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2: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這就是大概保羅先在大馬色有三年的時間,然後去耶路撒冷大概兩個禮拜,然後在耶路撒冷有人逼迫他,他就再回到敘利亞、基利家那邊,包括在大數宣教。

這段宣教的時間也是蠻長的。後來他到安提阿去(徒11),在那邊時因耶路撒冷有饑荒,他就送錢去,帶著提多去。

這部分學者有不同講法,多數人認為這一次就是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我想可能不是,不過這不重要,反正他就去了。他去,是奉啟示去的,前面看到有先知預言那邊有饑荒,預言又成就了,他就帶著錢去。可能他同時就講了下面這些話:

2:2-9,「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 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裏去.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再提一下:司提反死了以後,就有人到安提阿建立了教會,這教會一開始就是有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然後保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同工,後來就去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就發生了這件事情:帶錢去,並把他的工作做一些說明。他要跟人家講他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是什麼,是對這些弟兄說,但「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就是他本來的意思不是要跟那些有名望的人說,而得到有名望人的肯定。

保羅去送錢、去講,也要表達:「我傳的福音是從神來的,跟你們傳的福音是一樣的,都是耶穌基督,只是傳的對象不一樣。我是傳給外邦人,你們是只傳給猶太人。」各位,就是因為這樣,那些微但很重要的區別就出來了。

譬如,我傳福音給妓女,跟傳福音給婦聯會的,有什麼不一樣?用的詞句、方式應該有所不同。像耶穌跟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和跟一群要吃餅得飽的人、看熱鬧的,或跟門徒談話,方式、內容當然有不同的講法;保羅在亞略巴古講的跟他在其他地方講的也不一樣。

我們並不一定到每個地方都是照本宣科,念一個東西(當然也有些佈道家、傳道人就是講一些相同的,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有時候因為聽眾不同而用字等等有些不同,也是對的,沒有什麼不好,我們甚至希望多有這種靈活。

但也有絕對不一樣的,而那不一樣的是基礎。我們不能跟妓女、受刑人講:「你們這麼糟糕、這麼爛,自己也知道羞於見人,但我告訴你,你需要耶穌,耶穌很愛你,你就信靠耶穌吧」,也不能跟中央研究院院士、婦聯會講:「你們真是很棒、很了不起,我今天有極大榮幸跟你們講話。」難道你跟妓女講話就沒有極大的榮幸,跟院士講就有?這就不是神的僕人了。他們有不一樣的地方,你的信息表達方式不一樣,這都可以。對任何一個人我們都是客氣、恭敬的,不管是妓女或婦聯會,院士或受刑人,這也應該。最重要的,你的核心信息不能不一樣。

你不能對那些光鮮亮麗的人說「你們非常好,我就讓你們錦上添花,讓你來認識耶穌,祂能讓你更好。」各位,可能有時候你要相反講:「你們這群院士爛透了,假冒為善、下流」。我這講的就是耶穌講的,耶穌跟院士、法利賽人就是講「你們真是下流透了,妓女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各位,我們也沒有仇知識、仇美女、仇高的心,若有就糟糕。我們更不應該嫉妒,我們既不因為人家很優秀就嫉妒、罵他們,也不因為人家犯了很多罪惡就看不起他。我要說的其實很簡單,我們有個同樣的信息,有同樣的主,表達的方式可以不一樣。所以再想想,耶穌對妓女和高階層人是講的也都一樣,沒有說妓女不需要悔改。妓女也需要悔改,她們是爛透了,有一位主愛她們。貴婦人也是一樣,她們也爛透了,需要悔改。你不要說妓女需要多一點悔改、認罪,貴婦人少一點就好,那就是兩種福音,就是要被咒詛的。

當保羅到耶路撒冷時,那些「有名望之人」「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不一樣,第6節和第2節的「那些有名望的」應該是一群人,應該就是教會的領袖(包括第9節說的)。乍看之下保羅對他們好像不客氣,其實保羅的意思還是要表達一件事:我的權柄和我的信息不是他們給我的。沒有要什麼標新立異,我跟他們的信息是一樣的,若真的要講,只是我的更清楚一點而已。他們也講「信耶穌得永生」,但他們不太知道,也不太會處理,因為一開始沒有這問題。

你今天跟一群貴婦人不會講:「你們不要再接客了」,因為她們從來也沒有接過客;你對一群沒有吸毒的人,不必跟他講「吸毒是怎麼罪惡,你們不可以再吸毒」,因為他們沒有吸毒,你不需要講這些。對吸毒的人,你可能需要講「你不要再吸毒」,對妓女更應該講「你不要再接客」,至於會產生什麼問題、困難,再想辦法解決,但你們都需要信耶穌。你的不接客、是最好的模範母親,對你上天堂沒有絲毫的幫助,還有妨礙,只是讓你驕傲一點。你是妓女,接客對你上天堂也沒有絲毫的幫助,但就你可能因此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還有點幫助。那就是耶穌說他們更早進天國的原因,不是說他們道德好,而是他們好像比較容易謙卑一點,看到自己是罪人。

所以對「教會的柱石」也好,對這些「猶太的基督徒」也好,和那「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是不一樣的,但那界線又很難分。就像你看耶穌被賣,被帶到大祭司的院子裡,約翰福音講是彼得跟另外一個門徒去,因為另外一個門徒認識大祭司,所以可以進去。那個門徒當然就是約翰,你不能說在這種時候約翰還去大祭司那裡,而且說是認識,可能他跟大祭司有勾結,那傢伙可能是猶大。各位你要這樣解經可能也可以,因為不是把耶穌賣掉了嗎?我說可以,是說這一定是錯的,但你可能會這樣推想。也就是說,你不能因為彼得和約翰在耶穌被賣的時候他們到了大祭司的院子,那是一般人不能去的,而且照約翰福音透露,約翰應該是認識那裡的人,所以約翰就是出賣耶穌的人。這是荒唐的推論,但好像也有點合理,你們大概沒有想過。而且就在那裡,彼得不認主,更可能表達他們的不忠實。

我只是在講在這種混亂的時候,這人是這人的朋友,那人是那人的朋友,但這兩位朋友之間不一定就是朋友; A等於BB等於CA等於C,這沒問題。而A接近BB接近CC接近DAD可能差十萬八千里。

比方我有朋友是深藍的,他有個朋友是淺藍的,淺藍的又有個朋友是淺綠的,淺綠的又有個朋友是深綠的,不能說我那深藍的朋友跟這深綠的就是朋友,深藍的就變成深綠的。

各位不要被我弄糊塗了,就是說在加拉太書裡這些基督徒,其實也沒有那麼費解,我們當中還不是有各種不同的人,什麼時候變成是「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這我們就不太知道了。這也要想到麥子和稗子的比喻,我們不一定馬上就能分出,但有時候我們的確知道有些是假弟兄。

事實上後來保羅也講過讓我們非常吃驚的話,提摩太前書1: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那時在以弗所教會是有好多問題的,「不可傳異教」我覺得這命令很奇怪,他應該吩咐提摩太「把這些人趕出去」,顯然那時候提摩太沒有辦法把他們趕出去。

我們今天要清理一個教會是很困難的,我們可能可以這樣勸:「各位弟兄姊妹,以前喝醉酒、打麻將等等的,不可以再喝酒、打麻將」(我這不是在講得救的條件,而是基督徒的生活),但如果說「不可以看電視」,恐怕就很難講了。也許我們可以說「不可以看電視或網路上的色情節目」,但什麼叫做色情節目?說難聽一點,要露到什麼程度才算?這就很難講了。就是有些界線不是那麼好分。但我們知道有這樣的人,不要把他們混在一起。

保羅說,「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並不是說他跟他們變成對立的,而是在強調:我沒有從他們那邊得到什麼東西,我是從神那裡得到的。但是,我跟他們傳的信息是一樣的,都是傳主,而那些假弟兄就不一樣了。

假弟兄,我們也只能說不知道是怎麼偷著跑到教會裡來的。那時候有猶太教的信徒,和猶太基督教的信徒;也就是真的得救的,和還是猶太教的(只是把耶穌當作一個更好的模範而已,還是要行律法來得救),這中間不太好分。雅各應該不是異端,彼得應該也不是異端,但他們底下有一些很熱心的人(就是奉割禮派),就是異端。

這些人在當時,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這「窺探」很像約書亞的兩個探子去窺探那地。各位,你去窺探、偷窺,是要作什麼?有的是色情狂,有的(包括約書亞的兩個探子)就是要拿或偷那個東西。窺探就是偵查看看我來偷、搶、得這東西的路線。他們到我們這裡,要拿我們這裡寶貴的東西。你寶貴的東西是什麼?

教會裡有金銀珠寶、寶貴的東西嗎?我們最寶貴的東西是什麼?各位,最寶貴的就是你的靈魂,那是重價買回來的。當然更寶貴的就是福音,但保羅把這兩個連在一起:他們要把福音拿走。其實不是拿走,他們要把福音改變,就把你們的靈魂奪走。這跟耶穌講的也很像,我們進入一個壯士家裡,要把他寶貴的東西奪走,我們跟壯士、魔鬼要打仗的,那寶貴的就是靈魂,我們要把他奪過來。

「現在你們這兩個要失去了,你們失去了福音、信仰、靈魂。他們來看,就是要把這拿走。」這是很生動的一個講法。問題是我們知不知道我們很寶貴?各位,你知不知道你的靈魂很寶貴?你知道你的鑽石、黃金、珠寶很寶貴,還要保養、還要存在什麼地方,花很多力氣時間,而你知道知道你的靈魂很寶貴,比什麼都寶貴嗎?

