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第三讲

                称义

3.称义(3:21~5:21) 

律法既然不能使人称义,人的结局只能定罪受审判、死路一条吗?感谢上帝,因他爱世人、要使人脱离罪恶,就给人开了一条活路,耶稣基督就是这一条称义的路径,人因着相信耶稣基督就可以因信称义。

保罗讲解的重点主要有:

因信称义是什么意思?人如何因信称义?可以因律法、行为称义吗?(3:21-31)

保罗以亚伯拉罕、戴维作因信称义的例证,意义何在?为何信心如此的重要?(4:1-25)

因信称义对人有何等的福分?(5:1-11)

保罗藉亚当、基督的比较,将定罪(1:18-3:20)与称义(3:21-5:11)的相似处(5:12-14)与相异处(5:15-17)作一比较,意义何在?(5:12-21) 

第三讲第一节  基督是称义的路 

3.1.基督是称义的路(3:21~31) 

3.1.1.因信称义的意义:(3:21-26) 

律法或割礼不能叫人称义,那么如何能称义呢?保罗确认只有一个方法,因信称义。其中环绕四个主题

上帝的恩典 (神义、神荣、神恩、神爱)

基督的救赎 (救赎、宝血、代死、复活)

罪人的相信 (罪、信)

上帝的称义 (方法、表样、结果、归算)

四个交织叙述的主题,构成了保罗因信称义的真理要义。 

1.神的义显在基督里—称义的前题(3:21-22)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如果人要靠律法称义,是不可能达到。何人能称义呢?

但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神的义就在他们心中加给他们。 

a.决定性的改变(3:21a)

v.21a “但如今”的意义是什么?保罗所强调的是

(1)逻辑上的对比

根据下文“神的义在律法之外” 及上文“没有一人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反映出—靠行律法称义v.s.律法之外称义—的对比。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说明神的义不是人能借着行为赚得的,也说明称义的路不在律法之内,神的路乃在基督之内。

“神的义” 1:17相同含义解释:指在神面前义的地位。

(2)时间上的对比

根据下文所说“己经显明出来”带着时间上的现在意义,确保保罗要强调的是现在与过去截然不同的对比。就是在称义这件事上,现在与过去截然不同。

先前,是人想要倚靠律法称义却不可得的时代;现在,是耶稣基督救赎己经完成的时代,人只要相信就可以称义。

这是一个福音时代的来临、恩典时代的来临。而且“己经显明出来”使用现在完成式被动语态直说语气,表明保罗强调显明的果效,从今以后都是显明的。

不采过去简单式的解法,是因此种解法无法表达持续性的意义。参1:17 “正在…显明出来”,使用现在式被动语态直说语气,正…被启示出来,强调现在所发生的事件,有持续不断的果效,在不断传福音时所发生的启示。这个彰显具有关键性的影响,把之前和以后的两个时期作为对比。

“显明”更说明神的义不是人现在的发现,或是神现在才想出来的应变计划。神的义过去就存在,神从起初就己经预备将神的义给相信的人,过去是隐藏没有显明出来;现在是救赎己经完成的时代,完全显明出来。

(3)可能性的对比

强调过去(靠律法)称义的不可能,现在因着耶稣基督产生决定性的改变,人不再在律法中失败,也不在罪恶下失望,人生重新有了新的希望,只要相信祂就可以称义。 

b.强有力的证明(3:21b) 

v.21b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1)旧约圣经为基督作证

保罗肯定神的义以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证实,说明旧约启示的中心是基督,旧约是基督耶稣福音最大的证明。旧约和新约是有一贯性的,都在为基督作见证。

“作见证”是一现在时式的分词,说明旧约为新约作见证是继续不断的。

(2)福音传承旧约圣经

在保罗看来,神的义显明并不是他现在有什么新的发现,早就有旧约为证。福音传承了旧约圣经,新旧约是有连续性的。

(3)旧约圣经的重要性:

保罗在罗马书中不断强调这样的思想,是值得我们重新考量、看重旧约。(1:2  4章全部 9:25-33 10:6-13 16-21 11:1-10 26-29 15:8-12) 

c.公平性的救恩(3:22) 

神的义是在基督耶稣内显明( “就是” 说明v.22是作为v.21的对应经文,目的在补充v.21。因为21节说神的义在 “律法之外” 显明,22节就补充说明是在 “耶稣基督里”。)

由这节经文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救恩的几个特性:

(1)救恩是外加的

这里说的“加给”,指的就是救恩是上帝赏给人的,不是人自己努力得的。救恩本身的特性,就是“靠外力”(靠上帝),说明人不会也不能因自己的修炼,产生自我救赎,这正是今天许多宗教及心理学的盲点,他们靠人的自我修炼,期许自我救赎,却没有任何救恩的确据,到死仍是一场空。

另一种错误就是人可以寻找到救恩,我们知道,若不是神加给人,人如何寻找,也找不到。 

基督信仰的特性就是相信“外力”的救恩,相信人没有办法自救,相信人需要一位救主来拯救我们,相信上帝就是那位伸出手要救我们的神,相信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救主,我们救恩的道路。

(2)救恩是白白的

另一种错误的思想是,就是最常见的想法:条件式的救恩。

人究竟要为他的罪恶付出什么代价?许多人知道自己的罪,也愿靠外力来拯救,但是他觉得,他应该付出一些代价去买赎自己的罪,这是潜藏在人心中的思想。

有时甚至基督徒都会有这种想法,但是这是错误的观念,因为救恩是要白白的给我们(v.24),不需人付任何的赎价。人就算想付也付不起,因为救赎的代价极为昂贵,我们付不起,是耶稣为我们付出这赎价。

救恩是无条件的:有人以为 “信心”、“相信”是条件,是我们得救恩的条件,不是的,信心是承受的器皿,不是条件。 

2.人的罪藉基督称义-称义的因果(3:23-24) 

a.人犯罪的事实是因:(3:23) 

人为何需要称义?因为有犯罪的“因”存在,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1)所有的人都有罪:

保罗接续上段经文(3:9-20)的文意,再度说明世人的光景,而且把所有的人类都包括在内。人的犯罪是一个事实,犯罪一词在这里是个动词(而且是第二简单过去式主动与态直说语气)。表示这是一个常有的状况。人自己因自己的罪,只要一次,就是罪人,并非因亚当犯罪所留下的原罪,而是人自己犯的本罪。

(2)亏缺了神的荣耀:

因着犯罪,带出另外一个真理的内容,人类目前的光景,是亏缺了神的荣耀。

“亏缺”是现在式,表达一个现在的事实,而且继续不断存在的光景。就是人是在一个缺乏、不足、缺少神荣耀的光景。

(a)亏缺神的荣耀是什么意思?

若神的荣耀作受词解,则指人没有将荣耀归给神。但人不将荣耀归给神,与人亏缺神的荣耀,这是二件不同的事。(参路17:18,徒12:23,罗4:20,林前10:31)

有人说这荣耀,是指神末世要给人的荣耀,现在人缺乏这末世的荣耀,但这与“世人犯了罪”又有何干?

人犯罪会减少神的荣耀吗?亏缺神的荣耀,不是说神的荣耀因人的犯罪而减少,因为神的荣耀是祂本体所发的光辉,不会因人而有改变,人不能加添,也不会减少神的荣耀。所以,神的荣耀不会因人犯罪而减少。

(b)亏缺神的荣耀究竟指什么?

这应当指人犯罪堕落后的光景,(如此才符合上文的“世人都犯了罪”的因,所带出的结果),失去了神的荣耀。

人是按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具有神本性真像中的荣耀形像,在伊甸园的犯罪后,就失去了神的荣耀形像(或神的荣耀形像的反射)(所以救恩是要使人得着神的荣耀形像,参林后3:188:23)

从创世记2:24-25亚当夏娃犯罪前虽是赤身露体却不会羞耻,但犯罪后却觉得羞耻,可见犯罪是使人失去神荣耀的关键。人原有神荣光遮盖,但犯罪后就失去。保罗认为从前始祖犯罪失去荣光,须要再穿上,就是称义,人无法达到这个荣耀的景况(5:2),需要救恩。 

虽然堕落前人原有的荣耀,因堕落而失去,但基督徒在将来要完全得回。(5:28:182130)目前全人类(含基督徒)都缺少“神的荣耀”,但基督徒在今世己经得到一些神的荣耀(参林后3:18),不过这与人起初所有却失去,将来神要给人的荣耀,有极大差别。

(c)神的荣耀:神的荣耀在圣经中的几个意义

l          神本体的外显:

神本体看不见(神是灵),却可看见神的荣光,所以约翰才会在约1:14说见个过父独生子的荣光。(参希1:3及门徒变像山)

l          神本体的临在:

神的同在是充满荣光的,例如摩西及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看见神的荣光,及会幕造好、圣殿造好后荣光充满,都表示神的临在。 

b.人因基督称义是果:(3:24) 

人犯罪,又如何得称为义?这称义的结果,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这一切,都是因为神的恩典。

(1)根源:上帝的恩典是人称义的根源

这是这节经文提出上帝恩典的首要重点。因为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恩典,也奠基于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是信仰最大的基石,也是我们生命的最大根源,我们所蒙受的一切,都是根源于上帝的恩典。

其次,上帝的恩典提醒我们,恩典最大的意义和内涵就是:我们不配得的爱,上帝白白地赏赐给我们;我们当承受的结果(罪和死亡),耶稣代替我们承担。

再者,上帝的恩典要我们不凭行为称义,只靠因信称义。人无法用任何方法得到,只有凭信心,从神接受祂所赐的礼物。

(2)根基:耶稣的救赎是人称义的根基

救赎的意义,是说到一个失去自由的人。如:奴隶、战俘、囚犯,被人用代价赎出来。

当然,这节经文的重点在强调耶稣的拯救和救拔,代价的意义就显得其次而不是重点了。

若与上下文连结,我们就知道,神的义加给人,称犯罪的人为义,对人来说是 “白白的恩典”,但却是耶稣基督付上赎价,是极重的恩典,而不是廉价的恩典。

圣经中讲到耶稣的救赎,都在强调祂的受死和宝血::以弗所1:7,将耶稣的救赎,归于神 “爱子的血”,也强调那是人的罪得赦的根源,在乎神的恩典。(彼前1:18-19,提前2:6,则是说耶稣 “舍己”(受死)作万人的赎价。(9:15,太20:28)

耶稣的救赎,是人罪得赦免,得称义的根基。 

3.神的义显明给人知道: (3:25-26) 

上帝为何给人救恩?目的在让人知神为义,也能信神称义。所以,在本节经文中,保罗把救恩的奥秘解明。

乃在显明神为义,也就是将神自己的本性,显明启示给人知道。

也让人知道神公义的行事原则,叫信的人称义。 

a.显神为义: 

保罗重点不在重述义的本质,乃是在引述神为义的明证。

(1)耶稣作挽回祭: 

这是上帝为了执行显祂自己为义的目的,既定要执行的计划。这计划的内容,就是要祂的爱子耶稣基督,成为旧约时代献祭所预表的那真正的羔羊,在祭坛上成为祭物,挽回上帝向着人忿怒的事实。

“设立”一词就是 “按着既有的目的而执行”,在新约三次的用法中(另二次在弗1:9及罗1:13)都在说明目的或既定的旨意。所以,耶稣知道祂自己被设立为挽回祭,这是上帝既定的旨意,所以祂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乃在顺服上帝既定的旨意。祂的祷告也正是证明: “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26:39)

“挽回祭”是什么?有人根据旧约的用法,将此处解为 “施恩座”(参来9:5)但耶稣代死的宝血,又涂在施恩座(自己),似乎不合圣经此处的意义。所以最好还是解为 “挽回祭”,也就是挽回上帝因人的罪恶所发的忿怒,这也合乎上下的经文意义(参罗1:182:585:9)

人犯罪,按神的公义,祂向人发怒,定人为有罪,耶稣所流的宝血,所舍的身体,代替人犯罪死亡定罪的后果,也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更挽回了神的忿怒。   

(2)三项明证:

按着经文结构,有三项明证将“挽回祭”的意义厘清:

(a)人的相信:

中文和合本居第二的,在原文结构上是居第一。人的信心同时具备积极及消极两方面的意义:

(i)积极面:耶稣基督的挽回祭是神客观救赎的工作,必须要人主动的响应,以信心才能支取。接受耶稣挽回祭所带来的救恩,救赎的果效才能主观地经历。

(ii)消极面:人的信心也成了人领受神恩典的惟一方法,这也成为一种限制,排除了信心以外一切得救的条件的可能,人不能因行为、律法、功德….得救。

(b)耶稣的血:

耶稣的血是挽回祭实质内容,照着神的旨意,耶稣是借着祂的流血成为挽回祭,这也有两方面的意义:

(i)表达死亡观念:在一些经文当中, “耶稣的血”单纯地表达耶稣的死。(参罗5:9-10 “靠祂的血…借着神儿子的死”;弗1:72:13,西1:9)

(ii)表达献祭观念:在一些经文当中, “耶稣的血”显然存有献祭的意义。参林前10:1611:25,太26:28=14:24=22:20,来9:1110:192913:1220,彼前1:219,约壹1:75:6,启1:55:97:1412:11。利17:11的七十士译本,也用了二次 “血”的献祭意义的词。

(c)神的宽容:

神的忍耐是犹太人对神本性所熟悉的部分,他们相信神会忍耐暂时不发忿怒。但是神的宽容,在犹太人看来却是与神公义的本性相违,若神马虎不追究罪恶,祂就不是那良善怜悯的神,宽容罪恶无非以否定神的本性。保罗为何把神的宽容和神的公义二者同等并列的看待呢?最主要的关键仍然是 “挽回祭”。

神的心意就是要借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的救赎,成就祂宽容人罪的大功,给予罪恶决定性,终结性的一击,使人的罪可以得赦免,神的公义也毫不损及,这就是神的智慧。也就是这些基础,使神的公义,得以显明。 

b.称人为义: 

上帝是义的,借着挽回祭的三要素:耶稣的宝血、人的相信、神的宽容,显明神的义。但神的爱不仅在自我彰显,也要显明在人身上,所以,若是把 “称人为义”作为“挽回祭”的第四要素亦无不可。 

    “称义”在此与“人先时所犯的罪”形成对比。人先时所犯的罪,虽然蒙神的忍耐未立刻受刑罚,但并不表示就解决了罪的问题,神尚未追究,不表示神不追究。因此,人必须称义,在神面前取得义的地位,罪得赦免,才能完全免去神的忿怒。

“今时”也和“先时”形成对比,不论是说旧约时代与耶稣新约时代, “罪恶”与 “救恩”的对比,或是要引伸一个基督徒在信主前后“犯罪”与“得救”的对比,都是合宜的。保罗要提醒我们,现今我们称义的地位,是何等的得来不易,是上帝恩典的旨意计划,也是耶稣顺服神的旨意成为挽回祭救赎之功,才有人借着信心领受神的恩典,被耶稣的宝血洗清的机会。上帝也因耶稣的救赎,称一切相信的人为义。

3.1.2.因信称义的省思(3:27-31):

保罗思想三个方向的问题:

称义方法的省思:(3:27-28)立功之法或信主之法?

称义真神的省思:(3:29-30)神是犹太人的神或外邦人的神

称义果效的省思:(3:31)因信废了律法或坚固律法? 

