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 |
(弗一章1节)
以弗所书一章l节如此说:
奉神旨意,作基督那稣的使徒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那稣里有忠心的人。
一、研究圣经原文的学者们都知道,有许多圣经古卷并无“以弗所”这个地名在本书,所有英文新译本都在本节下加上这种注解。试把上面该节有括号的地方删去不念,便可念成本书是写给“一切圣徒,就是在基督那稣里有忠心的人"。
我们的圣经(中文或英文)都是根据最权威的圣经古卷来翻译的。那些古卷均有“以弗所”一名,所以一直认为保罗所写这书信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可是任何仔细研讨保罗书信的圣经学者都有下列几个疑问:
①如果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为什么不像别的书信那样谈论有关以弗教会组织与教会内的情形?
②保罗曾在以弗所三年之久,一定有许多朋友,何以在本书不像别的书信一般,问候教会中的人物。
③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与腓利门书被解经家称为“狱中书信”,但其余三本书信的开头,保罗是与提摩太同署名写信的,只有以弗所书没有提摩太之名,显然地,这书可能不是写给以弗所教会,乃是一封普通的“公函”。
二、到底有“以弗所”一名与无“以弗所”一名在各古卷中的问题如何解决呢?解经家们对此问题作了很圆滑的解释如下:
①“以弗所书”并不是一封写给以弗所城的基督徒的信,乃是一封各教会共同诵读的“公函”,或者可以说是以弗所与附近地区各教会的“地区公函”,由保罗派一专人“推基古”作地区巡回大使,将该公函在各会轮流诵读。
②本书一章1节“在以弗所”(ENEFE轭,*EQ三oto)二字原来是空着不写字的。当这公函送到某地教会时,该地教会的主持人便照抄一份,但在空着不写字的地方加上本地的地名,表示保罗所写这封信也是为他们写的。因此,当这信在以弗所诵读时,便加上“在以弗所”二字,假如这封信拿到老底嘉去念,便在空白处加上“在老底嘉”二字(ENLAoDIKEIA,三vAaed-eca),表示这是保罗写给老底嘉教会的一封信。
在歌罗西书四章16节有“你们也要念从老底嘉来的书信”一语,不少解经家认为这封“从老底嘉来的书信”就是“以弗所公函”,但不能称为“老底嘉书信”,因为是一封公函。
③至于何以后人定之为“以弗所书”呢?是因为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首府,亦为罗马帝国行政要地。亚西亚的主要城市与保罗传道有关系的有以弗所、歌罗西、老底嘉、士每拿、撒狄、非拉铁非、推雅推喇、别迦摩等。因为以弗所是本省首府,所以这封公函在被收集为新约圣经时,必须有一个名称,而称之为“以弗所书”最为适当,同时他们根据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话,证明推基古是带着保罗的那一封公函到以弗所去(提后四章12节),可能先到以弗所去,然后再送到附近各教会去诵读,因此称之为“以弗所书”。。
这些相信本书不是单写给以弗所的解经家谓,在最古最有权威的三个希腊古卷抄本,均在“在以弗所”二字处留下一个空白。这三个古卷抄本是A,梵蒂岗抄本,是在纪元后350年所抄的,保存在罗马城的梵蒂岗教皇图书馆内。B。西乃山抄本,也是在纪元后350年所抄的,从前保存在俄国的圣彼得堡,今已卖给英国,保存在伦敦博物院的图书馆中,到伦敦旅行的读者,不妨去参观一下。C.亚力山大抄本,是在纪元后450年所抄的,也保存在伦敦。
三、可是并非每一个解经家都同意上述这种“以弗所书为公函”的论调,许多解经家仍坚持这本“以弗所书”是保罗写给以弗所,由推基古专使送去的。但是后来各教会获悉保罗曾写过一封非常属灵、道理深奥的书信,大家都觉得有抄录一份的必要,所以在抄录时不写“在以弗所”二宇,该二字空下来,但各教会主持人诵读时则加以本教会所在地名,这是非常可能的。
下面是古代教父引用本书而相信它是保罗写给“以弗所书”的资料:
①约翰的高足、示每拿的教父波力甲(POLYCARP)在他的作品中,有两段引用本书(或大意与以弗所书内容相同)。
②安提阿的教父伊格那修(IGNATIUS)曾写信给以弗所教会,谈及保罗与以弗所教会的关系。
③黑马(HERMAs)可能即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14节所问候的那一位,曾著“启示书”一册,其中引用以弗所书的“圣灵担扰”(弗四章30节)等语。
④保罗的同工巴拿巴在他的著作中,也曾引用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话。
⑤罗马教父革利免(CLEMENT)在他所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曾引用以弗所书以夫妇预表“基督与教会”的比喻(弗五章22一23节)。
⑥伪教皇希波利都(HIPPoLvus),曾著“驳斥异教论”,该书曾提及以弗所书在第二世纪对各地教会的影响。希波利都卒于纪元后236年。
⑦宣讲“神格唯一论”的提阿多都(THEoDoTUs)在他的著作中,引用以弗所书第四章的话。
⑧曾著书六千种的大教父奥利金(ORioEN),也曾引用以弗所书,认为本书是写给以弗所信徒的。
只有一位玛西安(MARCioN),是“本都”的基督徒,他坚持歌罗西书四章16节所说的“从老底嘉来的书信”一定是这本无地名的以弗所书,而以弗所书应改为“老底嘉”书。可是北非的特杜连(TERTULLIAN)教父曾为文驳斥玛西安,说玛西安自作聪明,表示是一位殷勤的研究圣经者,其实此书并非写给老底嘉人,乃是写给以弗所信徒的。
至于本难题最初质问的一点:“为何在书中不提及保罗提名问候以弗所教会的人物”,并不难解答。任何研经者都觉得本书是一本“天书”,多次提到天上的奥秘,少谈人间事,所以故意不提名问候地上什么人,免得损害本书“天上的颜色与质素”。他连提摩太也不记在书中,可能保罗认为提摩太仍未能了解本书有关天上的事的全部份。
本书只提到一个人,那就是推基古,他要把这信送到以弗所去,同时要把保罗在罗马狱中的情形告诉以弗所信徒,并用保罗在狱中仍能过属天的生活景况,安慰挂念保罗的信徒们。
可是,苏格兰大主教“乌雪”(USSHER)一直坚信以弗所书是一封“公函”,是写给以弗所各附近地区各教会的公函,百余年来欧美神学界均相信他的主张是对的,正如相信他所编的“圣经年代表”是正确的一样。
其实,新约圣经在圣灵引道下,给予那些编辑汇集及订定的先进们一种暗中的指示,是不会有什么错误的。我们仍认为第三个解释是最合理的,应予推广,称本书为“以弗所书”。
(弗一章1节)
以弗所书一章l节如此说:
奉神旨意,作基督那稣的使徒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那稣里有忠心的人。
一、研究圣经原文的学者们都知道,有许多圣经古卷并无“以弗所”这个地名在本书,所有英文新译本都在本节下加上这种注解。试把上面该节有括号的地方删去不念,便可念成本书是写给“一切圣徒,就是在基督那稣里有忠心的人"。
我们的圣经(中文或英文)都是根据最权威的圣经古卷来翻译的。那些古卷均有“以弗所”一名,所以一直认为保罗所写这书信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可是任何仔细研讨保罗书信的圣经学者都有下列几个疑问:
①如果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为什么不像别的书信那样谈论有关以弗教会组织与教会内的情形?