保羅就發脾氣了,「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所以,「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福音的真理」都是他們在窺探的東西,就是剛才說的寶貴的東西。「福音的真理」叫我們得到的就是自由。

「得自由」不是基督徒常常講的,我們會講得救、得永生、上天堂、成為上帝的兒女,「得自由」比較少講,但這是從舊約就開始的觀念。也就是說,得到的拯救可以用不同方式來講,舊約講到以色列人得到拯救,就是離開埃及為奴之家,那就叫得自由。也可以講要得到的不是消極的離開為奴之家,而是要得到那流奶與蜜之地,所以流奶與蜜之地也是。再講就是希伯來書講的,進入安息。所以安息、自由、富裕、豐富都是舊約用來形容脫離罪惡、進入神所預備的恩典的一個方式。

新約表達的除了這些,還有更多。包括在約翰福音裡有講,我們以前是在重重的綑綁裡。耶穌也這樣講,我們是勞苦擔重擔(像以色列人在埃及一樣),所以「到我這裡來得安息」。耶穌沒有說得自由,祂說得安息,跟希伯來書講法一樣。當然耶穌後面也有講,「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

各位,我們勞苦、擔什麼重擔?以色列人擔的是法老的擔子,我們擔的是什麼重擔?當然你會想是罪惡的重擔,吸毒、淫亂的生活、被電腦綑綁、我的壞脾氣等等。可能有人很好,他沒有這些毛病,道德很好。每個人可能都有一個重擔,就是工作和生活的壓力,要上班、賺錢。所以一想到耶穌說的,「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們都是想到生活的壓力。其實,生活壓力也好,你罪惡習慣也好,就是這樣了嗎?應該不是。

因為若是這樣的話,也許也有人沒有重擔,退休的人就沒有工作壓力(如果他存款夠多的話),我相信在台灣有很多人是這樣,很豐富。對一個沒有工作壓力、很有修養、兒女都很聽話、父母也不在了的,你跟他講什麼「勞苦擔重擔」?他有什麼「勞苦擔重擔」?他沒有重擔,沒有工作、經濟、身體壓力。「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難道是說:所以妓女、稅吏、吸毒的到我這裡來,而好人、婦聯會、院士不必來?

各位,「勞苦擔重擔」恐怕最重要的就是我們都擔了律法的重擔。這就是保羅要講的,難講的也就在這裡:你在律法之下。我們被罪惡綑綁要脫離,天經地義;被壓力綑綁要脫離,天經地義。但律法,律法是好的,我們要守還來不及,所以這幾千年來都很難講就在這裡。

保羅講得最好,後來奧古斯丁根據他講的,也講得很好,但教會都很快就忘記。後來是路德,現在教會又忘記,而且反感。律法是上帝的話,好得不得了,可是最危險就在這裡(包括法利賽人),若要靠著自己來行律法,那就慘了。

在基督裡的自由

2: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簡單定義一下: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自由是行善的意願、能力、方法。我們在亞當裡,已經失去了行善(只有神是善的)的意願、能力和方法。

不是說我們不能有相對的、人間的這些善,不但有,神的保守我們在這方面應該很聰明、很棒,但那是因為神的憐憫、恩待,在墮落的世界仍然托住人,使他可以做這些,而人沒有因此去信上帝、歸榮耀給上帝,就更多的罪惡,他們始終在否定人是活在上帝的律法裡面。上帝的律法第一條就是「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而我們這第一條就違背了。所有在血氣、肉體裡,亞當夏娃的後裔,都沒有從信上帝、愛上帝、歸榮耀給上帝而來的那種行善的意願、能力和方法。

而基督給我們了,在基督耶穌裡,我們因信耶穌,與基督相連,聖靈所賜給我們的這種意願,是重生得救以後才有的,我們完全就倚靠上帝,也完全把榮耀歸給上帝。我們也有這種從神給的能力(不論今天經歷得多或少),我們有這能力去愛人。都是憑著信心,叫山移到海裡也辦得到,饒恕我們的仇敵也辦得到,堅持我們該有的勇敢也辦得到,活出聖潔的生活也辦得到。我們也有這方法,就是不斷的捨己,不斷的憑著信心、倚靠聖靈、背十字架;我們有了。

這自由是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造成的,自由這種能力也是認識這福音真理而有的。聖經裡比較多講這些的是在約翰福音第8章: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說,「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你們要自由?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才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自由來自耶穌基督,自由來自聖靈,哥林多後書3: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靈叫我們勝過物質上、魂、受造物的一切的綑綁和限制。靈不是魂,不是受造物,靈是指神,神給我們的自由。「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不管是真理的道,或耶穌基督,或聖靈,或神,都是叫我們得自由,基督徒要有這樣的自由就要信靠神,當然這信心也是來自神,否則你憑著肉體要去遵行上帝的律法,你就不斷的在作奴隸,不管你表現好或不好。

堅持福音真理

2: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保羅沒有容讓他們。若這段話指的是使徒行傳11章的賑災之旅,使徒行傳那裡就沒有記載這一段。比較多學者把這段跟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連在一起,那就是保羅當時跟他們的爭執。

不管怎麼樣,保羅是在這場合要叫福音的真理仍然存在,寫這封信也是。我們今天繼續求聖靈幫助我們高舉聖經也是這原因,因為只有在聖經裡、在耶穌基督身上、聖靈保守我們,我們才能夠繼續擁有福音的真理。

2: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

「神不以外貌取人」這意思不只是講神不以你的面貌好不好來取人,就是說神不看人的外貌、表面,神是做祂自己的工作。也就是說我自己也不是這個樣子,我是從神那裡領受的。外表看得不重要,你憑著信心看到什麼?他們看到:

2:7-8,「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不管這是在耶路撒冷會議裡,還是在賑災裡他們看到的,這結論是很好,大家都知道這一點。

彼得是「受割禮之人的使徒」,就是他後來的工作是在受割禮的人當中,事實上彼得也是外邦人的使徒,是他開始這工作,這我們在哥尼流事件裡有看到,就是彼得跟那些有意見的人也講,他看到的異象就是神叫他做這事。在使徒行傳15章彼得也是這樣講,第7節,「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這重點還是在講彼得開這個門,而後來的工作都是保羅在做。顯然這裡也看到這情形:

2:9-10,「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這些人顯然都是教會裡的重要人物。「行相交之禮」,我們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也希望我們紀念窮人,這跟保羅是不是已經帶了賑災的錢來,而他們還有繼續的需要,我們不曉得。

這是一個很愉快的結論,雖然有那「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但保羅就對抗他們。不管你把這一段當作是使徒行傳15章的耶路撒冷會議,或是之前幾年保羅帶著錢去耶路撒冷賑災都可以。

若照這樣講,第2110節結束,也就是使徒行傳11:22-30結束了以後,保羅和巴拿巴就出去加拉太這些地方佈道。這時候,就是保羅不在的時候,彼得來到了安提阿,後來保羅回來,也看到,然後這就有個衝突:

磯法事件

2: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保羅有時候稱彼得為彼得,有時稱他為磯法,這可能是偶然,但聖靈默示下,就一定有他的意思。我猜保羅不是偶然這樣講,他特別稱彼得是磯法時,包括在2:9,說「教會的柱石 時,固然「柱石」跟根基的石頭不一樣,但磯法是石頭,他特別講彼得是那石頭,教會的領袖,所以教會領袖、根基都很同意我的做法。然後11節這裡,教會的領袖、根基他有錯誤的做法,我也責備他。就是保羅用「磯法」來肯定彼得的身份,用「磯法」來更肯定自己的身份:我可以責備那磯法,因為我有更確定的,從耶穌基督直接來的啟示,而且我繼續在強化這啟示。磯法當然也有,但他沒有繼續強化,所以我就責備他。

這句話很重,「因他有可責之處」直接翻譯就是「他已經被定罪了」。「我就當面抵擋他」,可能「抵擋」翻得不是很好,這字直譯是抵擋,不過意思應該不是那種對抗,而是反對的意思:我就反對他。

這是什麼事?整個事情有多長,我們不太曉得,可能不是那一頓飯而已。

2:12,「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2110節是在耶路撒冷發生的事,11節以後是在安提阿發生的事。彼得到安提阿多久了不曉得,大概是到那段時間他跟外邦人一起吃飯。這應該已經確定是在哥尼流事件以後。在2110節時也確定了外邦基督徒跟我們猶太基督徒在主裡都沒有什麼要分別的,我們都是非常好的肢體,就一起吃飯。

但是,等到「從雅各那裡來的人」來了以後就不一樣。這可能都是保羅後來聽到的。「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應該就可以等於前面說的那「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在耶路撒冷曾經鬧過事,現在又要來鬧事了。或者這樣講,「從雅各那裡來的人」也許人多,有些還沒有變成異端,有些就已經變成異端,就是那些「奉割禮的人」。

不管是假弟兄也好,奉割禮的人也好,從雅各那裡來的人也好,我們需要把他們稍微分一下,雖然這時候真的有點像麥子、稗子,不太分得清楚。也就是說雅各不是異端,他是教會領袖。雅各那裡來的人也不一定是異端,他們只是很跟隨雅各而已。

就像我們有一些好朋友或相熟的人,他可能走錯、做錯,這我們是知道的,但有時候不好馬上就跟他絕交。就好比我們今天可能也有佛教朋友、異端朋友,家裡也有很多人沒有信耶穌的,你沒有就跟他割席絕交。我們跟這些異端或不信耶穌的人在一起,這不是壞事,事實上我們家裡很多人可能就是這樣。如果我姊姊是統一教的,我也沒有就跟她割席絕交,可能也一起郊遊、一起做一些事情。但是他會去做什麼攪擾的工作,那就不知道了。所以我們這不能說是雅各派人來做攪擾的工作。可能雅各來是要瞭解一下安提阿教會的狀況,但那些來的人裡面,就有一些雅各也不能約束的份子。

我只是要說,不要把它講成耶路撒冷教會的頭頭在分裂,就像後來德國新派學者所說的:「初代教會就是這兩派,猶太基督教和外邦基督教。這兩派衝突的結果,最後產生的就是大公教會,然後猶太基督教的慢慢少了。」德國學者是很聰明,他們常常看到一些我們平常一般人看不到的東西,但我們也要說,初代教會如果有衝突也是真的,但在那十二個使徒(或十二加一或加二)裡,他們基本上看法沒有不一致。但他們裡面有些跟他們走得比較近的底下的人,跟猶太教的混在一起,攪擾了初代教會,這情形也有。

