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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了的关系
弗五25-33
这一段经文实在重要,而且突出,我们已经花了几章来讨论它,现在我们来到最后的阶段。使徒保罗基本上是在论及丈夫对妻子的责任,虽然末了几节他又回头论到妻子对丈夫的责任,他这样作是为了要将有关婚姻的教训用一个完整的形式陈现出来。在运用这些教训时,我们已经看到最要紧的是明白这教训。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肯思想、推理、使用心智能力的人。基督徒生活没有神奇之处。生命的更新乃是出于神伟大的作为,但是我们接受生命的那一刻起,就能够思想、推理,并且运用我们的悟性。所以新约所有书信都是为了启开我们的悟性而写的。保罗在以弗所书一开头就祷告,求圣灵「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我们发现使徒在这里所作的,就是立下有关基督与教会的伟大教训,然后说,「就是这样了!」
为了使我们的解经更完整,我们必须讨论几个实际的论点。保罗此处提出了几个实际的勉励,都与他所用的比喻有关。最重要的原则乃是合一。我们必须把握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合一--「二人成为一体」。这种合一被比喻作人和身子之间的合一,以及基督与教会之间奥秘的合一。
合一是婚姻的中心原则,现今许多人从未自合一的观点来看婚姻,以致于他们忽视了这一点,轻易就被坏了他们的誓言,于是「离婚」成了现代社会主要的问题之一。他们从未看重这种合一;他们还是从个人主义的立场看婚姻,所以你常常会看到夫妻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权利,结果自然是冲突,混乱,最后以分手收场。保罗说,这一切只有一个答案,就是明白合一的原则。
保罗已经用身体的比喻来解释这原则,现在他更明确地提醒我们创世记第二章亚当夏娃受造的那段记载中所说的话,就是亚当需要一个人「帮助他」。神造夏娃的那一刻,为了让亚当和夏娃进入婚姻的状况,所以作出这段陈述:人要离开他的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使徒保罗在这里(弗五21)引用了同样的话,「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命令是给作丈夫的。他必须离开他的父母。为什么他必须这样作呢?因为他和他的妻子之间将有一种新的联合。保罗说,「为这个缘故。」为什么缘故?他已经告诉我们--「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是他的骨,他的肉。」这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因为这缘故,人必须离开他的父母,与妻子联合。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从某方面说,这是存在于真正婚姻中的合一最终的证据,也是合一外在的指标。换句话说,使徒的意思是,当一个人结婚时,他进入一个新的联合里,而旧有的联合就被打破了。他不再受先前关系的束缚,因为他进入了一种新的、更亲密的合一里。他结婚以前,一直对他的父母忠心,如今他必须「离开父母」进入新的关系里。这种论述或许会使人犹豫,因为圣经有许多关于父母与儿女关系的教训。家庭是生活中最基本的单位,所以保罗在下一章里继续说道:「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句话必须在这种亮光下来看--一个人一旦结婚,他就不再是这种意义下的「儿女」了。他离开了父母,进入新的联合中。他从原先的关系中出来,以便进入这种新的合一,新的关系里。如今他是一个新家庭的头,他在这个新的单位里作头。
这一点很可能引起一些婚姻关系中的紧张和困难。显然我们必须把握圣经的陈述放在它的上下文中一起看,这是我们对任何一段经文都应有的态度。千万不要在这些事上变得太律法主义。例如这一句话--「人要离开父母。」显然它不是说,从此这个人与他的父母一刀两断,不相往来。这里用的词是「让他」(译注:和合本圣经未译出这个「让」字),所以我们必须思考「离开」的意思。当然这是一件很实际的事,但重要的是从属灵上明白它所牵涉的是什么。有时候人们用一种律法主义的态度来解释,以致于对他们的父母冷落,甚至不闻不问。这不是使徒的教导。使徒关心的是原则,我们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原则上。这句话实际的含义是,一个人结婚以后,他应该从此看自己是他妻子的丈夫,而不是他父母的儿子。他一生到目前为止都是他父母的孩子,这并没有错。「孝敬父母」是十诫之一。但是如今他在心理上必须作很大的调整,他必须彻底思想这一切事,必须负起新的责任,开始过一种新的生活。他不再处于听命令的阶段,如今他成了新家庭的头。他必须这样看自己,期许自己。离开父母实际上的意义是,他不能再让父母像以前那样控制他。这一点也很容易产生困难。过去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老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父母与儿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人一想到家,脑里自然就浮上这画面。然而这人如今成了婚。他很难(恐怕他的父母更难)理解新临到的状况;但是这里的教训是,这人必须离开他的父母,好与他的妻子联合。他必须认清,并且维护他的新角色,避免他父母那方面的干涉。他自己的行为必须调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行动,因为如今他与妻子联合了。他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他还保留以前的一些身份,但是又添上了新的身份--这增添的部份使得这种新关系和旧有的关系大不相同。