②保罗曾在以弗所三年之久,一定有许多朋友,何以在本书不像别的书信一般,问候教会中的人物。
③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与腓利门书被解经家称为“狱中书信”,但其余三本书信的开头,保罗是与提摩太同署名写信的,只有以弗所书没有提摩太之名,显然地,这书可能不是写给以弗所教会,乃是一封普通的“公函”。
二、到底有“以弗所”一名与无“以弗所”一名在各古卷中的问题如何解决呢?解经家们对此问题作了很圆滑的解释如下:
①“以弗所书”并不是一封写给以弗所城的基督徒的信,乃是一封各教会共同诵读的“公函”,或者可以说是以弗所与附近地区各教会的“地区公函”,由保罗派一专人“推基古”作地区巡回大使,将该公函在各会轮流诵读。
②本书一章1节“在以弗所”(ENEFE轭,*EQ三oto)二字原来是空着不写字的。当这公函送到某地教会时,该地教会的主持人便照抄一份,但在空着不写字的地方加上本地的地名,表示保罗所写这封信也是为他们写的。因此,当这信在以弗所诵读时,便加上“在以弗所”二字,假如这封信拿到老底嘉去念,便在空白处加上“在老底嘉”二字(ENLAoDIKEIA,三vAaed-eca),表示这是保罗写给老底嘉教会的一封信。
在歌罗西书四章16节有“你们也要念从老底嘉来的书信”一语,不少解经家认为这封“从老底嘉来的书信”就是“以弗所公函”,但不能称为“老底嘉书信”,因为是一封公函。
③至于何以后人定之为“以弗所书”呢?是因为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首府,亦为罗马帝国行政要地。亚西亚的主要城市与保罗传道有关系的有以弗所、歌罗西、老底嘉、士每拿、撒狄、非拉铁非、推雅推喇、别迦摩等。因为以弗所是本省首府,所以这封公函在被收集为新约圣经时,必须有一个名称,而称之为“以弗所书”最为适当,同时他们根据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话,证明推基古是带着保罗的那一封公函到以弗所去(提后四章12节),可能先到以弗所去,然后再送到附近各教会去诵读,因此称之为“以弗所书”。。
这些相信本书不是单写给以弗所的解经家谓,在最古最有权威的三个希腊古卷抄本,均在“在以弗所”二字处留下一个空白。这三个古卷抄本是A,梵蒂岗抄本,是在纪元后350年所抄的,保存在罗马城的梵蒂岗教皇图书馆内。B。西乃山抄本,也是在纪元后350年所抄的,从前保存在俄国的圣彼得堡,今已卖给英国,保存在伦敦博物院的图书馆中,到伦敦旅行的读者,不妨去参观一下。C.亚力山大抄本,是在纪元后450年所抄的,也保存在伦敦。
三、可是并非每一个解经家都同意上述这种“以弗所书为公函”的论调,许多解经家仍坚持这本“以弗所书”是保罗写给以弗所,由推基古专使送去的。但是后来各教会获悉保罗曾写过一封非常属灵、道理深奥的书信,大家都觉得有抄录一份的必要,所以在抄录时不写“在以弗所”二宇,该二字空下来,但各教会主持人诵读时则加以本教会所在地名,这是非常可能的。
下面是古代教父引用本书而相信它是保罗写给“以弗所书”的资料:
①约翰的高足、示每拿的教父波力甲(POLYCARP)在他的作品中,有两段引用本书(或大意与以弗所书内容相同)。
②安提阿的教父伊格那修(IGNATIUS)曾写信给以弗所教会,谈及保罗与以弗所教会的关系。
③黑马(HERMAs)可能即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14节所问候的那一位,曾著“启示书”一册,其中引用以弗所书的“圣灵担扰”(弗四章30节)等语。
④保罗的同工巴拿巴在他的著作中,也曾引用保罗写给以弗所信徒的话。
⑤罗马教父革利免(CLEMENT)在他所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曾引用以弗所书以夫妇预表“基督与教会”的比喻(弗五章22一23节)。
⑥伪教皇希波利都(HIPPoLvus),曾著“驳斥异教论”,该书曾提及以弗所书在第二世纪对各地教会的影响。希波利都卒于纪元后236年。
⑦宣讲“神格唯一论”的提阿多都(THEoDoTUs)在他的著作中,引用以弗所书第四章的话。
⑧曾著书六千种的大教父奥利金(ORioEN),也曾引用以弗所书,认为本书是写给以弗所信徒的。
只有一位玛西安(MARCioN),是“本都”的基督徒,他坚持歌罗西书四章16节所说的“从老底嘉来的书信”一定是这本无地名的以弗所书,而以弗所书应改为“老底嘉”书。可是北非的特杜连(TERTULLIAN)教父曾为文驳斥玛西安,说玛西安自作聪明,表示是一位殷勤的研究圣经者,其实此书并非写给老底嘉人,乃是写给以弗所信徒的。
至于本难题最初质问的一点:“为何在书中不提及保罗提名问候以弗所教会的人物”,并不难解答。任何研经者都觉得本书是一本“天书”,多次提到天上的奥秘,少谈人间事,所以故意不提名问候地上什么人,免得损害本书“天上的颜色与质素”。他连提摩太也不记在书中,可能保罗认为提摩太仍未能了解本书有关天上的事的全部份。
本书只提到一个人,那就是推基古,他要把这信送到以弗所去,同时要把保罗在罗马狱中的情形告诉以弗所信徒,并用保罗在狱中仍能过属天的生活景况,安慰挂念保罗的信徒们。
可是,苏格兰大主教“乌雪”(USSHER)一直坚信以弗所书是一封“公函”,是写给以弗所各附近地区各教会的公函,百余年来欧美神学界均相信他的主张是对的,正如相信他所编的“圣经年代表”是正确的一样。
其实,新约圣经在圣灵引道下,给予那些编辑汇集及订定的先进们一种暗中的指示,是不会有什么错误的。我们仍认为第三个解释是最合理的,应予推广,称本书为“以弗所书”。
“以弗所”(EPHESUS),是罗马帝国小亚细亚省的省会,也是亚西亚甚至亚西亚以东各地区一个最大的城市。地在爱琴海之东,与希腊的雅典隔海遥望,颇似爱琴海大门的两根门柱。以弗所三面环山,山前有一片大陆,西面向海,造成一个最优良的港口,因此以弗所为当时伟大的商业中心。
以弗所是一座相当古老的城市,纪元前千年,已为来自希腊与马其顿的民族卡利安(CARIANS)与伊阿尼安人(IONIANS)所先后侵占。纪元前560年,为吕底亚人所占(LYDIA与徒十六章14节的妇人吕底亚同字同音,吕底亚为闪族人,其祖即创世纪十章22节的路德),开始建筑那以后成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亚底米女神庙。对此庙的建筑最出力者是吕底亚王古鲁素(CROESUS),曾由国库以127大理石柱奉献与该庙(一说该127根石柱由王所统治下的127个城市的领袖所奉献,更有一说谓由当时天下127个王所奉献),每柱高47尺。纪元前546年波斯军侵入,跟着不久又由希腊大亚力山大所占据。纪元前190年人罗马帝国版图,设置小亚西亚行省,以以弗所为省会,但行政及宗教总部则设于别迦摩。
保罗到以弗所传道时,据历史所载,以弗所城已有居民二十二万五千,没有参议会,亚西亚省的省议会亦在此举行。当时议会的主要任务是要鼓励居民崇拜罗马的假神和该撒。省议会的议员,使徒行传十九章3l节称为“亚西亚几位首领”,他们是保罗的朋友。
以弗所因为在罗马时代商业鼎盛,许多希腊学者也由希腊抵达此处,宣传希腊文化艺术,使它更为繁荣。被当时的人称之为“亚西亚”之光。