說得簡單一點,我在說的是我們得救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信耶穌基督,如果在這之外再加上任何東西,不管是多好的好意,那都是異端,都是我們的敵人。所以你記得,單單信靠耶穌就好了。信耶穌,我們有沒有廢掉律法?沒有;信耶穌,我們要不要有好行為?要有,但那不是得救的條件,那是得救的果子。是一定要有的,有時我們疏懶不結果子,會被提醒、責備,這也是對的,但不能在責備、提醒當中就把福音改變,那就錯了。

現在就是一件很小的事,這件事發生叫保羅很傷心也很生氣,但這件事發生讓他寫了加拉太書,使我們也很感恩,因為這個錯誤是不斷在歷史上重複的。

原來跟外邦人一起吃飯,及至這些人來了,「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各位,磯法已經是教會領袖,但可能在這個時候,或是在使徒行傳第1011章很關鍵的時刻,一個是哥尼流事件,一個是希律把約翰的兄弟雅各殺掉。那時大家都逃了,彼得也離開。可能雅各(就是耶穌的兄弟雅各,寫雅各書的雅各,加拉太書這裡講的雅各)就取而代之變成教會的領袖,而且顯然很快就變成教會領袖。

舉個例子你們可能懂,我們老總統在作最後一任總統時的副總統是嚴家淦先生,老總統死了,先生經過一點可能不大不小的風波後也作了總統,因為那時候有些人並不同意他作總統,波濤也算洶湧,不過他作了總統。但幾乎沒有什麼人覺得他有什麼實權,實權都在經先生手裡。我們也都只是在等候什麼時候經先生正式變成總統而已。那轉接的是非常好,我是很佩服先生,他不僅治理得很好,也是非常柔和,所以就沒有任何的衝突。今天問到稍微年輕一點的人對嚴家淦先生的印象,我猜都不大有了。一般年輕人可能想到就是老總統死後經國先生就作總統了,根本都忘記嚴家淦。

我們今天不會這樣想彼得,但在當時的教會有這可能。各位,血統實在影響太大。彼得雖然是耶穌門徒裡為首的,雅各應該是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才信的,因為在耶穌生平裡,祂的弟兄都不信祂。但怎麼講,雅各都是耶穌肉身的兄弟,因此雅各很快就取代彼得成為一個領袖。

我說這麼多,甚至用嚴家淦和蔣經國來做例子,就是在表達這個。我以前很難想像,彼得地位很高的,怎麼後來都要聽雅各,那麼怕雅各?理由就是大家越來越看重雅各,因為怎麼講雅各都是耶穌肉身的兄弟,就像蔣經國是蔣總統的兒子,我們一時還很難擺脫那種父死子繼的觀念,所以有這情形。

我們看雅各書也知道,雅各跟保羅在基要信仰上沒有任何衝突,一個強調信心,一個強調行為,也沒有任何衝突,因為再想想雅各書,是一開始就在講信心,就如同保羅也一直都在講行為一樣,他們沒有衝突。說有衝突是那些德國學者或一般沒有聖靈的人錯看的。他們有不同強調的地方,非常可能雅各很看重律法。看重律法沒有不好,我們也應當看重律法,那是神的話,只是那不是得救之道就是。

2: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彼得跟這些人一起吃飯。雅各那裡來的人來了以後,彼得怕他們,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 「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裝假」就是他們故意做一個知道不應該做的事,並不是故意裝作不認識雅各那裡來的人,也不是故意不認識外邦人,這都不可能裝的。這「裝假」就是他們故意做了一件錯事,明顯的是裝假,因為他們原來是這樣做的,現在又不這樣做;原來跟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飯,現在又不跟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飯。

剛才說了,這可能不是一頓飯,但也有人說是一頓飯。不管一頓或很多頓,磯法來到這地方應該有一段時間,他跟外邦基督徒應該也還算好。這也不必去爭,不管時間有多長多短,保羅看到了:

保羅責備磯法

2: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保羅就責備了磯法。這是在飯局時就責備,還是在眾人面前?起碼我們可以知道這是在公開場合,一次正式聚會,不是私下少數人的場合,可能就在那飯局裡。

各位,這嚴重了,好像保羅做錯了。因為耶穌不是說:「看到弟兄犯罪,私下跟他講」,保羅沒有私下跟他講,當著眾人面前就講了,所以保羅錯了。

當然我們相信保羅沒有錯,但你看到這裡不知道有沒有一點困惑。姑且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講,場景是這樣:大家一起在愛筵,全教會一起在吃飯。彼得也在跟外邦人一起吃飯。吃著吃著,怎麼另外來了一群人,一看到他們來了。所以我說這可能不是一頓飯,磯法可能跟他們吃了很多次飯,但聽說從雅各那裡的人來了,從那次以後,他就不再跟外邦人一起吃飯。保羅在他一不跟外邦人吃飯的時候,又看到巴拿巴和所有的人也不吃(我們說過安提阿教會有很多猶太基督徒,也有很多外邦基督徒),他們都不跟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飯時,可能在當場,可能保羅特別召了一個大會,責備磯法怎麼不跟他們一起吃飯。

這真的是搞錯了。可以馬上想到我們生活中有這情形。譬如在教會裡愛筵,全教會一起吃飯時。如果人多還不太看得出來,但如果人數還不太多,像我剛到信友堂時,五、六個同工在一張桌子上一起吃飯。若有兩個人就始終不坐在一起,會有點醒目,也都給人一個信號,就是你不喜歡他。有些人你就是不喜歡他,不跟他一起吃飯,或看到他時會轉個方向,這我們在教會裡、上班時、鄰居都會碰到,不喜歡就不跟他在一起。不過,這種情況大概不是太特別,今天一個牧師大概也不會責備一個會友:「怎麼每次你都不跟他坐在一起」,我們懶得管這種閒事,你就是不喜歡他。如果講得再嚴重一點,你本來跟他一起吃飯,後來來了一個人,你一看到,就不跟他一起吃飯了。

通常講到「隨夥裝假」,好像是假裝沒看到,但這裡不是這樣,這裡是看到了雅各那裡來的人,特別因為看到,所以改變。而改變了什麼?刻意不跟外邦人一起吃飯。不是假裝沒看到,而就是看到了才改變。這也不是什麼太了不起的事,我今天跟一個人一起吃飯,後來看到你進來,就跑過來跟你一起吃飯,因為是朋友,我也有事要跟你講,這情形也有的。

我講這麼多就是說,這到底是什麼事,保羅需要發那麼大脾氣,甚至還寫了一本加拉太書?

再舉幾個例子:現在我跟你一起吃飯,後來有個人來了,跟我耳語幾句,說你有「H1N1」。這樣我們會分開,而且覺得很有理,要跟他隔離。這很合理。再講一個:我今天跟一個深綠的在一起吃飯,然後有個深藍的進來。那深藍的是我的老闆,我立刻就不跟他吃飯,過到老闆那邊去。或有人跟我講「你老闆要來了,他很討厭這個人」,我就不跟他在一起。這也不是太稀奇的事。「H1N1」,我不跟他在一起,是他的錯;我不想叫另外一個政治立場不同的人看到我跟這人在一起,這也不是太稀奇。從這樣來說,好像我們可以懂彼得為什麼離開,就是從雅各那邊來的人不喜歡這些外邦人,或他們看法不一樣。但是各位,如果你這樣瞭解,就通通都錯了,不是這樣的。

再回想剛才說的哥尼流的事件。當彼得到哥尼流家吃飯,後來哥尼流信主了以後,耶路撒冷來的人責備他:「你怎麼跟他們一起吃飯」?各位,這不是吃飯的事情,這比吃飯更嚴重,在舊約裡就有這樣的規矩:以色列人跟外邦人不可以來往的,從創世記就有(雖然創世記沒有很清楚講,就說是潔淨和不潔淨的),在摩西五經裡就講得很清楚。這世界上可以說分成兩種人,一種是潔淨的,一種是不潔淨的;潔淨的就是以色列人,不潔淨的就是外邦人。不潔淨的人不是說衛生方面,不是他特別髒、臭,甚至不是說他是帶菌體,有H1N1,而是說他是一個未受割禮、不守律法、不在聖約之中的外邦人。這種人、民族,不可以跟他在一起。這種人,最早時只有一種做法,就是消滅他,把迦南人通通殺掉、燒掉,後來實在不能消滅(成為天天住在一起的鄰居),就隔離他。

這隔離的重點都不在種族歧視,也不在衛生習慣,這裡的重點在你是上帝所揀選的,上帝是厭惡任何的不潔淨,不是對外邦人而已,對以色列人都是。好比婦人生孩子也是不潔淨的,生男孩多少天,生女孩多少天不潔淨;婦人在經期是不潔淨的。耶和華非常非常聖潔,人非聖潔,不能見神的面,所以只有最聖潔的人可能親近上帝。甚至連最聖潔的人都不能親近上帝,只能在上帝特別允許下,經過特別儀式,在特別短的時間,一年見祂一次。我們哪裡能見上帝?人都很污穢,上帝很聖潔,天使在祂面前都是污穢的。大祭司,特別被潔淨,一年才一次進到至聖所見耶和華,不可以隨便的,而且進去還要彈血,表示有祭物死了。在平常時候,祭司和大祭司跟神不能那麼近,但可以有點近。祭司如果稍稍有點糊塗、隨便的話也是死,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死了。神輕慢不得,污穢的人不能到祂那裡。

先講潔淨程度最接近的是大祭司一年一次,稍微再差一點的是祭司,再差一點的是利未人,整個會幕是利未人住在那外圍保護的,不可以讓人靠近,免得他們死,因為他們太髒了。若再往外面推,就是以色列的男人,可以稍微再遠一點接近上帝,那叫以色列院,聖經有這名詞。再遠一點就是女院,以色列的婦女,因為女人比較污穢,女人生產、經期更是污穢。再往外,就是不能接近耶和華的,叫做外邦人院,那種院就是跟牲畜在一起。這已經是在聖殿、耶路撒冷聖城。以前在曠野時,耶和華也跟他們住在一起,那時也包括很多衛生習慣,就是宿營要挖廁所,免得耶和華看到你們的污穢祂就走了,耶和華很聖潔的。

