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
以弗所書 5:22-6:9
保羅在以弗所書4:1-6:20,都是講屬神子民的生活模式,就是要與蒙召的恩相稱,其中包括竭力保守教會的合一;運用恩賜建立教會;脫去舊人的污穢並穿上新人;活像光明的兒女等等,今天我們要查考的主題是:與家人的關係,經文是以弗所書5:22-6:9。按照經文排列的次序,分別是夫妻關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以及主人和僕人的關係。
簡單地來說,保羅指出,妻子應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兒女應當順服父母;僕人應當順服他們的主人。在以弗所書5:21,保羅首先揭示了順服的重要,他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句話為下文要說的各個關係打下了基礎,保羅在每個關係中,都強調如何能夠以和好的態度來促進彼此的關係。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種關係,那是夫妻的關係,經文是以弗所書5:22-33。保羅首先指出:“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這是神給作妻子的關于婚姻的一條原則,整本聖經只有這麼一條,如果她能遵循的話,就能使她的丈夫成為一個非常負責任、有愛心、易相處的人。
為什麼妻子要順服丈夫呢?下文為我們提供了答案,5:23-24 說:“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為什么保羅說妻子應該順服丈夫,而丈夫應該愛妻子呢?也許是因為當時有些婦女信主后,在基督裡得著自由,便覺得再難以順服;男信徒按照羅馬的習俗,做一家之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不習慣愛護和尊重妻子。當然,丈夫和妻子都應順服對方,正如他們都要愛對方一樣。
弟兄姊妹,保羅在以弗所書1:22 和4:15,曾經用頭和身體比喻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這裏也將妻子和丈夫比喻作身子和頭。不過丈夫作妻子的頭,並不表示夫妻之間有等級的分別,而是說明彼此間親密而互相依存的關係。教會順服基督,從基督那裏得到愛顧、關懷和供應,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也是如此。
雖然有人曲解保羅有關“順服”的教導,賦予丈夫無上的權威,我們卻不能迴避這個教導,就是妻子要順服丈夫。按聖經的教導,男人是家庭中的屬靈領袖,妻子必須跟從他的帶領。但是真正的屬靈領導也包括服事,正如基督服事門徒,甚至為他們洗腳一樣,所以丈夫也要服事妻子。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丈夫不會濫用領導的權力;一個有智慧、榮耀基督的妻子也永不會輕視丈夫的領導。濫用領導的權力或輕視丈夫的領導,都會導致夫婦的衝突,甚至出現婚姻危機。
神是很公平的,祂給了妻子一條原則,就是要順服丈夫,像順服主一樣。接著,祂給了丈夫一條原則,就是以弗所書5:25 所說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很多弟兄讀聖經,只讀到“妻子要順服丈夫”,沒有留意“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這句話,于是強迫妻子在任何事情上都要跟從自己的意思和標準,不懂得愛對方。弟兄姊妹,丈夫不是要使妻子順服,而是要愛自己的妻子,如果基督愛教會一樣。弟兄姊妹,為什麼神吩咐丈夫們要如此徹底地愛他們的妻子呢?因為神了解女人最大的需求之
一,是要有安全感。她需要丈夫徹底地愛她,所以神就吩咐丈夫滿足妻子的需求。
以弗所書所提到的夫婦關係,所有的婚姻問題都是由于不遵循這兩條原則而發生的,一個幸福的婚姻只需要兩條原則:一條是給丈夫的;一條是給妻子的。當丈夫不能像基督給教會一樣的愛來愛妻子的時候,妻子就開始沒有安全感,開始覺得她有必要保護自己。當她開始質疑丈夫的決定時,丈夫會覺得非常難過,因為這表明他不是掌權的、不是最高領導,于是丈夫覺得自己受到了挑戰,不變得更強硬、更冷漠,以顯示他權威。與此同時,妻子也失去了安全感,婚姻開始出現了裂縫。只要我們有愛,妻子就很樂意順從她的丈夫;同時因為她的順服,作丈夫的可以盡情地表達他對妻子的愛,這樣兩人的關係會變得越來越融洽。
在以弗所書5:26-27,保羅講基督犧牲捨己的一個積極目標,是叫教會得“洗淨,成為聖潔”,經文是這樣說的:“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聖潔”和1:1 的“聖徒”是一樣的,基本意思是指屬神的事物;“洗淨”在新約中也有翻釋為潔淨的,保羅這樣說,是因為在那時候的婚姻中,新婦十分很重在婚前清潔自己的身體;同樣,教會將自己獻給基督,也應該潔淨自己。
