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
我们已经进入了加拉太书的核心部分。学习到圣经的这一部分,我心里实在是满了喜乐。这并不是说圣经其它地方不重要、不是神的话。但第三章的确是保罗写加拉太书的高潮。圣经中我们也看到有些地方是特别强调的,例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就是告诉我们,这些是特别特别重要的事。这里,保罗已经做完了他的介绍,进入这封信的核心部分,这也是这封信的最主要的目的。你若读一读保罗的其它书信,它们都是为了此目的。让我再来读一遍这段圣经。
加拉太3:10-14"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在乎信,只说:'一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降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学到,信基督而不是遵行律法使人脱离律法的咒诅。我从前上过的神学院有时会给我寄期刊来,几个月前的那本期刊封面上介绍了一篇关于如何亲近神的专题报道,他们就这个问题采访了三位神学教授。列出来的答案从更迫切的祷告,更留心听神的话,到如何寻找机会事奉等等许多条。这些事本身并不是坏事,至于说更留心听神的话,我不知道指的到底是什么,使我感到不安的是关于如何亲近神的这些答案里所缺少的东西。
现在有些教会和机构公开地攻击神恩典的教义,的确是令人感到不安的,就如前面两次我提到过的亨特(Dave Hunt)的那书就在公开地否认以圣经为本的正统抗罗宗基督教信仰。这种公然的反对是明显错误的,是令人不安的。但同样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几乎在保罗的每一封信上,在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到处都教导的神的救赎之工和人的因信称义的教导,不知怎么搞的,今天的神学家们认为不能给人的灵魂带来安慰。不知怎么搞的,他们把因信称义的信息看作是不那么重要的,他们以为有更重要的东西。保罗在这里所强调的,他在罗马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帖撒罗尼迦书、哥林多书里一再强调的,今天我们却认为不那么重要,认为还不够。但是,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读一读保罗的话,为人那被烤得光秃秃的灵魂找到一片沙漠绿洲吧。假如我们在这里,在基督为我们成为咒诅、在因信称义里还找不到安慰的话,那么我们的问题可就真大了,我们的眼睛就需要被神的恩典打开,看到我们的真正问题。
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我记得小时候从卡通片里知道,假如你表现好就能去天堂,行为坏就下地狱。长大后,我发现大众媒体里基本上也还是这个概念。好莱坞的许多电影里要么就是加强这个观念要么就是干脆除掉地狱的概念。但我们从来看不到、听不到真正基督教的,圣经所教导的拯救概念。在我们面前的这段经文里,保罗警告我们的就是这种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的观点。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保罗之所以憎恶这种观念的理由。你们中间有多少人仍然相信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因为一眼看上去这是很合理的事,对吗?但你若再看一眼,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了。
假如我们希望神按我们的德行来审判我们的话,那么我们必遭咒诅,毫无希望。为什么?因为神的标准是绝对完美,你不能看着边上的那一位,说:"我比他强,所以我能去天堂。"标准是基督,标准是神的律法。假如一个人想让神根据他的表现来给他打分的话,他就必须不停地照律法上规定的去行一切事,包括每一项行为,每一个心思意念。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有任何一丁点儿的错误,在座的有没有谁是这样的人?你们认识的人中间有没有这样的人?你看,我们真的是找不出人来敬拜神,不是吗?因为只有耶稣完成了所有的义。
我一直被很多未得救之人对上述那种天堂、地狱标准的执着惊呀不已,这简直就象疯了一样。或许有人以为他们比别人好,就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得住,魔鬼在失丧者们的灵魂里成功地培植了几种概念,把他们推到死地。下面就是两种常见的概念。
一种是对我们自己的义过高地估计,另一种就是对神的义可悲的无知。很多人想要让神按他们的行为审判他们,有一个人就对我说过,"我领教过基督徒,知道他们的为人,假如上帝要救他们的话,那么他就有责任要救我。"这不是一个大老粗,他是位律师,还曾经担任过治安官员、担任过学校校长,他受过极好的教育。有人向他传福音,他就是听不进。
假如你想让神来审判你,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你把自己的义看得很高,要么就要你把神的义看得很低。
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公义与正义如同烈火,事实上我们也会不希望神的公义有任何欠缺的地方。我在准备到这里来的时候问过自己:我的确是这样想的吗?希伯来书上说神是烈火。我真的愿意神是这样的吗?我难道不希望神是位和蔼慈祥的圣诞老公公吗?但是,当我们看到社会上道德败坏、罪恶泛滥、邪恶当道的时候,我们不都是感到很悲哀、感到痛心不已吗?你是否想象得出,若到了天上,和地上没有两样,公义、正义也被永远地去掉了,那将是怎样的一个恶梦啊。
在整个被造世界,在整个宇宙里,若要有真正的公义,神就必须是公义的,是烈火。
