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
以弗所書1:1-4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段的問安,以弗所書1:1-2說:“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封信是寫給誰的?是寫給“在基督耶穌裏有忠心的人”, 弟兄姊妹,你是不是一個忠心的人呢?“忠心”在這裏是指承認基督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
以弗所書1:1 為整封信奠下了基礎,指出神的話是在耶穌基督裏的。所以當我們讀這封書信的時候,如果能夠拿筆畫下神在基督裡和借著基督為你所做的事,你將會發現 “在他裡面,由他,在他,通過他,通過和在耶穌基督裡為你所成就的和你所有的”這些字句在整封書信中不斷出現。保羅接著的問安是說:“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弟恩惠是日常生活上從神而來的扶助;平安是人生變幻無常的景況下的安息心靈。恩惠和平安經常在書信裏出現,我們要留意的是,先有恩惠,然后才有平安,惟有在恩惠解決罪的問題之后,人才可認識平安。保羅問安之后,便在1:3-14 談到屬神子民在基督裏獲得的各樣屬靈福氣,這是以弗所書的第二個段落。我們首先來看1:3-4,創立世界以前的揀選,經文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保羅對福氣有很多形容,像是一個金字塔一樣,先是屬靈的福氣;然后是各樣屬靈的福氣;接著是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最后是在基督裏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音。弟兄姊妹,我們的福氣是屬天的,就是“在天上的”,而是地上屬物質的福氣。另外,我們的福氣是在基督裏的,就是借著祂在各各他山上成就的工而獲得的,所以我們如果想得到這些福氣,必須憑著信心與基督聯合。
“在基督裏”是以弗所書的一個主要用語,我們如果悔改歸向神,那麼我們的地位就是在基督裏的,這是第1-3 章強調的內容。另一個層面來說,我們既然已經得著在基督裏的地位,我們的行事為人也要在基督裏,要活出合乎聖徒體統的生命,這也是以弗所書4-6 章的重點內容。
弟兄姊妹,這兩節經文十分寶貴,首先要注意的是,保羅為屬靈的福氣感謝神。今天,我們說很多關于物質祝福的話,實際上是太多了。有那麼些人到處鼓吹說,每個神的信徒都應該經歷各樣物質的祝福,而且應該為這些物質祝福作見證。如果一個人真的順著聖靈行事,而且對屬靈的事物很感興趣,他就會為屬靈的福氣而感謝神。
弟兄姊妹,我們要讚美神,祂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又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保羅把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列在首位,更令人詫異的是神揀選我們的時間,以弗所書1:4 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神並不是在我們決定好好做人,檢點行為的時候才揀選我們的。他沒有說,“那好吧,我就選你了。”神是從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我,目的是使我們在他面前為聖潔、無有瑕疪。這個目的只有我們在天上與祂同在的時候,才能夠全面實現的。
在我們之前查考的猶大書1:24,作者說:“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我們自己本來是一個罪人,只有在基督裡,我們才能夠這樣完美,無可指責,聖潔的站在神的面前。這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行為和努力,而是因為主耶穌已經替我們擔當了所有的責備和罪過,並且付了代價和處罰。他將以他的公義臨到我們,把我們顯明給父神,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神的揀選是一個很嚴肅的問,值得我們用一些時間來看一看,全地思想聖經對這個題目的教導。首先,這是指出神揀選人著救恩,帖撒羅尼迦后書2:13 告訴我們:“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這說明了我們是否被揀選,完全是在乎對福音的態度,一個願意聽福音,又真心悔改的人,就是被神揀選的。
另一方面,聖經從來沒有教導說,神揀選人失喪、下地獄!神揀選一些人得著救恩,並不意味祂定了其他人的罪,因為神的心意是不願有一人沉淪,乃是盼望萬人得救。
弟兄姊妹,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聖經上清楚地告訴我們:“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但是我們的神是有憐憫的神,祂救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至于失喪的人,只是“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所以神並沒有預備要滅亡的人,只預備了蒙憐憫得榮耀的人,那些人滅亡,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心裏頑梗,不願意相信神。
聖經教導主權的揀選的同時,也談到人的責任。人不可以利用揀選作為藉口,說自己沒有得著拯救。弟兄姊妹,神已經把救恩確確實實地賜給世上每個角落的人,我們熟悉的約翰福音3:16 怎麼說呢?讓我們同聲背誦出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相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的5:24 更加是主耶穌親自的應許,祂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弟兄姊妹,主耶穌已經作了我們和神之間的中保,成為挽回祭的羔羊,我們只畏認定祂,相信祂,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9-13 也是我們熟悉的一段經文,當中強調只要“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從剛才所例舉出來的經文,我們知道任何人都可以悔改,靠主的名離棄罪惡歸向神,所以如果有人失喪,並不是神的意願,而是他個人的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