1.称义方法的省思?(3:27-28) 

a.除了耶稣的挽回祭外,所有称义可能的方法都己经被排除了。 

(1)这节经文上接以耶稣为挽回祭的中心思想,也以所有人作为对象。所以任何人要根据自己的行为,来建立向神夸口之权利,进而要求称义,这种可能性都己经完全被排除了。

(2)这节经文“没有可夸”原意是“己经被排除了”,是被动时态。被谁排除了呢?这被动时态所隐含的是:神自己己完成这排除的工作。至于神如何排除一切可能性,上、下文都有足够的支持:

(i)根据上文:神因基督成为挽回祭,排除其它因信称义以外的方法。

(ii)根据下文:神因旧约圣经的律法,排除其它因信称义以外的方法。 

b.在人的这边,人称义可能的方法又是如何呢? 

“用何法”的“法”,在圣经有许多翻译,law可译作 “律法”或 “原则、原理”, “伦理规范”,神的制度、架构,甚至“得救之道”。在此作 “方法”可能是最自然的翻译。因为那就是一般人的想法,要靠什么方法,或作什么才能称义(:6:28-29,徒2:37)

保罗要 “校正”这个人最普通的想法,“用自己的行为及功劳”去换取救恩。所以,他要用“是与否”这个明确的答案来作清楚的表达,救恩是不容许有些微的模糊观念及灰色地带。

保罗的答案非常的明确:不是立功之法,乃是信主之法。 

c.保罗根据什么,有如此肯定的答案?容许质疑吗? 

保罗他说 “我们看定”,就是 “我们认定”,是第一人称复数 “我们”,这虽然是保罗个人在灵里所领受的启示,但他相信,这也是所有基督徒应有普遍性的信仰观点,并且也被当代教会接受的信仰观念。所以,他说 “我们”。

“认定”是指基督徒根据救恩的经验所作的评判。这个评判不仅是根据事实,而且不是抽象的理论,更有耶稣基督救恩的客观事实及基督徒救恩的主观经历。这个认定的方式是正确而且证据十足的。(2:34:38:1814:14)  

d.保罗再一次强调,称义的方法,只在乎信心,不在乎行为。 

有人认为,若能完全遵行律法,岂不也能因行为称义?保罗认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正如他在前面所说,没有义人(v.10)及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v.20),及因信称义的真理(21-26)

人称义因着信:保罗强烈的否定了遵行律法的可能性,因为他确定只有一种方法: “是因

着信”,这个称义的原则,是与上帝的爱和恩典吻合的惟一原则,其它的原则都背离了上帝爱和恩典的原则。 

2.称义真神的省思(3:29-30) 

a.为何保罗要发出第二个问题“神只作犹太人的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 

因为犹太人若坚持因律法才能称义,那外邦人就无机会因律法得救。犹太人就是如此认为,他们独特的民族优越感,使他们认为他们和神之间有特殊的盟约关系,是外邦人不配得的,救恩、称义是外邦人无份的。

但是,任何犹太人应该反省事实并非如此,那位他们所信的神,曾应许亚伯拉罕,“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神是“万族”的神,犹太人自然不会否认神是掌管全人类的主,但他们就是不肯承认救恩会临到外邦人。

保罗就是要他们反省这个问题,而且要他们重新认识神,祂是全人类的神,有恩典、有怜悯的神,是盼望外邦人也在祂救赎恩典中的神。保罗的答案很干脆;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b.“祂既是一位’的宣布,说明了几个重要的讯息: 

祂是全人类中惟一的真神,这是再自然不过了。

祂是救恩惟一的途径,外邦人和犹太人要因信称义,都必须借着祂。只有祂是救赎的主。

祂是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合而为一的神。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基督十架里,我们都是一家人,没有种族、国籍、性别、阶级、肤色,都是弟兄姊妹,福音没有围墙。 

3.称义果效的省思(3:31): 

保罗的第三个问题,是针对犹太人最后没安全感的地方所发,就是:“因信废了律法么?”。 

a.“信心”与 “律法”究竟是何关系? 

是你死我活,誓不两立?有信心就不要律法,废除律法吗?当然不是这种尖锐冲突的关系。

犹太人听到“因信称义”,就主观认定保罗是要“踢馆拆台”,把他们紧守的律法给废除。其实保罗要作的,是废除 “靠律法称义”的错误观念,而不是律法本身,因为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太五:17-19),连耶稣也是如此宣称:他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v.17) 

b.“坚固律法”是什么意思? 

指保罗前述关于信心的教导,不会与律法 “抵触”(废掉的意思),反倒“支持”律法,或与律法的见解是“一致”的。

当然,保罗的意思是说:“因信称义”,在犹太人认为的律法中,是绝对站得住脚的。有律法左证的。保罗的左证就在第四章:“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榜样”。 

c.当然,保罗平衡教导二件事,是要犹太人及所有人注意的: 

因信称义在先,律法在后,是因信称义的人要遵行为主作见证。

只有靠圣灵的能力,人才能完成律法的遵行。

第三讲第二节  因信称义的表样 

3.2.因信称义的表样:(4:1-25) 

保罗为延续上一章的结尾 信心不是废去律法,乃是坚固律法(有律法左证)(3:31),第四章他就提出称义的两大例证: 亚伯拉罕的例证(1-5)、戴维的例证(6-8)

亚伯拉罕的例证,以因信称义作为重点,并强调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典范,对今日教会基督徒的意义。

戴维的例证,对照太1:1耶稣家谱和罗马书1:3可看出保罗证明的重点仍在延续基督与因信称义的关系。

但在细看两例证内容前,我们似乎可以再思想一下几个问题:亚伯拉罕一个例证就可以了,为何还要加上戴维的例证?亚伯拉罕和戴维的例证有何差异?这有何意义?

要解决这问题,可以由第十节受割礼的时候去思想,我们可以看出:

亚伯拉罕-律法前、割礼前-因信称义的例证。

    -律法后、割礼后-因信称义的例证。

这个时间次序上的亮光,是保罗读出旧约中非常重要的真理。

亚伯拉罕是在没有律法、尚未割礼之前的人,亚伯拉罕称义时尚未受割礼,是因着信才称义,割礼只是称义后立约的结果和记号,所以行为(割礼)毫无可夸。

戴维则是在律法下,也在割礼下的人,但诗篇中戴维的一段诗证明在行为以外称义的人,才是有福的。

这使我们明白,福音-因信称义-是旧约延续至新约一贯的真理,这也改变我们读旧约的眼光,不以犹太人律法角度,而以福音的角度。 

3.2.1.亚伯拉罕的表样(4:1-59-25) 

1.因信称义非因行为(4:1-5)

亚伯拉罕是以色列肉身(血统上)的父亲,这是保罗在4:1所蕴含的一个思想,但这也引到11-12节所言,他同时也是信心(属灵上)的父亲。因此保罗有意要以色列人明白一件事:他们自夸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祖先,但在肉身(血统上),他们能从亚伯拉罕得著称义之福的延续吗?亚伯拉罕的经验究竟是什么?他们不可以不知道。

保罗的答案在2-3节中,他先以假设性的答案(倘若)-因行为称义-回答,当然,这是错误的答案,所以,他在3节又提了正确答案-因信称义。 

a.因行为称义与可夸口之间的关系:(4:1-2) 

为何保罗将此二者联结?可见这是当时以色列人中一个极普遍的看法,就是人以自己的行为可称义,也因自己的行为而自夸。

这夸口的本质是什么呢?就是:我不像别人藐视别人

保罗和路18:9-14中耶稣的观点一致:只有悔改相信的人,才是在神前被升高的人,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必降为卑。在神前,人不可能用他的行为来夸口,来换取救恩,是因为他的称义是白白的因信得着,不是因行为得着。

我们要留意保罗的提醒在神前,我们在神前要小心谨慎我们的态度。虽然我们遵行神的律法,也祷告感谢,但却要心存谦卑如同罪人一样,不可用趾高气扬的态度亲近神。 

b.因信称义的圣经根据: (4:3) 

保罗否定了因行为称义的可能,自然,他要提出如何称义?

保罗提出的答案是 因信称义。重点是他凭据何在?所以,他提出了圣经经文(旧约)的根据:15:6。这给我们几项解经的宝贵教导:

(1)圣经是合一的默示:

在原文是单数,他并不是指某一经卷,而是把旧约许多经卷,视为一个整体,也不是视为一种经卷集成,而是把圣经视为合一的默示。

(2)圣经是上帝的默示:

是一个拟人化的手法(半人格化),显然保罗认为圣经会说话,而那位说话的,就是上帝。

(3)圣经是完成的默示:

保罗的是用完成式而不是现在式。因此,他特别强调,上帝因信称义的默示,早己经完成了。是过去神就启示的真理。

(4)圣经是可听的默示:

保罗用,自然表示人可以,因此我们不只是看圣经,更是求上帝借着圣经这生命之道,向我们的心(生命)说话。盼望我们读经时,天天听到神向我们说话的声音。

(5)圣经是终极的权威:

保罗以圣经作为一切真理辩证的终极权威,正如基督耶稣一样。这给我们非常好的教导,就是放弃以人作为解释权威的主体,而以神的话语作为解释权威的主体。

神的话语是宝贵、奇妙的,更是我们一切信仰的最高权威,生活指导的最高准则。 

3.亚伯拉罕的信心:(4:3) 

保罗提出亚伯拉罕,是因为犹太人普遍认定他是个义人,所以保罗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问亚伯拉罕是如何称义的?圣经清楚说的是信心 (15:6),那为何犹太人要强作因行为称义? 

a.信神的意义:(4:4-5a) 

信神最大的反面就是 靠己,所以相信神、不靠自己,就是信神的最大方向-倚靠神。

(1)信心不是义:

信心不是义(的本身),我们人毫无义行,只有借着信心(承受义的器皿),领受神算我们的义。

(2)信心不是功劳:

信心在称义上毫无功劳,完全是神的接纳。因着我们的信心,神看我们为可接纳的,赏赐义给我们。

(3)信心是最容易的方法:

人无法靠行为得救称义,那要靠什么?所有的办法,对人都不尽公平,只有一个方法,是人最容易的,就是相信。人却舍弃神给人最容易的方法。

(4)信心不要作什么:

或许有人会误解,所以我们要分辨:得救之前人只能凭信心得救,不能靠作什么得救。

得救之后,人凭自己也不能作什么,只有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主,作比主更大的事,来为主作见证,引人归主,有好的生命见证,也把一切的荣耀归给神。

人靠神所作(非靠己所作),不是为得救,或功利主义的只为得赏赐。但是人为神所作,却不能不得赏赐。 

b.算为义的意义: (4:5b) 

保罗用算为义作为亚伯拉罕信心的结果,使我们了解因信称义的其它基本内涵:  

(1)不是是义;是算为义:

算为义的,在3-8节中,出现了五次,显然保罗要用来说明我们被称义的内涵,不是我们是义(原本的本质),而是算为义

的意思就是财务或贸易中记帐计算;也可以象征性地指了某人的账户中。保罗为阿尼西母写信给腓利门时,也曾写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18) 

(2)不是人该得的;而是神赐给的:

进入我们的账户,算我们为义。有可能是我们自己赚的,但也可能是神给予的。所以保罗要特别强调区分,在称义的账户中所的义,不是人该得的,乃是神赐予的 

(3)不是工资;而是恩典:

作工的人,老板将工资汇入他的账户,那是老板偿还他因工作所付出的血汗,所必须给予的工价,那是一种偿还亏欠的意义。这是该得的。

不作工的人,老板仍将金钱汇入他的账户,并不是老板积欠他,也不是他该得的、配得的,只能说是老板格外的恩典。

因信称义也是如此,并不是我们作工(好行为),上帝把义给我们当工资。而是我们不作工(在称义的事上,我们也不能作工),却因相信(不是好行为),就有义算入我的账户。 

(4)不是义人称义,乃是罪人称义:

保罗这里的强调,不是无谓地重复,乃是要我们清楚了解信神的意义。

他特别把创15:6的意义加以延伸,他特别把的观念加入,使我们知道称义是因为罪:有罪、不义才需要称义。

人不认罪悔改,称义于他毫无意义,也与他无关,他也无分于神的义。

保罗特别强调,一个相信神的人,有三项属灵的觉醒:他知道自己是罪人。他同时知道上帝会称那些信祂的罪人为义。他相信神,并知道他己被神称义,不再是罪人。

耶稣也是如此地宣告祂来到世上的使命: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9:13,参路5:3215:7) 

结论:

在称义的事上:行为是不可能称义的。

信心不是义,信心也不能代替义,否则就错把信心当作功德。称义是白白的得到,不是赚取的,是神恩典的赐予。

作工的人(靠自己的人)不能称义,不作工(靠神的人),因神的恩典可以称义。

自以为敬虔的人,无法称义,因为称义不是奖赏,只有自知是罪人的人,相信神才能称义,因为称义是恩典。

我们的信心,也是神的恩典。 

2.信心脚踪非因律法(4:9-16) 

称义观念有两大错误需要说明:

犹太拉比理所当然地认为诗卅二:1-2节的福分是只适用犹太人的,保罗拒绝,所以要和他们讨论亚伯拉罕称义和传统的错误观念:凭借割礼和律法称义。先是称义和割礼的关系,再是称义和律法的关系。 

a.称义与割礼的关系(4:9-12)

亚伯拉罕称义和割礼究竟有何关系?是只为受割礼的人(犹太人)而设,还是未受割礼的人(外邦人)也有份呢?保罗从两个角度去解析这个答案: 

(1)时间先后的问题:

亚伯拉罕称义在受割礼之后或之前?答案非常的明显,是在受割礼之前。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时间,记载在创15(时间不明显),若根据16:16生以实玛利时八十六岁,再根据17:1神显现时九十九岁,亚伯拉罕至少在因信称义后有明确的十三年空间,再加上不明确的时间(犹太人传统认为从因信称义到割礼有廿九年之久),则因信称义绝对在割礼之前一段长时间。 

(2)逻辑关系的问题:

亚伯拉罕称义的时间在割礼之前如此久的时间,要倒果为因,把割礼当作称义的条件,就显得有些牵强。因为割礼在后,是要作因信称义的印证,他的目的在作为记号而非条件。

神如此安排的目的,乃是要使亚伯拉罕作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也正是为神自己的应许使万国得福开启一扇希望之门,这样未受割礼的人,也可以因称义。

那么受割礼的犹太人又如何呢?他们一样要因称义,且是未受割礼前的亚伯拉罕的信心,他们必须踏着信心的脚踪,而不是割礼的脚踪而己。 

b.称义与律法的关系(4:13-16) 

犹太传统中,也认为属乎律法的人,才是神的后裔,保罗同样拒绝这种因律法称义,承受神应许的看法。我们同样可以以因信称义 (15:6)与神颁布律法(20)之间的时间和逻辑的次序理解,所以保罗有了以下的观点:

(1)神的应许:(4:13)

(a)神应许的内容:

承受世界是什么意思?

物质角度指承受地上的地土、权势、财富加增。若是此种解释,则是持千禧年大复兴在地上的观点解法。

属灵角度指属灵的后裔(信心的后裔),必承受属灵的产业。此解乃根据多国之父属灵的意义而来。是较合乎上、下文的解法。

(b)神应许的对象:

亚伯拉罕和他后裔他后裔是谁?

