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6.2我们既已死在罪中:如果我们认为法律是过时了的,我们真的可能对之误解。我们并不是今后可以自由行事,可以从被法律控制了一切的情况中解放出来。实际上罪恶在我们身上继续栖身,例如我们对天主的侵犯、叛逆和隐隐约约地拒绝天主,都源自罪恶。“死亡”实在是个正确的字眼,因为这是决定性的一步,和基督的圣死有密切的关联。与他共历死亡,好再与他一起复活:这便是洗礼的意义。

    初期教会中大部分人是为接受福音,成人进入“天主子民”的团体而领洗,领洗时需要悔改。因此,当保禄说到“领洗”时,他指的是全部的过程,包括领悟教义、加入教会团体、开始过基督徒的生活……否则领洗只不过是一种仪式。

    6.3也就是受洗与他同死:接受洗礼,意味着与基督的牺牲结合,分享他进入的永恒生命。也就是接受全部改变的生活,拥有焕然一新的生命。

    6.11你们应该这么认为:很明显地,即使我们以信德接受了洗礼,也不会一下子就达到完美。那么,我们是不是该模仿犹太人那样注意诫律?我们会不会因这么多的诱惑和每天的错误,而麻木了呢?保禄提出了另一种方式:最重要的是不要相信罪恶能控制我们。除此之外,我们必须专注地仰望基督,知道我们属于他,正是他使我们改变了。这种表面上不经意地和他结合在一起,会比惶惶不可终日更有效。圣女小德兰就是以这种方式为那些自觉软弱者作了榜样。

    6.12千万别容罪恶驾驭这具会腐朽的躯壳:虔诚的信德虽然有意识地让自己完全属于基督,还是每天会犯罪。但是他们的罪并没有剥夺他们最重要的东西,即对天父的信任,这种信任使他们能在每次跌倒之后又再站起来(若-2:1)。他们知道只要自己不断修正,精益求精,永远会得到天主的宽恕。我们应日日遵守规定,改进生活品德,终能达到自由之境。

    在保禄的时代,有主人互相交换奴隶的习俗。此外,负债的自由人也可以将自己卖给债主来偿债。保禄用此例来教导我们要顺从圣神的领导,就像奴隶不能为自己作主一样,在任何决定之前得先看看圣神有什么旨意。

    任何人如果只从外在来看,那么必然会觉得基督徒的生活和奴隶相去不远。但是基督徒感到而且也知道自己是自由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母亲全心照顾生病的孩子,她是完全自由的,因为除了爱之外,她没有其它的法则。

    保禄在第6、7章的内容似乎有点含糊,不过他确实要人去体会在基督徒生命里那全新的滋味。即使他明知宣讲的对象,不太可能体会到与他相同的经验。的确,很难去明白在一个无牵无挂的生活里,罪恶能如何不再立足了。保禄在第19节为我们阐述过:“我用这些比喻,是为了帮助我们了解,因为我们悟性还不够高。然而快呼吸这份真正的自由空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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