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他與提摩太聯名發出這份信函
哥林多教會並亞該亞各處的眾教會。亞該亞的眾教會是以哥林多為母會,彼此相交,成為一體。
是致前書之幾個月以後,約在主後五十七年末或五十八年初。
馬其頓。有古卷附記是由腓立比寫的,但未能確知真正寫作的地點是在馬其頓的何地。
當保羅在以弗所寫成哥林多前書之後(林前十六8),以弗所有大暴亂,他曾在其中長時間與那些「野獸」搏鬥,最後好不容易才逃出來。他到了特羅亞,他原本與提多約定在特羅亞見面,並由提多報告哥林多之近況,但提多一直沒有來(林後二13)。那時保羅心中仍惦記加拉太信徒偏離真道,以弗所又有大逼迫,哥林多教會內有紛爭,再加上身體不適,正如他所寫的:「身體也不得安寧,周圍遭患難,外有爭戰,內有懼怕」(七5)。後來終於在馬其頓與提多相見(七6),提多先告訴他哥林多信徒為罪自責,又對保羅表示熱愛,使保羅大得鼓舞,於是著手寫後書,信中充滿了喜樂、寬容;極可能提多為免保羅受更大的打擊,才慢慢地把哥林多另一黑暗面告訴保羅,就是有一些猶太教主義者的毀謗(十~十三),因此他又以嚴勵的態度表明他的使徒權威,並鄭重的警告他們,要他們悔改。
1. 本書信多記保羅個人的感受,少有系統化的教導。文中透露出自己的心聲、願望,如同是保羅所寫的一本自傳,這是本書的一大特色。
2. 本書信呈現出保羅感情的兩極化,一是喜樂,一是忿怒。
在本書信前九章中氣氛頗為融洽,但是在結束之前的四章中語氣卻充滿著自我辯護、拘謹、嚴厲、批評、警告。從全書信中,我們看出反對者攻擊保羅的為人、教義及品性,保羅為此也提出答辯。茲列舉相關經交如下:
?攻擊:
指責保羅懦弱無能,言語粗俗(十2、10)。
辯護:
保羅辯明他非軟弱,他懂得適時善用權柄,為要造就人;並且提醒信徒,他在凡事上向眾人顯明的真理,足證他的言語即使是粗俗,但知識並不粗俗(十11、12,十一6)。
攻擊:
批評保羅不敢自薦(十12~18),傳教得不到哥林多給予應得的工價(十一7~12,十二13,十一4,二17)。
辯護:
保羅以為人不應自薦,因為真蒙主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乃是主所稱許(即主賜人權柄,顯出能力,以造就教會);至於傳福音不取工價,乃因體諒哥林多教會之軟弱,事實上神的僕人通常為福音之緣故,行事為人都當謹守,以免落入為利而混亂真道(二17,四2、5,十12、18,十一1~4、22~ 30,十二1~12)。
?攻擊:
指責保羅言行不一(一15~17,十9~11,十一16~19,十二16~19)。
辯護:
保羅指出聖靈、主、同工、信徒都可為他作見證,那些毀謗他的人的謊言將不攻自破(一15~14,三1~6,五13,七2~4,十18,十一16~19,十二14~18)。
3. 本書使用許多優美的隱喻:馨香之氣(二14~17)、推薦信(三1~3)、帕子(三12)、瓦器中的寶物(四7)、基督的大使(五20)。
4. 有兩個常見的字眼是「安慰」與「職事」。
?安慰:
a. 來源:安慰由神賞賜(一13)。
b. 目的:為安慰遭患難的人(一4)。
c. 報賞:多受基督的苦楚,就多得安慰(一5)。
d. 信徒的責任:安慰那些悔改的人(二7)。
e. 神安慰人的方法:藉同工與信徒,使軟弱的人得安慰。
f. 吩咐:要受安慰(十三11)。
職事:
a. 新約屬靈的職事:是憑著聖靈叫人得生命(三6),改變人心性(三3),使人分享主的榮耀(三8)。
b. 誠實的職事:不傳自己,只傳基督,絕不喪膽(一19,二12,四1、5)。
c. 和平的職事:勸人與神和好(五18,六3、4,十一23)。
5. 保羅一生為傳福音所受苦楚,若非有假使徒攻擊他,使他不得不起而辯護,我們可能就不能讀到這些資料(在其他書中沒有記載這些資料):
?逃出大馬色(十一32~33)。
神給他一根刺,免得他驕傲(十二1~9)。
?受苦記: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羅馬人鞭打二次、船壞三次及許多危險(十一22~27)。
6. 本書信中特出的教訓有傳道事工的性質,死後的盼望和關於捐獻的教訓,使本書顯出它特有的價值來。
7. 本書信最後的祝禱,是新約中最完全的祝福,也是今日教會在祝禱中最普遍採用的祝語「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深信「眾人」也包括了那些毀謗保羅的人。但願神賜給我們這樣的心腸。
題目:保羅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 | |||||||||||||
牧者的心聲 |
牧者的心願 |
牧者的權柄 | |||||||||||