属乎律法的后裔:保罗把犹太人在应许中的地位点出来,他们目前只在律法之下。若不在信心之下,虽然他们自称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却不在神的应许之下。

属乎恩典的后裔:保罗把另一种能真正承受应许的后裔告诉他们,就是信心的后裔。

(c)神的应许的成就:

神应许的根基是因信称义,不是律法(无法称义)。一切想藉律法承受应许的人都将落空。 

(2)律法的作用(4:14-15)

不是在承受应许,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裔,则信心就毫无作用,应许也必然无效了。

因为神的应许是使万民得福,律法之下的人只限于犹太人,无法普及万民。万民若要承受应许,就必须另立方法,这方法就是信心(16),万民都可以借着信心,成为承受神应许的后裔,否则神的应许就要落空。

律法的作用何在?律法不能帮助人成为后裔,律法有何用?

(a)律法惹动忿怒:(4:15a)

忿怒在新约中一半以上指神的忿怒,在此亦可如此解。律法指出人应行的标准,人不照着去行,也根本无能力去行,因此就惹动神的忿怒。

(b)律法确定过犯:(4:15b)

过犯是指对一个确定的律法的违犯。在摩西律法颁布以前,人犯了罪(人不是没有罪),但因律法尚未颁布,就不能确立其罪名(罪行己有,罪名未定),因为没有律法的标准。但摩西颁布律法之后,罪名即确立清楚,人知道应如何行,却不照着去行,就有了明确的过犯。 

(3)人成为后裔的要件(16):

本乎信、属乎恩:此段另译 因着信,也是按着恩典,好使那给所有后裔的应许坚定不移

人成为后裔的要件,是以信心得救,这是按着恩典的原则,人以信心成为后裔的目的,乃在使神给所有人后裔的应许能成就。谁能成为后裔?神的要求是一致的,就是信心,不论你是否在律法之下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必须效法亚伯拉罕,以信心成为神的后裔。 

3.信心仰望坚固完全(4:17-22) 

亚伯拉罕的称义基础在他的信心,信心是什么呢? 

a.信心的对象确立(4:17): 

(1)你信的是怎样的神?

这节经节上、下两段非常有意思:17a亚伯拉罕所信的,指:在亚伯拉罕眼中的上帝;17b他在主面前,指:在神眼中的亚伯拉罕。

我们的信心大小,奠基于我们眼中上帝的大小。你信的神是怎样的神?你的信心就有多大。你信的神是怎样的神?这句话的意思不单是指神是怎样的神,更是指:在我们的心目中,神有多大?神是怎样的神?。我们信心的大小,来自我们对神的认识有多深,换句话说,我们对神的认识,决定我们信心有多大,更影响在我们眼中上帝的大小。

我们常以为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很大,事实上是我们的信心小,限制了神,以为神比困难小,因此我们常常是疑惑、忧虑、没有信心。除非我们信心的眼光被开启,在信心成长上有突破,否则我们永远把神信的太小了。基督徒若用放大镜看困难,神就显得太小了。我们应该正视:我信的神是怎样的神? 

(2)我们如何看神,神也如何看我们

“在主面前”,可以作“在对面或作眼中,此处翻译以后者为佳(参林后二:1712:19)

我们在神的眼中,信心的光景和地位如何,很影响到我们在神手中能作怎样的器皿。亚伯拉罕的信心,使他作多国之父,作领袖的器皿,作榜样的器皿,不在地位,乃在世人面前,为主产生的影响力:信心之父。我的信心如何? 

(3)亚伯拉罕所信的神:

亚伯拉罕所信的神,也是我们所信的神,祂是怎样的神?保罗特别强调两点:叫死人复活的神,使无变为有的神。这有强而有力的圣经根据,叫死人复活是指创22章献艾萨克,使无变为有是指创21章艾萨克生。

亚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他生命中所经历的神,那一位活生生被他所经历所认识的神,但愿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和亚伯拉罕有相同的信心:经历过神的信心。

这使我们的信心变得活泼富有生命,而不再是僵硬死寂的教条。上帝是可以经历的,这是我们生命信仰活生生的见证,也是我们信心最大的盼望所在。让我们投入上帝浩瀚无边的大能中去经历祂、认识祂,使我们的信心生命丰富不再贫乏。

亚伯拉罕信心成长的过程中,艾萨克的生是他信心起死回生的生命关卡,也是他由软弱成为刚强的关键。献艾萨克,是他爱神及信心的考试,是他信心攀登高峰的生命关卡,更是他成为信心之父的关键。

在我们信仰的过程中,我们信心的生命常有许多的危机及考验。目的在淬炼我们的信心。我们若不能靠主以信心闯过关卡,冲破难关,我们的信心就很难有所长进,不进则退,信心生命停滞不前的结果,就是退后、失败及软弱。

亚伯拉罕的信心成长,给我们极大的鼓励,他所信的神是可以经历的,且是己经经历过的。

我们现在又如何?是否有信心的关卡在前面等着我们?

但愿我们经历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祂是谁?是怎样的神?亚伯拉罕所经历的又是如何? 

(a)叫死人复活的神

参来11:17-19,献艾萨克:参创22

?信心试验的经历(22)

我们根据来11:17-19知道叫死人复活(19)是指亚伯拉罕献艾萨克的经历(17),这也是神给亚伯拉罕的信心的试验(17)

?信心试验的内容:

这个试验在试验什么?上帝给亚伯拉罕什么考题?亚伯拉罕在试卷上的答案?

l          信心是完全的献上:

是信心的内容,一个有信心的人,是愿意把自己及一切所有的完全奉献给神。主要的信心基础,在于他知道这一切都是从神而来,属神的,他的一切都是领受来的。(17节下)因此一个人不肯奉献,正是衡量信心的标准。

l          信心是欢喜的献上:

欢喜是信心的态度,我们从神领受时是欢喜的态度,但是神收取的时候,我们的态度是否仍然是欢喜的呢?除非我们深信: 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一:21),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我们丰富的时候,态度是欢喜的,但我们贫困的时候,态度是否依然是欢喜的呢?是否仍然有 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 (3:17-18)。那种 虽然然而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身上,而不是建立在环境上。

l          信心是爱神的献上:

独生的是信心的绝对,我们独生的是我们所挚爱的,有时甚至是我们生命的所系。

但是上帝高过这一切,为了爱神的缘故,我们愿意把我们最爱的都献上,因为爱神是绝对的,所有一切的爱,都无法与爱神的心比拟。因为是神先爱了我们,把祂的 独生子赐给了我们。祂既然把祂最爱的都给了我们,我们把我们所爱的献上,又算得了什么?

l          信心是生命的献上:

从死中得回是信心的基础,他相信上帝是叫人从死里复活的神,所以甘心乐意把生命交在神的手中。就今天而言,我们虽不必至人人为主殉道,我们却是把生命交在神的手中,活是为主而活,死也是为主而死。我们将我们今生的生命交托给主,也奉献为主,在永世中,我们必得着复活后永生的生命,这是一种最划算的生命投资。

?信心试验的意义:

究竟叫死人复活的信心试验有何意义?

至少亚伯拉罕信心被确定,他相信神生命的大能。神的生命才能不受死亡的拘限。他相信上帝是复活的上帝。

呼召的意思,神要呼召死人复活。在耶稣死里复活之前生的亚伯拉罕,相信神呼召死人复活的能力,但毕竟他未曾看见。在耶稣死里复活之后生的我们,虽然也未曾亲眼看见,但却有圣经作为我们信心的依据,我们能否像亚伯拉罕一样,有这样未见之事的确据-就是信心:以属灵的眼来看见并相信

信心的试验,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信心使我们自己得益处:就是我们的信心,得着美好的确据(11:2)

*信心使别人也能得益处:就是我们的信心,成为主的见证人(12:1)

我们自己是信心的首要受益人,我们的信心,让我们所盼望的,所未见的将来的事,现在己经有了在心中的把握。一个有信心的人,自然不疑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他深知所信。

信心的试验,使我们明确明白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耶稣的复活。这不但是初代使徒信息的核心(2:243:154:10),也是保罗福音传扬的核心。 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没有复活的基督,一切都是枉然。 (林前15:14)

信心的试验,使我们经历神复活的大能。今天我们接受耶稣作救主,我们的 重生是属灵的生命由死里复活,重新有神而来的生命。这是我们经历神复活大能。

我们每天过更新的生活,是因有更新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为了得着这复活的大能,我们在主日聚会时,特别强调这日子是 耶稣复活得胜的日子,就是要支取神复活的大能。

我们所经历的各样困难,更是神给我们信心的试验,要我们经历神复活的大能,信心使我们得胜,使生命更有意义,更有能力。

(b)使无变为有的神

参创21,生艾萨克

?信心试验的经历(21)

我们在罗4:19可以明白这段经文是讲到亚伯拉罕生艾萨克的经历,同时也是亚伯拉罕软弱后(16-20),神藉艾萨克的出生,显明祂应许的话,带着大能的成就(21:1),来坚固亚伯拉罕初恢复的信心,使他的信心(属灵光景)不再浮浮沉沉,能完全坚定。

?信心试验的内容。

使无变为有在试验亚伯拉罕什么?神给他那些功课? (参创16:1-617:1)

l          信心是相信神的全能:(参创16:1)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首先显出她信心的软弱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这句话从人现实的光景看,撒莱确实是不能,但是上帝却不是不能。所以她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是没有信心的话,因为:上帝己经应许要从亚伯拉罕和撒莱生出一个后裔,她不能是事实,但却不能认为神也不能。

我们信心最大的难处,就是 看自己,但我们必须改变,要学会 看神。神使我们信心产生积极的眼光: 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l          信心是依靠神的方法:(16:2)

究竟艾萨克要从何而生?当然从亚伯拉罕和撒莱而生。但是撒莱却异想天开的用了人的方法,就是要婢女(埃及人)夏甲,为亚伯拉罕生儿子。

撒莱的举动,反映出一个真实的光景:没有完全的信心,人好心替神想出方法(这是美其名),其实却是靠自己,不靠神的软弱光景。

我们信心的难处,就是靠自己,用自己的方法,却不倚靠神,照祂的方法。人用世界的方法 (埃及人的属灵意义),不但无法成就神的工作,有时却是留下许多后遗症,甚至后患无穷。艾萨克与以实玛利的后裔-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一直到今天仍是死对头,就可见人照自己方法,所捅下的漏子有多大。

l          信心是听从神的话语:(16:2)

这里说埃布尔兰听从了撒莱的话,丈夫听妻子的话,这真是好事一桩,但是在此经文中,我们却看出了亚伯拉罕信心不成熟的一面,就是他不能分辨人的话 神的话。虽然上帝己经在异象中向他说话(15:1),上帝也因他的信称他为义(15:6),但毕竟他的信心却仍然是不成熟的,因为他没有把他的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上,也不会用神的话语去分辨。

这使我们想到亚当、夏娃的失败,也肇因于对神话语的疑惑,怨不得撒旦的引诱(3:1),反之,基督胜过撒旦的引诱,正是祂用神的话语敌挡(4)

信心是什么?就是相信上帝的话语,祂说什么,我们就相信什么。不受人的话的影响,乃要受神的话语的影响,坚固信心在神的话语上。

我们如何分辨人的话神的话?最重要就是让神的话常在我们的心中,多读神的话。其次是照着圣经中的话语遵行,我们自然就会分辨。再者,遇见困难或举棋不定时,祷告求神给我们出路的指引。切记,要听从神的话。

l          信心是等候神的时间:(16:3)

此节特别给我们一个亮光,那就是时间,圣经特别标出时间,作为亚伯拉罕信心里程碑的注记。亚伯拉罕七十五岁出哈兰地,十年后,他己八十五岁,在往下看创16:16: 埃布尔兰年八十六岁,我们可以看出,时间真是给我们许多的教训,最大的功课,就是等候神的时刻,而不是照着人的时间

信心的困难,在于急燥没有耐性。等候的学校是一个难以毕业的学校。除非我们愿意在神的面前,作一个等候祂的学生,学习等候的功课,我们的信心才会长进。 

等候是一个漫漫的长夜,长夜总会过去,黎明终会来临。但是我们必须在等候的煎熬中,学会以信心去等候,甚至说,在尚未看见事情的成就,就在信心中得着将得的应许。

上帝的应许绝不会落空,因为祂是信实的(可信的)。但愿我们的信心,由人不能转变为神全能;从人的方法转为依靠神的方法;能分辨人的话神的话,进而听从神的话语;并作一个等候神大有信心的人。 

b.信心的特质(4:18-20): 

我们继续看见的是:亚伯拉罕信心的特质。在这段经文当中,我们看见的是相对论-不只看人环境现实的一面,更看信心对象上帝信实那一面的作为。这并不是逃避环境的现实,乃是面对上帝的真实 

(1)无可指望仍有指望(4:18):

 无可指望(又可译:反指望)乃是指那在人看来不可能成为事实的指望,这是人主观现实环境所遭遇的残酷事实,这是人常有的感觉上没有指望

但是仍有指望却是指怀着盼望,就是根据盼望,指我们不倚靠人主观的感觉,乃是根据神的应许,客观的真实。

信心的心里状态,就是他是带着盼望信的。在人看来没有指望的时候,仍然有盼望,因为他的盼望在乎神。

基督徒与外邦人的差异之一,在信心的指望上,是大有区别的,保罗在弗二:12说他们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外邦人没有指望,是因为没有神。我们有神,因此我们有盼望。 

(2)身体将死信心不死(不软弱)(4:19)

亚伯拉罕身体如同己死(将近百岁的人),撒莱生育断绝(子宫死亡),这是二件难以克服的事实,这双重的死亡,在人看来是绝对不可能了。但是人不可能,不表示神不可能。神要在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实,彰显祂的全能。

我们透过人的死亡,看见的是:上帝是创造和复活的神。生命的创造,生命的复活,都在这位创造生命、复活生命的主手中。

信心不软弱,是指信心未软化信心不减弱,外在环境的冲击,不能使我们的信心软化。不会减弱我们的信心。一个人身体可以死,信心却是永恒的,所以我们宁愿身体死,却不可让信心死了。

想到自己 (19)对照仰望神的应许 (20)。指出他信心眼光的视线中心,由自己的身上转到定睛注视在神的身上,使他对事情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这是人生何等大的转变。 

(3)不信疑惑因信坚固(4:20)

不信”…因信,是一个绝然相对的状况,我们不是在不信的那一边,就是在的那一边。半信半疑在那边?当然在不信那一边,真正的信心,绝对没有疑惑。疑惑就是向不信屈服。

起疑惑原意是指分开,从中间分开,当我们心意被分成二边时,两边就会起争论、起挣扎,要求判断出一个所以然。所以,我们疑惑时,心中就会有不知所适、不知所从的感觉。疑惑就是叫我们失去何去何从的判断。

但是亚伯拉罕给我们的榜样是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也就是他的心里,没有因为不信,而不知所从。什么时候我们开始疑惑、半信半疑的时候,我们己经不知所从,己经失去了信心,不信己经在我们心中了,因为我们正积极地拒绝相信。

信心得坚固的意义: 得坚固,也就是加力量。特别在这里用被动的语态,说明他之所以有信心,乃是被加上力量。徒9:22曾提到保罗越发有能力,可见一个人有信心,是力上加力

我们的信心,要求主加添力量才能稳固,不是靠我们自己,乃是求神加增我的能力,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4:13),这就是我们信心的秘诀。

将荣耀归给神:我们虽然有信心,但却要留意,不要自夸或骄傲,因为真正有信心的人,是把荣耀归给神。荣耀归神的表现,就是去承认神所说的都是对的,并且愿意倚靠顺服祂的旨意。加尔文说:“…再没有比用我们的信心印证神的真理,能把更大的尊荣归给神的。信心,使神在我们身上,得着最大的尊荣。

c.信心的成长(4:21) 

