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读罗马书,看使徒保罗如何播基督的生命种子,于小亚细亚,以渐而蓬蓬勃勃地发达推广,遍播于世界,建立异邦的教会,推广奥妙的天国,生即基督,死播血种,所作圣工,真是惊天动地,彪炳千古。表扬基督,输入灵恩,宣明教会真理,建立异邦教会,所著书信,古今流传,如同生命河流灌溉普世信徒。教会何幸有保罗其人!我们现来略述其生命进展之经过:
一、旧保罗
我们可以罗马书来表明保罗的平生,在罗马书第2、3章所论,好像映照未归基督时的保罗——旧保罗。保罗原是个犹太人,他是个本色犹太人,于罗马第2、3章所论犹太人的罪,也是保罗自身的罪。在他皈依基督之前:一则信仰上帝。犹太人原是信仰一位神,他虽信仰上帝,仍未能得救。二则热心宗教。为其祖宗的遗传,比许多同年更有热心,“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6-7)。他是个十足的法利赛人,虽热心宗教,仍未能得救。三则深明教义。曾在著名教法师迦玛列门下受业,他虽明教义,仍未能得救。他之虔守法律,热心宗教,其结果无非使他反对基督,迫害信徒而已。此时他是一个没有新生命的保罗,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2:28-29)。
二、新保罗
主为我而死
主为我而活
因主为我而死,我得赦罪称义;因主为我而活,我得完全法律而得新生命,我们读罗马书第3章20节至第5章,即可看见一个新保罗。在这几章书内,所讲一切关于得救的道理,莫非是他个人的经验。他是一个实行讲道家,是一个道集厥躬,以身证道的传道人。在这数章书内所论,“因信得生”——重生;实行悔改;并因信称义;等要道合起来,即是一个真得救的人所有三方面的关系。重生是指着生命说,一个得救的人,必是得了基督的生命,即得了新生命。悔改是指着生活说,既有新生命,必有新生活。此悔改的生活,是一面离开罪行,一面归向神。称义是指着地位说,即在神前站在一个称义的地位上,有了称义的地位,即再不被定罪了。既有灵命,又表显于生活,且在神前有称义的地位,即是一个得救的人,亦即在基督里成了新人——新保罗。其所以成为新人,不外乎“义人因信得生,”或说是“因信称义得生,”即“信——义——生”。“信”与“义”是罗马书3、4章详细申述的,“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生”是在第5章里以基督与亚当对照,清楚表明的。我们在第一个亚当里,如何有了旧生命——染于罪的生命。也如何在第二亚当——基督——里,有了新生命。旧生命流是以亚当为起源,新生命流是以基督为起源。在基督以外无灵生命,“基督就是我们的生命”,信徒几时与基督发生了生命的关系,几时就有新生命,而成为一个新人了。
三、圣保罗
在主之死而死
在主之活而活
在罗马书6至8章,即是保罗生活成圣的经过,于这几章书内,所论成圣的经过,最要者有三步:(一)即献己身——是第6章的要义。一个信徒既已有了新生命,即当此有新生命的新人,奉献于主。“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于成义。”(6:16)又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致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于成圣。”(6:19)按“成义”,与“成圣”,本是同样的地位,一是对律法说,一是按品性说。(二)即脱罪律——是第7章的要义。一个信徒不但脱离法律的捆绑,亦是脱离了罪律的压制,靠着生命的灵律,即脱离罪律与死律了。脱离罪律,即成圣的要义,非除罪律即不能成圣,因罪律常俘虏信徒,使信徒作所不愿作的事。(三)灭罪身——即第8章头ll节的要义。因基督复活的灵,在我们里面,即表显一种大能大力,将罪身灭绝,使我们这“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了。按罗马书第8章末是论保罗得胜的经过(罗8:1-11)与得胜的生活(8:12-39)。其成圣得胜的经过,是因为在基督之死而死,并在基督之活而活。其成圣得胜的生活,即心灵中有圣灵的引导、见证,得与耶稣同为后嗣、同受苦楚、同享荣耀,万事皆与我们有益,即在一切的事上得胜有余了。此即信徒的生活成圣,亦即得胜地步。
四、大保罗
在主之死而为人死
在主之活而为人活
罗马书第9至第l6章,讨论一个圣保罗如何化成为一大保罗。其所以为大保罗有两方面:(一)对于同胞——自罗马书9至11章,是保罗对于犹太人得救所有之愿望与牺牲,其牺牲最大者,即“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2)。此言保罗不但为同胞牺牲,看万物如粪土;并牺牲身体,不看重自己的性命;且是愿意牺牲灵命,如能自己“与基督分离”,能叫同胞得救,亦所甘愿,这可谓最大的牺牲了。(二)对于异邦——自12章以后,即保罗如何建立外邦教会,“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立在别人的根基上”(15:20),“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14:8)。如此把生命供献,为主为人,舍命流血亦所甘愿,不再把生命当作私有物。哦!如此把生命供献给同胞、供献给人群、供献给上帝,是吃亏的事体么?如此屈己、无己、舍己,是失败的事体么?否,否,乃是极上算的事,是极胜利的事,极荣耀的事。这样不自私、不自利、不自爱、不自怜,正是把生命范围放大,如一粒麦种落在地里,即能结出百倍千倍万倍的子粒来,而且生生不息,生命范围即放大,圣保罗即化为大保罗了。此即生命收成的灵律;舍生命得生命,非舍不得,非死不生,牺牲的多,得的亦多。
我们看保罗的平生,如何从一个旧保罗化为新保罗;由新保罗之努力交战,终至灵战获胜,新保罗即成为圣保罗;再将神圣的生命供献,为主为人,一生再不作自己的人,圣保罗即遽然又成为大保罗了。此即保罗一生的写真,亦即其灵命进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