有人说:"行,神是公义的,但我并不坏呀,那么多象我一样的人永远在一起肯定是件很有趣的事。"你一个罪人,现在就忍受不了我,那么在永恒里与那些象我一样的人永远地呆在一起,你能受得了吗?若连你都受不了,更何况全然圣洁、公义的神?难怪圣经宣告说:"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巴谷书1:13)所罗门又加上一句:
"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神的公义标准。这节经文告诉我们神律法的标准高得无人能通得过。任何一个诚实的人,只要读过神的律法就知道他是守不了的,那么我们把标准降低一点呢?我们为什么不制定一套容易遵守的律法呢?我们聚会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读一遍十诫,有人就批评我们说:"这是旧约的律法,是老旧了的,我们需要新的不那么严格的条例,我们现在的神是新约的神,是友善的神。"这种观点是在否认神的永不改变性。
神是不变的,我们真应该为此感谢神。假如神是会改变的,那么将来我们到了天上,神说,你们知道吗?我改变主意了,那将是何等可怕的事。
我们若改变神的律法,我们就不仅是违反律法的,也成了假先知,因为我们以自己认为好的、正的取代了神的话,。这是今天很常见的事,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常见?因为你把神的律法给扔掉,还剩下什么作标准呢?于是,你就必然成为相对主义者,行你眼中看为正的事。马丁·路德这样说:
"律法是神命令摩西颁布的,如果在律法之下的人尚且受咒诅,更何况那些在人为制定的法则、规定之下的人呢?"
既使是人为的规定、法律,我们都遵守不了,更不用说神的圣洁法律了。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我们是因信称义。毫无疑问,信心本身是神赐给我们的最大礼物。如果说信心是最大的礼物,那么律法就是第二大的礼物,我们决不可置神的律法于不顾。神不允许我们无视它,连警察,连你的邻居,都不允许你忽略它,神的律法说"不可偷盗",我们是不能改变它的。
保罗在11节里着重地强调: 3-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我们已经讲过许多次了,万一今天你是第一次来我们教会,让我再来重复一下,因信称义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官的小锤砸下,宣告你无罪释放。虽然我们是有罪的,但神宣告说我们无罪。圣经里很多地方都在教导、在强调因信称义,这与你的意志、你的智力和任何有关你的东西无关,而只与基督所作的有关。这是发生在你之外的事,当你坐在被告席上,小锤砸下,你被无罪释放,你什么也没做,什么变化也没发生,你永远的目的地被改变了。成圣不一样,成圣更象是外科医生,在你身上做改变、修复的工作。
保罗引了哈巴谷书2:4的话"义人因信得生"。
这个概念与我们通常的经验相反,这是如此有恩典的一件事,乃致我们实在很难理解。人的一般概念都是,你的行为决定你的身份,你之所以有你现在的职称,从事你现在从事的工作,是因为你的所作所为。但在神的运作里不是这样。神先给了我们职称,之后神改变我们的心,使我们去用我们的工具去做工。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陌生的概念。因为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就是做一份工,得一份报酬,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每个礼拜都领圣餐;这就是为什么因信称义必须一再一再地教导。因为,不需要多久,我们又回到老一套想法里去了。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还要给这所他建立起来的教会写信,还需要纠正他们。你以为他们早就知道了,但他们却这么快就离开了,转向另外一个福音。
我们每个礼拜的聚会以宣读圣经开始,我们先在神面前认罪,然后宣告神的赦罪,这就是我们与神之间关系的运作方式。
我们每隔几个礼拜读一次十诫。十诫是怎么开头的?神是不是告诉我们说,下面这十条是我要你们去做的事?不,神以"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开始,他首先提醒我们,他拯救了我们,然后他才告诉我们应当做什么。
以赛亚也是这样,对吗?以赛亚书第6章神立以赛亚为先知,将他带到圣殿,他抬头见到圣哉、圣哉、圣哉的圣洁神。他怎么做的?加入天使的赞美、歌唱吗?不!他说,"我有祸了!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然后神差了天使用火剪夹一块红炭沾了他的嘴唇,说:"你的罪赦免了"。这时,他才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这是在赦罪之后,在拯救之后,才发生的。神在赐给我们基督里面的信心之后,那火炭才除掉了我们的罪。这时,我们才说,神啊,你要我做什么?我们在说神啊你要我做什么之前,切不可忘记神为我们所做的,我们必须常常默想这点。
义人因信得生就意味着在基督里的信心先于人的一切行为。神对我们的要求是他满有恩典的应许的结果,而不是他对我们的行为达到某些高度的回应。这就是我们一生都当牢记的,我们不是因为行为,我们是因信称义。
3:12"律法原不在乎信,只说:'一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保罗这样的写法看上去是不是有点不容易理解?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那些依靠律法在神面前称义的人,依靠的是他们自己;那些依靠信心在神面前称义的,依靠的是基督。在律法上,是人在行这些事;在信心上,是基督在做这些事。我们看到这句话里的动词"行",是人在行。我们与神的关系是这样的吗?你想说:"神啊,请你看看我所做的,不是基督所做的吧"吗?
