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3
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 
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 
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 
你愿意不懼怕掌權的嗎? 
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 
你若作惡,卻當懼怕。 
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 
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還債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 
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 
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 
- 當得糧的,給他納糧﹔ 
- 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 當懼怕的,懼怕他﹔ 
- 當恭敬的,恭敬他。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愛
13:9 像那
“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
“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光明的行為
13: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 
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3: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 
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 
問題討論
對保羅關于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的話,當時的基督徒會有什么顧慮? 
如果這些權威是“邪惡”的或暴虐的怎么辦? 
順服于非神職的權威的合宜的動機是什么? 
如果算上所交的稅,你給神的奉獻占你的收入的百分之几? 
你所見到的人對其它人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傷害有哪些? 
你所見到的人對其它人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的好處有哪些? 
舉例說明有些以愛的名義做的事其實給人帶來了傷害。 
舉几個基督徒的愛的例子。 
如何衡量“端正”的行為? 
什么促使你做為基督徒端正地行事為人? 
你以哪些人做為你生活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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