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天 |
經文:腓二:19-30
主題:求耶穌基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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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特別提到使徒保羅與提摩太和以巴弗提的關係。在整段經文中我們領受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使徒保羅所感嘆的:「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我們必須要問:我是哪一種人?是多求自己的事,還是多求耶穌基督的事?
一個「多求基督耶穌的事」的人是活在怎樣的狀態中呢?
首先我們看到提摩太,因為在22節的一開始說「但」,這就表示提摩太是與21節所說的「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的那種人不同,他就是「求耶穌基督的事」的人,他做了什麼呢?他「興旺福音」、「與保羅同勞」,因此什麼是「多求基督耶穌的事」呢,我們得到的第一個答案是「與人同勞、興旺福音」。
接著我們看以巴弗提,使徒保羅說「他是我的兄弟,與我一同作工,一同當兵,是你們所差遣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從這樣的描述,我們可以看見「多求基督耶穌的事」的第二個答案是「與人同工、關懷需要」。
到了30節使徒保羅再次形容以巴弗提:「因他為作基督的工夫,幾乎至死,不顧性命,要補足你們供給我的不及之處。」,這末了的經文給我們非常重要的提醒,到底什麼是「多求基督耶穌的事」?第三個答案是:「為主作工、甘願捨己」。
當我們將這三處的答案放在一起,看見一個所謂「多求耶穌基督的事」是以完成主所託付的福音使命為中心,並且能夠與主裡面的肢體一同勞苦、彼此同工為福音的傳揚齊心來努力;而另一方面則是看見,當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之後,活出與基督相同「捨己」的生活,如此就叫做「求耶穌基督的事」,這個「求」有「追求」的意思,我們屬神的兒女理當以「父的事為念」、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是「次序」的問題,不是「對錯」的問題,我們應當要清楚明白一件事,就是當我們接受了基督進入我們的生命中,祂不但是我們的救主,祂更是我們生命的主宰,我們本來就應當「尊祂為大、以祂為樂」。
默想:我是一個只會追求自己的事的基督徒嗎?我是否是一個能夠與人在福音上同工、同勞的人嗎?我看見福音興旺會有什麼感受呢?我是否有看到一些肢體的需要,而願意去補上這樣的不足呢?我是否能夠活出像主耶穌基督那樣「捨己」的生命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因著你奇妙的救贖和你所賞賜給我的信心,讓我能夠成為你的兒女,我求你幫助我真的能夠信靠順服,讓你在我的生命中掌權,能夠以你的事為念,追求你所在意、所喜悅的事,深深的盼望你的旨意能夠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樣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背經:腓二21 禱讀:腓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