以弗所位于“加斯托”(CAYSTROS)河口,该河流入港湾后再流入大海。纪元后1308年,土耳其人“阿图曼”(OTTOMAN)大帝国勃兴,侵占亚西亚,将以弗所居民或杀或迁,使以弗所昔目的繁华尽失。跟着加斯托河水经常泛滥,政府不予理会,以致河口淤塞,以弗所港口变成泥泞险地。今日以弗所只是一个小村镇,新的港口只作渔夫工作之所。大亚底米女神庙的废墟也已埋没在地下数尺,徒供旅游者凭吊。
大亚底米女神(ARTEMIS)是罗马帝国人们所崇拜十二假神之一(见使徒行传十九章难题研究,有详书叙述),据土耳其新闻处所出版的手册谓,此古庙最初由西古提(SCYTHIAS)族的“亚马逊”(AMAZONE)人所建,以后曾七次被毁,最后一次毁于“西米利安人”(CIMMERIANS)之手,时为纪元前7世纪。后由吕底亚王古鲁素王倡议重建。纪元前356年大的亚力山大王出生之日,正是亚底米女神庙毁于狂人“希罗他底”(HEROSTRATES)之手。及大亚力山大为王时,曾立志出资重建此庙,并以己名刻于庙前,但未成功,为僧侣所婉拒,亚力山大王大怒,拂袖而去。
亚底米庙不只是一座大庙,亦为珍宝之库和博物院,由各国人士奉献的珍宝甚多,庙中亦有一幅由名画家“亚比利”(APELLES)所画的亚力山大大王怒图。此庙亦为许多罪犯及坏人藏身之所,因为只要进入庙内,无人有权可以逮捕。同时许多银匠制造小型亚底米神供游客及善男信女购买回家作纪念或遥拜之用。使徒行传十九章24节称之为“银龛”,那有名的银匠底米丢便是靠此生意发财的。
后来保罗曾在以弗所的推喇奴学房天天与人辩道,有两年之久,感动许多人离假归真,相信那稣,以致那些行邪术的竟然把五万元的邪书焚毁,“主的道在以弗所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徒十九章20节),不料以弗所因此起了极大的骚动。保罗在第一次到以弗所传道时,曾把亚基拉和百居拉留在此处作工(徒十八章18一20节),自己却返回耶路撤冷。第二次到以弗所时曾遇见十二位受过约翰施洗的门徒,保罗再奉主那稣的名为他们施洗(徒二十章1一7节),可能这十二人就是以弗所教会的基础,而这十二人可能是经由有口才的亚波罗所带领的(徒十九章24一25节)。因此以弗所教会被建立起来。以弗所人将以前崇拜亚底米女神的热忱转而归向主那稣,而且成为一个非常属灵的教会,所以保罗在本书对以弗所人所讨论一切属灵奥秘的真理与灵程的长进,是别的教会所望尘莫及。
传说约翰在十字架下接受我主所托,照顾马利亚,像自己母亲一样,若干年后,即来以弗所传道。马利亚是死在以弗所的(天主教人士说马利亚在以弗所升天),约翰由此处被充军到拔摩海岛去,以后被释再返以弗所,在讲道时离开世界。
后来亚底米女神庙日渐衰落,社会风气渐佳,各处膜拜者亦渐少。使徒约翰曾在以弗所教会工作多年,以后以弗所变为基督徒城市,纪元后260年,亚底米庙被“哥德人”(GOTHS)所毁,至今已成历史陈迹。
据说以弗所与亚西亚省各地在教会初期竟有五千余教会单位,可是现在基督教在土耳其已完全被摧毁,只留下在以弗所两间古老礼拜堂。一间是纪念马利亚的,另一间是纪念使徒约翰的。任何到土耳其观光的基督徒,特别是了解教会历史背景的传道人,到了以弗所原址,无不唏嘘叹息,因为今日土耳其竟是回教的世界。
保罗在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时,曾路经以弗所港外的另一港口名米利都,在该处与以弗所的长老们会面,并予以恳切的勉言,以后保罗再没有机会到以弗所去。
提摩太与以弗所是有属灵工作关系的,保罗曾把他留在以弗所传道(提前一章3节),提摩太曾被众长老按手受圣职(提前四章14节;提后一章6一7节),许多人认为是保罗在以弗所三年时间中行此事。
在启示录二章我们看见以弗所教会在教会遭遇大逼迫时,曾丢弃起初的爱心,以致受圣灵的责备(启二章4节)。
纪元后3l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相信那稣后,基督教成了罗马的国教。之后,在413年和449年均在以弗所举行大公会议,决定教会重要的问题。
(弗一章4节)
神学界为着人信那稣是完全由于“神的预定”或完全由于“人的自由意志”,有多年与多种的辩论,各执一词,各不相让。其实,任何理论的争执,如果某甲完全是对的,某乙的理论则应完全错误,反之亦然。但是既然甲与乙的理论都各自认为绝对对的,那就等于“矛与盾”的理论,实在是可笑的。事实上,人们的任何理论,都带着“地上的偏见”,而不是“天上的看法”。
一、那些主张完全由神拣选人的得救的理论,指出人们能相信那稣而蒙恩得救,是因神老早就“预定”他们要得救。神完全拥有此权柄,使人信那稣,人暗中被引导,走进神的预定中。正如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我们”。又如在罗马书八章29一30节说:“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又在使徒行传十三章48节:“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些经文都作这样“预定论”主张者的有力支持。
二、但那些主张相信那稣与否完全由人的自由意志所决定的人,则指出如果人信那稣是神预定,神便侵犯人的自由意志,人对于得救与灭亡便无义务与责任,人如果不相信那稣,便不应受灭亡的刑罚。人如果是因自由意志而决定信那稣与否,人便有责任,符合“信者得永生,不信者灭亡”的原则。
至于所谓“神的预定”不过指“神预先知道”一切,他预先知道谁会相信谁会拒绝,那些接受救恩的人便进入“神的预定得救的人数目”中而已。
三、可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神拣选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是以“成为圣洁”为神这种拣选的目的,不是指拣选人得救而言。意即,人得救之后,神在那些已经得救的人当中特别的拣选,拣选那些比较爱主、比较肯追求的信徒,使之成为圣洁,过高级的属灵生活,与得救的问题无关。这是另一些解经家的看法。
四、不过,作者本人在此处分析,人的看法与神的看法,来作有关“创立世界以前”或“在万世以前”(林前二章7节)或“万古之先”(多一章2节)的涵意。
人看历史,即过去的事,是把历史放在时间之内,但神看人的一切是在他的眼前,并无昨日、今日与明日之分。换一句话说,人看历史是往后看,用追溯的方法。神看历史的往下看,把人的历史摆在自己面前,人与历史是在时间之内,但历史与时间都在神之内,神不是在时间之内。
保罗所说的“创立世界之前”与“万世之前”不过用历史追溯的方法看过去之事,人看为数千年或数万年之事,神看不过是在他面前的“一点”。保罗所看的创立世界之前在神看来也与“现在”毫无分别。
其实神自从创造人类之后,或说计划创造人类之时,都不断在“拣选”,他拣选亚伯拉罕与拣选保罗,在人看来,其中有二千至二千三百年的距离,但在神看来不过是“拣选的两个对象”,并无时间的因素在内。保罗之所以宣传“创立世界以前”或“万古之先”,乃是
用人的时间眼光去看。人所重视的往往是“时间”,神所重视的只是“事实”。
