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1 本章是保羅從自己的生活舉例說明第八章13節的原則。他沒有擅取自己作為使徒所應有的合理權利。

4 “權柄”即權利。

5 “ 娶…… 姊妹為妻,帶一同往來”。即結婚。彼得是已婚的(太八14),“其余的使徒”和基督的弟兄也是已婚的。

6 “不作工”。即是否只有我和巴拿巴必須為生活而工作呢?保羅有權要求所服事的對象支持他的生活,但他並沒有強求這種權利(帖前二9)。

7 其它人都從自己的職業取得生計。

9 “律法”(申二五4)證明保羅的要求是合理的。

11 “奉養肉身之物”。即你們的物質支持。

12 倘若哥林多教會支持“別人”,保羅不是更配得他們的支持嗎?然而他並沒有拿取他們的供應。

13 祭司的生活也由百姓來支持(民一八824)。

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參看馬太福音十章10節及路加福音十章7節。

17 無論願意還是不願意,保羅都不能逃避传福音的責任,因為“責任”已經託付給他了;雖然他沒有得到價,但也已經受命去傳福音(比較路一七10)。

20,21 “作律法以下的人”。向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保羅便作一個活在摩西律法下的人。與外邦人(“沒有律法的人”)一起工作的時候,他便適應他們的習慣。但無論在那一種情況下,他都不是沒有律法,因為他總是服從最高的律法——“在基督面前”的律法。

22 “軟弱的人”。與軟弱的基督徒在一起的時候,保羅便限制自己的自由(八913)。“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不是同時作不同的人(那是不可能的),而是在不同的情況下,保羅都作出調適,盡可能贏取更多的人歸向基督。

24 “賽跑”。保羅引述讀者所認識的地峽運動會(Isthmian Games)為例子;該運動會每兩年在哥林多附近舉行一次。

25 “節制”指自我訓練、自律。若要取勝,就必須努力訓練。“能壞的冠冕”。運動會的獎品是一種用松葉編成的花環。

2 6  “ 不象無定向的” 即不是無目標的。“不象打空氣的”。這裏所指的不是“假想拳”,而是在實際拳賽裏嚴重的失誤。

27 “攻克己身”。嚴格地對待自己,或與自己的身體搏斗。保羅更改了他的比喻:現在他的對手是自己的身體。在自我訓練的時候,他給自己的身體致命的一擊。“被棄絕”。指可能失去賞賜(參看三14的腳註;比較約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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