這些觀念雖然是很擬人化的寫法,但舊約時是很嚴肅,所以一旦碰到耶和華,你就死定了。因此包括參孫的父親、基甸看到耶和華(甚至耶和華的使者)都會說:「完了,我要死了」。耶和華太聖潔。

現在繼續擴大,從至聖所越往外面越不夠聖潔,還勉強可以,而迦南地、以外的、外邦人,都污穢到極點,又拜偶像,那不行的。後來以色列人就是跟他們混在一起,沒有把他們清除乾淨,所以到最後上帝不要他們,就亡國了,他們太骯髒,上帝離開了。

所以我們說猶太教就是當猶太人回歸後,從以斯拉、尼希米,慢慢就發展出猶太教來,嚴格的遵守這些禮儀、潔淨的律法。在耶穌時候就看到,耶穌不僅違反了安息日,也違反了很多律法,包括祂醫治大痲瘋時曾經摸過他們,包括祂怎麼跟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談話,那是不潔淨的。我們總有不潔淨的時候,不說到至聖所,因為現在也沒有約櫃了,就說一般在神面前要聖潔,怎麼辦?這聖經有規定,就是有潔淨的禮儀。你出到外面骯髒了,回來就要洗手。記得耶穌用俗手吃飯,也被人家罵。那都不是衛生問題,都是要製造一個觀念,就是神是很聖潔的。這是絕對正確的觀念,而我們今天基督徒只有強調,沒有減少。

那麼就守這些規矩,雖然耶穌有時候好像有一點犯,畢竟祂還是行過很多神蹟奇事,也給過人很多盼望,講的也還不錯,所以雖然耶穌死了,有些猶太人是很不滿意,這些都還算是自家人,領導階級裡有些也還算是喜歡祂,像尼哥底母,不是偷偷作祂的門徒?耶穌死了復活,猶太基督徒也還是很強調,他們聚會還是在聖殿、在安息日,就像耶穌在安息日進了會堂一樣。(會堂跟聖殿不一樣,聖殿只有一個,會堂有很多)。

到哥尼流事件後,問題就產生,事實上耶穌時候這問題已經存在:你怎麼跟一個外邦人、撒瑪利亞人來往?耶穌偶爾有那一次到推羅西頓境內,有個迦南婦人來求醫治。耶穌說:「我不好拿兒女的餅給狗吃,你這種狗怎麼來求助我?」

各位,對這些的印象,今天因為五旬節之後,我們都忘記了,所以不太能體會,我們不太能體會猶太人當時那強烈的對外邦人的排斥,其實重要的還不是對外邦人,重要的是對上帝的敬畏:「我們也不想故意侮辱你,但我們的上帝要求這樣,我們就只好這樣。我們跟你在一起已經很勉強,就要常洗手,不是因為你有H1N1,而是你是個罪人,我常常不幸碰到你這樣的罪人,而其他地方我就要好好的守律法。外邦人、未受割禮的人,我們不能跟他來往。」

現在都成了基督徒、信了耶穌,怎麼辦?他們本來沒有想到這問題,因為從來都是守安息日的,但現在外邦人來了,哥尼流信主了,我們接受不接受?

今天的教會都沒有這個問題,如果一個妓女受洗了,我們也接受,絕對接受,而且很寶貴,因為知道我們都是罪人,知道因信稱義的道理,但我們不知不覺又會慢慢回到那「老線」,就是想要根據律法來稱義。

各位一定要想想剛才舉的那麼多例子,亞倫的兒子都會死,大祭司都會恐懼戰兢,神這麼聖潔,污穢的人怎麼能來?要來的話,就:「守安息日、受割禮、成為一個猶太教徒,然後你再信耶穌就好了」。這聽起來天經地義,所以他們並不懂保羅在說什麼。或他們懂保羅,或彼得因哥尼流事件跟他們講的,但還是不太常放在心裡。就像我們今天也還是不太把「因信稱義」放進到心裡面一樣,因為這太違反我們這墮落的本性。

現在不是吃飯的問題,而是這裡面象徵的意義所顯出來的問題。我以前會講這例子,現在都覺得這例子不是很好,像剛才講藍綠的問題:假如我今天跟藍的在一起,綠的來了,我就不跟藍的吃飯。這會傷到藍的感情,相反的也是一樣。但如果生活中有時候要這樣,我覺得也無可厚非,因為你們兩個的衝突這麼大,我又很難調節。各位,這不是藍綠的問題,雖然也會是一個問題,我們會因為不同的政治立場,所以在主裡不能交通,但我想多多少少我們還是可以寬容這件事情。今天尤其教會裡大家經歷得也越來越多,像我們教會裡也有深藍和深綠的,可能沒有什麼來往,但就都還算友善,也可以一起吃飯。而現在彼得這件事已經不是一起吃飯的問題。我以前覺得這樣是會傷了藍的或綠的心,我們在主裡,何必在乎這些,但現在的問題比這要嚴重,甚至不是H1N1的問題。今天H1N1的患者我們要隔離,但我們如果夠愛他的話,他隔離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愛他,還是可以怎麼樣勤洗手、戴口罩,跟他一起領聖餐。我們還是可以,他也能瞭解。現在這問題是不一起吃飯,記得剛才講的,甚至不是你是外邦人的問題,而是你沒有得救,是一個污穢的人,我是愛你,你要得救。這不是我們彼此之間交通的問題,猶太人說我樂意跟你交通,但你先受割禮,神接納你,我就樂意跟你交通、吃飯。這不是「你是妓女,我看不起你,而不跟你吃飯」的問題,而嚴重的是:在他的眼裡,這個人是沒有得救的。

這也沒有問題,你覺得他得救,我覺得他沒有得救,也沒有什麼問題,問題在:你不但覺得他沒有得救,你還要讓他知道他是沒有得救的人;而且不但讓他知道他沒有得救,還要告訴他和其他外邦人要怎麼得救。這也還沒有關係,但你教他(和別人)的得救辦法,正好是叫他們下地獄,因為你叫他要受割禮。這就是保羅的忿怒:你們已經知道得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靠著耶穌,你們知道;不是靠人和人的行為。

各位,我們沒有說人的行為不重要,但好的行為是得救以後的果子,不是得救的根、條件、原因。不可以說你必須把你這壞毛病改好了才能信耶穌,那就沒有一個人可以改好,你要先信耶穌。對,你是對自己的罪行悔改,但你是對罪行悔改,知道你完全沒有辦法靠自己改變而信耶穌,管你的意志力多強、道德程度怎麼樣。我沒有說這些意志、程度不重要;也沒有說一個天天殺人的跟孔子是一樣。對,他們是一樣,都是罪人,但我沒有說,神說既然這樣你就殺人放火沒關係,不是這樣說的。好的行為是很重要,但是在得救之前,這些好行為最起碼不能叫你得救。得救之後你要有好的行為,是從聖靈、神那裡出來的。不是說你不需要努力。

保羅責備彼得的是:你現在在做的一件事,是叫外邦人以為他們不是得救的人。說真的,我以前的想法就是彼得這樣叫外邦人很傷心,覺得自己是次等公民。對,他們會傷心,但最重要的恐怕不是次等公民,而是他們不是公民、國民、神家裡的人,這是嚴重的問題。所以保羅當面就反對了。但這當面反對,保羅所講的就很複雜。

 

本來這些加拉太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是一起在吃飯,等到從雅各那邊來的人,就是奉割禮的、比較嚴格的基督徒來了後,他們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

前面說過這些人裡面哪些人已經是異端,哪些根本不是基督徒,哪些是得救但觀念不大正確,哪些是觀念正確但立場比較保守的,我們不太能分得那麼清楚,但我們知道如果把受割禮和沒有受割禮的分開,那很嚴重。那嚴重不是只是一種用政治、肉體上的記號來區分、劃分,就好像今天在台灣我們常說不要用政治、省籍、性別等等來劃分。比那要嚴重,那只是一個現象,這裡更嚴重的是我們在幫神劃分,我們認為哪一種人才是屬神的,哪一種人就不是屬神的,就讓人失去救恩了。

教會、這世界上有一些劃分並不一定是錯誤的,譬如一個高爾夫球俱樂部,都是喜歡打高爾夫球的;或一個手工俱樂部,大家都喜歡做剪紙;或一個敬拜讚美團,那麼不喜歡打高爾夫球或剪紙,或音樂不好的當然就不要來。不管是好的、壞的,有一個團體是屬於某些人,這並不一定是壞事情。但當我們用這個來區分到看不起人、輕視人的時候,就比較壞。也還不一定是最壞,因為譬如有戰爭或家族世仇以致於不合,這我們覺得不好,但可以諒解。最嚴重的是用外在東西來分人怎麼成為上帝的兒女,就慘了,那表示你就是上帝。不僅是你自己僭越,以為你是上帝;不僅是你讓那些你不順眼的人不能進入上帝的國;不僅是你這樣想而已,而你也在推銷這觀念,甚是你覺得是用很敬虔的方式在推銷這觀念時,那就慘了,那就是保羅非常反對的。

所以當「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就是好像故意、有意的不要跟這些外邦基督徒一起的時候,它所造成的結果不是只是這些外邦基督徒心裡會受到傷害、作二等公民。這的確是,很多解經書(包括我自己以前)常常都這樣講:你不要看不起別人,不要因為我們教會多半都是一流的大學生,所以有一個非大學生來到中間就會被冷落、看不起。這是個罪惡,不應該的,但這只是人離開上帝的一個惡劣的果子,其根本是你跟上帝的關係的問題。

人跟人、人跟物、人跟自己之間的關係都是我們現在天天希望來調整好的,這也很好,但我們要強調,如果你跟上帝的關係不好,也就是你在神面前沒有稱義、沒有跟神和好的話,你不可能跟別人好。因為唯獨你認識這位上帝,祂如何為你預備救恩、祂如何赦免、祂如何以耶穌基督的死來跟你和好,否則你沒有辦法接受這種觀念的。