我认为,人得救与否是自由选择的,但人的自由选择是在神的须知之内的,他预先知道谁会接受救恩,但他不侵犯人的自由意志而强迫他接受。那些被神预知会接受的人便进入神的预定中。正如彼得说:“主不愿有一个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章9节)。又正如保罗曾对提摩太说的:“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章10节)。“万人的救主”,谁都可以相信那稣而得救,但神预知谁信谁不信。“信徒的救主”,那些肯相信的,便进入他的预定“得救的人数”,中,直至此数目满足为止(罗十一章25节)。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曾三次提到“预定”(5、9、11节),这三次预定并非如主张预定论的神学者那样解释,保罗所谓的预定是关于“神的计划”并非关于“个人”。第5节的“我们”并非单指保罗与以弗所的“我们”,乃指他预定的计划是通用于任何时代任何人的“相信那稣”这个行动,那就是说一切已经相信那稣的人,在主那稣之内的信徒,神所预定的一切计划才能运用无阻。
古代教父奥利金谈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以为神在创立世界以前,“他”已经存在于神前,意即人的灵魂已在天上生存,所以到世上来的灵魂,都早在天上神的预选中。
但这种见解显然是不正确的,而灵魂的问题对人类永远是一个秘密。神老早预备一个救恩的计划是对的,但像奥利金这种“前世”论,并不合圣经。
(弗一章23节)
许多解经家认为这是以弗所书中最难解释使人满意的经文。下面是这节经文的不同解释法:
一、基督被称为“充满万有者”,教会是他的身体,像人头与人身的关系,这头与身各肢体联合,才算是一个完全的人。所以基督的生命、能力、旨意、恩典均充满他的身体,使教会能代表这充满万有的“元首”活在世界上。
二、基督像一个国王,国王的一切权力、荣耀均充满全国,但如果国王无王后,则这国王的生活不够完全。基督若无教会,便有缺陷,有了教会之后,基督的一切荣耀、能力便获得完全的充满,正如国王有个王后,他的一切也觉圆满一样。
三、基督比方一个大圆圈,他的一切充满这大圆圈,但缺一角,教会补满了一角,此一角与该大圆圈相连而得完全,他一切的能力与荣耀亦充满此一角之内,所以说“教会是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见下图)。
四、基督像一只大轮船,一切均齐备,但尚无水手与船上一切职员。教会(一班蒙召的人)好像所有的水手与船上职员。如果一只大轮船上没有水手与职员,这只大船只是一只“展览品”,但有了水手与职员,便成为有用的航海工具了。
五、基督的一切能力与荣耀充满万有,这是一件事实,但他必须获得教会之后,他的一切充满才有一个真正的目的(或说焦点)与归宿。所以在22节说“基督是为教会而作万有之首”,教会是基督充满万有的原因。
六、作者在此处用另一比方:基督比方大洋海,它的海水充满全世界各处洋海。教会好像一个敞开瓶口的玻璃瓶,扔在大洋海中。于是充满大洋海的海水便充满那“开口瓶”,这就可以说那水瓶是“充满大洋海的海所充满的”(见下图)。
七、可以用一现代化的设备作比方:一间以“冷气开放”作号召的餐厅内的冷气果然充满整个餐厅,但其中有一储物室因把门关闭,以致冷气不能人内。这间餐厅便不算得完全被冷气充满。那储物室必须打开门,让冷气也进去充满其间,这间餐厅便算得是一间完全有冷气的餐厅。基督比方这餐厅,他的一切充满其间,那储物室比方教会,必须打开大门,让基督的充满达到完全的地步。
八、加尔文对此句经文认为:“基督是神的儿子,他如果缺少了教会,他自己也觉不完全,教会得以在基督里,是教会最大的荣耀,也是基督的荣耀达到圆满的地步。”意即教会足以“补满基督的完全”,正如补满他的患难一般(西一章24节)。
九、原文“充满万有者”的“充满”是PLEROMA(m*pl1J))*。),原意为“丰富”“丰满”,亦可译为“完全的发展”。基督是这样丰富与丰满的一位,但他要将“在万有的一切丰富与丰满”都充满在教会中,甚至无处可容,表示他如何重视与爱护他的教会。
十、亦有人把这句的原文换了一个“宾与主”来译:“教会是他所充满的,以致充满万有”,这样便是充满教会在先,充满万有在后。基督先充满教会,然后借着教会充满万有。但以理书二章34一35节有“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变成一座大山,充满天下”之句,便与这种说法吻合。基督教会在基督率领之下充满天下。
(弗二章2节)
保罗在这里已经回答,这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原文无邪字)。显然的,谁都能再加以解释,这是指魔鬼而言。
关于魔鬼是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有两种不同的见解:
一、是实际的空中领袖,即地球之上的空中。他占据空中,在神与人之间作种种恶行,阻碍神与人的交通,向神控告人,控告约伯,即其一例。启示录十二章10节说魔鬼在神前昼夜控告信徒。魔鬼也使信徒怀疑神的慈爱,使信徒对神失却信心等。
法利赛人称之为鬼王,其名为别西卜(参路十一章有关别西卜的研究),那稣称之为“这世界的王”(约十二章31节),保罗称之为“这世界的神”(林后四章4节),彼得透露撒但的行踪是“遍地游行”(彼前五章8节),与保罗所说魔鬼在空中掌权的并不是矛盾。空中是魔鬼的大本营,地上乃是魔鬼活动的领域。
根据神学家一般的推论,魔鬼先是在天上,因背叛神而被驱逐到空中,但活动范围则包括地上在内;等到主那稣从天上降临到空中之时,魔鬼与他的使者便被迫下到地上,地上便开始空前的大灾难。再等到主那稣与千万圣者降临到地上为王时,魔鬼便被捆绑丢在无底坑里,千年后,魔鬼被释放再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结束他数千年的邪恶活动,使他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至于有关魔鬼堕落的经文,在圣经中可从下列各处来研究:
①以赛亚书十四章3一20节
②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1一l9节
③路加福音十章18节
④启示录十二章1一9节
神学家一致认为以赛亚与以西结所讲述的是暗指魔鬼的堕落,约翰在异象中所见的则为魔鬼堕落的明显经文,主那稣所说的则可能追述魔鬼以前堕落的情形。
二、空中指人们心中而言。原文“空中”一词之后,跟着便是“灵”字(邪灵)。保罗原意为“那掌权者的首领,是在空中,亦即在灵里,在那些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着”。
“空中”指一种抽象的环境,即肉眼所看不见的环境内,亦即人心内。魔鬼并非住在肉眼看得见的地球之上的“空中”,乃是人们心里的“空间”。正如那稣曾说一比方,有一恶鬼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进占一个打扫干净修饰完竣的人心,使他心中景况非常坏
(路十一章24一26节)。
保罗自己解释说,所谓空中掌权,就是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因为魔鬼是在灵界活动的,灵界的活动是不应受肉眼所看见的领域所限制的。因此“空中”是指“人的心中”而言。
不过多数解经家都接受上述第一种解释,理由是“空中”一词与那稣将来降临在空中的“空中”原文同字,即AER(aflp,英文的AIR空气一词即源出此字),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17节的空中之前有云里二字,清楚指明是肉眼能见的空中。