这是「离开父母」的意义;他必须维护婚姻所产生的新的立场。当然,你若从作父母的观点看也一样清楚。他们必须和儿子一样重新调整自己。他们必须明白,儿子原先对他们的忠心现在已转向他的妻子了,如果他在对妻子的忠诚上失败,他就不能作一个好丈夫,甚至也不能说是一个好儿子。作父母的不可干预他们的新的婚姻生活。过去数十年间,他们总是命令儿子作这作那,他们作得没错。但他们不可再继续发号司令;他们要明白,有些新的事产生了,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对待儿子。如今他是有家室的人,有了新的联结,不论他们对他作什么,都等于是对他妻子作的。显然他们不能再照老样子对待儿子了。这一切都包括在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的含义中。保罗关于婚姻的教训有一个基本要素,是所有涉及的人都必须明白的,那就是:一个新的联合产生了。它从前不存在,如今出现了。新婚的丈夫必须知道,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新婚的妻子也必须明白,她与她父母的关系也和从前不一样了。双方的父母都得认识到,他们也不再是从前的他们了。一切都有了改变。所有的关系都要重新调整过,因为婚姻的结果产生了新的联合。「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
根据圣经的教训,没有什么比这项双重的行动--「离开」与「联合」--更彻底的。家庭是我们在世生活最基本的单位,虽然这个人仍是他父母的儿子,广义说来他仍然属于他的家庭,但重要的是,如今他已成了一个新家庭的头,别人必须根据他新的地位,带着尊敬来对待他。他必须这样看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看待自己,也不可让他的父母用老样子看待他。「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我们若明白这一点,婚姻就能成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你置身婚礼的那一刻,就当明白这种新的联合已诞生了,你必须重新调整你的思想,在婚姻的关系里来看你的新娘或新郎。现在这种新的婚姻关系超越了其它一切人际关系。一个人离开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也一样,离开她的父母,这个原则若把握住了,并且付诸实行,就可以表达到这里所勾勒的理想境界。你也由此可看出基督徒的婚姻与非基督徒的婚姻迥异之处。这是使徒所嘱咐的第一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是,「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从某方面说,我们已经讨论了保罗的这句话,因为前面我们谈到了一个人与他身子的关系,以及他当如何待妻子。关于这事,最好的注解见于歌罗西书第三章第十九节,保罗在那里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此处消极的叮嘱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以弗所书第五章最后一节里的积极劝诫。丈夫最明显的危险是压制妻子。由于圣经强调他是头,他是领袖,他站在负责任的地位。这是神从起初就设定的。因此男人常常面临的一个危险,就是「苦待」,意思是「严苛」。解决之计是,「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你不会苛待自己的,所以也不要苛待妻子,不要压制她,苦待她。
保罗写下这段话,在当时实在算得上惊人之举。我们若读异教徒的婚姻观,特别是丈夫对妻子的态度--其实不单是异教徒,你在旧约中也可看到--会发现保罗的这个教训在当时相当是有革命性。作妻子的通常与奴隶无异,没有任何地位。整个多妻制度都在强调这观念。以斯帖记第一章那一段妇女抗命的记载相当突出--亚哈随鲁王的妻子瓦实提违抗王命,不肯出来见客。但这是极少数的例外。古人多把妻子当奴隶看,丈夫往往任意苛待妻子。妻子不过是一件用品或家具。但是基督徒的信息所传达的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在这种事上,基督徒的信仰征服了第一世纪的古老世界。从前没有人教导过这事。部份原因是,基督徒因着主耶稣基督的福音,而开始活在新的生命里。新约很少记载基督徒站起来在聚会中作见证,他们的见证都表现在日常生活里。因为一个人和颜悦色地对妻子说话,这在以前是闻所未闻的;人们看到他这样作,就禁不住问,怎么回事?特别是他们看见从前他不信时的表现与现今判若两人,他们更是惊讶。一种新的、温柔的感情注入了人类的生命中。