「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我們大家都同樣是罪人,講遠一點我們大家都是上帝所造的,雖然種族、膚色、階級等等不一樣,但我們都是上帝所愛的。當我們墮落、離棄神以後,全世界的人都是罪人,沒有什麼不一樣。當神揀選以色列時,是好像是憑著肉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揀選,但那只是一個象徵性,重要的是上帝把祂的話、律法給他們,使這個民族可以存留上帝的律法和正確敬拜上帝的方式,但那仍然是預表性的,因為即便是正確敬拜上帝的方式如果只有外面的方式,心中沒有信心,那是虛假的,舊約已經寫了很多。現在耶穌基督來,就把「因信稱義」的道理弄得更清楚。

我們不能把「福音的真理」否定掉,就是第一個,我們都是上帝所造的,第二個,我們都是墮落、悖逆、離棄神的,不是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回不到上帝那裡去,第三個,當上帝藉著耶穌來拯救我們的時候,所有相信耶穌拯救工作的人都是得救、都是弟兄姊妹、都是肢體。你要在這上面跟人家不合,那不是民族優越感,也不是學歷、性別、省籍優越感,那是你自以為是上帝,太嚴重了。

因此保羅「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這是不留情面,因為實在太重要,必須在公開時候講。

也簡單講一點在牧會上的事,不一定是牧師,就是平常跟弟兄姊妹在一起時。「認罪」這件事,始終是教會裡一個很重要的事。天主教常常會說我們基督徒沒有confession,告解。就是在一個小房間跟神父承認自己犯了什麼錯,然後神父奉耶穌的名,代表耶穌來赦免你。我們基督教的確沒有這樣行,但若說我們就沒有confession,述說出我們的罪惡,而且得到解放、釋放,那是錯的。我們基督徒非常看重confession,認罪。基本上我們沒有在一個小房間裡跟神父認罪的傳統,我也不能說天主教這傳統一定是不對的,但我們沒有,我們覺得我們認罪是跟神認,但也沒有那麼簡單,跟神認罪,也知道有得罪人的地方,或這樣講,你犯罪的範圍有多大,你認罪的範圍就有多大。

也就是說今天你玷污了一個女孩子,傷害了她,就跟她認罪悔改。不要在公開場合說你讓那高中女生失去她的童貞,這對她是非常不好的。所以不要把認罪的範圍不小心擴大了。這是要小心,因為有時候在感情衝動、罪惡感很重時我們會擴大。但有的時候,這也很難說,即使你得罪那個人,也不一定要直接就跟他講。譬如我曾經在背後說一個小兒麻痺症的弟兄說他走路的樣子真難看,這是個非常不好的批評論斷,後來我認罪悔改了,我大概不必跟這為弟兄說「我曾經在背後說你走路真難看」,這會徒然造成他的傷害,本來他都不知道。

就是這裡面需要小心,我不覺得有個非常標準的做法一定是怎麼做,但一般說來,認罪的範圍不要大過犯罪的範圍,我們犯罪的範圍總是涉及上帝,總是先跟上帝認罪,不要把罪惡的事情渲染,尤其不要有把認罪當作功德的一個方式:我這樣羞辱自己一下,上帝可以赦免、稱讚我一下。不是這樣,我們得赦免只有耶穌基督的寶血。

但認罪的相對就是責備罪,也是一樣,你要在什麼時候責備罪?記得耶穌講過是先私下找他,然後兩個人找他,然後全教會找他,都不聽就好像開除會籍一樣。這些也對,但保羅也有對提摩太講:犯罪的人要當眾責備他。這裡也是,保羅當眾就責備彼得。

因此就可以看到我們不太能夠在每件事上訂出一個死板、絕對在每個環境下都可以用的法則。有些可以通用,也非有不可的,但不能太死板說一定就不可以。這些也都是我們覺得很困難,也是律法不能稱義的地方。律法要求的就是完全,但我們人就是沒有辦法完全,沒有辦法面面俱到。我們人不是神,律法是神的心意,我們人是人,怎麼能執行神的心意?只能顯出我們無限的過錯和需要神而已。

當實在是很危急、迫切、影響很大的時候,不是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感情的問題,不是他們以後能不能在一起吃飯的問題,是外邦基督徒根本會覺得他們沒有得救。

上一堂說過,以前我解釋這些經文時,跟很多解經家一樣,說這樣外邦基督徒會很受傷害:「原來我們是二等公民,原來你們這教會都是一些有錢、有學問的人,你們請我們來只不過是做一點福音工作,其實你們是很看不起我們,我們並不能融入你們的圈子。」各位,這是有可能的,有這現象(就是有些教會有些特質)也不一定是壞事。譬如有個教會旁邊就是工業區,以致於教會裡多半都是女工,人家就說這教會排斥董事長。(我只是從另外一個極端來講)。又譬如我們這教會都是某個部落的原住民,他們講的就是他們的話,別人進去就很難融入,說你們自我中心排斥別人。也不要想得這個樣子,一個教會有它的特質、共同一些對象,這不是壞事。但希望我們始終有個心,就是教會的門對每個人都是開的。我們歡迎每個神帶來的人,甚至也主動出擊,邀請各樣的人進來,但我們也知道在做這些事情時,可能會讓某些人不舒服、不方便,而做些調合,是可以的;甚至請人轉會到別的地方,都是可以。

這包括很多,包括你敬拜讚美用的詩歌、方式,只要是同有一位救主耶穌基督,我覺得在一起聚會或不在一起聚會,都不是那麼嚴重的事情。我們心裡都是因著那根,就是上帝、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祂拯救我們、祂使我們有一切盼望,把這抓住,不要用其他膚色、習慣等等來抹煞這一點,包括人的道德行為好。如果說,「我們這是上流社會人的教會,我們這裡每個人都是品學兼優,都是法利賽人」,那你們這裡不就是一個大公墓粉飾的墳墓?我們求主幫助。

 「隨夥裝假」是否認基督,不是只是否認外邦基督徒(:我們跟外邦基督徒其實還是不能一起吃飯,他們骨子裡還是不潔淨)的問題,而是認為他們根本沒有得救,因為「我們不跟你們在一起」所代表的意義是「神厭惡你們,神認為你們不潔淨」。所以就當面責備了。

這我們也不知道保羅有沒有先跟彼得溝通一下,叫彼得認罪。我們說每個人都有罪惡、不全、盲點,保羅也一定有,但我看聖經裡所記載的,保羅所做的都是對的。他在這裡公開責備是對的。

而且這裡的公開責備,在我們看不到的一條線裡,從當時安提阿的場景到了一封書信。在14節還在記錄當時在安提阿發生的一件事,到15節就逐漸轉到一個對古今中外所有基督徒講的話,不必跟安提阿連在一起。

「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這裡的話講得很濃縮,我說明一下:

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就是:你是一個猶太人,你隨外邦人行事,特別是指五旬節以後,聖靈降下來,他們說出各種方言,猶太人基本上就可以跟外邦人在一起。但這還不明顯,更明顯的是你彼得知道、經歷過哥尼流的事,你可以跟外邦人一起吃飯。跟外邦人一起吃飯所代表的意義不是只有吃飯,而代表的是我們是一家人。如果講得再重一點,在教會裡我們是一個肢體了。

所以約翰壹書講對異端,連問安都不可以,那不是講我們對摩門教不要禮貌,而是那問安和吃飯的意思是我們是同一個信仰的。我們可以,也應該對你禮貌,但我們不是一個信仰。當這東西讓人覺得你們是一個信仰時,你就要小心了。這就是那吃肉的原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羅馬書都有講。可不可以吃祭偶像物,就是那東西有很多層意義,不僅你認識那是什麼意義,還要注意會造成別人有什麼樣的感覺。

就好像我也看過基督徒手上帶了一串珠珠,後來聽說是什麼養生的石頭,不過我們還是勸他拿掉,因為就算你在上面寫個條子說這不是佛珠,是養生的,人家可能還是會想你這是佛珠。尤其這弟兄是在教會裡工作的,你會給人一個印象,基督教跟佛教是殊途同歸,所以我們就不可以。

若是吃肉叫人跌倒,我就不吃。就是很多事可不可以做,的確是看場合,不僅看那場合的本質是怎麼樣,而且看對人的影響。這也算是一種愛的倫理,你知道在律法中可以做什麼,已經被釋放了,但會叫那不明白的人跌倒,你就不要去做。就好像你跟一個一看到酒就容易喝醉,好不容易戒了酒的,你就不要在他面前喝酒,因為這會讓人家跌倒,你就不做。

「你是猶太人,隨著外邦人行事」:哥尼流事情以後、我們上次在耶路撒冷談話,你也清楚知道我們沒有再這樣分了。舊約有這樣分的方式、原因,到猶太教有它過份、過了界的地方,我們現在信了主,經過聖靈的帶領,知道我們在耶穌基督裡都合而為一,所以我們可以隨外邦人一起,不是吃飯而已,這形式就是從吃飯所代表的。我們都是憑恩典得救,不是憑飲食、肉體行為得救。

不隨猶太人行事」:你沒有再隨著猶太人那些潔淨的禮儀規矩了,所以你也跟安提阿的人一起吃飯,怎麼現在,雅各那裡來的人一出現,你就變了?你怕,對,我也知道你怕,這事可能影響到你。

我們還是說,雅各(或他的信仰)是正統的沒有錯,甚至雅各那邊來的人,也就是奉割禮的人也不一定都通通是異端,或猶太教徒,但有可能從極端慢慢變成異端。任何東西有太偏執的情形,都要小心。

這裡寫得很簡單,沒有寫出來的就是:等雅各那邊的人來了,第一個,你就不隨外邦人行事,不但不跟他們一起吃飯,還要勉強外邦人隨著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但這裡好像沒有這樣,彼得並沒有勉強外邦人來跟猶太人吃飯,要勉強也勉強不來,因為彼得就是要跟雅各那邊來的人分開,他怎麼會勉強外邦人?所以他不是勉強外邦人他們跟猶太人一起吃飯,這意思就是勉強外邦人要受割禮。「你們這些外邦人,老實說,我們從來沒有你們當作真正得救的,只是禮貌上,你們現在給我去受割禮。針對雅各那邊來的人,就是有權威的人,我不能不表明這態度。」當然這態度是錯的,你要求外邦人要隨著猶太人。