不过,仍然有不少解经家认为同一个字可作不同的解释,主那稣降临在空中,是在云里,不过魔鬼的活动是在人心中,乃是肉眼所看不见的,只有凭着人们犯罪的行为来显出是受魔鬼的支配。
(弗二章12节)
一、所谓“诸约”,是指神在古时与犹太人的列祖所立的“约”而言,犹太人大都明白“约”的涵义,即双方在某一事上同意,双方都遵守某一种规定以达到某一种目的。
圣经并未明言神与犹太人的列祖立过多少种“约”,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曾提及“约”的经文如下:
①诸约,都是他们的“罗九章4节)。
②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加四章24节)。
③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律法废掉(加三章17节)。
④所应许的诸约(弗二章12节)。
二、除此之外,希伯来书的作者则多次提及约的事情,而且宣布‘那稣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来七章22节)。历年来,西方解经家列出一个“诸约表”,有人说共有“八个约”,另一些人则主张只有“七个约”,这两种主张均将“新约”包括在内。所以列祖“诸约”只有六个或七个。主张神与列祖所立之约共六个的如下:
①亚当约。人犯罪后,神应许“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三章14一19节),同时也宣布亚当、夏娃、蛇与地今后的情形。但本段经文并无“约”字。
②挪亚约。神用洪水灭世后,向挪亚应许不再用洪水灭世(创八章20节至九章27节)。神在此清楚宣布说:“我与你们立约”(11节),又说是“永约”(12节),并以虹为立约的记号(13节),并且神每次看见虹在云彩出现,便纪念他与人类和动物所立的约(16节)。
③亚伯拉罕约。神选召亚伯拉罕,对他多次宣布神要赐给他的福气(创十二章1一3节,十三章14一l7节,十五章1一5节),但只有一处经文明显地提及“立约”的话,而且称为“永远的约”。神要立他作多国的父,神要作他和他后裔的神,并要把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永远为业(创十七章1一2l节),这约的记号为“割礼”(十七章9一10节)。这约也被摩西称为以撒约与雅各约(利二十六章42节)。
④摩西约。神在西乃山对摩西宣布他的一切律法之前,曾对摩西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章5一6节)。跟着由出埃及记二十章至三十一章,都是神吩咐摩西要传递与以色列人的律例,包括道德律(十诫),社会律与宗教律(祭祀)等。
以后摩西在申命记宣布这些乃是神与在旷野的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五章1一3节),立这约时是在火中,所以“火”为这约的记号。希伯来书作者曾引用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2节的活,说神与以色列人曾在出埃及之后立约,就是指上述经文而言。
⑤应许地约,或称巴勒斯坦约,或称申命记约,是与神在西乃山立的约不同(申二十九章1节)。这约是因为神预知他们因为不遵守神的律法而被分散在万国,所以在他们进迦南地以前,再立一约,应许他们再返回迦南应许地永久居住(申命记二十九,三十
章)。
⑥大卫约。神与大卫立约,应许他永远有子孙坐在他的宝座上(撒下七章5一17节)。该段经文并无“约”字,但在耶利米书三十三章20一21节称之为“大卫约”,这大卫约的最终承继者便是神子耶稣基督(路一章32节)。因此神与大卫立约之后不再与以色列人立
任何的约,直到“新约”来临与实施的时候,即主那稣降世成立新约而完成救恩的时候。
以上六个约,加上“新约”共七约,但另有解经家另加一个伊甸约,不过这伊甸约的见解并不普遍被采用,而事实上所谓“亚当约”亦无“约”的内容,因为那是神对亚当、夏娃与蛇及地土的宣判与刑罚,并未顾及对方的利益,称之为约,并不合理。所以神与列祖所立
的约,有清楚的说明是五种“约”。
但是,还有一种“利未约”是被忽略的,那是在尼希米记十三章29节和玛拉基书二章1一9节所清楚指出的。至于此约在摩西五经中记于何处,解经家认为即民数记三章、四章及八章有关利未人的训言,他们是代替以色列人十二支派一切的长子事奉神的。
所以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诸约中,应有“利未约”在内。
至于“新约”,将在希伯来书的难题研究中仔细讨论之。
有关以色列人的诸约,事实上是与外邦人无关的,所以保罗说外邦人在神所应许的诸约是局外人。
(弗二章14节)
犹太人的圣殿内部是不许外邦人进去的,外邦人只可在“外邦院”的范围内活动。在外邦院与犹太人的“以色列院”之间有高高的围墙,有四个进口及石级,每个进口处的墙上均刻有警告的话“外邦人不得人内,否则处死”。所以外邦人只能在墙外的外邦院行动,如有外邦人愿意学习敬拜神,也只能在外邦院。
埃提阿伯太监上耶路撒冷去礼拜时,也只能在外邦院,该院亦有犹太拉比为外邦人学习礼拜的顾问,并出售犹太圣经的手秒本(徒八章26一40节)。
那几个希利尼人到耶路撤冷去学习礼拜,也是在外邦院,他们愿意见那稣,那稣却在以色列院之内,他们见不到那稣,所以他们对腓力说话(约十二章20一23节)。
有一次保罗带着几个犹太人到圣殿里去行洁净之礼,那些反对保罗的犹太人,因为看见一个以弗所基督徒特罗非摩在城中同行,便以为外邦人曾与保罗一同进圣殿的以色列院,于是大起骚动(徒二十一章26一30节)。其实特罗非摩只能在外邦院。
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圣殿中至圣所前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二十七章3l节),这神迹的出现表示神与人之间的“隔膜”已被清除,圣殿这一张遮蔽的幔于是非常重要的,也已被神撕裂。所以希伯来书作者认为,“我们既因那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十章19一20节)。但这件事只表示神与犹太人之间的关系沟通了,犹太人与外邦人的隔膜仍然存在。所以彼得也曾装假,不愿和外邦人在一起吃饭(加二章11一14节)。直到纪元后70年罗马将军提多带兵毁灭耶路撒冷城,曾拆毁及污秽圣殿,连那以色列院与外邦院中间隔断的墙也拆毁了,这样犹太基督徒与外邦基督徒之中再没有隔膜。
当保罗写以弗所书时,圣殿被毁的事件仍未发生,所以保罗在这里所说“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一语竟成为“预言”。
(弗三章8节)
保罗灵性越高,自己的评价越低,意即他越属灵则越谦卑,下面是他一连串不同的自称:
一、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林后十一章5节)大使徒
二、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加二章8节;罗十一章13节)外邦人的使徒
三、我不是使徒么?
