯曲悖谬的时代中实践信仰荣耀神,这是保罗所喜乐的,以至愿献出生命,用自己的血代替酒作为伴献的奠祭,一同献于神、荣耀神。保罗也希望所爱的教会,与他能有一样的喜乐,并且与他一同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