弟兄姊妹,當你留心讀以弗所書5:22-33,會發現當中一共用了六次“自己”,提醒神給百姓的旨意乃是一夫一妻的,所以丈夫愛妻子,就是愛自己的身體,婚姻要求真正的合一,就是愛對方像愛自己一樣,使影響一方的事情,也會影響另一方。在婚姻裡成為一體,不表示會因此失去自己的個性;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學習察覺對方的需要,就是一種彼此的成全。
5:33 是一個簡單而重要的總結:“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如果我們都願意追隨神的教導來生活,就不會有爭吵、分居、離婚的事情,我們的家庭也會更加美好了。
在以弗所書第五章裏,我們學到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結果就是信徒彼此順服,在第六章開始,我們要學習的是兒女對父母的順服,經文是6:1-4,主題是父母與兒女的關係。6:1-3 是給兒女的,6:4 則是講給父母聽的。
我們先來看以弗所書6:1-3:“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原來,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裏聽從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者父母是基督徒,都是沒有分別的。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為全人類設立的,而不是單單為信徒設立的。主的命令是在“在主裏聽從”,意思是說,兒女聽從的態度就像聽從主一樣,只要與神的旨意相合的,就當凡事聽從。當然,如果有父母吩咐兒女去犯罪,那就不應該聽從了,但是也要有禮貌地推辭。
為什麼要聽從父母呢?從經文中可以找到四個基本理由。第一個理由在6:1,保羅說:“這是理所當然的”,這個原則是家庭生活的基礎。
第二個理由是因為這是聖經的教導,當神在西奈山頒佈律法的時候,便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是出埃及記20:12 的經文。此外,申命記5:16 也記載說:“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弟兄姊妹,孝敬父母是是十誡中第一條帶有特別祝福應許的,命令要求兒女尊重、敬愛、聽自己從父母。我們孝敬父母的最大益處,是使我們得福,這是保羅列出的,孝敬父母的第三個基本理由。第四個理由是使我們在世長壽。
對兒女教訓完后,保羅緊接著給父親一些提示,以弗所書6:4 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保羅指出,父親不應該惹自己兒女的氣,作無理的要求,反而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撫養兒女。經文中的“教訓”這個詞,是指管教、督責、言教身教並用。“警戒”是指忠告、責備和訓斥。弟兄姊妹,如果你是父母的,就要記住教導孩童必須要在主裏面,要照著神在聖經中所揭示的旨意而施行管教。
在以弗所書6:5-9,保羅談到主人和僕人的關係。奴隸在羅馬社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當時的羅馬帝國內有數百萬的奴隸,很多奴隸和主人都成了基督徒,因此早期教會便要直接處理主僕關係的問題。保羅既不寬容又不譴責這個制度,卻教導主人和僕人當在基督家裡共同生活。按照這樣來看,保羅的教導就是針對當時的情況而說的,如果應用在今天的社會中,我們可以從雇主和雇員的關係來看。
6:5-8,保羅提到身為奴僕或者雇員的態度,保羅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弟兄姊妹,你是存什麼心態上班的呢?經文告訴我們,首個責任是聽從肉身的主人,存尊敬的心、負責任的心來完成交托給你的工作,就好像聽從主一樣。
我們的事奉必須是殷勤的,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這句話很多意思,很多人在上司面前表現得勤勞工作,上司不在就立刻鬆懈下來。弟兄姊妺,不管你現在作的是什麼工作,你都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因此要為著主的緣故把工作做好,並且總要比要求的多做一點,這樣我們的生命就可以成為耶穌基督的美好的見證。
此外,我們工作時也要甘心樂意,不只是外表上的依從,而是內心充滿情感,凡事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我們的一生和事工只是等候神的賞賜。
以上提到的是僕人對待主人和工作應當存的態度,那麼主人又怎樣對待僕人呢?保羅在6:9 便告訴我們:“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在保羅的觀念中,無論是地位顯赫的人,或者是身份低微的人,在神的眼中都是一樣,主人和僕人有一天都要在主面前交帳。弟兄姊妹,聖經是寶貴的,無論你是丈夫、是妻子、是父母、是兒子,或者是主人、僕人,你都有自己應盡的本份,盼望透過今天的查考,幫助大家明白神的教導,在生命中為主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