(林前九章l节)使徒
四、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
(林前十五章9节)最小的使徒
五、我不配称为使徒。
(林前十五章节)
六、我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
(弗三章8节)不如最小的圣徒
七、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提前一章15节)罪魁
其实保罗在不同的环境与机会用不同的自称,但也配合他灵命的长进。一个不断追求灵命长进的人,只看见自己之短,也看见别人之长。只有骄傲的人才看见别人短处和自夸己长。
(弗三章18节)
本节原文并无“基督的爱”四字,乃是早年译经者所加,原文只说:“可能和众圣徒一同明白那长阔高深”。然后在19节才提及“爱”,“知道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
解经家一向对此“长阔高深”一语有“高深莫测”之感,不知保罗的原意到底指什么对象而言,下列是解经家对此语的不同推测:
一、指基督的爱而言,正如中文圣经译者所加的话。使众圣徒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的长阔高深(长阔高深是中国人说话的自然次序,原文乃是阔、长、深、高)。基督的爱长如时间与历史,阔似整个罗马帝国的领土,高至天上,深至阴间,任何人均能因相信基督而享受他这伟大的爱。
二、指神救人的计划是何等长阔高深。神救人的计划被保罗释为一种“奥秘”(4一6节),意即神救罪人,并不分犹太人与外邦人。他的计划长如由亚当至现在任何一个人,阔似无东南西北之遥,高至天上,深至地狱,任何人均可接受恩,同为神的后嗣,同蒙应许(6
节)。
三、指二章未段所言神建造的灵殿(19一22节)。这灵殿包括犹太人、外邦人、远处的人、近处的人(二章17节),所以可以用长阔高深来形容,是一个伟大的宫殿,亦即教会,所以17节有“基督住在你们心里”的话,即指住在此灵殿而言。
四、我仔细揣摩,觉得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是指17节的话而言,该节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这件事的结果乃是“能以和众圣徒,同明白那长阔高深”即明白基督“住”在我们心里的情形,是多么长阔高深!他居住在信徒心
里是长于时间,阔如空间,高似诸天,深似洋海,他的居住不改变,亦无人可以破坏。
然后保罗说:“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表示18节是指“明白基督的爱”,19节是指“知道基督的爱”(原文19节有基督的爱一语,中文却加在长阔高深之前)。
基督住在我们心里一种奥秘,但一个追求灵性长进的信徒是可以明白这种奥秘的。
至于“长阔高深”这四个形容词的解释乃是:“长、阔、高”是一件物体的三个存在的表现。但以一件物体而言,高与深并无分别,只有往上看与下看之别,深不过是高的延长而已。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先生认为物质的外形存在因素,除了长阔高以外,尚有第四种因素,那就是“时间”,因此物质有“长、阔、高、时间”四种存在因素了。
可是,原文“深”字乃是BATHOS(*0*),音译可作“百妥”。这字一般的意义指“水深”、“根基深”及“道理深奥”而言。但这字亦包括“丰满”、“极度”及“扩充”等有增加及“动”的意味。比方一辆行走的车辆,它是“长阔高”与“动”,如车不动只是废车。又如一棵树也是“长阔高和长大”,树如不长便只是一根木头。又比方一个小孩有“长阔高和长大”,不长大的小孩子可能是一个玩具。所以这个深字不是“静的深”,乃是“动的百妥”,涵义甚广。无论以之解释为基督的爱,或神救恩的计划,或灵殿或基督住在我们心中,除了长阔高以外还有一个会动的,长大的,扩充的,高升的一个因素。
(弗四章8节)
关于这节经文,有不同的翻译。
一、“掳掠了仇敌”,指主那稣复活后曾得胜魔鬼,魔鬼成了失败者,像一个被掳掠的仇敌一般。魔鬼本来是掌死权的(来二章14节),但那稣得胜魔鬼后,即夺回死的权柄,握着死与阴间这两条钥匙(启一章18节)。使基督徒之死变成睡觉(帖前四章13节),因为我们将来也要和那稣一样获得胜利的复活。
所以,他升天时,是带着胜利者的姿态上升,既然得胜魔鬼,便藉着圣灵在五旬节时降临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信他的人。
二、“仇敌”指反对基督的人而言,如悔改前的扫罗和每一时代先反对基督后归信基督的人而言,保罗和许多人都因为归信基督而成为神赐给教会的恩赐,即如保罗成为神重用的仆人,其余各人则成为先知,传福音的等,如1l节所详列的。这就是说,胜利的主掳掠了这些先背叛后信从的人,变成赏赐,赐与历代教会,好像罗马作战胜利回朝的将军,把所掳掠的仇敌放在后面的囚车中,赏给各人为奴隶一样(参阅哥林多后书二章15节香气的研究)。
三、“掳掠了仇敌”一语根据原文应译为“掳掠了那些被掳掠的”(中文旧译本及浅文理均曾如此译)。那些被掳掠的指在魔鬼手下的每一个人,当主那稣复活之后,都有自由因信那稣而蒙恩,所以这过去被魔鬼所掳掠作罪恶奴仆的,变成被主那稣俘掳而为神的儿子(13节)。然后主那稣差遣圣灵降临,将各种恩赐赏给这些信主人。
四、“掳掠了仇敌”应译作“掳掠了那些被掳掠的”正如第三种说法的翻译一样,但那些被掳掠的却指旧约一切义人,均在死亡权势之下,下到阴间。主那稣复活前也曾到阴间去(彼前三章18一19节),将旧约时代一切义人的灵魂带去,上升至乐园云。
此说在欧美学界颇为流行,但缺乏圣经明文的支持。参阅路加福音“乐园搬家”的研究(路二十三章34节)。
五、“掳掠了仇敌”一语的原文是用同一字根的动词与名词合成,直译成为“掳掠了俘虏”或“掳掠了那些被掳的”。原文为ECH-MALOTEUSEN(句XTLA入人EOOEV,掳掠了)、AICHMALOSIAN(TX*。A帅*J俘虏群),此两字亦可译为“率领俘虏的情景”
这个AICHMALOSIAN是单数字(但亦用作“一群”如牛群羊群那样的集体字)。如果这字是用作单数,则可能指魔鬼而言。主那稣复活了,魔鬼被打败像一个俘虏一般,主那稣升上高天时,向众天使和那些跟从魔鬼背叛的恶天使们夸胜。
但这个AICHMALOSIQAN如果作一群解,则应解释为悔改信主的人而言,正如保罗对提摩太所说的话:“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提后二章26节)。基督已经夺回这些被魔鬼掳去的,向天使们夸胜,然后差遣圣灵降临,赐下各种恩赐。
六、我在这节经文中,发现一个灵界的秘密,原与本书读者研究。
主那稣由橄榄山升天时,有一朵特备的云彩将他接去,渐渐在众门徒往上望的时候消失,门徒再也看不见他(徒一章9一10节)。门徒迳自回耶路撒冷上马可搂去作等候的祷告,却不晓得主那稣在上升时经过诸天,曾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有一场恶战,这是非人类所能了解的战争。魔鬼知道自己已经失败,那稣已经得胜地升回天家,所以魔鬼要设法拦阻那稣升天,因为主那稣升天必须经过魔鬼所掌握的空中。如果魔鬼能拦阻主那稣升天,圣灵便不能降临,耶稣的救赎便有功亏一篑之感,人类便会完全绝望。这真是使人思之而毛骨悚然的事。
因此,主那稣和他的众天军天使一定曾在空中(魔鬼的领域)作一次决战,他们打得如何激烈,人类不得而知,但恶战的结果是主那稣得胜了,便掳掠了仇敌,即战胜魔鬼之意,升天后,圣灵便依原定计划降临。
主那稣曾吩咐门徒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圣灵降临(徒一章4节),于是他们等了十天,可能与这场空中大决战有关系。
这空中战争的秘密向保罗启示了,所以他在以弗所书这本最属灵的书信中透露出来,同时宣布主那稣的胜利。
保罗这一节圣经是引用诗篇六十八篇18节的话,“你已经升上高天,掳掠仇敌;你在人间,就是在悖逆的人间,受了供献”。假如明白这节的原意,是指天上和地上两件事,则保罗在以弗所书这里所讲的便更明白。
①“他升上高天时,掳掠仇敌”,很显明地是指得胜魔鬼而言,那是在高天(即空中)的事。
②“他在悖逆的人间,受了供献”,也清楚表示许多人以前是悖逆的,后来信了主那稣,他们成为主那稣在人间所得的美好供物。保罗也在前文说过未信主的人是悖逆之子(弗二章2节)。这是在地上的事。
这样看来,保罗既然引用诗篇这节圣经,原来应该相同,指主只作片面的解释而已。
(弗四章8一10节)
一、“升上高天”一语,原文无天字,乃是“升上高处”,可能指空中而言,正如上面所解释的,在空中与魔鬼作战。
“远升诸天之上”一语原文清楚说出“诸天”,而且用一个只用过一次的字“远……之上”,全句可译为“升至高高在上的诸天”,表示主那稣在空中得胜魔鬼之后,即继续上升,经过诸天,到达神宝座的右边。希伯来书的作者则说他“升入高天”,原文则为“经过诸天”(来四章14节)。马可说他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可十六章19节)。
至于9节的“升上”与8节的“升上”相同。
二、“降在地下”一语,中文译得不完全,因为原文乃是“降在地的下层”,这是与下文第十节的“高高在上的诸天”相对的句子。所谓“地的下层”,解经家的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是指阴间而言,正如“使徒信经”有一种的内容有此语①,但许多人认为“下阴间”一语并无圣经明文为根据,因此保罗在此所说的“降在地的下层”指埋葬在坟墓而言。但另一派人士认为这是指主那稣降世为人而言,正如保罗在腓立此书二章6一9节所说的,主那稣降世为人,从神子的地位降至人间最低的一层,自己卑微到为奴仆的地步,然后将他升为至高。
第10节的“降下”原文与上文的降字相同。
另有些人解释第9节的“降在地下”,指圣灵降临而言,则与上下文所指不符,因为第10节复述那“降下的”乃是那远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是指基督而非指圣灵。
至于第9节“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一语,有许多古卷并无“先”字,所以该语可译为“岂不是也曾降在地下么”。
①使信徒经有多种,但有许多教会不采用,故不不知内容为何,兹节录如下: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那稣基督,神独生之子,因圣灵感孕,由童女马利亚所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另一种使徒信经在些有“下阴间”一语)、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我信圣灵。我信圣公的教会。我信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得复活。我信永生。阿们!