真正的婚姻足以诠释新约有关爱的教训;真正的婚姻乃是将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实际运用在婚姻关系里。以弗所书第五章第十八节里,介绍了关键所在;「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你若被圣灵充满,就会在每一个领域和关系上与前不同。使徒保罗这里给我们一个例子--家庭。那是判断一个人最好的地方。他在家里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使徒说,你被圣灵充满,就当在家中表现出来,好叫每个来拜访你的人都感到惊讶,说,怎么回事啊?基督徒信心与能力最好的推荐书就是他的配偶,他的婚姻,他的家庭。这有助于改变古代的社会。请记住保罗给作丈夫的第二个嘱咐。神给丈夫作领袖的尊严和地位;他若明白这意义,就不会滥用他的特权,用暴虐、冷酷、苛薄的态度误用神给他的地位。这一类的行为是否定了婚姻的原则,证明他里面没有圣灵。
让我们来看另一面。第三个劝诫是,「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此处保罗用了很惊人的词「敬重」,它真正的意思是「畏惧」。「妻子也当畏惧她的丈夫。」但我们必须记住,畏惧有好几种。约翰壹书第四章提醒我们,「惧怕里含有刑罚。」这不是保罗此处的意思,他是指「尊敬的畏惧」,其真正的含义是「顺从」。「妻子也当顺从她的丈夫。」「带着尊敬的顺服。」保罗前面论到妻子的责任时,已介绍过同样的思想。他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此处他又回到这一点,「妻子也当尊敬顺服她的丈夫。」
最好的注解莫过于彼得前书第三章第六节,彼得在那里用自己的方式论及同一个主题。他说,「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同样的观念,「顺服」--「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彼得此处介绍一件稍为不同的事,稍后我会再提到。为了加深作妻子的印象,他接下去说,「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然后是第六节,「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他的意思是,妻子要以尊敬待丈夫;换句话说,她要明白圣经及基督徒的婚姻观,她必须尊丈夫为她的头,让他作这个新单位的头。他们两人已成为一体,但这个单位有一个头,正如我们的身体有一个头,基督是教会的头。既然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就当敬重他。从前她怎样尊敬她的父母,现在她应该同样地对待她的丈夫。这是诗篇第四十五篇第十节的教训,「女子啊……不要记念你的父家。」这句话是预先对教会说的;这是她与天上的新郎结合时所当作的,同时也可以运用在婚姻关系中。「不要记念你的民,和你的父家。」神命令一个男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同样的,妻子也必须忘记她的民,她的父家。我再重复一次,在解释这一类句子时必须使用一般常识。她不是绝对忘掉,乃是指作某种程度的舍弃,使她不再受父母的控制。丈夫不再受他父母的控制,妻子也不受娘家父母管辖。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在有关婚姻的教训里,例如创世记第二章及以弗所书第五章,圣经只提到男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却未只字提到妻子相对的责任呢?我认为答案很简单。女人总是处在敬重别人的地位上。男人从前是如此,但他结婚之后,就成了一家的头。女子婚前敬重她的父母,一旦成了婚,就敬重她的丈夫。她总是处于敬重别人的地位,她不是头。但男人婚前是作儿子的,应该敬重父母,但如今他成了头,应当接受从妻子来的敬重。我们探讨这些细节时,可以明显看出,婚姻中许多问题、失败,岂不都是因为人们对这教训缺乏观念所导致?
婚姻最大的致命伤就是夫妻中间有一方对第三者的敬重超过对自己配偶的敬重。这样作等于破坏了夫妻的合一,他们未看到这种新的合一,以及男人在这新单位中作头的地位。所以妻子必须确定自己给予丈夫应有的敬重。她必须在心理和属灵上作一番调整,正如作丈夫的也要有一番调整。她不再从她父母那里接受指示,如今她不是向父母顺服,而是向丈夫顺服。当然,她还是维持作女儿的身份,但她必须确定自己的态度正确,她父母的态度也正确。许多时候,作丈夫的,或作妻子的在这一方面有偏差。男人结婚以后就被妻子的娘家「吸收」进去了,或者妻子被婆家「吸收」进去。两者都是不对的,不应该有这种事发生。现在他们已成立了一个新的家庭,与双方父母的关系仍然应该保持下去,但不是像从前那样,完全听命于父母。基督徒婚姻的秘诀是,一开始双方都明白这事实,并且付诸实行,不计代价地去维护它。如果他们让任何一方的父母干涉他们的婚姻,就是未明白圣经的教训,没有照着它而行,这是无咎可辞的。「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这是她必须作的一个极大的调整。她顺服丈夫。她不能与丈夫竞争,也不可抗拒丈夫;她必须明白婚姻的要素乃是作妻子的敬重自己的丈夫。