2: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這又是一句非常濃縮的話,可能還是一方面在跟彼得和當時的人講,一方面已經逐漸變成一個神學,超出了那歷史。「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按著肉身說, 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生來就是猶太人。跟猶太人相對的就是外邦人、外邦的罪人。

「不是外邦的罪人」這句話可以說有點諷刺的意思,因為這是猶太人的一個觀念:其他人都生來就是外邦的罪人,我們呢?第一個,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第二個,我們第八天受割禮,第三個,割禮所帶來的這種守律法的行為,我們也都有了。

但我們是基督徒,我們領受過聖靈,因此當我們這些不是外邦罪人,被聖靈光照、跟隨了基督、五旬節以後、在聖靈的這些教導之下(當然恐怕更清楚的還是根據保羅的教導),這些不是外邦罪人的我們(就是猶太基督徒),都非常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人稱義是因信耶穌

2: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這一節看起來非常囉唆、多餘、重複,但是是很重要,我們還有點遺憾他為什麼沒有講得更清楚,當然聖靈都有祂的意思。

「既知道」,我們知道,每一個猶太人都知道,但事實上從骨子裡,每一個外邦人(任何一個佛教徒、無神論)在他們內心深處應該都知道一點:沒有人可以因為行律法稱義的,即使他沒有聽過耶穌。因為聖經上告訴我們,每個人,上帝都把祂的作為、律法的功效寫在他的心上,每個人!即使是智障的、江洋大盜、從來幾十代沒有聽過耶穌的,上帝在他身上的工作不會抹煞,所以他知道上帝,知道上帝的律法是多麼偉大,而自己達不到。孔夫子也難免有嘆息的時候,他會有一些話,「我是從心所欲,不逾矩」,但孔子臨終也難免嘆息。你可以有相對的善良,而且大概百分之99.999的人,甚至很多信徒,我們對那律法的高貴、完全的要求是不太去想它。監獄的人、貪官污吏不去想它,我們平常在說謊的時候也不想它,但我說這不可能完全抹煞。所以猶太人尤其應該清楚上帝是多麼的聖潔,上帝律法要求是多麼深厚。

而信主以後就更清楚,你之所以是信,不是去做,你信耶穌為你成就的,所以你知道稱義、你要討上帝的喜歡(稱義就是在上帝面前有個好的、正確的關係),不是遵行律法,是因信耶穌。

稱義就是被說成是義,或被說成是一個好人。一般被稱為是義、好、正直、善良,這人是好人、好母親、好父親、好牧師、好妻子,被稱讚只有一個原因:他遵守了規矩。她守了母親當守的規矩、做到了母親當作的事。這是一個好廚師,他做到了一個好廚師當做的事。你可以想任何一件事,都是照他所做工作的規矩去做,做得很漂亮,越漂亮越是好。好,一個人被稱為好,簡單講就是義,就跟那少年官一樣:「我要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是人天經地義的想法,每個人都會這樣想。即使我們基督徒,若不是聖靈常常光照、提醒,也還是想不到。但我們被光照的,就發現我們跟上帝有一個正確的好關係(過去、現在、將來),從來不是因為我們做得夠好。

我知道你們會很吃驚這句話,因為這跟一般觀念不一樣。我們沒有說律法不好,也沒有說律法沒有用,我們說的剛好相反:你知不知道律法有多好,你知不知道「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牛羊」是多麼不可能遵守的律法?「你不可跟別的妻子發生淫亂」,這我們辦得到,起碼肉身上辦得到,但「沒有貪戀的心」,哪裡辦得到?事實上你根本分不出來。你什麼時候從欣賞一部賓士轎車到貪戀它;什麼時候從欣賞一個美女到想要佔有她;你什麼時候是合理的想要擁有一個美女,就開始用合法方式,使出渾身解數、殷勤的追她,最後你擁有她了。然後,中國詩詞也有這樣的例子,「恨不相逢未嫁時,還君明珠雙淚垂」,我們怎麼在你我都結婚了以後才見面?這裡面有沒有貪戀?各位,一談到念頭,那就麻煩了,你發現我們真的污穢。當然也有很多心理學家說那是人之常情,我同意那是人之常情,但那也是人之常罪,而且常常犯罪,我們沒有辦法。每一個人都知道,只是基督徒(甚至猶太基督徒)更知道我們沒有辦法行律法稱義。

然後保羅又再講,「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跟我們觀念又不一樣,但你怎麼解釋?為什麼沒有辦法行律法稱義?我先講一個負面的答案:

加拉太書3: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你行律法不但不能稱義,是被咒詛的。為什麼行律法被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律法,第一個要「常」,第二個要「一切」,這裡還有第三個沒有講,若有一個時候沒有行,就完了。

看到任何一個東西,動了一點貪念,從喜歡到想要合理的擁有,到不合理的貪,這沒有清楚界線,我們也沒有辦法去那樣分,但多少也知道我們大概都有一點不正確的貪念、慾望,那是人沒有辦法避免的,任何時候一閃即過。

當然不信主的人會說你們這樣罪惡感太重了,我們不是故意要有這罪惡感,這是上帝的律法,上帝的律法那麼完全,不是我們要這麼死板。上帝的律法要求就是,「你們要完全,像我完全一樣」。律法,好可愛,又好可怕。好可愛因為它完美無缺,好可怕因為它也要求你完美無缺。第一個是「常」,第二個是「一切」,你根本辦不到。第三個更重要的,這我們看到的是「行」,但說「不可貪戀」你怎麼行?也就是那個「行」是思想,你思想不純淨也是被咒詛的。所以那些想要以律法為本的法利賽人,或儒家信徒、共產黨、所謂基督徒、猶太教基督徒,他們高舉,其實正在貶低律法,你並不知道律法有多高。

恐怕還有第四個更重要,或最重要的。「行律法為本」我們辦不到第一個「常」,第二個「一切」,第三個我們內心沒有辦法辦到,第四個,這有點麻煩:當律法頒佈的時候,你想到:「我要去遵守」,就錯了。

這一點你大概還想不到,律法頒佈就是要人去遵守,怎麼一想「我要去遵守」就錯了?在這世界上你始終要記得一件事(這求主、聖靈幫助我們),就是我不是一切,你只當說主若幫助我,我就遵守。這看起來是簡單的一句話,卻是隨時需要知道的。人沒有獨立自主的能力,人一切是仰賴上帝而活,包括遵行律法。人只是因信耶穌基督稱義,不能因行律法稱義。

律法要求是完全的,是常、一切、內心、順服、不自大,那只有耶穌替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你只有信祂、跟祂聯合,才能把祂所做的加在你身上,使你稱義。那高舉律法的人都是在低舉律法,因為他們不知道是多麼難行。我們只能信。

原來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這在舊約就有,亞伯拉罕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亞伯拉罕說謊、欺騙、懦弱都太多,甚至比當時很多其他人並沒有更好。他當然有些優點,但那些缺點哪怕只有一個,在神面前都經不起考驗。是他信,不是他的血統、肉身想要作的律法上的事,是因為他信,信神的話。

這是一個從古到今的準則,我們今天在耶穌基督之後,就更明顯的能遵行(或信)這準則:我們也信,更是在信的裡面有更清楚聖靈的光照讓我們知道,我們被神稱為義不是我們行律法,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這「凡有血氣的」沒有說「凡是人」,可能表示所有受造物都在咒詛當中,沒有一個人。沒有墮落時神就定意,將來在新天新地神也定意,從永遠到永遠神都定意,所有受造物只能全然信靠上帝來生活。這信靠上帝、絕對的順服、絕對的捨己,才能讓我們有真正美好的自由和自主。

2: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這也不太容易瞭解,解經書都有很多解釋,我也把它簡化的來講: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這是對的,我們應當求在基督裡稱義;應當求信耶穌稱義;應當求跟基督相連稱義;應當求完全是因為耶穌所做的美好工作,我們因信,加這義袍在我們身上,我們才能稱義、跟神和好,這是對的。

「卻仍舊是罪人」注意,這解經家有不同解釋,但主流的會解釋這句話也是對的,我們還是罪人。我們稱義是一個關係,跟神的關係好,並不是我們就變成一個聖人。我們將來在天上是聖徒,但那仍然完全是出自上帝的恩典,是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我們不會有任何一個時候可以獨立自主的產生一絲一毫的美善,所有美善從上帝那邊來的。不信主的人也有美善,因為神就加在他身上,但要讓這美善成為祝福,我們得信,得把榮耀歸給神,得不斷的承認我們仍然是罪人。

那麼,「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基督叫人犯罪嗎?這是很多人,包括那些江洋大盜死前信了耶穌,我就說他信主了,將來也在天上。而不信主的人就很生氣,說:基督教叫人犯罪;基督教叫人懶惰;因信稱義叫道德墮落。當然不是,不過這我恐怕也要多講一點。

 我跟兒子在skype越洋電話上談過一陣話,覺得很有意思。我們教會青年團契上禮拜開了一個佈道會,主要從美國一位有名牧師Tim Keller講的一篇道作改編。這篇道叫the Prodigal God,這字是從浪子來的, Prodigal Son就是浪子, Prodigal God就是浪神。Prodigal這字不必是惡意,就很大方、大手筆、給得像流水一樣,浪子就是這樣花他老爸的錢,所以西方通常就這樣說他。

Tim Keller說浪子有多浪?父親才浪呢,父親當這浪子回來時真是浪費,殺牛來款待他。Tim Keller說上帝比這父親還要浪費、更大手筆,祂殺了自己的兒子來接受這兒子,不是殺牛。這就引起很多麻煩,在救恩的事上有一個真正好的大兒子,就是耶穌,有一真正夠大方的父親,就是祂殺了祂的大兒子來挽回小兒子。