这句话是保罗从利未记18章里引的。有人竭尽歪曲之能事,把保罗的这句话读成了人不需要尽力遵守神的律法了。这是今天极其流行的观念,保罗的这句话并不是说律法是邪恶的,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救我们。对此加尔文说:
"律法与信心显然不矛盾,不然的话,神就不是他自己了。"
神难道会说,"我从前是要求你们要诚实、不要偷窃,不得造偶像等等,但现在人改变主意,不想要这些了。"神可不是这样的!
我问过反律法主义的人:"你认为十诫中哪一条我们应该不去管它了?"假如他们真是基督徒,没有一个人会说我们不用再遵行了。这完全是一种思想混乱,神的律法就是神的律法,我们若离了它,就没有了标准。
保罗在这里极力反对的,不是竭尽全力遵守律法,他极力反对的是我们竭尽全力遵守律法来称义,这是死刑,这是在违法地遵行律法。
我们努力以神的律法作为生活的标准和我们以信心接受神救恩的应许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别。这差别是信心与行为、律法与神音之间的差别,是要求与礼物之间的差别;这两者间的差别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我常常问一个问题:如此重要的事,我们为什么不予以重视?今天有多少基督徒热衷于末日论、圣灵的恩赐、得能力等等,但却没有多少基督徒能分辨律法与福音、称义与成圣之间的差别?我倒不是在反对末世论。礼拜天晚上我还讲末世论的课程。你若到附近的基督教书店去走一走,看有多少书是关于因信称义的,有多少书是关于圣灵恩赐、关于末世论的,就知道了。加拉太书的后面第5章里我们会看到圣灵的果子,但在整封信里看上去就象是一段附笔。但你若问一下别人,加拉太书第5章是关于什么的,常常听到的答案是圣灵的果子。但这不是第5章中最重要的,是顺便说一下的。保罗在加拉太书里的重点一直都是因信称义。
假如我是魔鬼,我要用的伎俩就是让他们去研究末世论,去过得胜生活的能力等等,只要他们分不清弄不懂称义与成圣就好,因为这看上去是使徒保罗要他们知道的。仇敌的确有点成功了,你看一看周围吧,有多少人多少书是在强调这一点的?再说一遍,在律法上是人的行为;在信心上是基督所做的,你信靠的是哪一个?保罗向我们解释神是如何在赦免罪人的同时维护他公义特征的,他刚论到了信心,现在他进一步地来向我们展示那真正的核心。
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我们已经谈了很多关于信心的事,严格地说,救我们的并不是信心,是基督藉着信心救我们,救我们的不是信心本身,而是所信的对象。现在保罗的集中力就注视在信心的对象上,信心之所以如此有效是因为基督自己担当了本应该临到我们的咒诅。我们的罪算到了基督的身上。你应该想一想这个问题:一位公义的神怎么能饶恕你、我的罪?他饶恕我们的罪又是怎么来维护他的公义特征的?人们常说空的坟墓是基督教与其它所有宗教的差别。从一定的角度说,这是对的,但从世界观的角度说,这是基督教世界观与其它一切世界观的不同之处。
假如你是无神论者,是没有神的,那么你连一个客观的道德标准都无从说起;犹太人、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徒们都有某种关于神的概念,但他们不相信基督的替代赎罪,不相信基督来到世上,担当了咒诅,他们怎么可能说一个不惩罚罪人的"神"仍然是公义的神呢?这样的一位"神"怎么可能是公义的呢?他们是回答不上来的。这就是基督教信仰最具有一致性的世界观,这是任何其它信仰所不具备的。我们都知道有一位神,他有道德标准;我们知道我们都违反了这道德标准;我们也知道我们犯了罪,神是不会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他必定审判罪,那么答案是什么?答案是:正如罪因着亚当一个人进入世界,在亚当里每一个人都犯了罪,因着基督一个人,众人就被称义。这是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哥林多前书第15章里告诉我们的。当然,这里有很多细节是我们可以来讨论。但总的来说,基督教世界观里的这种一致性实在让人惊叹不已,一位良善、圣洁、公义的神竟能饶恕我们。约翰一书1:9说:"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的一切不义。"
他怎么是公义的呢?因为他惩罚罪,因为他是不变的,因为无罪的义人耶稣基督成为了罪。耶稣基督所做的一切一直都讨父神的喜悦,他成为咒诅。
你若仔细读一下福音书,读一遍圣经就会发现,除了诗篇22篇之外,圣经其它地方都没有对钉十字架作过特别描述。它们都是简单地一句话,"他们钉了他十字架。"我们花了大量时间谈论钉十字架的痛苦。我不想轻视这些,但历史上很多人死得比这更惨更痛苦。十字架的受难到底是什么?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不仅仅是你、我的罪,你、我的痛苦,更重要的是神的忿怒,是你、我本当承受的地狱,他承受了。这就是为什么使徒信经里说"他下到地狱",我记得许多年前我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对此人们有很多争议,但我可以告诉你们,假如基督耶稣所担当了的你、我本该承受的是地狱,那么他就承担了地狱。我们的罪算在了他身上,他为我们承受的是神的忿怒。保罗在这里引的经文是申命记21:22-23节:
"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埋葬,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犯了死罪的人被石头打死,挂在木头上,这是公开地告诉众人他的罪和所受神的咒诅。在神的眼里,所有的人都该受此咒诅,但耶稣却替我们被挂在了木头上。保罗所写的就是该受死的罪,不仅该受死,而且要示众,让众人看到,这就是犯罪之人的下场。今天我们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
今天很多人反对死刑,这对基督的十字架意味着什么呢?假如没有死刑那么耶稣就不必死。因为没有人该受死刑,我们必须理解这对于一个人的世界观有多大的影响。
在十字架上、在那死上面,我们有了个替身,神学家们称此为替代赎罪,替代受死。有时候我的孩子病了,肚子痛得直哭,我真想来替他们承受那痛苦,我宁可是我自己病了,你是家长就知道我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可这是一个很有缺陷的比喻,因为我的孩子很可爱,再说他们也爱我。此外,就算我能和小女儿换一换,我来承受肚子痛,那我给她的是什么?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肚子?所以这个比喻是很不恰当的。但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还与他为敌的时候就爱了我们,为我们而死,为我们成为咒诅。不但如此,他还把他的义加给我们,这是双重的交换,我的朋友们,若这还不算是好消息,我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叫好消息。假如我圣经没有读错的话,这就是每一所教会每一个礼拜天都应该强调的!我们永远不可偏离这一信息!
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这是永不该失落的信息,也不可用从属的、不重要的教义来取代它。让我们来读几段圣经,它们极美地在默想这一真理:
"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53:12)"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6)
在何西阿书13:14里,我们读到基督是如何战胜死亡,叫死亡的死亡: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你的灾害在哪里?阴间啊,你的毁灭在哪里?在我眼前绝无后悔之事。"
最后,保罗解释说,这一向就是神的计划,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甚至可以追溯到创世记3:15:
3:14"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降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基督有效地承受了神的咒诅,就是实现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方法:全世界各族的人都必因他的子孙而蒙福。这不在乎人的能力、人的聪明才智,它是神向他百姓立约的应许。保罗在罗马书里引以赛亚书的话来说明这应许完全是出于神,而不是人。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罗马书10:20)
那以"寻求者为中心"的教会应该认真地听一听保罗的话、以赛亚的话。假如你把教会改变成专门适应寻求者的教会,不会有多少人信,因为找到神的不是寻求者。找到神的是没有寻找他的人。对于今天盛行的那一套东西,这可是件矛盾的事啊。这的确看上去是矛盾但却是正确的。这是又一个人在属灵事上的无能与福音不可抗拒之有效大能的例子。
我们要的是基督为中心的教会,不是寻求者为中心的教会。我们知道,在基督为中心的教会里,我们宣讲福音,福音必定会不可抗拒地、有效地将神的选民召来。你不必靠你们牧师的那套感人的方法才能使人信主。
正如保罗在此所说的,充满圣灵与信心的教会是知道、接受因信称义的教会,不是那些口里嘟嘟哝哝,跳起来倒下去,又鄙视教义的教会。有时候有人问我:"你们是圣灵充满的教会吗?"我知道他们所问的是什么意思,他们是在问我们敬拜的时候情绪有多高,是否说"方言"等等。可是你怎么来分辨一个教会里是否有圣灵与信心?根据使徒保罗的教导,是懂得、理解、接受因信称义的教会。这不是人搞出来的概念,这是神定下的概念。凡知道、接受、强调这一概念的教会就是神的灵作工的教会,这种信心是真信心。
我问你一下,你与神和好的基础是什么?假如你的回答是基督十字架以外的任何东西,那么你的房子就是造在流沙上;假如你在神面前称义的信心单单在基督里,那么你就建造在磐石之上,你的终点是生命与荣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