(1)满心相信:

亚伯拉罕的信心究竟是如何成熟?我们在这一节看见一个信心成长几近完全的形容,就是满心相信。我们看到这是一个信心完全的例证,激励我们迈向成为成熟基督徒的榜样。

满心相信的原意,可以作 被充分说服的意思,不过不是被人的话语所说服,乃是被自己所经历的神所说服。我们都需要有被神说服的经历,神容许我们与祂争辨,但他有足够的能力及作为,让我们信服祂。(参创32:22-32)

相信神,是这里再一次的强调,提醒我们不仅是相信应许之事而己,更重要的是相信应许之神。相信神是我们经历各样事情的目的,经历加增我们的信心。 

(2)信神应许:

信心是透过应许的角度来观察问题,一般人看的是问题,有信心的人却是看神的应许。

神的应许乃是向我们证明:祂愿意的,祂有能力;祂应许的,祂能守诺。神会持守祂的应许。所以,神的应许是我们信心的保证。

神的应许使我们 让神为神:有时我们缺乏信心,或是急燥不愿等候,我们就会 自以为神的擅作主张,取代了神,自己做决定。

神的应许背后,有神的信实作保证,因祂的允诺,是建立在祂一向的神格保证上,所以祂的应许不致落空。

神的应许不致落空,是我们透过一次一次地经历,所建立的信心。 

(3)必能作成:

再也没有一个信心有如此的保证:必能只要祂允诺,祂就能作成。

必能作成原由两个字组成,一个是,一个是。合起来的意思就是:祂是能,不仅讲到神能力,更是讲到祂能力,祂的本性之一,就是:祂是能力的神。

祂是祂能更值得我们得激励,受安慰。难怪神告诉摩西如何介绍祂时,要摩西说神的名字叫我是:我是(3:14) 

d.信心的赏赐(4:22) 

(1)算他为义,是说到亚伯拉罕信心最珍贵的结论。

也是神给那些有信心的人最高的评价:合乎神的标准。

正如前面所言,没有义人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亚伯拉罕在不能称义的人中,被神验中,因他的信心,神给他的赏赐,就是能称为义,这难道不是莫大的尊荣。 

(2)算他为义,是说到亚伯拉罕信心最珍贵的结局。

也是神给那些有信心的人最大的礼物:不看一切失败。

正如人的光景,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人的失败神不再记念,神所看见的是称义的新人光景。我们得着的是称义这个最美的礼物,那是神赏赐给我们人类最尊贵的礼物。

亚伯拉罕的信心逐渐成长成熟,这使我们可以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信心成长的榜样,也说明人在世可以达到神所满意的几乎完全的地步,这鼓励我们,竭力追求信心的成熟完全。 

4.为信的人作为榜样(4:23-25)

基督徒的信心,在本小段的关键经文:23-24 不是单为他也是为我们.写的。因信称义,是为那有信心的人最大的恩惠。

亚伯拉罕的信心如何,我们的信心,亦是如何。神怎样在创世记中应许有信心的亚伯拉罕(参创15:6),神也照样在罗马书应许所有有信心的基督徒(4:23-24)

因为因信称义的应许,不但给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也给信心之后裔基督徒。

在深入了解亚伯拉罕的信心成长经历后,我们不要忘了,圣经记载这些亚伯拉罕的事迹(罗马书、希伯来书都曾为旧约创世记的记载写下灵意的批注),目的在于给我们基督徒的信心作典范的原型及代表,与我们基督徒关系密切,这就是亚伯拉罕信心对当代基督徒的意义。 

a.称义的结局相同(4:23-24)

有时我们缺乏信心时,我们常会怀疑自己是否得救称义?是否神仍会赦免我们?圣经告诉我们,得称为义不是单为亚伯拉罕写的,也是为我们写的,这是我们最大的鼓励。 

(1)信心的典范原型:(4:23)

在亚伯拉罕称义(15:6)之前(12-14),亚伯拉罕曾因外在环境影响,信心软弱离开神的应许迦南地,往埃及地去(12:9-10),属灵意义就是走向世界。但他更在神称他为义后,仍然面对自己信心的软弱。就是用人的方法取代神的应许成就(16章生以实玛利之事),几乎有13年的时间神与他之间关系受损(16:1617:1)

不但如此,神与他再度立约之后,他仍因南移基拉耳地,而谎称太太撒莱是妹妹,使亚比米勒王几乎因他遭神灭绝。但圣经仍称他为信心之父。亚伯拉罕这许多的劣迹只有在创世记中记载,这至少给我们许多宝贵的属灵教训:

(a)他为何能称为信心之父?

在自身的失败上认识神-认识自己的失败,不能靠自己,只能信靠神。

在神大能作为上认识神-认识神的全能,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b)我们也能有这样的信心吗?

亚伯拉罕起初的信心,并不比你我强,他多次信心的软弱,主仍立他作我们信心的父,不单是指他信心的特质,要成为我们信心之父,更重要的,是他信心历程中的失败跌倒,更要成为我们的鉴戒,作为我们信心之父。

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我们信心的典范原型及代表。换句话说,他信心的成长,是你我的榜样,神的应许是:亚伯拉罕能作到,基督徒在神的手中,祂一样能塑造。 

(2)信心的普遍预言:(4: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亚伯拉罕的经历,又给了我们怎样的信心安慰呢?

(a)神只看我们信心的成长,将它记下来,却将我们的不信软弱一笔勾销。

亚伯拉罕的不良记录,在新约罗马书及希伯来书中,一点也不曾提及,这真是令人感动,在我信心软弱时一切的过犯,神不再记念,祂完全以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涂抹遮盖。这给我们莫大的安慰,因神对亚伯拉罕如此,对我们也如此。

(b)信心的成熟是我们人生一切的转折点,亚伯拉罕是如此,我们也是如此

这给我们人生一个目标,就是在一切的环境中所遭遇的事,无非就是要锻炼我们的信心成长、成熟。

(c)将来得算为义,更是必然成就的应许,这是神预言的普遍性,给那些真心相信耶稣的人。

     将来得算为义另译将要被算为义(吕振中译本)。强调这词的动词型态是现在式而不是未来式,有重要的意义。

时间上隐含未来的时间,但强调的是这应许必然成就(罗马书有二类:2:133:2030,指时间上的未来式,强调一般的真理,4:24,如同在8:13184:565:19都强调 肯定己发生必定的事。)

若改译为必定(在现今)被算为义,则更能表达,这是按神的定旨成就的事。

b.信心对象的相同:(4:24-25)

既然亚伯拉罕是我们基督徒信心的典范原型,保罗说我们也和他一样,算为义的结果相同,自然,称义要求也必须相同,我们必须:

(1)确立的信仰对象-三一真神(4:24)

(a)虽然在这节经文中,只有讲到使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复活,但我们不要忘记在罗1:4保罗说 按圣善的灵,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这充分地说明,基督复活,是三一真神:圣父、圣子、圣灵,祂们合一的工作。

(b)亚伯拉罕所信的,和我们所信的,对照比较,有些可深入了解: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4:17),对比我们所信的,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4:24),重心都是在复活的神。我们所信的就是那一位满有复活大能的神,这是亘古不变的神。

虽然我们的信心相同,神是复活的神没有改变,但这节经文让我们看出神启示的渐进,在亚伯拉罕时,他并不知道基督的复活,他只知道上帝是复活的神。我们当代基督徒是有福气的,我们看见了神启示的高峰,就是基督的复活。

为何基督的复活是启示的高峰呢?我们参考林前15章保罗论到基督复活的经文,就可明白:

?林前15:3-4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经文中特别提到 领受 照圣经,就知道基督的复活,就是圣经启示最高峰的实现。

?林前15:14 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这节经文更提醒我们,基督复活是我们信仰的重心,这关系到我们信仰的真实,若非基督复活,一切便是枉然。

?林前15:55-57,保罗说到为什么基督复活如此重要,因为基督的复活,代表祂的得胜,胜过死亡和罪的权势,若非基督复活,我们仍在死亡和罪的权势之下。感谢神,我们也藉主耶稣基督得胜,我们的信心就不枉然。

(2)确立的信仰经历-基督与我(4:25)

(a)这段经文与赛53:5611-12极为类似(仆人受苦之诗)

?53:5,另译:但祂亲自为我们的不法而受伤,并为我们的罪孽而成病。

?53:6,另译:主为我们的罪而将祂交付了。

?53:11,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耶稣基督)称为义。

?53:12,另译:而为了他们的罪,祂被交付了。可见保罗此时心中思想到以赛亚的这段经文。因为交付出现了三次(53:612(2)),而且都与 (过犯)连结。

(b)基督的死与我们称义的最大关系,乃在我们的罪需要得救赎和赦免,这是福音最重要的前提(参罗1:18-3:203:22-23),所以先提到基督赎罪的死。

(c)但更重要的是基督的复活,因为祂若没有复活,不能同时解决罪和死亡的双重问题,称义的大能作为,也就受死的拘限。

(d)感谢神,不但是基督耶稣复活胜过罪和死亡,今天我们基督徒都可以有相同的经历 (林前15:57说我们也藉耶稣基督得胜,林后2:14说,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显扬那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西2:15说,神仗着基督十字架夸胜)。这是信仰最真实的一面,就是我们一同经历基督的死,也一同经历基督的复活(6:4-11)

3.2.2.戴维的例证(4:6-8)

这段经文中,引述戴维在诗篇321-2节的经文,为的也是明证算为义。但表达的方向角度是由不算为罪,与亚伯拉罕因称义的角度不同。

但是,二者的原则是相同的,就是:我们所得到的,原是我们不应得的、不配得的。亚伯拉罕的例证是:赦罪(不算罪,算为义)是我们不应得的。 

1.行为以外称义有福:(4:6)

a.保罗为何还要引戴维的诗来证明因信称义?

因为他要彻底强调称义是在行为之外。亚伯拉罕的因信称义,可能仍有人误解,把信心误解为一种功劳,或者以为要有行为才能称义,

保罗要完全的把称义厘清,就接续5节的罪人称义观念,说明称义是完全超乎行为的。

b.称义是属灵的福气:

虽然在6节与7节中福气一为名词,一为形容词,但其意义都相同,说到一个人称义,不算有罪,是极大的福气,而且是属灵的福气。

新约中常用来指人的蒙恩和喜乐(5:3)再也没有必罪得赦免蒙恩更大的福气,那也是我们应当珍惜的,我们看重这福份,以致我们不轻易犯罪,表明我们的珍惜。 

2.罪过蒙主赦免有福(4:7-8)

a.罪与过:

当然这二个词都用来说明人犯罪的本意,但在强调上有不同,过是指我们做了得罪神的事,罪是指我们所做的达不到神的标准,中国话说过犹不及就是如此。 

b.赦罪与遮罪:

赦免一词,只有在弗1:7,西1:14译作赦免,其余地方则无赦免的意思,但在本节中毫无疑问是用作赦免。

过犯在希伯来字根中,是一种最主动、最积极的意思层面,指人的犯罪是背叛神的权柄,故意而且公然干犯神的诫命(6:19(二次不法),林后6:4,帖后2:37,多2:14)保罗强调人虽然背叛神,但神仍赦免我们的罪,这是何等大的福气。

遮盖新约中也只有此处出现惟一的一次,但旧约则有许多这样的概念,如伯31:33(指人隐藏自己的罪如亚当),及箴28:13也是如此,这是一种负面的意义,但也提醒我们,遮罪不是人的权柄,那是神的作为,只要人愿意在神面前认罪,神就愿意遮盖人的罪。又如箴10:1217:9,则是指要学习遮盖他人的过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参彼前4:8)。神爱人,所以祂愿意遮盖我们一切的过犯。 

c.主不算有罪:

称义并不是单一的,至少到现在有三个重要的内涵:(1)神因信算我们为义。(2)神在行为之外算我们为义。(3)神不算我们的罪。(祂拒绝把罪加在我们的帐上,反而将之遮盖赦免)

所以在这里,我们再一次体会 的两面意义,一方面是把我们不配得、不应得的恩典-义,算在我们的帐上,另一方面,又是把我们应得的刑罚-罪,不算在我们的帐上,从帐上除去。 

3.称义是宣布蒙福:

戴维的有福论,经保罗在此重新的提出,宣布那些罪得赦免,因信称义的人是有福的,但愿我们清楚明白,我们是在有福的人的行列中。

 

第三讲第三节  因信称义的福份 

3.3.因信称义的福份(5:1-11) 

l          罗马书第5章的信息大纲及段落区分 

罗马书第5章的信息重点是什么?当我们在进入逐节解经前,要先解明二个重点:

罗马书第5章段落区分是归于1-5章的段落,或是5-8章的段落?

罗马书第5章保罗的思路及信息要点是什么? 

l          罗马书5章段落区分的不同观点

1.罗马书5章是新的段落开始,应与6-8章为一段:

a.分段方式:1-4,因信称义-义人因信(1-4)

         5-8         得生命 (5-8)-因信称义的福分

b.根据经文:1:17 “义人必因信得生”

c.理论:5-着重脱离神的忿怒

6-着重脱离罪的捆绑

7-着重脱离律法的束缚

8-着重脱离死的权势(死的律)

d.支持者:虞格仁(Nygren) C.E.B. Cranfield 

2.罗马书5章是旧段落(1-5)的结束:

a.分段方式:传统看法1-56-8的段落

b.根据理论:

(1)罗马书5章用词与1-4章相同,如:义、称义、荣耀、夸口;都连贯

(2)5章讲生命,但重心却放在“称义”的重点上也与1-4章相同,谈称义。 

3.罗马书5章是承上启下的段落:

a.方式:罗马书5章既与1-4 “称义”有关,又开始5-8 “成圣”的段落。

b.理论:

(1)51-11节讲称义的结果,512-21节讲称义的根基,都与“称义”有关。

(2)512-21节“称义”的根基同时也是6-8章“成圣”的根基。 

l          罗马书5:1-11保罗的思路及信息大纲

1.罗马书5:1-11节,保罗的思路是如何进展?

a.1-2下,总述三个小纲主题:和好(1),恩典(2),盼望(2)

b.3-11,分述三个小纲内容:盼望(3-5),恩典(6-8),和好(9-11)

c.思路是:和好 (1) →恩典(2)→盼望(2)      (反转)

         和好(9-11)←恩典(6-8)←盼望(3-5)    

2.罗马书5:1-11,保罗的信息主题是什么?