一~五 |
六~九 |
十~十三 | |||||||||||
表明自己的為人 |
表明自己的愛心 |
表明自己的職分 |
表明自己的事奉 |
表明自己的盼望 |
願信徒分別為聖 |
願信徒靈命長進 |
願信徒樂意行善 |
願信徒分享神恩 |
權柄的特質 |
權柄的測試 |
權柄的證據 |
權柄的行使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一. 牧者的心聲(一~五)
1. 表明自己的為人(一)
?深明患難的益處:保羅曾經歷患難,因體驗神的安慰而生出信心與盼望,故能安慰患難中的教會(一1~11)。
說明自己的誠心:解釋變更行程的原因,是為寬容信徒,並非自己反覆不定,神可以在凡事上見證他的為人是出於聖潔與誠實(一12~24)。
2. 表明自己的愛心(二)
?與信徒同憂同樂:為了信徒靈命損傷而憂; 又因教會能饒恕悔改的信徒而樂(二1~11)。
擁有基督的香氣:保羅因基督的愛而散發馨香之氣,不但使福音廣傳,也造就了教會(二12~17)。
3. 表明自己的職分(三)
?職分的憑證:保羅以哥林多教會信徒靈命的更新視同一封推薦信函,不但證明保羅的職分來自於神,又證明新約職事的榮光大於舊約(三1~11)。
職分的效力:新約的職分是因信稱義而得,在恩典中靠聖靈而使人生命得以更新;不同於舊約的職分只叫人知道律法,而更顯出人的罪愆(三12~18)。
4. 表明自己的事奉(四)
?是誠實的事奉:不傳自己,只傳基督,為要顯出基督榮耀的光,叫人得救,如同哥林多信徒生命更新之後所顯的榮光一般(四1~6)。
是犧牲的事奉:立志捨己為主,活出基督的生命,顯出莫大的能力來(四7~12)。
?是生命的事奉:叫人有復活的活潑盼望,雖然外體日漸朽壞,內心卻日日更新,就不喪膽(四13~18)。
5. 表明自己的盼望(五)
?對未來永生的把握:擁有聖靈的證據、深信必得永恆的生命,因此立志討主喜悅(五1~10)。
因著愛熱心事奉主:因基督的愛而成為新人,為此立志成為促成人與神和平的使者(五11~21)。
二. 牧者的心願(六~九)
1. 願信徒分別為聖(六)
?以顯出是神的用人:在患難中、靈修中、爭戰中顯出是神的用人;似乎是世界不配有的人,卻得神的大賞賜(六1~10)。
以配稱為神的兒女:為人寬大又分別為聖,成為永生神的殿,讓神住內心中,成為神的兒女(六11~18)。
2. 願信徒靈命長進(七)
?盼望信徒有永不失落的愛心:願信徒以聖潔的心善待僕人,必承受與神同工的應許(七1~4)。
為信徒靈命復興而高興:保羅雖身處患難之中,深信他們不負所望地追求長進,果然提多證實他們悔改,而深感安慰(七5~16)。
3. 願信徒樂意行善(八)
?以馬其頓教會為榜樣:提醒哥林多教會樂捐當有始有終,顯出實際的愛心(八1~8)。
以基督為榜樣:祂為我們成為貧窮而使我們富足。因此當互通有無,發揮一體的精神(八9~15)。
?善待募捐的使者:他們是基督的榮耀,在經理募捐的事上,又熱心又誠實,因此當善待他們,以顯出真正的愛心(九16~24)。
4. 願信徒分享神恩(九)
?勸實現奉獻的心願:保羅以稱讚他們樂捐的心願激勵他們,並提醒他們當有準備行善的心,才能完成心願(九1~5)。
明白奉獻的果效:受惠者必因此而激發信心,感念肢體之愛;捐助者也得神祝福,並促進教會合一(九6~15)。
三. 牧者的權柄
1. 權柄的特質(十)
?為造就信徒:牧者的權柄是為攻破魔鬼的營壘,奪回人心歸向真神(十1~11)。
為得神稱許:牧者一心以信徒信心的長進為念,並且藉此贏得神的稱許(十12~18)。
2. 權柄的測試(十一)
?是否有真理上的知識:唯有在凡事上經得起真理的考驗,才不致引人入歧途(十一1~6)。
是否有行為上的謹守:凡事為教會著想,為了讓教會長進,放棄應享有的權利(十一7~15)。
?是否有事工上的見證:保羅提出具體事實,以為主受苦為榮,似乎是誇口,卻是為顯露假師傅的狂傲及無捨己愛人之心(十一16~33)。
3. 權柄的證據(十二)
?具有異象的經歷:保羅經歷三層天的異象及主的啟示(十二1~13)。
具有神蹟的明證:在百般的苦難中,有神蹟印證保羅的事工(十二1~10)
?具有父母的愛心:保羅以父母之心為信徒之長進費財費力,又為軟弱之信徒顯出極大的耐心,只求他們離去罪惡,不在乎信徒的誤解(十二14~21)。
4. 權柄的行使(十三)
?用來責罰犯罪的人:保羅經過再三的警告那些不肯靠神大能悔改的人,就要行使權柄責罰他們(十三1~4)。
用來造就悔改的人:保羅教導信徒自我省察,並積極作完全人(十三5~14)。
1. 有權柄的牧人都是敬重自己的職份,並力除罪惡,引人向善,給信徒留下佳範。
2. 神的賜福常透過有權柄的牧人臨到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