Tim Keller主要講的是這些,我們那佈道會的編劇就把它改了一下,這改雖然刺激一點,也合聖經。改的劇情就是那哥哥是非常好的哥哥,跟爸爸一起打拼起一個事業,而弟弟捲款,拿了很多走,他們等於就垮了。然後他們繼續努力,又蒸蒸日上。這弟弟欠了賭債還不了,求救於父親,(那就不是路加福音15章的)。要救弟弟的話需要錢,必須把整個公司賣掉。那公司是哥哥打拼出來的,哥哥不願意。後來那筵席時,哥哥是拒絕進去的。

這是佈道會,但其實佈道跟培靈一樣,非基督徒跟基督徒要聽的信息是一樣的,我們常常忘記,甚至有時比非基督徒還忘得快一點,忘記我們是個罪人。我就跟我兒子把這個比喻跟馬太福音20章葡萄的比喻一起講。我說,有兩個人在生氣,一個是哥哥,這弟弟花天酒地,把錢都花光(假定我們自己是有貢獻的),然後回來時,你為他宰牛?我在這裡工作這麼多年,什麼都沒有吃過。

各位,你們都懂「因信稱義」、「我們是憑恩典得救」嗎?我們嘴裡會講,但恐怕常常忘記。我跟我兒子講:「你是大兒子,生氣不生氣?」他們說:「生氣」。你也會生氣的。

然後葡萄園的比喻,有五種人,有清早進去的,最後一個是下午五點鐘進去的。有人做了一個鐘頭,有人做了十二個鐘頭。後來算帳時,大家拿得一樣。那做十二個鐘頭的就發脾氣。我問我兩個兒子:「你會不會發脾氣?」他們聽過很多這篇道了,就說:「不會」。我再問:「為什麼不會?這不是很不公平?」還不錯,他們說:「因為講好了」。

在馬太福音20章說那清早進去的講好是一天一錢銀子,至於後來九點、三點、五點的,聖經沒有講,就說「當給的我會給你們」,沒有講給多少。到最後給的時候,通通是一錢銀子。我問我兩個兒子:「你不能發脾氣,因為講好了。但你們一定還是不高興?」「對,不高興」。各位,你是大兒子,也會不高興;你是做了十二個鐘頭的,看人家拿得跟你一樣,也會不高興。我先趕快說一句:我們在天上的待遇不是一樣的,但這裡講到要稱義的話,我們都只有一個辦法。這先趕快交代一下。

我問我小兒子:「你工作一個小時,給你一錢銀子。講好的,那你很生氣,有什麼辦法叫你高興?」他說:「那些人得少一點,我會高興一點。」我老大在華爾街工作,比較貪婪,他說:「不必他們得少,我多拿一點就會高興。」

各位,我們不是要公平?因信稱義是不是不公平?這例子講出來是不是就叫我們每個人懶惰一點,晚一點進去?我覺得很多基督徒需要去想。各位,兩個例子都是好人完蛋。一個好人沒有進去吃牛肉,火大;另外一個是好人做了十二個鐘頭,主人說「你給我走,拿你的銀子走」。耶穌跟保羅講的一樣。

你知道為什麼火大,整個原因在哪裡?我先再說簡單一點的,希望基督徒都認識這一點。我跟我兒子講:「你覺得你一早就到華爾街工作,很辛苦。外面一些流浪漢或沒有工作的人,他們靠救濟金吃飯,你覺得他們比你幸福嗎?你覺得你一早進去工作,比他們在外面閒逛要痛苦嗎?」你憑著肉體,可能會說是,日曬雨淋、辛苦,你成為基督徒以後規規矩矩為主受苦,那是一定的。就跟那大兒子一樣:「我服事你這麼多年,很辛苦」也可能是真的,我們沒有抹煞這些,也不否認你在服事時受到的委屈和難過,但如果你只想到(雖然想到這個是重要的)將來要給錢,那是不好的。你必須現在在葡萄園、家裡、辦公室、神的家裡工作、事奉的時候(不一定是個全職的傳道人,就是一個獻上的基督徒),我希望你現在就能有喜樂,就知道上帝給你的恩典。

那更重要的,這又是因信稱義跟預定論連在一起。如果我們說那大兒子其實是幸福的,你在外面吃喝嫖賭是並不幸福。如果我們說那做了十二個鐘頭的是幸福,在外面遊手好閒並不是幸福,我們就再說為什麼大兒子覺得委屈?因為我付出的多。為什麼那做了十二個小時的人抱怨,因為他覺得他付出得多。我就求主幫助我們認識,為義受逼迫的叫做有福,那並不是有禍,那是天父給你的恩典,叫你這麼早就進去。你從來不應該因為你信主信得早而難過,你只能因為太遺憾沒有早一點全時間擺上。如果你是憑著肉體、靠著自己來行律法,即使你行得非常好,我再說,就像大兒子、那做十二個小時的人、法利賽人一樣,你就會因行為稱義、驕傲,從恩典中墜落。這就是墮落的恐怖,殺人放火、奸淫擄掠那種墮落很容易看到,一個人遵守律法的驕傲而墮落,你不但看不到,還覺得自己委屈。

我希望我們沒有一個人會聽到上帝說這句話:「拿你的走吧!」(太20:14一個是進不了筵席,一個是進了葡萄園又被趕出去。然後耶穌講的那句話,跟保羅在羅馬書第9章講得非常一致:「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太20:15a)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但你要知道這句話的正面意思:你被憐憫恩待了,你也是不配的。一個真正懂因信稱義的人就不會講下一句話,其實所有的火大就是這個:「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太20:15b)就像我小孩說的:你不要給他,給我。這一樣都是「你作好人,我就很火大。」你沒有看到你自己根本不配,也沒有看到你自己是蒙恩的。

你可以用千千萬萬、億億兆兆包括生活裡、聖經裡的例子來解釋這兩段經文,我是純粹講例子,講理論我們比較不容易懂,其實是應該講理論的。我們只能信耶穌,只能信耶穌為我們做的:耶穌的順服、遵行律法,我們信,就把這美好的祝福加在我們身上,把我們的罪惡歸在祂身上,因為神要求的是完全。我們仍然是罪人,但你認識這一點,不但不叫你犯罪,叫你更殷勤工作一點。

當然我們也知道很多人聽到因信稱義,就說基督教叫人犯罪、叫人懶惰,因為工作十二個鐘頭的跟工作一個鐘頭的一樣。不但十二個鐘頭的跟一個鐘頭的一樣,那大兒子更慘,工作十二年跟一秒鐘都沒有工作的還不一樣,大兒子還沒吃過牛肉,那作奸犯科的一回來就有牛肉吃。你如果現在還覺得不公平的話,我也只有遺憾了,你去作奸犯科看看,回來時我一定給你牛肉。

我們是罪人,但基督不是叫人犯罪的。基督背負我們的罪惡,背負的結果是除去我們的罪惡,叫我們不在律法的權勢之下,叫我們不自大、不驕傲、不被定罪。基督是叫人行義的,基督叫人知道你自己行不了義,你需要倚靠上帝。

2: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節經文也可以有很多解釋,比方有一種解釋是:「拆毀」就是我不要犯罪,「重新建造」就是又重新犯罪,「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就表示我自己真是罪人。但這跟上文好像接不在一起。

所以這「我素來所拆毀的」可能保羅是在指彼得和巴拿巴,以及這些隨夥裝假的人:當你們蒙了上帝恩典和光照後,你一向都拆毀那隔斷的牆,你一向都知道我們跟外邦基督徒同是蒙恩的人,不是靠著肉體遵行律法的字句,是靠著耶穌基督。我一定要把以前的那種「我們是獨一義的,因為我有義行、好」;那種所有因著人的驕傲(或誤解了聖經所造成的驕傲、分隔)所造成隔斷的牆拆掉。我素來知道我要拒絕那種「大兒子、工作十二個鐘頭的人」的思維,我素來都在對付,但現在雅各那邊來人一來,你們又重新把那隔斷的牆建起來了(前面說過,那不是人和人之間隔斷的牆而已,那是人和神之間隔斷的牆)。你又把它建起來了,那才真正是犯罪的。不是說建這個犯罪而已,你要建這個,人一歸回到律法就開始犯罪,因為你要歸回律法:我來行律法,律法很好。是,律法沒有不好,律法好極了,但就是不僅自己行不到,就在想要靠自己行的那一剎那就不好,你沒有什麼時候可以靠自己的。

向律法死

2: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這不是說向罪死了,羅馬書有講向罪死;這不是說向世界死了,後面有講向世界死了,釘在十字架上。罪不好、世界不好,我向它們死了,好像我不再犯罪、不再跟著世界。這有點理所當然,但我向律法死了,就奇怪了。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這話也是引起非常多的解釋,我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個一定是最恰當,簡單說,「我因律法」就是因律法的話、律法的要求、律法的真正含意,我就知道我已經被律法處死了,沒有辦法。我因律法所寫的,就知道我在律法底下是被定罪的。

所以保羅說連那些奉割禮的人他們也不守律法,你只要想去守律法就真的必定(若你是一致的)發現你是非死不可,你已經死了,因為達不到那標準,上帝太嚴厲了。

律法叫你死,叫你絕望,但如果你是在恩典中、福音裡。神的話不是只有律法,還有福音。律法、福音都是美好的,律法叫我們知罪,福音叫我們知道罪得赦免,都是好的。光有罪得赦免,沒有知罪的話,你不覺得這福音是必要的。沒有律法,繼續去跟這些法利賽人、自義的人、伯拉糾主義、覺得人可以不錯的人講的話,他們還是天天得意,他們覺得他們高舉律法,沒有放棄行為。我們更沒有放棄行為。

「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們向律法死,是要向神活,可以說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活著。這還不只是一個「我向神活」的志向(這志向也是從神來的),是我不能再靠著律法稱義了。我們跟神的關係無論如何要透過耶穌基督。