一般给本段的题目都是“称义的福分”,但福分的内容是什么?为何我们能得这个福分?则有待详读并紧抓保罗思路去解析。 

 a.保罗讲的信息有二个重点:

(1)-因信称义带来人的光景的改变。

(2)-在因信称义改变人的光景中,三一真神的工作。

b.依结构可分作:

和好-(19-11) -和好的光景-基督的工作-神人关系的改变

恩典-(2上,6-8)-恩典的光景-上帝的工作-生命本质的改变

盼望-(2下,3-5)-盼望的光景-圣灵的工作-生命性格的改变

3.罗马书五章1-11节的信息大纲可作如下:

a.患难中不变的盼望:

                  (1)患难与恩典是一体两面的(在恩典中…在患难中)

   以神的爱作根源   (2)患难与盼望是相互共生的(患难生忍耐…老练生盼望)

                  (3)患难与喜乐是不相冲突的 (恩典中….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

b.恩典中不变的大爱:

(1)神爱的不变:(a)软弱的时候[生命](b)作罪人的时候[地位]

                               (不论人的光景)(c)作仇敌的时候[关系] 

     以神为乐       (2)神牺牲的不变:(a)为义人死[少有](b)为仁人死[或有]

                            (基督为罪人死)(c)为罪人死[绝有、仅有、绝无仅有]

                    (3)神计划的不变。[(a)Gods plan. (b)Gods time (c)Gods love]

c.和好中不变的喜乐:

                    (1)免去神怒-藉基督的血。()

                    (2)因主得救-藉基督的生。(复活)

                    (3)以神为乐-藉基督的和好。 

C.罗马书5:12-21

1.罗马书5:12-21保罗的思路是如何进展?

a.本段特别明显有保罗书信的特色:介系词,因此可依照介系词分段。

b.根据12节“这就如”和15节“只是…不如”,及18节“如此说来”,可见其段落可分为:

(1)“这就如”… “只是不如”-救恩与罪的比较(5:12-17)

(a)“这就如” (12)-救恩与罪的相似处: “一人”(5:12-14)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基督)的预像(5:14)

(b)“只是不如”(15)-救恩与罪的不同处: “更加”(5:15-17)

过犯不如恩赐(15)…岂不更加倍(15).岂不更要(5:17)

(2)“如此说来”-救恩对罪的超越(18-21)-照样(5:181921)

罗马书5:12~21解析图

        主题

分段介系词

 

    罪、死、救赎

 

 罪、律法(定罪)、称义

 

 罪、死、作王(掌权)

1.

  v.12-14

“这就如”

v.12

 罪从一人入了世界

   死从罪来

   死临众人

 众人都犯了罪

v.13

 罪在世上.时间是在律法之先

 罪不算罪.因尚无律法定罪

 (不是”不是罪”乃是”不算罪”)

v.14

 死己作王.时间也在律法之先

 死己掌权.世人和亚当不同的罪

     亚当作预像(v.14b)-与基督相似之处(不是”相同”)        

2.

  v.15-17

 “只是…不如”

     过犯不如恩赐(v.15a)-与基督相异之处

v.15

 一人犯罪.众人都死

    (不如)

 一人救赎.赏赐加倍临到众人

v.16

 一人犯罪.众人定罪

  (审判因一人定罪)

    (不如)

许多过犯.却称义

v.17

 一人过犯.死作王

   (不如)

 洪恩称义.耶稣作王

3.

  v.18-21

  “如此说来”

    犯罪的问题           定罪的问题            掌权的问题

v.18

 一人过犯.众人定罪

        (照样)

 一次义行.众人必称义得生命

   (称义-生命地位改变)         

v.19

 一人悖逆.众人成罪人

       (照样)

 一人顺服.众人成义

 (成义-生命本质的改变)

 

v.20

 律法外添.叫过犯显多

       (照样)

 罪显多.恩典更显多

v.21

  罪作王.叫人死

     (照样)

  恩藉义作王.

人因主基督耶稣得永生

(作王-生命主权的改变)

  

3.3.因信称义的福份 (5:1-11) 

“我们既…就…”(1)说明了一件 “必然”或 “自然”会成就的事,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一个因信称义的人,必然会得到保罗这段经文中所列举三项最重要,神要为我们成就的福份。

正如前面我们所解析,保罗先讲了三个小纲主题(5:1-2):和好(1)、恩典(2)、盼望(2),这三个因信称义的福份(1-2)

再接下去,保罗把这三个小纲的内容细诉,特别他的重点是放在为什么我们能得着这三项宝贵的恩典,也就是 “因信称义的凭借”(5:3-11):和好的凭借(5:9-11)-基督爱的牺牲,恩典的凭借(5:6-8)-上帝爱的显明,盼望的凭借(3-5)-圣灵爱的浇灌,保罗所强调的,不只是苦诉我们要明白在因信称义上所蒙受的福份,更要感谢三位一体的上帝,在因信称义的福份中所作的工,而这一切,都是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而“得着”的(1-2) 

3.3.1.和好-神人关系的改变(5:19-11) 

1.与神和好的意义: 

一个因信称义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最大的改变,乃是他和神的关系,从“仇敌”的关系(5:10)成为“和好”的关系,甚或可说是朋友的关系和父子的关系(8:16) 

a.罪人得与他所得罪的神和好: 

罪人所犯的罪,得罪的不仅是别人,最主要的,是得罪神自己,所以,神因人的信,使人得称义,罪首要的就是赦免人的罪,和那与神为敌的罪人和好。神和人之间,重新有和平,不再有冤仇。 

b.罪人得与他的神面对面: 

“与神”原意指“面对面”,换句话说,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行动,就是来到神的面前。过去我们因罪而逃避神、远离神、背逆神,或因罪而羞于见到神。但神的大爱己经临到我们这些不配的人,现在我们得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4:15-16)在祂面前,面对面地与祂相遇,这是我们罪人不配得却得着的。 

c.罪人得以继续享受拥有与神和好: 

称义(-简过、被动、分词),说明那是“和好”的先行动作,也就是说,在称义的前题下,神给我们和好。

但“和好”却有一个独特的意义(现在、主动、假设)。就是保罗清楚地强调:这是一个继续的动作(现在),这是一个祈愿(假设),也就是“让我们继续享受、拥有与神和好”。

保罗但愿我们与神和好的关系,不是只有在我们认罪悔改、神称我们为义的那一刻,享受神人和好的喜乐平安;更是在每时每刻,(在基督徒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刻)不再失去这个平安、和好的关系,继续享受与神和好的关系。

你和神现在的关系如何?为何失去平安喜乐? 

d.罪人生命光景的改变: 

保罗要强调的是“我-神”之间关系的改变,影响我们的生命光景,这是个人与神关系的改变。最大的光景改变有三:

(1)相信:

一个罪人得救最大的生命改变,就是他相信上帝,和相信上帝的救恩,能借着耶稣基督临到他,所以,基督徒是否为真,乃是看他生命中是否对神充满信心,也看他生活中是否活出信心的生命特质。

(2)认罪:

一个罪人得救第二个生命的改变,就是他承认自己的罪,和拒绝再犯罪,他深刻体会的不仅是相信神会赦免他的罪,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他不再犯罪得罪神,而不是一再犯罪求神赦免。

(3)平安:

一个罪人得救第三个生命的改变,乃在他拥有平安(神人和好),且继续不断地保持、拥有与神和好而不失去。 

2.与神和好的凭借: 

人与神得以和好,这原是人不配得的,保罗强调这都是因“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而能恢复神人和好的关系。

而且,“借着祂”也是本段落的主要信息(5:129(2)10(2)11(2),更是本卷各章的主要信息(以“在基督耶稣里”形式出现,6:237:258:18:39)。更可见本信息的重要性。

但是“借着祂”的内涵是什么呢?就是救恩的基础,包括: 

a.借着祂的血(5:9): 

(1)称义的重要意义

借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我们得著称义,这强调称义的重要意义,乃在“藉血除罪”,正如在3:25我们所解析的,在本段经节中也有相同的重复强调,就是耶稣的血表达上帝的“宽容”,对照本节下半“免去神的忿怒”,就更加明显了。和好乃是借着耶稣的血,除去人的罪,表达神的宽容,使人免去神的忿怒。

(2)称义的惟一中保

若没有耶稣基督的宝血称义,就无法达到神人和好的光景。所以,耶稣基督是我们与神和好的惟一中保。这是救恩的惟一路径,我们的罪要得洗净,只有来到耶稣的面前,我们要与神和好,只有藉祂除罪,我们要免去神的忿怒,只有与神和好。

(3)称义的双重经历

有“过去”客观的事实,和“现在”主观的经历双重意义。

神“过去”成就的事实:称义的工早己成就在基督钉死的时候,那是客观的。

人“现在”经历的事实:称义的工现在成就在相信耶稣基督的人身上,这是主观的。

保罗在此强调“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应指后者。

(4)称义的将来果效

免去神的忿怒,可作 shall be saved from the wrath”。就是“从忿怒中得救”,而且,得救特别强调的是“将来”的得救(10节下之得救,也是指将来),其意义,我们后面再述。

b.借着祂的死(5:10): 

借着耶稣基督的死,我们得与神和好,这强调的是基督“代替我们死”,特别是强调“为罪人死”(5:6-8),这意义我们会再述。但这节的重点乃在“作仇敌”与“神的儿子”之间的对比上,

(1)“作仇敌”

是说我们和神之间的关系,及所站的敌对的位置。我们和神为敌的关系,需要借着耶稣的死来扭转,消除敌对的地位。

(2)“神的儿子”:

这里为何不用“耶稣基督”而用“神的儿子”?

因为上半节强调“仇敌”指的是关系,所以这里保罗也要强化“关系”,需要一个“关系人”作中保,来消弭仇敌敌对关系,所以特别用“神的儿子”来强调关系的改变。

(3)“与神和好”

在此用二简过(aorpass)。特别说明我们人与神关系的改变,得以消除敌对的地位,是神“过去”所成就的事,现在己经成就在我们的身上。 

c.借着祂的生(5:11): 

这里所说的“生”指的是耶稣基督的生命,不是指祂的出生,乃是指祂从死里复活的生命。(参林后4:10-11)

(1)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是我们救恩成全的基础。

正如保罗所强调: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所信的都是枉然(林前15:14),因为,耶稣的生命,才能保证我们可以和祂一样,复活得生命,脱离罪和死亡的权势辖制。

(2)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是我们将来救恩完全的盼望。

下半节说: “因祂的生得救”,可以作 shall be saved by His life (futpass),这是强调“将来”的得救,也就是最后的得救。

今天,我们相信主耶稣的人,己经有主耶稣的生命在我们心中,我们对将来得救的永生,应该有强烈的盼望,更应该有十足的信心和把握。

(3)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是我们现在恩中生活的能力。

我们现在如何能证明自己是拥有得救的人呢?就是借着我们每一天生活中,生命能力的展现。

耶稣的生命成为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有力量作成得救的工夫。这就是耶稣的生命对我们得救的重要意义。 

3.与神和好的结果

a.免去神的忿怒:(5:9) 

正如前面所解析,这里的意义就是:“从忿怒中得救”(Shall be saved from the wrath),而这样的得救是强调“将来”的。就是要强调最终之救恩的肯定性,叫我们必须有这样的信心和盼望。

保罗在前面几次强调 “神的忿怒….显明在不虔不义的人身上(1:18) “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2:58)。可见神的忿怒是那些罪人必然的结果,我们不得不好好的考虑。

神的忿怒是可怕的,正如我们想到在旧约,神的怒气所带来毁灭的后果,但这是神的公义,也是人犯罪自取的。

但是面对神的忿怒,人无法避免,只有神“免去”我们不必面对祂的忿怒,我们才有机会,保罗说因信称义与神和好的人,现在己经借着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称义,将来就更要借着耶稣基督得救免去神的忿怒。

保罗用犹太拉比的“轻和重”的“由小而大的论证法”,说明神己经作了那较重较困难的事-称那些不虔不义的人为义,相对地来说,将来免去神忿怒得救的事,神“就更要”拯救我们脱离祂的忿怒。

免去神的忿怒,指的是“我们将来得拯救脱离的,乃是神的忿怒,也就是最后审判时的得救(参林前3:155:5,帖前5:91:10)

在基督的救恩中,“得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10节下再次强调我们将来的得救(shall be saved by His life),但为何保罗重复强调?这里强调的重点是否有些不同?

是的,前面9节保罗的重点是“称义”-靠血除罪,但这里,他要强调得救的另一内涵,就是神人关系的复和。

改善神和人“作仇敌的敌对关系”,前面我们己强调,但和好这一神主动对人表达祂的良善、慈爱的心意,我们却不能不理解。一方面神主动放下敌意彰显祂的爱,另一方面,也促使我们放下对祂的敌意,如此,则改变了神人的关系。

神己经作了那较困难的-改变敌意的神人关系成为和好-将来的得救,神岂不更要赏赐给我们。 

c.和好以神为乐:(5:11) 

“以神为乐”和5:2-3节的“欢欢喜喜”都是相同的字,表达人在神面前那种雀跃欢欣之情。保罗强调的是,一个真正称义得救的人,喜乐乃是他基督徒整体生活的特色。 

(1)以神的话为喜乐:

杰里迈亚先知叙述到他如何面对生活中的苦难,面对人的逼迫、凌辱,自己内心的苦楚,他有一个秘诀,就是以神的话语为心中喜乐的源泉。“耶和华万军之神阿,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因我是称为你名下的人”(杰里迈亚15:16)神的话语是我们的帮助,带着能力,供应我们生命所需的力量。 

(2)以神的拯救为喜乐:

哈巴谷先知也有相同的经历,面对外在环境的不顺利,他也不灰心失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哈3:18 

(3)要靠主常常喜乐:

新约使徒保罗更分享他喜乐的秘诀,就是“靠主”(4:4)。在他面对生死交关的牢狱之灾时,他仍然保持喜乐的秘诀,就是靠主,不看环境,不怕人逼迫,靠着主的能力,胜过一切。

基督徒没有不喜乐的理由,因为他喜乐的源头基础不是顺利的环境,也不是从人而来,他的喜乐乃是从神而来,是不被这世界影响,也不是这世界所能夺去的,真正的喜乐。 

3.3.2.恩典-生命地位的改变(5:2上,6-8) 

1.稳立恩典的意义: 

一个因信称义的人,生命的改变,除了神人关系的改变,其次就是他生命地位的改变,特别是他“进入”恩典之中,也“稳立”恩典之上(2)。对照我们“罪人”的生命地位,和“软弱”的生命光景(6-8),正显明这恩典是何等的浩大,以基督耶稣的代死为稳立的基础,并显明神的大爱。 

a.“进入”: 

“得以进入”特别说明我们有一条“引进之路”,引我们进入上帝面前的路(参新约另二处用法:2:18“进到父面前”,弗3:12“来到神面前”。另一方面则是说明这条“引进之路”是借着耶稣引进,当然,我们必须有“信心”才能被引进。

进入:原指被引进到达一位尊贵的,特别是指王族或是神面前。依本节上下文,引进到父面前,是在自然不过的了。

“得”进入:这看似我们主动可以“得”,其实更好的意义是我们“被”引进,这才能突显基督耶稣引荐我们,而不是我们的信心使我们可以进入。

进入只是初步,更重要的是在恩典中站立。 

b.“站”: 

“站”更好的意义是 “稳立”,根据保罗的看法,译作“稳立”或“内住”都是非常恰当的(参罗11:20,林前7:3715:1,林后1:24,弗6:111314,西4:12,提后2:19,彼前5:12。又罗14:4与林前10:12其含意指 “站立”,且与”跌倒”相反)

这一方面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在神面前站立,另一方面,强调我们不必害怕在神面前站立不住,我们可以在神面前稳立。 

c.生命地位的改变: 

“进入”恩典中,指的是我们生命的地位己经改变,现在我们生命的立足点,是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在此,特别强调的是,神恩典的范围,就是我们蒙神悦纳的特殊地位。

当然,这是基于神恩典的本性,主动赏赐人不配得、无条件、白白的恩典。我们进入神的恩典中,提醒我们两件事,第一,在我们生命中所经历的事,都是神的恩典,即使是苦难、逆境,都有神的恩典作基础。第二,我们生命所表现出来的,都必须带有神的恩典,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要以能彰显神的恩典为前提 

d.生命地位的稳固: 