(弗四章11节)
有些宗派反对用“牧师”一名,认为圣经并无“牧师”这种称谓,所以反对有牧师制度,只称自己教会的传道人为先生或弟兄。这就等于美国无国王,美国人到英国旅行时称英国女王为总统,或英国人到美国称美国总统为国王一般的不通。
保罗在这里列出神所赐在教会内作圣工的人有多种,即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和教师。清楚地,“牧师”被列在使徒与教师中间,乃是一种作圣工的人,不是普通人或从事普通工作的人。
有人根据圣经原文说,这里的“牧师”一词,原文是“牧羊人”。是的,原文是POIMEN是指牧羊人而言。但这个字经过主那稣及使多次使用在属灵事工上之后,它已升级作为教会通用的属灵名词了。主那稣所用的有约十章14一l6节好牧人,指主那稣,羊指信他的人,不是普通的羊。约二十一章15一17节主那稣吩咐彼得牧养他的羊,不是普通的羊,乃是信徒。太九章36节许多人如羊无牧。太二十五章31一33节,羊比方人,牧羊的是指主那稣,不是普通的牧羊人。在二十六章3l节牧人与羊指那稣与众门徒。路十二章32节以羊群比方信徒。彼得在彼得前书五章2节讲得更显明说:“务要牧养你们中间的群羊”,这当然是指信徒为羊,牧羊人则指传道人而言。又保罗对以弗所众长老的临别勉言也很清楚他说出“牧养神的教会”,又说有些豺狼不爱惜羊群。这里的牧养原文就是“牧羊人”一词的动字。显然地,在教会初期,各地教会都已将一个普通的名词“牧羊人”用作教会专门名词,指教会中负责属灵事工的专人而言。所以译作“牧师”,并无不合,正如下文的“教师”,当然是专指教会内的教授圣经的传道人而言,并非普通学校教算术、国文与地理的教员。
假如有人强辩,谓这里的牧师必须改译为“牧羊人”,该节便变成下列的样子: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羊人、和教算术和国文的”。
假如保罗在这里所用的“牧羊人”一名是指普通的牧羊人,为什么把一个普通牧羊人放在几个在教会从事圣工的人员之中呢?不论从情从理,均说不通。如果这里的牧羊人不是指牧师说的,为什么保罗不这样说呢:
“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羊人、有打鱼的、有制陶器的、有织帐棚的、也有木匠和教书的”。
圣经到底是圣经,圣灵感动保罗写以弗所书的时候,不会错用什么字。当以弗所及附近各地教会恭读保罗这封宝贵的书信时,绝对不会以为这里的“牧羊人”为普通人,他们一听就明白,是指在教会忠心传道牧养信徒的圣工人员而言,慢慢地,这个“牧羊人”POIM便被称呼为“专用称谓”,即中文所译的“牧师”或英文所口称的PASTOR,或文字上的REVEREND,和CLERGYMAN(均源出于拉丁文),但在政府公文上亦称为MINISTER(政府的国务员亦用此字)。
因此,“牧师”已有了千余年传统的历史背景,实不必加以反对。
那些引用圣经原文的人,指这“牧师”应译为“牧羊人”,其实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连“使徒”一词APOSTOLOS(*6ar0人0s1本来也是普通的称谓,指“送信人”,或“被差的人”而言,保罗曾对腓立比人说以巴弗提是他们“所差遣的”(二章25节)。原文“使徒”同一字。
但经主那稣称他拣选的十二个人为“使徒”之后,“使徒”一词便由“送信人”升级为专门从事为主那稣作见证的特殊传道人而言。任何人一听见“送信人”这名称便知道是“使徒”,不是普通的送信人。
因此,反对“牧师”的那一派人,不过标奇立异,并不合圣经原文及原意的真正解释,亦不明白历史背景和传统所给予后人的价值与重要。
主那稣也是“好牧师(好牧人)”而且是“牧师长”,这是彼得给他的最高尊称(彼前五章4节)。
(弗五章18节)
有人解释谓醉酒与圣灵充满颇有相似之处,所以在五旬节时,门徒被圣灵充满之后,人们以为他们是“新酒灌满了”(徒二章13、15节)。醉酒之人有暂时的、属外表的快乐,被圣灵充满则有长久的、属灵的快乐。醉酒的人每每狂言妄语,被圣灵充满的人则在赞美,祈祷与传福音的事上大发热心。醉酒的人行动失常,打人行凶,但被圣灵充满的人则灵性渐高,且能有神迹与非常人所难了解的属灵行动。保罗说:醉酒使人放荡。被圣灵充满的人,则在生活中充满感恩、赞美及彼此顺服。
有人说圣经并不禁人喝酒,所以喝酒无妨,不过不要喝醉就是了。保罗也劝提摩太以少量的酒代清水(提前五章23节)。主那稣也在迦拿变水为酒,使人喝足而快乐(约二章)。东方人喜用酒,但醉酒者甚少。美国人喜醉酒,所以美国宣教师到东方来传福音时常劝人禁酒,而且强调饮酒为犯罪。
犹太人古时饮酒,分清酒与浓酒二种,在家中平常是饮清酒的,像东方人喝茶一般(圣经无茶字,古时犹太人不饮茶,现在也懂得饮茶与咖啡)。小孩子只饮清水,但在任何宴会时多数饮浓酒,尚且以饮醉为乐(约二章10节,喝足了,原文为喝醉了)。不过犹太人与今日东方人一样,平常是很少醉洒的。那稣变水为酒并不希奇,他所变的是真的酒,不是萄葡汁。因为犹太人在宴会是喝酒的。
圣经并不禁止人喝酒,但保罗在此严格地禁止信徒醉酒,因为有放荡的危险。
劝人禁酒,与其说是与罪有关,无宁说是与健康有关。因为酒内有酒精,能伤害人身,破坏血管,留下毒质。不喝酒,不会醉酒,亦不会对身体有何伤害。
犹太人的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喝,连萄葡汁或萄葡食物均在禁止之列(民六章2一4节)。拿细耳人预表今日分别为圣的传道人。有些人劝传道人喝“提摩太酒”,即“稍微用一点点”,但为什么不告诉传道人学拿细耳人?
