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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爱心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

一件似乎很可惜的事:基督耶稣没有留下可信的画像,使我们没有可以景仰的对象;更没有留下详细的言行纪录,可资后人亦步亦趋的照作。也许那反而是好事。否则必然给人作成偶像,也会有更多的宗教演员。

但是,圣经还是要圣徒效法基督。那么,如何效法呢?不是皮貌的效法,不是外表的行动,效法在于传神。因此必须先有主的心,才可以作到神似;这样,就使自己成为见证信息,而作到向世人传达神的目的。

基督徒最能表现基督的是爱。神是爱。初生的孩子,只想到"我"和"我的",渐渐成长,才意识到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人。同样的,能爱别的人,是基督徒灵命成长的记号。

灵命越成熟的基督徒,他的爱越广阔。圣经说: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3-5)这几句话,说出了爱的真理。

人一般以为爱是感情,是美好的感情。其实,基督徒的爱是意志的行动。主耶稣在离世前吩咐门徒:"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一三:34)如果"命令"有甚么意义的话,是在于受命者的意志;有遵行的意志,才可完成命令。而且也有理性的成分:"看别人比自己强",是理性的结果。"要顾别人的事",是意志,不能说:"我对他没有感情",就不顾别人,那是有意的违命,想到在战场上的同志,更是不可饶恕的。

主耶稣是爱的模楷,所以"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表现于行动,世人才可以看出我们是主的门徒(约一三:35)。这是最好的见证,是在黑暗世界中的星光(腓二:15)。

属天的爱,来自属天的生命,我们自己没有办法产生,是由于"神在你们心里运行"(腓二:13),使我们返照主属天的荣美,引人归向众光之父。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