“站”在恩典上,表达我们在神面前生命地位的稳固。强调我们与神建立的关系,而不是断断续续零星的,另一方面是强调是牢固的关系,不会断绝的关系,正如罗八38-39节所说: “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我们所站立,既是在神恩典中的地位,我们就应该好好把握这基督徒独有的特权,享受神的恩典,神一切的丰盛,都在祂的恩典中赏给我们了。

许多基督徒只把脚踏入了信仰的门,可以说“进入”恩典中,但是却常跌倒,以致不能“站”在恩典中,与神有稳固的关系,不能享受神的恩典,也不知感谢神的恩典,因此,要留意竭力追求与神关系的稳固,才能稳立在恩典之上。

2.稳立恩典的基础:

我们今天能够稳立在恩典之上,并不是因为我们自己,按保罗所说,我们是不配的,因为我们有四个罪人的特征:软弱(6),不虔诚(6),不仁义(7),罪人(8)

这样的人不但不能稳立在恩典中,反而是稳立于罪的审判中。所以,我们稳立在恩典之上,就是建立在 “基督为(代替)我们死”的基础上, 

a.罪人必死的生命光景

四个罪人的特征,说明了我们的光景。

(1)软弱

是指灵里的软弱,就是我们无法凭自己的力量,进入神的恩典中。

神的恩典不是“天助自助者(God helps them that helps them selves)(from: Poor Richards Almanac),乃是在我们“全然无助”的时候为我们死。人无法自助,软弱的时候,也说明那正是我们最需要恩典的时候。 

(2)不虔敬:

6节这里所说的 “罪人”(?σεβε??)和罗1:18的“不虔”是同一个字,而不是第8节的“罪人”(?μαρτωλО?)。由1:18可知,我们对神并没有敬意,乃是自以为是,自以为大。我们生命的光景乃是缺乏对神的尊敬态度。 

(3)不仁义:

“义人”,“仁人”在此不是讲有人可以靠自己达到上帝“义”的标准,乃是以人的眼光标准看人世间某些人类代表类型。

“义人”指在行为上,能守规则、守律法,完全遵守的人,但他虽然自己做得很好,却是“独善其身”,并不关心别人,所以无人会代替他牺牲。

但“仁人”就不同,他是好人,有爱心、同情心、关心人、帮助人(参徒11:24所说的巴拿巴)。在他有需要时,有人肯为他牺牲。

但这些人都是少有的,普遍人都达不到人类自订的仁义标准,更何况符合神的标准。 

(4)罪人:

罪人就是我们以上光景的总称,因为我们内心对自己的软弱无助,对神不虔敬的态度,对人不仁义的表现,说明我们罪人不配得神恩典,无法进入、站立神恩典之上的生命光景。 

b.基督代死的时候: 

人既是如此软弱无助,必死的生命光景,谁能拯救?神要用怎样的方法帮助人?神智慧的方法就是:代替。神选择的人就是“基督”。

(1)基督按上帝的时候:

这“时候”,就是“日期”的原意,将它译作“所定的日期”,更强调这是神按祂的主权,在祂的自由里所定的时候。

“现今”就是时候(3:26 “今时”)。上帝在日期满足的时候(参多1:3,弗1:10,可1:15,加4:4),指定基督在祂的日子,为人钉死,所以耶稣在约7:8说“因我的时候还没有满”,正说明神所定的时候。

“凡事都有神的时候”,这就是我们面对生活的基本态度,急也没有用,走在神前面,凭己意妄为,反而坏了时候,所以,求神的时候,求神的引领,倚靠神、等候神,才是不二法门。

“学习明白神的时候”,我们不可把“凭圣灵感动”当作推托之词,反而要学习神凡事都有计划,当然,我们的计划来自于祷告寻求祂的时候,学习寻求明白祂的时候。 

(2)基督按上帝的方法:

“代替”是神的方法。“为罪人”介系词“为”的意思,就是“代替”,这是保罗一贯的思想(5:7,加3:13)他常提到基督为罪人死的事实(3:254:256:107:48:3214:15,特别814,二节经文都有相同于本节的介系词(?π?ρ)

“代替”是基督的死中最重要的用词之一,若与前面所提“为义人死少有”,“为仁人死或有”,那么基督“为罪人死,就是“绝无仅有”。这说明“虽有”的意义,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除他以外,别无拯救”(4:12)。就是本节的最佳批注。

“代替”就是祂承担了我们生命必死的光景,使我们稳立在恩典之上的最大基础。 

3.稳立恩典证明: 

我们站立在恩典之上,有基督的代死作为根基,我们己稳立于恩典之上,但神需要基督代替我们、为我们死,就人而言是要赦免人的罪,就神而言,是要显明祂的爱给人知道,证明祂真的爱世人。 

a.神的爱的独特

(1)无条件的爱:

为了表明神的爱是独特的,保罗特别把“为义人死”、“为仁人死”、与“为罪人死”三者比较,事实上,这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人的爱”是有条件的,“神的爱”却是无条的,并不是因为人爱祂,也不是人配得,也不是因为人有任何价值,而是舍己、施予的爱,“神的儿子...祂是爱我,为我舍己”(2:20) 

(2)爱罪人的爱:

神的爱是有“对象”的爱,“我们”就是神爱的对象。我们是何等人?我们不过是罪人,何德何能配得?正如前面所述,我们是软弱的、是不虔的、是不仁义的、是罪人。神把罪人当作祂爱的对象,这样爱罪人的爱,是独特绝无仅有的,爱意就越显为大。 

(3)自发性的爱:

“神的爱”原有“自己”的字隐含在内,若译“神自己的爱”就更清楚了,强调神的爱是从神自己里面生发出来的,是自发的,把爱白白的赏赐给人。

从上面所述,神的爱的独特就是:无条件、爱罪人、自发性(主动的)的爱,可以说明神爱的精髓,一方面看见施予的神祂所付的代价是何等的大,另一方面看见接受神爱的人,是何等不配,正是因人的不配,就更显明神藉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所彰显的爱意,是何等的大。

这世上的爱,自然有其值得肯定的地方,如爱国家、爱民族、爱家人、爱亲友,但无一种爱,如神的爱如此的独特,绝无仅有,就是单单地爱罪人,让基督代替罪人死。 

b.神的爱的证明

(1)爱的证明:

神的爱“显明”,语气上是轻了一点,“证明”可能更加合适,因为神用实际的行动-差遣祂的儿子,极重的代价-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来证明祂爱罪人的真实不假。神的爱是禁得起考验的,祂不仅是“说”而且祂 “作”,而且附带保证。这显明祂的真心真意。我们相信神的爱事实上是不需要任何证明的,但祂愿意向我们证明祂的爱的真实。 

(2)爱的保证:

基督代替我们死,是最大的保证,保证我们罪人一定可以得救,保证我们只要相信,就可以称义。我们若深入反省自己的罪,就会觉得自己的不配,因此内心深层的罪疚感有时会怀疑神,也会疑惑自己能否得救,但是基督的钉死十架,代替我们的罪而死,就保证我们的罪的完全赦免。 

(3)爱的证人:

神的爱向“我们”显明,我们就是神的爱的证人。因此,在我们的身上,也必须显出神爱的明证:就是:我们的罪完全得赦免的生命表现,不再被罪所辖制,而有完全圣洁的生命追求。另一方面,神爱的生命也在我们的生命中发芽茁壮,我们常带着主的爱、显明主的爱,人从我们的身上,就能感受神的爱。

神的爱,祂自己乐意向我们证明,基督钉十架为我们死,就是最大的保证,而我们也必须成为祂爱的见证人,一方面在生命、生活上见证祂的爱,一方面也向人见证神的爱,不论是证明、保证、见证,都要证明一件事,神的爱也同时证明神的信实、真实。

3.3.3.盼望-生命眼光的改变(5:2-5) 

1.盼望神荣的意义: 

a.满有把握的盼望: 

盼望一词指我们满有把握的期待尚未看到的事,在本小段中出现三次,4:18二次,8:2024三次,12:1215:413二次,可见保罗对盼望生命的看重。

盼望指的是对“未来”的期待,正如称义的另外二项内涵中,和好是“过去”,进入站立的恩典是“现在”,盼望则是指对 “未来”。正如加尔文所解释: “保罗的意思是说:信徒虽是今世的朝圣客,然而借着他们的确信(fiducia.sua),他们却超越诸天,因之在他们的心中能够心神怡然地守住将来的应许。”

所以盼望应是:

(1)生命的超越眼光(超越现在)

(2)生命的确信态度(肯定未来)

(3)生命的平静心灵(稳于永恒)

盼望的意义不是 “去盼望”,而是 “在盼望中”(in the hope),这二者的差别,乃在:不是盼望一个尚未得到(未来才得),但在信心的眼光中,实际上己是满有把握得到。

生命眼光因着盼望而调整,因着对未来的把握,而有辽阔宏观的视野,不会斤斤计较于现在,短视近利;对任何事物的评估,则以永恒永生衡量;也不会陷于现在的泥沼及牛角尖中。生命的眼光被神改变调整,使我们对人生、事物的价值看法,有新而不一样的角度观点。 

b.重新恢复的荣耀: 

l          神的荣耀的意思,是指人的整个存在被神的荣耀之光辉所照亮。

这荣耀乃是人类真实的归宿,却因为罪而失去了,当人类的得赎至终在耶稣基督之再临而成就时,将会重新恢复,不仅是恢复它过去的光景,更是由于神自己亲身在耶稣基督的人性里之介入,而无限量地丰富了。(8:17)(C.E.B. Cranfield) 

l          神的荣耀所有神的儿女都要分享

我们所盼望的就是神在末日要全面显示的灿烂光辉。(stott)这荣耀不断在天地之中彰显,更在基督身上彰显:

(1)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身上彰显(约一:142:11)

(2)在死而复活的基督身上彰显(约十二:23-24,十七:1)

(3)在荣耀再临的基督身上彰显(基督大能力,荣耀的再临。可十三:26,多二:13) 

l          我们不但会看见祂的荣耀,我们也将分享荣耀:

(1)我们会变为荣耀(约壹3:2,参西3:4),好叫神在我们身上得着荣耀(帖后一:10)

(2)我们会分享荣耀,使被造时神的形像和样式的荣耀,可以在犯罪时,“亏缺了神的荣耀”的人身上恢复,并再次全面分享祂的荣耀。(林前11:7,创一:26-279:63:9;可十三:1924,启七:14;罗8:7)

(3)万物要分享神的荣耀,脱离败坏辖制,造物主的荣耀,不但使人,也使万物、宇宙得到完全的更新。 

l          可见,今天我们肩负荣耀神的责任,是何等大的使命,但是,也是何等大的激励。

因为保罗肯定的说,这是我们“满有盼望恢复的神的荣耀”。 

l          何以需要神的荣耀:

因先前有亏缺神的荣耀,所以现在需神的荣耀加诸在我们身上。 

我们曾讲过神荣耀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人失去了神荣耀的模样,形象样式的表达。一是神荣耀的地位权柄是将来我们在神前可得着的。

我们将来要恢复的,一方面是生命的荣耀,一方面是地位、权柄上的荣耀。所以人相信耶稣基督,神就赐给他们权柄做神的儿女,不是机会而是权柄。 

这二方面就是我们何以需要神荣耀的原因。

(1)我们是按神形象样式造的

我们要注意旧约的一个命令,是要人表达祂的荣耀,被神创造的目的,就是彰显神的荣耀。

保罗也是这样,他认为一个重生的新人,要见证神,让神的荣耀得着称赞。在罗8:29-30讲到新造的人的目的,被神的荣耀充满。保罗说我们要有荣耀的盼望,即今生无法完全实现,但现在可一点一滴慢慢分享,而且不再是照肉身的生命,乃是照圣灵所生的新生命。

我们曾提过一个人价值观的改变,是因他看见神的荣耀,故在面对现今生活各样的患难逼迫仍生盼望。林后5:17这是基督徒生命很大的突破点 

(2)荣耀地位的权柄

8:18,现在虽受苦,将来显在我们身上的是荣耀的身分、地位和权柄。现在的苦楚就不足介意。

8:21神儿女在神荣耀中得享自由,这是我们脱离世界败坏的控制。

18节是神的荣耀帮助我们面对所处的患难,不但在生活中有神的荣耀帮助我们胜过试探、逼迫。一方面也帮助我们在属灵的身上选择将来的荣耀,看轻世上的荣华。

以上都与神的荣耀有关,如果我们认识神的荣耀,我们就不会对物质的缺乏感到难过。(3:17-18)我们也不会追求个人意志上的成就,以及我们追求的是自己的荣耀或神的荣耀。 

l          不是我们去盼望,而是我们己在荣耀的盼望中,虽然我们还未完全得着,但神己应许给我们了。

感谢神,我们为了神的荣耀、神的旨意,我们与世界不同,与撒旦有属灵上的争战,这是我们该付的代价。患难使人的生命成熟,更像神,保罗说,我们因患难而生忍耐,因忍耐而生老练,老练的意思就是成圣。老练是经过考验合格的信仰,在操练中,使我们的属灵生命成熟,患难对我们有益处,犹如跌倒,对学走路的小孩的益处。失败、挫析,对成长中的人均有益处,患难对于一个要追求成熟的基督徒是有益处,保罗给我们的重大提醒即在患难中仍是欢欢喜喜因盼望不会落空。 

l          得荣耀过程(8)

2.盼望神荣的考验(5:3-4) 

保罗在2节强调“因盼望….欢喜”,在3节用“不但如此”来对比另一种光景之下也要欢喜,就是“因患难…欢喜”,而且是“也是”意即,无论在盼望中或在患难,基督徒欢喜盼望的态度,是可以不受环境影响的。因为知道患难也是从神来的。 

a.以患难为荣的考验: 

人在盼望中,因被神的荣耀照亮,满有把握地期盼神的荣耀而有的欢跃,是否真实?最大的考验就来自于“患难”。因为通过患难的考验,才知道欢喜的根基的建立是否正确。我们欢喜盼望神荣的根基,不是建立在平稳顺利的环境,而是建立在神自己身上,因此,即使环境是“在患难中”,仍然不影响我们欢喜盼望的心,这才是真的盼望神荣。

这“患难”不是一般所说悲伤痛苦、恐惧、挫析、缺乏失望…等等。人生常遇见的“苦难”。而是指一种 “压力”,特别是指满怀敌意的世界之,必然面对的反对和逼迫。这“压力”己经是个专用语,用来指神的儿女在末世(今世)必然面对的患难。正如耶稣的警语 “在世上….有苦难”(16:33)保罗也说“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14:22),都是使用相同的字“患难”。  

面对患难,我们的态度如何?

