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就 是 一 刻 的 功 夫 也 没 有 容 让 顺 服 他 们:保 罗 可 以 忍 耐 和 容 让 许 多 事 情 (比 较 林 前 13:4~7), 但 在 “ 福 音 的 真 理 ” 上, 他 绝 不 妥 协。 保 罗 从 耶 稣 基 督 所 得 的 启 示 (1:12) 是 独 一 而 且 唯 一 的 福 音, 带 着 神 的 大 能 要 拯 救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罗 1:16)。 保 罗 深 深 明 白, 绝 不 能 为 着 和 睦、 合 一 或 当 今 潮 流 的 缘 故 而 折 衷 妥 协 福 音 真 理, 否 则 耶 稣 基 督 的 荣 耀 和 失 丧 之 人 的 救 赎 都 会 落 空。 现 今 信 徒 如 果 抛 弃 新 约 启 示 的 福 音 真 理 的 任 何 部 分, 都 意 味 着 在 拆 毁 那 拯 救 它 们 脱 离 永 远 沉 沦 的 唯 一 根 基 (比 较 太 18:6)。
2:6
神 不 以 外 貌 取 人:神 从 来 不 会 因 着 一 个 人 的 财 产、 名 声、 地 位 或 成 就 而 偏 待 他 (比 较 利 19:15;申 10:17;伯 34:19; 徒 10:34;弗 6:9)。
1. 神 鉴 察 人 的 内 心。 他 只 恩 待 那 些 真 心 以 爱、 信 心 和 纯 洁 归 向 他 的 人 (比 较 撒 上 16:7;太 23:28;路 16:15; 约 7:24; 林 后 10:7; 参 林 前 13:1 注)。
2. 神 不 以 人 的 教 育 程 度、 贫 富 状 况 和 权 力 大 小 而 在 爱、 相 交 和 祷 告 上 偏 待 人。 神 的 永 恒 法 则 就 是 “ 各 国 中, 那 敬 畏 主 行 义 的 人 都 为 主 所 悦 纳 ” (徒 10:35)。
2:10
记 念 穷 人:圣 经 反 复 强 调 的 一 件 事 就 是 帮 助 穷 乏 人 (出 23:10~11; 申 15:7~11; 耶 22:16; 摩 2:6~7; 太 6:2~4 约 13:29)。 我 们 周 围 总 有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我 们 要 为 他 们 祷 告, 并 且 也 要 在 物 质 上 帮 助 他 们, “ 向 信 徒 一 家 的 人 更 当 这 样 ” (6:10; 参 “ 看 顾 穷 乏 人 ” 一 文)。
2:11
我 就 当 面 抵 挡 他:教 会 领 袖 或 传 道 人 若 是 犯 罪 或 装 假 (13 节), 教 会 就 必 须 当 面 抵 挡 和 责 备 他 们 (比 较 提 前 5:20)。 如 此 行 时 不 要 顾 及 人 的 情 面, 甚 至 对 于 像 彼 得 这 样 在 教 会 中 地 位 显 著 并 且 被 神 大 大 使 用 的 仆 人 也 要 如 此 (11~17 节; 比 较 提 前 5:20~21)。 圣 经 表 明 彼 得 谦 卑 地 承 认 了 自 己 的 错 误, 接 受 了 保 罗 的 指 正, 并 且 真 心 悔 改。 彼 得 后 来 称 保 罗 为 “ 亲 爱 的 兄 弟 保 罗” (彼 后 3:15)。
2:12
