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绪论

加拉太书是一部有力的护教著作。作者是使徒保罗(加11-2)。在这封书信的开头,没有保罗在其他书信中的鼓励和称赞,而是直接进入本书的主题,那就是他希奇加拉太人这么快就离开了福音真道。为什么?因为有人将保罗所传给他们的福音更改了。那些搅扰福音真理的人,坚持认为:凡外邦人中归信基督的人,都必须遵守旧约的律法礼仪,特别是割礼,(而这个问题,也是耶路撒冷会议讨论的焦点),其动机除了固执遵守旧约律法规条之外,还害怕奋锐党犹太人的逼迫(参加612),因为奋锐党犹太人反对犹太基督徒与外邦人来往,而这一点也可从彼得在安提阿的装假可见一斑(参加212)。为了驳斥犹太派基督徒一些假教师“割礼是救恩的必要条件”的错误论调,使外邦基督徒从犹太律法主义的捆绑中得到释放,保罗写了加拉太书,并在书信中阐明: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的(参加216)。并且说明,人只有藉着信心,才能在圣灵里面,得着真自由,活出新生活,做个新造的人。

为了查考这本书,有必要先弄清楚几个问题:

一、加拉太书信的对象是谁?

 

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北加拉太说;一种是南加拉太说。

加拉太属小亚细亚地区,即现今土耳其境内的中部,当年是罗马帝国统治下的一个区域,到了主前25年,罗马帝国正式设立加拉太省,它北临黑海,南临地中海。在主前三世纪,高卢人侵入小亚细亚中部偏北地区,并定居在此。此地包括吕高尼、弗吕家等。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曾经路过这些地方(徒1661823)。而南部加拉太就包括特庇、路司得、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居住在这几个地方的人,隶属于不同的种族。他们在保罗和巴拿巴旅行布道时,接受了福音(参徒13-14章)。

如果说,保罗的加拉太书是写给南加拉太,那么其时间有可能在耶路撒冷会议(徒15章)之前。如果是写给北加拉太,那么其时间肯定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后。但写给南加拉太可能性最大。为什么?第一、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首先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作了长篇的讲道,从而建立了教会(参徒1315-49),有大量的信徒基础。第二、保罗的加拉太书完全没有提到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可见是在这次会议之前写的。而如果是写给北加拉太,那肯定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后,这样,本书信中一定会谈到会议决议的精神,但加拉太书并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另外,保罗经过北加拉太,从圣经中看到是说路过,因此,不一定有信徒基础,即使有,也是少数。综上所述,加拉太书是写给南加拉太教会的,就显得比较有可能。时间大约在主后48-49年间,地点在叙利亚的安提阿。

二、加拉太教会的问题主要症结何在?

 

保罗每写一封书信都有他的缘由的。那么,加拉太教会究竟发生了什么问题,从而促使保罗写加拉太书呢?从保罗的书信中,我们会发现加拉太教会的问题是严重的,因为来自不知名的假教师提出了一些新的教导,而这些新的教导,却扭曲了保罗先前所传福音的真理(参加61-9),将加拉太信徒引入信仰的歧途。

具体说,这些外来假教师所传的,就是将割礼视为救恩的必要条件(参加52)。而在保罗认为,如果承认受割礼是救恩的必要条件,也就等于是要遵行摩西的全部律法(加53),而“行全律法,”也就意味着救恩是靠行律法而得,而不是保罗当初所传给他们,基督的救恩是靠单纯的信心而得(参加32)。所以,外来的假教师所传的完全扭曲了福音的真理,背叛了基督(参加54)。在保罗看来,这种对福音的扭曲等于是舍弃了在基督里的自由,从恩典中堕落,回头再作律法的奴仆(参加541)。而这样无知的事情,竟然这么快就发生在加拉太教会信徒身上,这令保罗相当匪夷所思(参加16),这就好像一个博士生宁愿回到小学,去学那早已经历过的,被抛之脑后的课程一样(参加49)。以上这些,就是加拉太人在领受了假教师错误的教导后,在信仰中误入歧途的症结所在,这促使保罗写了这封护教书信。

三、加拉太书的神学中心思想是什么?

对于这一问题,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其主题是因信称义。不错,改教运动的一些属灵伟人,如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他们都相信“因信称义”,其根据也是本于加拉太书和罗马书,这两本书也为宗教改革奠定了基础。但是,在近代一些重要时期,则有人质疑“因信称义”是否为加拉太书的中心教义,他们以为“因信称义”只是加拉太书的重点之一,但不一定是本书的中心思想。

客观地说,保罗在加拉太书里面,并非只是处理“因信称义”的教义,他实际上还牵涉到信徒领受圣灵的论题,并且引用经文,从神学角度上来论证。此外,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还谈到许多方面,如基督的救赎、与基督联合、基督里的合一、基督里的自由、圣灵的应许、圣灵的果子、基督徒的生活样式,做个新造的人等等。但这些都是以在基督里和神建立新的关系作基础的,这种关系的建立是以“信”开始的,保罗将这美好的关系名为“称义”(即被神所接纳,神称你为义)。因此,“称义”不是一种法律上的游戏,而是一种具体的、改变人的属灵经历。

这样,在加拉太书中其中心论题是:人如何才能被神接纳,以及在被神接纳之后,人如何能继续为神所悦纳。换句话说,人如何能达到“义”的位置,又如何能保持在这个位置上。也就是:人如何才能成为“义”人,以及如何能继续保持这种身份。

在整个论述过程中,保罗的答案很明确,不是靠行律法、受割礼,惟有藉着相信基督耶稣,我们才能站在这新的位置上(加216)。同时也指出,我们透过十字架的救赎与神和好,我们就成为神的儿女(加316),神的灵就进入到我们内心,呼叫阿爸、父。从此,便不再作律法的奴仆,而是靠着神为后嗣(加46-7),并且在基督里得到释放,得以自由(加51)。然而,既因“信”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体,因而,在基督里也就没有种族、身份、性别之分(加328)。所以,凡在基督里的人就当知道,使我们称义的“信”,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加56),为此,在基督里的人,就当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513-14)。所以,凡在基督里的人,都当顺着圣灵而行(加516),结出圣灵之果,因为圣灵所结的果子,是没有律法禁止的(加522-23)。至于是否受割礼,那无关紧要,最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以上这些,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所要传达的信息,而“因信称义”,正是这一切信息的核心,所以,“因信称义”是加拉太书的核心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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