(1)患难的背后,有神的美意,我们必须要去体验。

(2)患难是荣耀的途径,没有十字架就没有荣耀的冠冕。

(3)患难是造就我们信靠神、爱神的最佳环境。 

b.以患难为荣的经验

(1)知道

保罗特别提出一个他所“知道”的“从患难到盼望”的生命经历的历程给我们,这就是他信心的经验,给我们这些在信心历程中,困苦前进的属灵后生晚辈,指出一个生命的路出来。

这“知道”是何等的重要,使我们能把患难当作神对我们的教导,并用耐心来学习,而不是因患难,就开口埋怨神,咒诅神那样毫无信心盼望。(“知道”详参罗6:913:11,林前15:58,林后4:145:611,加2:6,弗6:8-9,西3:244:1,彼前1:18的相同用法) 

(2)产生

保罗的经验,是一个追求成为成熟的基督徒所不能不注意的,就是“产生”一词的意义,换句话说,这是一层一层次的深命进深的步骤,前面的带来后面的结果,而后面的结果,又成为下一个结果的主因。在此我们必须提出这环环相扣的生命经历的特色,也必须提出这环环之间关系。

首先,患难不一定会在基督徒身上经过忍耐生出老练,因为必须要有正确的态度作为前提,正如前面所说面对患难的态度,只有如此,才能产生环环之间的关系。

其次,各个操练的历程步骤,必须扎实完全,因为他关系我们下一个功课是否能学得好的基础,所以,有些功课学不好,我们就会需要重来,才能完全地进入下一个生命的历程。 

(3)生命历程:

(a)患难生忍耐:

当基督徒以对神的信心,以正确的态度去面对患难时,患难在人身上的操练,使人自然产生坚忍的耐力。

因为有患难,才有需要忍受的事物,没有患难,就不必学习忍耐。所以患难会达成一个成果,就是叫那些愿意倚靠神的人,产生忍耐的品格。患难本身具有教育性的功能,这是犹太人智慧传统中的背景,也是圣经的真理。(12:11)

忍耐更好的译法是 “坚忍”,因为 ‘忍耐”可能过于消极或被动的忍受,而 “坚忍”则有刚毅不屈的意义,表明基督徒主动以信心,顺服响应患难,将它视为天父爱的管教和训练,并倚靠神的恩典和圣灵的大能,才能积极响应。

基督徒能坚持、坚守住信仰,能够胜过拦阻、压力、试探,靠的就是这样积极的心去面对,自然能在生命中长成坚忍的力量。

所以,可以欢喜面对患难,而不是埋怨、反抗的心,不欢喜面对患难,或是消极忍受,也无法以喜乐的心面对患难。 

(b)忍耐生老练:

老练是指什么意思?这字新约中只见于保罗的书信,除本节以外其它5次出现,有3种译法。

考验-主动意思-参林后2:98:2二处经文。

凭据-被动意思-参林后9:1313:3二处经文。

受考验…被证实-被动意思-参腓2:22

事实上,这三种译法的5节经文,都有“经过试验知道他的性质”,或“有凭据知道他的性质或性格”的意思,但以第三的译法,最能符合本处经文之上下文,指这身经百战的老兵(而非新募的壮丁),己经得起考验有成熟的品格作为老练的凭据。

所以,保罗的意思是:基督徒经过患难没有跌倒,反而生出坚忍的心,使他经过考验,证明他生命性格的老练成熟己经合格了。 

(c)老练生盼望:

盼望就是这一连串生命进深的最终的成果。就是基督徒要成为一个大有盼望的人。

“盼望”这个总的目标是不变的,但是保罗却有二条不同的进路。一是:因看见神的荣耀而欢欢喜喜的盼望,二是:因经历患难的生命经历,而以患难为荣耀盼望基础。

这二者是不同的:因看见神的荣耀而欢欢喜喜的盼望,这是神以最终我们所有的来激励我们欢喜盼望的心。但这盼望是否真实?就必须以“患难”来证明,惟有经过生命历程产生的盼望,才是我们盼望神荣的基础。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没有苦难,就没有荣耀的冠冕。因为,只有以为主受苦为荣耀的人,他对神荣耀的盼望才是真实的。而且承受神荣耀时,才真有生命的基础。

以“盼望神荣”是目标,而“患难→忍耐→老练→盼望”是途径。保罗讲同一个“盼望神荣”的主题,而把目标和途径都告诉我们了。

让我们再重新地思想整理:

1.目标:盼望神荣→被神的荣耀所吸引,生命追求的目标。

2.态度:欢欢喜喜←在盼望中,在患难中,不改变的态度。

3.途径:

(1)患难:以神赐的信心,正确的态度,面对患难不跌倒。

(2)忍耐:以坚忍的力量,刚毅不屈、积极主动的生命力,欢喜响应患难的训练。

(3)老练:以经过考验,成熟的品格,证明在患难的训练中己合格。

(4)盼望:以经历患难的生命历程,证明自己没有失去盼望荣的目标,也以患难为荣,作为盼望神荣生命基础。

求神把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的生命赏给我们。

3.盼望神荣的确据:(5:5) 

a.盼望不会使人蒙羞:

由于盼望是在“不确定的”环境因素下,要使人有信心,因此,如何“使不确定的环境下,人能有”确定的盼望”,自然就是重要的事。 

(1)盼望必须生于不确定之环境,才显出其宝贵和真实。

正如来11:1-2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 “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盼望被 “患难”-不确定之事,要 “忍耐”-不确定的时间所训练,才能 “成熟”-不确定的生命状态所需的光景。在这一切的 ‘不确定”之下,能够有 “确据”-美好的证据,这正证明这是何等美好。 

(2)盼望必须建基于神的身上,才能不使人蒙羞。

我们在旧约的背景中,了解保罗所说的“不至于羞耻”,实际上是有圣经强有力的应许的:

“我盼望于你,就不蒙羞”(25:310)

“求你不要叫我因我这盼望而蒙羞”(119:12-16)

“那相信祂的人必不致蒙羞”(28:16)

一个人的盼望,是“盼望于你”,神是我们的盼望的对象。 

(3)盼望不会使人羞愧:

“盼望不至于羞愧”,原意是“主动”的动词(9:3310:11是被动的语态)。较好的译法为“不使人蒙羞”。即是说“盼望自身不会证实为虚幻,而令那些怀抱此盼望的人蒙羞”。所以,盼望的本身是确定的,而有此盼望的人,应该也是满有确据,不会羞愧的。从另一面看,盼望不会使人蒙羞,那么人就不必担心蒙羞,必须忍耐患难。 

(4)生命经历的实例:

中国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恶其体肤、苦其心志”,作为神的儿女,若要被神所使用、重用,必定要经过患难,坚忍到成熟的地步。

约瑟的生命经历:患难(被卖)→宰相(荣耀)41:46,中间经历15年忍耐的时间:患难(被卖:17)→忍耐(人生的起伏不定;13)→宰相(荣耀30),等到他作宰相,是因他己成熟了。我们怎知他成熟了?成熟的特征又是如何?(读创45:5-8)

(a)信心的眼光改变:

被神摸过的生命,看事情的观点(看法)己不一样:人的观点:卖我,神的观点:差我

(b)顺服的态度改变:

被神摸过的生命,顺服神的旨意,和祂在我们人生中的引领:由苦难进入荣耀。(45:8)

(c)怜悯的态度改变:

被神摸过的生命,对待人的态度,是以神的爱去怜悯那些伤害我们的人(正如神以爱对待背逆祂的人)。不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乃是去安慰那在软弱中的人。要叫人不自忧自恨。(参林后1:3-7)

我们生命经历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荣神益人”,作赐福的导管,那就是我们经历患难,坚忍成熟的人生意义。如果我们现在尚在患难中,我们就感谢神给们这样的训练,也求神让我们多多生出坚忍的果子(生命)来等候(忍耐的时间)。当我们成熟时,自然就能像约瑟一样,可以见证:神的旨意是好的。

b.圣灵浇灌上帝的爱: 

上帝爱我们,是圣经最核心,最重要、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几乎也是因此而信主。

我们如何能够肯定上帝的爱?如何能够领受上帝的爱?  

(1)上帝的爱:

(a)这是“爱”(?γ?πη)的名词第一次在罗马书出现,动词则要到8:28才出现,己经出现的,则是“所爱”(为神所爱的人),在1:7。所以,罗马书提醒我们,“因信称义”,是建立在上帝的爱的基础上。

(b)这里所说的“上帝的爱”,有人把它解作 ()对上帝的爱”(受词所有格),以便和下文“浇灌”的用法协调(奥古斯丁.伯拉纠)。但若根据上下文,解作“神对我们的爱”(主词所有词),则更合适。

(c)肯定上帝的爱的重要:

保罗提出基督徒的盼望“绝不落空”的理由,就是强调上帝对我们的爱,比我们对上帝的爱,更是强而有力的保证。我们基督徒,必须肯定上帝的爱的重要,因为

?上帝的爱是我们生命得救的恩源:

保罗说: “基督的代赎”显明上帝的爱(5:8),约翰说 “基督的赐下”是上帝的爱最具体的行动。(3:16)。这都说明,今天我们罪人的生命能得救,完全是上帝主动的爱我们,差派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上,代替我们罪人钉死在十架上,这是上帝恩典的爱

?上帝的爱是我们生命长进的经历:

希伯来书12:610,讲到: “主所爱的祂必管教”,目的是要叫我们得益处:在神的圣洁上有份,结出平安的果子=义。也就是我们生命长进的目标,在:学像神

生命长进的路,在人初初的“感觉”,都是愁苦,不快乐的。那是人肉身尚未完全顺服的“感觉”。那“真实”的是什么?就是”经历”-明白上帝的爱而顺服

?上帝的爱是我们生命服事的动力:

林后5:14:“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所以我们“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我们的生命,就是服事主的生命,我们能为祂而活,都是因为上帝的爱在我们心中“鼓励”我们。

保罗其实说得更强烈,他用的意思是“强迫、控制”,就是上帝的爱力量大到一个地步,就是我们不得不服事祂,我们在爱中完全被神所管理,使我们以此爱的动力去服事祂。不是我们有能力服事,乃是上帝的爱,在我们心中,成为我们生命服事的动力。 

(2)圣灵浇灌:

此处圣灵浇灌的工作,不是指恩赐能力的浇灌,而是将神的爱浇灌在神儿女的心中,使他们能满有盼望。

(a)神丰盛爱的浇灌:

今天我们如何领受神的大爱?保罗在罗马书5:5节下半说“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从这节经文中,我们可以再思想神爱的特性:

从字义上看,”浇灌”是“倾倒出来”的意思,有“无阻的,大量的流动”的意义。这个字要表达的,其实远超过“浇灌”的意思,它更强烈的意义是“泛滥”,就像江河水流大量渲泻而下,如万马奔腾的满溢。

所以,我们的生命经历,特别在神的爱中经历,神要给我们的,不是一个肤浅、表面、间断的乃是一种深入,排山倒海之势的丰富大爱,使我们内心充神的大爱,正如新英文圣经(NEB)所作的翻译“神的爱,在我们内心的深处泛滥了。”

从保罗所用的时态上看,浇灌是“完成式”是指一个己经完成的行动,所造成定局的结果,因此,神的爱己经借着圣灵的工作,完全充满在我们心中,这是一个神己成就的客观事实,需要我们去倚靠圣灵充满神爱的主观经历。圣灵浇灌神的爱,浇灌神丰盛的爱。

神的爱,藉圣灵在重生的基督徒身上工作,要让我们明白,神的爱是一切圣灵工作的最基本,最要紧的原则(林前13:1)正如保罗在林前14:1所强调的,那是基督徒最先要去“追求”的,因为爱最能造就教会;没有爱,一切的恩赐“终必归于无有”(林前13:8)

因此,保罗为着信徒复兴,教会复兴最大的祷告,乃是“我在父面前屈膝…求祂…借着祂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使你们…能以和众圣徒一同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3:14)

教会复兴之路的关键何在?信徒灵命复兴的追求之路何在?保罗指引那条爱的道路,是圣灵作工的起点,也是圣灵工作的核心。圣灵浇灌神的爱,浇灌神复兴的爱。 

(b)神慷慨爱的赐与:

保罗说神的爱的“己经浇灌”,最主要的用这个隐喻的原因,就在表达“丰富无限量的慷慨观念”。而其圣经基础则在表达二方面的倾倒,一是祝福的倾倒(3:10),但另一方面,则是忿怒的倾倒(16:9)

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我们内心明白,神的爱己经慷慨的赐给我们了。所以我们终究不会失望,满有盼望,证据就在神的爱令人惊奇的丰富,就在我们心里,这是我们明白的。

认识神到一个地步,我们就能知道神爱我们的心。神爱我们的心,我们若能明白,那就是神最感安慰的事。正如孩子知道父母的爱心,是父母最感安慰的事。

约翰要我们不但在有关神爱的丰富上,有信仰的认知,更要在信心上有一个决志,那就是“相信神的爱”。相信神的爱为何如此重要?相信神的爱,使我们对人生中临到我们的事,有不同的看法,也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当苦难、死亡、各种疾病及痛苦…冲击我们的时候,我们都向神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我们不平,失去对神的信心,以至惊惶失措。人的言语安慰有限,谁能帮助我们走出这信仰的危机与人生的痛苦?只有神,特别是知道神爱我们,我们相信任何境遇、难处中,神仍然爱我们,丝毫未曾改变。相信神必有最美善的旨意,神叫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这就是我们的信念: ‘神就是爱,祂是爱我”。

第三讲第四节  因信称义的超越 

3.4.因信称义的超越(5:12-21)

罗马书5:12-21,被解经家虞格仁(Nygren)称为 罗马书之钥,为什么这段经文在罗马书有绝对关键地位?主要因为它是: 

1.结构思路的关键: 

这是一段承先启后的经文,以故此(因此,δι?  То?то)作为开始,(中文和合本未译),作为整个这一大段(1:18-5:21)圣经的结论。

这段经文帮助我们了解为何保罗在前段,花了如此长的经文处理定罪(1:18-3:20)称义(3:21-5:11)的重要基本信仰真理根基。

这段经文也帮助我们了解,看见保罗如何带进接续下面另一大段成圣(6-8)真理的经文,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基督徒成圣的生活。

保罗罗马书的思路结构是如此的严谨细腻,表现在大段和大段、小段和小段、节和节之间, 

2.信仰真理的关键:  

这段经文是基督信仰之钥,为我们打开福音真理的钥匙。

保罗第一个强调点,就是藉亚当、基督的比较,将定罪(1:18-3:20)与称义(3:21-5:11)的相似处(5:12-14)与相异处(5:15-17)作一比较,证明在基督里因信称义的恩典,远远超越在亚当里全人类的定罪,也给此问题作了一个定案(5:18-21),人类犯罪、定罪、掌权的问题,都因耶稣基督解决,因为祂的救赎己使我们称义,有成义(成圣)的生命,更在我们的生命中作王(掌权)

保罗如此将亚当与基督比较,或许是要将人可能的疑问先解决:所有定罪的人类,能因基督耶稣一人全然得救?这种事如何可能发生?

(1)保罗将亚当、基督作了一个模拟,说明二人相似之处即在: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所有人类。

(2)保罗紧接著作了一个对比,说明二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亚当的影响,比不上基督的影响,基督所作的,远远超越过亚当。

(3)保罗最后作了一个定案,就是因亚当一人的影响,全人类的幸福失去,照样,因着基督一个人的影响,全人类都有得永生的机会。

保罗第二个强调点,就是 借着基督耶稣(21)以回应前一段因信称义的福份,是借着基督耶稣,相互呼应。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的掌握信息的核心:不要疑惑耶稣基督的救恩,罪如何,救恩也如何,而且更加倍的超越,救恩永远比罪更多、更大。 

保罗的思路是如何进展?