使徒彼得说过一句话,我们不妨花点时间来思考。他说,「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在这件事上,你是否有意改变一下潮流?我们读十八世纪的文献,会发现那时的妻子提到自己的丈夫时,都称他为某君,或某某先生等。你也许会置之一笑,觉得太荒谬了。我同意你,但是我相信现今的潮流似乎又在相反的方向走得太极端了。在这些事上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平衡点。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证明她遵守了圣经的原则。然后我们又读到,「你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这里的意思是,基督徒妻子应该敬重他们的丈夫;彼得告诉他们,不要管四周的异教社会如何说,只要照着神的心意行。这对他们是一件新的、稀奇的、例外的事,自然会在他们中间引起一阵骚动。当那些悖逆、不安,却自以为是的异教妇女看见一个妇女这样行,对丈夫百般敬重,许多人就会因此攻击她,逼迫她。彼得说,坚持下去,不要让他们恐吓你,不要让他们的逼迫使你有任何改变。因为你这样作是对的。让他们任凭己意侮辱你;不要放在心上,也不要惊惶或害怕。使徒彼得说,即使丈夫不明白,滥用所得的权利,仍然要继续如此行,「不因恐吓而害怕。」要择善而固执,不要介意别人说什么,我们所生存的二十世纪也是一样,人们告诉基督徒妻子,说他们太愚昧了,他们否定了自己作为女人的权利。彼得说,不要理这些人,让他们自己去大放厥辞。他们懂什么?他们没有基督的心,没有被圣灵充满。总是要记住,凡是对的、善良的事,就坚持去作。不要被恐吓,不要耽延,不要让别人干涉你的行为和举止。这是彼得最后的叮咛。
保罗用第三十三节作一总结,「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只要夫妻双方都这样作,就不会去争论「权利」或「我的立场」,「我的地位」。男人接受了作头的地位,但是由于他爱自己的妻子,他就不会去滥用自己的地位。女人顺服在这伟大荣耀的理想之下,她就不必担心自己会吃亏,或受欺负。圣经教训是同时针对丈夫和妻子的,没有任何偏袒,两者之间有极完美的平衡。当然我们知道,使徒保罗写下这段话时是先假定夫妻双方都是基督徒。我们也看过,使徒彼得在彼得前书第三章写下的那段话,是假定某些妻子的丈夫不是基督徒,但此处保罗的这段话则是针对双方都是基督徒的夫妻而写。他既然没有提到其它的情况,我也不打算这么作。这是一个基督徒男子和一个基督徒女子的结婚,成立一个新家庭的情形--我再重复一次:没有别的事比基督徒的婚姻更能证明基督徒与世人不同之处。
这是现今世代最迫切的需要之一。许多人为世局的纷扰担忧。这没什么不好,我们确实应该关心国与国之间的磨擦和纷争。人们很喜欢对世界大事发表己论,不是谴责这方,就是批评那方。但是如果你对那些滔滔不绝的人私底下的生活有一些认识的话,就会发现他们在自己的婚姻里也作自己所谴责的那些事。这真是荒谬!基督徒的信仰和世俗的信念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世俗的信念都是概括的泛泛之论,而把个人抛诸脑后。基督徒知道,国家和世局的混乱不过是个人问题集合在一起的结果。一个政治家如果不在个人生活里运用他所宣称的原则,我对他说的话就没有多大兴趣。如果他在自己的私生活里根本不实践所揭橥的理想,他又有何权利高谈阔论国际公约的神圣性,以及社会国家应该作什么,应该不作什么?如果个人行得正,国家自然行得正。英国史上最辉煌的时代都是紧随在一次福音广传,许多人成为基督徒之后来临的。如果人们不是基督徒,个人没有基督的信仰,那么告诉他们要在行为上采取基督徒原则,实在是一件徒劳无功的事。有些人批评福音性的讲道和解经,他们说,「我以为你会提及限武和谈,或种族隔离的问题,可是你却在这里大谈夫妻相处之道。我想知道的是如何解决这些重大的世界问题。」我相信很明显的,现今要解决这些大问题,惟一之计是把福音传开,其它一切都是空谈。你可以游行示威,但这一切不能产生任何作用,带来任何改变。但是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或世界的层面上发挥影响力。一个人如果解决不了他个人的问题,我就不打算聆听他解决世界问题的方案。一个人若自己家里的情况一团糟,他对于改善国家和世界状况的意见必定纯粹是理论而已。我们都可以有一大堆意见,问题是如何把基督的教训运用在实际生活里。在这一点上,你必须「被圣灵充满」。
根据前面讨论的几个原则,我们可以对基督徒的婚姻作出某些结论。第一,哥林多后书第六章第十四节的话极其重要:「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明白了婚姻的真正性质,特别是基督徒婚姻的本质,这劝勉就再真实不过了。一个基督徒不应该与非基督徒结婚,他若这样作,就是自找麻烦。最后一节(弗五33)指出夫妻之间平衡关系。除非两个人都是基督徒,否则你无法得到两方面的平衡关系。「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第二个结论是,惟一真正破坏婚姻的事就是奸淫。「二人成为一体,」只有当那个「一体」遭到破坏时,婚姻才跟着破裂。根据圣经的教训--你可以在登山宝训及其它地方找到--除了奸淫,没有别的原因可以破坏婚姻。那是一个主因,因为它破坏了「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