怕 奉 割 礼 的 人:那 些 “ 奉 割 礼 的 ” 是 犹 太 基 督 徒, 尤 其 指 在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中, 认 为 新 约 信 徒 也 必 须 遵 守 旧 约 割 礼 的 基 督 徒。 他 们 同 时 也 教 导 犹 太 信 徒 不 能 同 没 有 受 割 礼 和 不 遵 照 犹 太 习 俗 与 饮 食 禁 戒 的 外 邦 信 徒 一 同 吃 饭。 彼 得 虽 然 知 道 神 不 偏 待 人, 已 经 接 纳 外 邦 信 徒 (徒 10:34~35), 但 是 因 为 害 怕 受 批 评 和 失 去 在 耶 路 撒 冷 教 会 中 的 权 威 而 矢 口 否 认 自 己 的 看 法。 他 不 与 外 邦 信 徒 同 席 助 长 了 错 误 的 认 识, 即 把 基 督 的 身 体 一 分 为 二, 分 成 犹 太 信 徒 和 外 邦 信 徒。
2:16
称 义……因 信:保 罗 在 这 里 谈 到 罪 人 称 义 的 问 题。 称 义 乃 是 人 罪 得 赦 免, 被 神 接 纳, 与 神 恢 复 正 常 的 关 系。 人 称 义 不 是 “ 因 行 律 法”, 乃 是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参 “ 圣 经 中 的 救 恩” 一 文)。
2:19
我……向 律 法 死 了:参 罗 7:4, 有 关 向 律 法 死 的 注 释; 太 5:17, 有 关 信 徒 与 律 法 的 关 系 的 注 释; 参 “ 旧 约 律 法 ” 一 文。
2:20
我 已 经 与 基 督 同 钉 十 字 架:保 罗 用 这 样 意 味 深 长 的 话 语 来 形 容 他 与 主 的 关 系, 表 现 了 他 与 主 深 深 的 联 合 以 及 对 主 坚 定 的 信 靠。 在 基 督 里 有 信 心 的 人, 他 们 的 生 命 在 主 的 受 死 和 复 活 上 都 与 主 紧 紧 相 连。
1. 所 有 信 徒 都 已 经 与 主 同 钉 十 字 架。 他 们 已 经 向 律 法 死 了, 如 今 借 着 基 督 为 神 而 活 (19 节)。 因 着 基 督 的 救 赎, 罪 再 也 不 能 作 他 们 的 主 (参 罗 6:11 注; 比 较 罗 6:4, 8, 14; 加 5:24; 6:14; 西 2:12, 20)。
2. 我 们 这 些 与 基 督 同 钉 十 字 架 的 人, 如 今 活 在 基 督 复 活 的 生 命 里 面。 基 督 和 他 的 力 量 活 在 我 们 里 面, 成 为 我 们 整 个 生 命 的 源 泉 以 及 一 切 思 想、 言 语 和 行 为 的 中 心 (约 15:1~6; 弗 3:17)。 基 督 复 活 的 生 命 借 着 圣 灵 不 断 地 注 入 到 我 们 里 面 (约 16:13~14; 罗 8:10~11)。
3. 借 着 信 心, 也 就 是 在 深 爱 我 们 并 为 我 们 舍 身 流 血 的 神 子 耶 稣 基 督 里 的 信 靠、 挚 爱、 奉 献 和 忠 诚, 我 们 能 够 与 基 督 同 死 同 复 活 (比 较 约 3:16; 参 “ 信 心 与 恩 典 ” 一 文)。 这 种 依 靠 信 心 的 生 活 可 以 视 为 依 靠 圣 灵 的 生 活 (3:3; 5:25; 比 较 罗 8:9~11)。
2:21
义:保 罗 对 称 义 有 深 刻 的 理 解 (16~17 节 ), 他 认 为 称 义 和 义 并 非 只 是 神 的 一 个 法 律 宣 告 而 已。 因 信 称 义 还 包 括 道 德 上 的 改 变 (19 节), 神 的 恩 典 (21 节) 以 及 与 基 督 的 相 交, 使 我 们 分 享 基 督 复 活 的 生 命 (20 节)。 3:21 也 强 调 了 以 上 各 点。 在 该 节 经 文 中, 保 罗 明 确 指 出 因 信 称 义 给 人 带 来 生 命, 也 就 是 领 受 圣 灵 的 生 命 (3:2~3, 14; 参 “ 圣 经 中 的 救 恩 ”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