箴言劝戒为君王者不可喝酒(三十一章4节),因为君王是一国之首,应为万民之范,禁酒以免误事,影响国泰民安。君王亦可预表任何团体的领袖,理应禁酒。
保罗对提摩太说,为监督(即长老)者的条件,其中之一是“不因酒滋事”(提前三章3节),意即禁酒以免滋事。现今为长老者岂能随便喝酒?
有些人认为老年人体弱多病,应喝酒以补身,但保罗吩咐提多说,老年妇人不应给酒作奴仆(多二章5节),意即可以不喝酒,无酒瘾。
但以理拒绝享用巴比伦王所赐的膳与酒,他不但不喝酒,连王的佳肴都不要,真是虔诚人的模范。
基督徒不只在消极方面不作这个、不作那个,乃是要在积极方面把属灵的德行表彰出来。不喝酒的人未必就是最好的基督徒,但在生活的言、行、思、态能各方面有良好的、属灵的、虔诚的表现是更应追求的。
(弗五章26节)
关于“水”的解释有三:
一、水指洗礼而言。这一解释认为每一信徒必须受洗,才能成为基督徒。他们根据彼得前书三章2l节的话“这水所表明的洗礼”,和希伯来书十章22节的话:“身体用清水洗净”。主那稣也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也是指洗礼而言(约三章5节)。约翰壹书五章8节也说:“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里的水也是指洗礼而言。
二、第二个解释不认为这里的水与洗礼有关。因为洗礼不过是一个信主作见证的记号。“水”应指“道”而言。所以主那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听道)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壹书五章所说“圣灵、水与血”的水也是指神的道而言,普通的水并无见证功效。
至于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身体用清水洗净”是引用旧约祭司工作方式的一项,即祭司在为民献祭时,先要在院子内的洗灌盆洗手脚,才能供职,免得死亡(出三十章18一21节),该事可能与新约的洗礼并无关系,但对保罗在此所说的“把教会洗净”显然无关。
主那稣曾在临别勉言对门徒说:“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约十五章3节),很清楚地,主那稣洗净信徒是用“道”,不是用“水”,水不过是一个预表。既然他亲口说用道洁净信徒,则可作保罗在此处所说的“用水籍着道,把教会洗净”的最佳注释。
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用了另外一种说法:“并籍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章11节)。洗净是由圣灵,并非由洗礼,这句话也是主那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另一方面解释。
三、第三个解释乃是:在约翰福音十三章记载主那稣曾为门徒们洗脚,那是当时主人对宾客的传统习俗。主那稣曾对彼得这样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10节)。一般犹太人从街上回来,都会到街上的公众浴室或自己家中院子的旁屋去洗一个澡,洗过澡的人仍然穿着草鞋回家或进到家中的前座或就席吃饭,他们的脚仍然沾满了尘埃,所以还要洗一次脚,全身就干净了,保罗在这里提及基督“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可以分作教会被洁净的两个阶段:
①是用基督的血洁净我们的生命。水在旧约均预表洁净,水本身并无洁净人心之力,但其涵义则为洁净。在新约只有基督的宝血能洁净人们的心。所以上文有“基督舍己”之句。
②是用基督的道洁净我们的生活。信徒不单在生命上需要洁净,更要每天用主的道使生活得以洁净,走上圣洁之途,毫无玷污(27节)。
以上三说,第二说较多人采用。
(弗六章11一l8节)
这一段提及属灵战争的事,中文圣经无法翻译得完全。
一、这里所说的“战争”原文是PAL凤IIAA*,是只用过一次的字。在圣经别处提及争战则用另外两个字即POLEMO(雅四章2节),及其名词POLEMOS(太二十四章6节,打仗)。
还有一个字是STRATEUOMAI,打仗)。
这里所用的“争战”原意为“摇来摇去”,像打秋千,或像人们练习打沙包的情形。亦有“拉来拉去”的意思,像人们拉锯一般。此字亦有角力或摔跤的意味,保罗用此字来比方信徒与魔鬼的战争,可称之为“拉锯战”或“追逐战”或“角力”。所以中文只译为“争战”,并未说出这种争战的方式。如果我们明白我们与魔鬼的战争是“拉锯式”的,那就表示我们每日均处在战争状态中.有时我们占了有利阵地,但有时我们要抵挡。
二、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抵挡”,11节“抵挡魔鬼的诡计”的“抵挡”,与13节“抵挡仇敌”的“抵挡”不同。11节的“抵挡”原文为STENAI,意为“自己能站立”。13节的“抵挡”原文用加强语气“ANTISTENAI意为“对着对方而站立”,转意为“对抗”,意即对方在猛攻中。第一个“抵挡”是“自卫”的,第二个“抵挡”是“准备作战”的。
其实保罗在这里用过四个相同的字,作不同的语气。第13节的“站立”与第14节的“站稳”原文与第一个“抵挡”相同。因此,保罗的意思是:
①在魔鬼的诡计前能自已站立(1l节)。
②在磨难的日子中能作“对抗”的站立(13节)
③成就了一切仍能自己站立(成功而不骄傲,13节末句)。
④所以要“自己站立”(14节首句)。
这是四方面的“站立”,或说“抵挡”,是周全而坚强的。
可是很可惜,许多灵性较弱的基督徒,却像被吊起的沙包任由魔鬼挥拳打击,任他摆布作弄。一个灵里刚强的基督徒,是应该把魔鬼和他一切诡计当作沙包来挥拳使之摇来摇去,摇动撒但的国度。但是作基督精兵的必须穿备神所赐的全副军装。
魔鬼与基督是势不两立的,所以基督徒每日均准备作战,并要作殊死斗,非得胜不可也。保罗对提摩太说,我们是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二章三节),我们焉能弃甲曳兵而逃呢?
(弗六章2l节)
“推基古”(TYCHICUS)意即“幸运者”;是保罗一位得力的同工(可能是亚西亚省的歌罗西人,参西四章7-9节。下面是他与保罗同工的记录:
一、保罗在第三次海外布道后回到耶路撒冷去,是带着海外各地基督徒的慈善捐款回去(徒二十四章17节),所以同行的人有七人(路加隐名不录出,故应有八人),这是使徒行传二十章3-4节所罗列的,其中有推基古。
二、保罗首次被囚在监内时,与他一同“陪监”的人甚多,见歌罗西书四章7一14节列出八个人,推基古在内。保罗由监狱中打发他送信到以弗所和歌罗西去,向他们报告保罗在监中的情形,并负有安慰的责任。
三、保罗获释后再在各地传福音,推基古与他同行。他因有事,需要在革哩底传道的提多到尼哥波立去见他,所以派推基占或亚提马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工作一个时期(多三章12节)。
四、当保罗再被捕下狱时,在罗马需要提摩太到罗马去看他,也是差派推基古到提摩太传道的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工作(提后四章9一12节)。
从上述记录看来,推基古不但是忠心可信托的同工,而且是有传道及办事能力的人,因为他可以代替提摩太与提多负起教会重大的责任。我们也相信他灵性的高深和对真理认识的透彻,都已经被保罗所赏识,而且认为足以代表保罗而无问题。他的名字是幸运的意思,他果然是一位属灵的幸运者,因为在以弗所书除了他以外,保罗的其它同工的名字均未被录在此宝贵的书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