我看過一篇文章,覺得講得很對,說到地獄是什麼地方?我以前也是這樣講:地獄就是跟上帝分開的地方。但這講法不是太對,因為這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上帝不在,神是無所不在,神的權能、義怒也在地獄裡。其實以前清教徒就已經把這答案講得很好:地獄是一個沒有中保碰到上帝的地方;你跟上帝中間沒有中保,你看到的只有祂的震怒。地獄是一個你非常痛苦的活在上帝面前的地方。

我們向神活著、稱義、跟神有個美好關係,我還是說,沒有辦法靠你自己。你自己是敗壞的,律法頒佈就告訴你你是非死不可;就讓你知道神是多麼的偉大;就是讓你知道你需要一個中保。這中保在舊約裡就有些預表性的,像摩西、先知們是個中保,是神與人之間的一個橋樑,是那個天梯、十字架。現在有基督了。

與基督同釘十架

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也不要把它想成一個神秘主義或要有多少想像力的一種成聖過程。我想很多人想要這樣,我也想要這樣,這可能無可厚非,但恐怕不是非常恰當,就是怎麼樣常常在默想中想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流了好多血、一滴滴好痛苦;我看到耶穌為我釘十字架就深受感動,像Passion那電影。這還不是「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我沒有說那電影不好,也沒有說你去想這些不好,我還是說,你要靠著你自己,要有一種很感動,這一輩子就能行出律法來,這都是枉然。我不是說這些東西不好,也不是說神不會藉著這些東西來提醒我們。事實上神也藉各樣的災、H1N1911、洪水、地震,叫人悔改、難過、願意回到神面前。藉著這些媒介是可以的,但如果只有這些而沒有聖靈、神的話在你裡面長期的工作,那是虛假的,甚至像吸毒一樣,劑量就要越來越重。看到兩棟大樓垮了,就想:人真是脆弱,我要回到神那裡,我要去禱告。如果不是聖靈繼續感動的話,禱告多久?三天,又沒有了。我們人是很健忘的,一下就忘記,需要聖靈來幫助。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如果你只是想到一個非常慘烈的,你跟耶穌一起被釘死的畫面,那還不夠。「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講最簡單的(你可能也不太懂的),就是憑著信心,相信基督為你釘十字架。這「為你」包括代表你,也是代替你。代表你,就表示你在其中;代替你,你是完全不必經過那痛苦。因為基督為你、代表也代替你釘了十字架。這「釘十字架」所包含的意思包括基督代表也代替你,為你受刑罰,為你完成一切律法的要求,為你完全的順服。你信,藉著聖靈的工作你跟祂相連,你不必再受刑罰,反而得到耶穌的一切賞賜,因為你跟祂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都是我們也會唱,以常常說的,只是這些都變成術語,而比較再多想一點時,就把它想成是一種神秘主義。就是:基督怎麼在我裡面,好像有個小小人在我裡面怎麼樣。

你有什麼特別的經歷我不反對,但我還是說不管是外在經歷或內在經歷,你看到異象,或內心有種什麼感動,這都很好,但你需要的是有信心。所謂有信心就是聖靈的工作;所謂信心和聖靈的工作就是這不一定是血氣能夠領會的,好比你有一些特別的經驗,一想到主就掉眼淚,然後你的生活就能聖潔,這很好,但沒有,你也不必覺得很自卑,然後天天去追求怎麼才能哭得厲害一點,然後讓我生活聖潔一點。

這說得不好聽,就還是一種憑行為稱義:希望有一種特別的經驗,就可以永永遠遠很好了。你有一個經驗,神、聖靈藉著這經驗讓你得幫助,這非常好,就像大馬色的經驗對保羅一定是非常棒,但如果他只想到那經驗,過一陣子就回到大馬色,曬曬太陽,然後中暑,倒在地上,他的靈裡不會更好的,那是聖靈的工作。同樣,你沒有大馬色的經驗,也不必就很自卑。不是一定要有彼得那種經驗,勞累、一夜打不到魚,然後耶穌說撒在這裡就有很多魚,那彼得要常常去划船了。你不要求助那經驗。我們沒有否認經驗,也沒有否認感覺,但我們強調的是聖靈、神的話。所謂聖靈和神的話,也不是說你整本聖經都會背就可以的,最簡單的說還是憑著信心。我憑著信心知道主為我死,主在我裡面活,祂給我力量、盼望、一切。

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保羅比較少講,保羅比較多講的是「我在基督裡」,或「在基督裡」,這裡是「基督在我裡面」。你「在基督裡」是你是基督肚子裡的迴蟲,「基督在你裡面」是基督是你的迴蟲。對不起用這做比喻,當然誰也不是誰的迴蟲,這只是說一種親密的關係。憑著信心,你跟祂是相連的,但我們還是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很難講,也很好講。聖經裡最難講的常常也最好講。最難講的,譬如什麼叫「信」?你要信主,怎麼信?神學家有很多分析,不知道有多少的講道書籍、牧者的說法,有的比喻好像在懸崖峭壁往底下跳。有的恰當一點,有的不恰當一點,有的錯誤,有的不錯誤。信心就是不要有理智;信心是一種認識,建立在神的話上等等很多。我們研究這些也許有幫助,也可能會被誤導,這都有。但最複雜的字也是最簡單的字,你必須假定聖靈在他身上可以工作。

比方現在這大樓要坍了,我跟另外一個人死前,趕快問他:「你是不是基督徒?」「不是」「你趕快信耶穌。我告訴你信耶穌的意思就是好像你現在正在大海中」他說:「我不在大海中,現在火燒得很厲害」。你想要講很多例子,但沒有時間,只有五秒鐘。

我用這樣的例子就是說,當然多有一點聖經的訓練、聖靈的經歷,多能夠懂得什麼叫作信、什麼叫作神、什麼叫作望,這些悟性的理解你能多講是很好的,但那最基本的是這是聖靈的工作,「你要信耶穌,耶穌是你的救主。」也許連他說「好,我信」你都聽不到,大樓就爆炸,可能你在天上都看到他。也就是說聖靈會工作的。

當然也不是說我們以後就不要念聖經、讀神學,也不要聽道理,只是說這些字眼,「信」是怎麼樣一個信法,信什麼樣的對象,神是怎麼樣,信耶穌、信神、信聖靈、倚靠祂、仰望祂,這都是什麼意思?各位這都是一些比喻的說法,但我們相信聖靈可以在其中工作。

我碰到很多很認真的人,他也常常不知道:「牧師你說要信靠主,怎麼靠?現在已經失業三個月了,怎麼信靠?」我說:「就跟靠在牆上一樣靠」他說:「靠在牆上我會靠,但靠主怎麼靠?」我們只能假定聖靈會在你裡面工作。當然你也想盡辦法說明、舉例,不知道什麼時候舉了什麼例子,人能夠聽得懂,這我不曉得,求神幫助我們。

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因信稱義、因信而活、因信成聖、因信領受聖靈,我都是憑著信心。那「信是什麼?」這我又說不出來了,或說我們可能都能懂,包括在不信主的人裡面也懂得什麼叫「信」:你要相信總統、你丈夫、銀行。

事實上,「信」這個字常常用在最不可信的身上。CreditTrust金融界常用這字,這些都跟「信」字有關。銀行在上個世紀的特點就是可靠,很簡單,就是你把你的錢放在我這裡,我不會把它吃掉,很可靠。現在變了,變的是什麼?你不要怪銀行,是那客人放進去時就不是說「我錢放在你這裡,到時候要還我」而已,還要加一點好處;我錢放在這裡,要長很多東西出來。所以你怪這些銀行家壞?是我們自己貪婪。當然互相都壞,我不可靠,你也不可靠,我們就冒險,趁著沒有垮的時候賺一筆。我覺得現在的問題都是在這裡,可能歷世歷代都是這樣,也沒有資格責備任何人。但我們不是信銀行、總統、知識、自己,我們信神的兒子而活。

這也很有意思,他沒有說信神,沒有說信耶穌,他說信神的兒子。保羅這講法跟約翰福音又很近,「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在約翰福音裡,原文甚至沒有「神的」這兩個字,就是「兒子」。我想這裡的「信」有「望」的意思,因為好像當兒子的國度來的時候,我們現在活著是指望將來那兒子的國度能夠來。父、子、靈三位一體的關係也很奧妙,當然是一樣的國度,但就我們人來講,那時間上好像神的國度(或神兒子的國度、或基督的國度)還沒有,但我們有這信心。

「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們這都回到最簡單的,但這些最簡單的要用最複雜的學理來講,也是有非常的多。為我捨己、為我死、為我復活、為你順服、祂為你成全了律法上一切的要求,祂為你承受了律法上一切因你罪惡而有的咒詛,祂為你成全了律法上一切要求的美善,祂替你承受了刑罰,祂也把祂行完律法的一切好處白白加給你,這叫做上帝的恩典。你信這個,你信上帝為你預備的,你跟祂的關係就好,所有罪惡、罪惡的刑罰、上帝的震怒通通都除掉了。

2: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這些都跟我們中國傳統,甚至我們忘記聖經的教會傳統都完全不一樣,跟法利賽人完全相反。每個人都會認為義、好是藉著律法得的。我們守規矩(規矩是律法)、規規矩矩的做人做事,就被稱為好人、義人。但如果是這樣,基督就不必死了。所以這句話又是個非常濃縮的話,你的好不過是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海市蜃樓、鏡花水月,你的好是包裝的邪惡splendid vice,這是奧古斯丁講的。你沒有好、沒有義。有一些相對的好,這我們不否認。我們絲毫不否認這世界上基督徒、非基督徒都有相當好的,但那不足以在上帝面前稱義。人稱義需要耶穌的死,這太嚴重了;需要上帝的兒子來替我們死而復活,這是福音的真理,十字架道理。

禱告:

天父,我們謝謝你的恩典,求主幫助我們。求主讓我們認識,我們已經認識,但求聖靈讓我們更豐富認識,好叫我們更謙卑、更聖潔、更感恩、更有愛心、更能傳揚福音、更能跟人相處、更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就是讓我們更認清楚你的救恩、你的旨意、你福音的真理是什麼。主,我們已經知道,但希望我們瞭解得更透徹,也活得更完全。求主幫助我們,謝謝主,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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