首先,我们先从这段经文的大纲解析, 特别是介系词在保罗书信中的重要。我们可以参考罗马书5:12-21解析图。

其次,我们思想这段经文的信息意义

1.讲两个时代的比较:  (二种源头、二种工作、二种生活情况) (参黄子嘉牧师罗马书课堂讲义)

a.亚当的时代:罪、定罪、死

b.基督的时代:义、称义,生命 

2.为何保罗要讲亚当和基督的比较? 

a.犹太人的思想中,就是一贯的末世论,他们相信人活在亚当的状况中,直到弥赛亚来临,人会得救,也会成全新的时代,所以,他们靠律法,等候弥赛亚的来临。

b.他们的思想,是一种直线式的思想:

                M.弥赛亚来临

 罪、死、等候基督            基督救赎、称义生命、重生

  旧时代;今生                新时代;来生

c.保罗是法利赛人,深知旧约和犹太人的思想,特别是有关新旧两个时代的思想:

(1)31:31-34   新约来到:不再定罪,称义。

(2)36:25-28   新的境界:圣灵、成圣生活。

   7:27-28

d.只是,保罗知道,虽然拉比、犹太人都是新旧两个时代观点,但因为他们这种弥赛亚的观念,认为基督来后,旧的时代一切都会过去,罪恶、败坏.都不存在,一切都是新的,基督以大能显现,审判外邦。所以,当他们看见基督耶稣来,并不像他们所想象的,因此犹太人和法利赛人就拒绝了耶稣。保罗希望他们真正了解,基督耶稣来,确实带出新的时代。只是不是他们所想象的。但耶稣基督确实救赎我们脱离罪恶。死亡的旧时代,将我们带入新时代的救赎、称义、生命中,祂也作王。 

3.保罗的新旧时代的思想有何不同?大致上我们可以归纳出几个重要观点: 

a.保罗真的经验新的时代己经来临,旧时代己经过去,只是他的方法己经改变,由倚靠律法,转变为倚靠基督,这是他的经历,也是他的教导。

b.保罗知道,新时代己经来临,旧时代己经过去,但是旧的权势()仍不罢休,因此这是一个新旧并存的时代,他的思想不再是一直线式。

                 M1

                               M2      

                              

                              

                                

                                

                   称义 新旧并存    

c.虽然我们身处新旧时代,基督徒也同时生活在两个国度中,但我们己经是属新时代、新国度,不再属旧时代和地上的国度。

(1)林后5:17 旧事己过(原文即作 新的来到)

(2)4:22-24 脱去旧人:继续不断脱去旧人的行为     成圣生活

           穿上新人:继续不断穿上新人的行为

(3)罗马书6-8章,就是基督徒在新旧时代并存中,如何去面对罪的权势,律法权势及肉体、死亡的权势。基督藉十字架败坏了撒旦,使人从罪恶权势中拯救出来,基督作王,使人进入神国,在神统治下,有新生命的福乐。 

3.4.1.因信称义的预表(5:12-14):亚当 

亚当的预表有两面的意义:

一方面是:代表全人类在亚当犯罪的罪恶死亡之下,彻底无望的事实;(5:12-14)

另一面是:预表全人类在基督义行的救赎恩典之中,因信称义的盼望。(5:15-17) 

1.亚当代表人都有罪(5:12): 在亚当里 

a.罪的入世借着亚当(5:12):

虽然此节未提亚当的名字,但明显的这一人指的是亚当。

(1)保罗关心的是 罪如何侵入世界的问题,至于 罪的根源并非此处所关心。

罪恶从亚当一人,因着他的悖逆,进入世界。当然,夏娃也有份,但主要是亚当,必须为此负责,因为他是全人类的始祖、代表,他必须负全责。(参林前15:20-2244-49)

(2)罪在此处是一 单数的罪,并不是指我们所犯的罪行(多数),乃一种拟人化的用法。

保罗将罪恶人格化的倾向是很明显。这罪应可指一种力量(参三:920)或一项原则。

(3)罪在这里似乎是被认为早在亚当之前即己存在的事实。

因为保罗没有说 产生,而是说 进入,显然早己存在。是否是指罪己存在撒旦-堕落的天使-的中间,保罗未说明,但似乎是可能保罗的想法,只是这不是他关注的重点。保罗关注的是 进入,从此角度看,亚当违背神的命令,就是人类罪恶的开端,罪借着亚当的过犯而入了世界。亚当的过犯,把罪的原则、力量引进了人类的生命中,这是在其它的人所犯个人的罪行之先,罪己存在全人类之中。

(4)世界,在这里,应与约3:16神爱 世人作等量齐观,指的是人类世界,不是指 地区的范围,乃指人类的生命。

这也不是指神所创造的宇宙。只限于人类被罪所污染,宇宙及非人类的受造物,并未沾染罪恶。 

b.罪的结果死临众人(5:12): 

 死又是从罪来的死是罪的刑罚,也是罪的结果。

(1)此处 是指怎样的死?是圣经中3种死:肉身的死灵性的死永恒的死中的哪一种?

若根据上文亚当一人,当然指亚当犯罪的事说的。在创2:16-17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死,就是此处死的意义。

亚当吃的那日,肉身并没有死,所以有人认为此处不是肉身死,乃是灵性的死。但若就本文看,单指灵性的死,又不能全然适合上下文的意向,所以,若将肉身的死也包含在内,也可说明罪的刑罚就是死,死亡表明人有罪,若没有罪,人就不会死。

正如亚当是罪进入世界的门一样,罪也是死进入世界的门。人类的悖逆犯罪,带出罪的刑罚;就是今生肉身和灵性的双重死亡及将来永恒的死。 

(2)死临众人,因众人都犯了罪。说明了:罪的进入人类,就意味着死的进入人类,死如影随行的跟在罪后面。

罪与死进入人类世界后,产生了自然的后果,罪和死就辖制了每一个人,如世代交替般,无人可凭自己的力量逃脱此辖制。

保罗的思想仍在讨论罪和死亡与人类关系,只是由亚当一人转而讨论罪和死如何进入众人(全人类)

(3)主要的关键在,众人都犯了罪,这是指什么意思?

关于本节的解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也各有其立场。传统的解经将此节分为两段亚当的罪(原罪)(12)我们的罪(本罪)(12),但保罗的意思真的是如此吗?

本节解为在亚当里,所有人都犯罪是比较准确的解法。详细的解释要根据上下文的经意脉络、及文法字词的用法。这样的释经有几项优点:

u本段经文的核心是亚当与基督的模拟:在亚当里和在基督里的模拟。若作我们的本罪解释,就会出现:死临众人,因众人都如亚当犯罪,那生命临到众人,都因众人如基督公义的对比,而把因信称义救恩混淆了。

最好的解释,仍是我们因亚当作为被定罪,也因基督作为蒙称义

v经文结构:A.B.B.A.

w广义上下文15-19节中,每节一次,5次提到一人的过犯、悖逆,为全人类带来了死亡、审判、定罪,用语稍不同,意思却没变,就是: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换言之,普世的死亡,归因于亚当一人单独罪行,并非指各人的罪行。

x根据下文1314节保罗继续阐释,罪在律法之先存在世上(13),没有律法,罪不算罪(定罪)(13),死作王,在那些尚无律法的人中,所有的人都死了,最好的解释,是因为众人都在亚当里,藉他犯罪。因为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或立约元首。

y亚当犯罪的代表性,圣经也有类似的经文,来7:9-10:亚伯拉罕献十一给麦基洗德时,利未人己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中,亚伯拉罕就成了利未人的代表。

z约翰韦斯利在他自己的圣经上写了:众人在亚当里犯罪(All have sinned, In Adam.)。约翰韦斯利采取了最符合保罗经文上下文原意的解释,认同所有人类在亚当里犯罪的概念。

{这种群体性犯罪的说法,虽然与西方现代强调个人主义的说法不符(个人自己犯罪),也与综合的说法不符(也因亚当堕落本性,也因自己所犯的罪),但却是最符合圣经的解释。

|这节就是要提供死临众人的原因,连婴儿都不例外,因为所有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

以上这几项,就是本节解为 在亚当里,所有人都犯罪的论点。 

2.亚当代表人被定罪(5:13): 

保罗本节的重点不是在讲律法,而是延续上两节继续讨论罪的问题。保罗强调的是,律法在罪的问题中,不是先有律法才有罪,罪存在人类中(世上)己经是事实,保罗针对那些在律法下的犹太人,澄清他们对罪和律法的观念。 

a.律法之先罪己在世(5:13): 

在摩西颁布律法之先,虽然摩西以前至亚当时代的人没有律法,但罪己经存在于人类当中,人人都犯了罪,这件事是不容否认的,并不因没有律法而有所不同。即使没有律法,人类实际上己犯了罪。

罪的普遍行是保罗要证明的重点,正如12节,或14节要证明死亡的普遍性是一样的。所有的人都有罪,所有的人都面对罪的结局。 

b.没有律法罪不算罪(5:13): 

没有律法罪不算罪≠没有律法罪不是罪。

(1)从算的意义解

重要的就是这个字的意义。算原意是个商业性的专门用语,意是写在账册上,原文是由两个字组成?ν”(in)+“λ?γО?”(word)在话里面。也可作记在某人帐上。在这

里借喻来说明罪的问题,就是罪归给人,把罪归到人身上。

表面上似乎是说罪不归在人身上,不算为有罪,给人以此作为脱罪的借口,事实上恰是相反,保罗重要的仍是强调罪己存在的事实

(2)从上下文解

上文没有律法之先原意若直译可作直到律法(之时),所指的不是笼统的时间,乃是明确指摩西律法之前的时间(即亚当→摩西之间),这有助于我们明了本句的没有律法的确定意义,就是在这段时间内,成文律法确实是不存在的。罪无律法,无以清楚的罪名定罪,但是罪的事实及本质是确定的。

根据相对的下文,死就作了王在他()的权下也是指那些“从亚当到摩西相同的一群人,我们更可以确定,罪不算罪的意思不是人不在罪之下,而是人在罪之下,却因无律法,无法以确定的罪名定罪。

(3)保罗罪不算罪的意思,不是罪不算在人身上,或不追究人的罪责,虽然无清楚罪名定罪,人仍然必须要为自己的罪负责,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的说,任何人都不当为否认自己的罪找借口,那是保罗要匡正的思想。我们需要的就是认罪,因为耶稣基督的恩典比罪更大更多、更美,这才是保罗的真意。 

3.亚当代表人成死囚(5:14): 

本节一开始,用然而(可是)这一强烈的用词,显然保罗有意以14上节经文,作为前节经文的支持证据,特别是解释13节下半所说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虽然罪名不明显确定,但人类犯罪(所有的人)却是一件无可争议的事实。

罪不算罪。可是…”说明了这一点,死作王掌权的事实,说明了从亚当到摩西没有律法时代的人,都在死的权下,而且,死是罪的结果,自然人也在罪下,才会有死的结果。 

a.罪的掌权死的作王 

(1)死就作了王:

也可作死就掌权了,意思是死亡支配了人类,死的作王,是因罪的临到。死亡并不是只有在从亚当到摩西时期作王,而是一直作王到如今,保罗要特别强调的是:没有律法时期死作王掌权的事实。

(2)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死也作了王:

亚当犯了什么罪?在创二:17亚当显然犯了 违命,违反上帝的命令,吃了神所禁止吃的果子,重点不在 果子,重点在 命令,亚当犯了 违命的罪。

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是指谁?亚当既是犯违命罪,显然保罗承认,确实有一些人没犯违命罪;可是,这不是说他们没犯罪。他们没有像亚当或摩西之后的人,有神清楚的命令,但不表他们没有罪。这些人虽然不确定是谁,有人认为这是指外邦人,虽没有神启示的律法,却有本性的律法(2:1214)

为何他们会死亡?这些人虽然不与亚当犯相同的违命罪,但他们也死亡,正足以证明: 在亚当里,众人都犯了罪这事实。我们全人类都在亚当里得罪了神。这是死作王的直接原因。当然,我们不与亚当犯相同的罪,更说明我们仍然有个人自己所犯的罪(本罪),这更证明死

作王掌权,我们并非无辜受累。

(3)这节经文的提醒:

人类因犯罪,而落入死亡的权势,这是我们在作罪人时,无法摆脱的阴影。我们可以硬心否认自己的罪,却无法抹煞死亡-罪的结果-的事实。生老病死并非人之常态,那是人犯罪的结果。

我们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却不是全然无望、恐惧,因为有耶稣作我们的救主,用祂的宝血洁净赦免我们的罪,赏赐我们永生,所以我们可以勇敢地向罪和死亡夸胜,面对死亡。

基督徒面对死亡,和一般人不一样,基督徒因着永生的盼望,现在己不在死亡的权势下。

我们肉身会老化、死去,那是我们犯罪必然的结果,但我们却不再受死亡和罪权的辖制,我们己经有灵里的自由,和身体复活改变的盼望。 

b.亚当是基督的预表:

(1)预表的意义:

本句也可作 亚当正是要来的那一位的预表。要来的那一位(以后要来之人),毫无疑问,就下文的对比,是指基督。

预表原意是指经由打击而留下的一个记号,这印记本身又是用来使其它东西成形的模型(6:17),所以是一个模式、像、模型、榜样。

预表是神在圣经中启示的方式之一,用较早的人事物,来表明较晚的人事物。预表在圣经解释上特殊的用法,就是照着神的设计,预表属于末世应验时代的另一个人、事物。(参林前10:6 鉴戒,及10:11作为鉴戒,其含意就是如此)

(2)预表的目的:

亚当预表基督,在本段紧接的下文清楚的说明,保罗的用意在回到此一段落的中心思想因信称义,并以基督的超越为主题。

亚当是基督的预表,是反向的对比,特别要对比的是。重点在强调罪与恩对全人类的影响。但是我们必须留意的是,不要落入了普世救赎论中,以为罪的败坏有普世性功效,恩典也有普世性的功效,所以,所有人都在罪中有分,所有人也都在恩典中有分。我们必须回到那预表的主体,亚当和基督,最好的解法是:在亚当里人都犯了罪,所以也必须在基督里,人才都有恩典(救赎)

亚当是基督的预表,是关系的对比:不是我们的罪不是我们的义-我们在罪上与亚当的关系,及我们在义上与基督的关系。

亚当是全人类的头(代表),基督是新人类的头(代表)。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就预表了基督和新人类的关系。

全人类都是亚当罪的后裔,他们被定罪不是因为自己的罪,乃是亚当的罪归在他们的帐上。同样,新人类都是因信基督被称义的人,他们被称义,也不是因为自己的义,乃是基督的义归到他们的帐上。

(3)预表的限制:

预表只是某一方面的相似,或某一真理上的预表,并非每一方面的真理完全相同。

例如前面亚当和基督的预表对比,重点在强调二者的主体性的对比,也就是在亚当里在基督里的对比。这二者就不是完全相同的对比。因为在亚当里犯罪我们毫无选择权,就涉入了亚当的罪;但在基督里称义,我们必须运用上帝给我们的自由意志去抉择相信基督,而进入到在基督里的生命归属中,才能得著称义的恩典。

就下文而言15-17节更强烈的表达了亚当和基督对比的不同,就是基督超越亚当

基督恩典中的赏赐,胜过亚当过犯中的刑罚,而且更丰盛。(15)

人在亚当中受刑罚是因一人一次,在基督里却是从许多过犯中被称义。(16)

在亚当中,人落在死的权势下,在基督里,人却得着生命的主掌权。(17)

感谢神,基督比亚当大大不同,在基督里更甚于在亚当里。

3.4.2.因信称义的超越(5:15-17) 

本段是由14节下半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所转折出的主题,重点是那以后要来之人-基督,与亚当的对比。保罗又从三个角度讲到基督与亚当的不同。

这一段的 一人有二个指称的对象,一指亚当,一指基督,留意分辨,并不困难。 

1.基督恩典超越过犯(5:15): 

保罗的第一个角度:恩典借着基督入世,比罪死因亚当一人入世更超越。这段经文出现只是不如加倍的类似句子来强调基督的超越。

基督的恩典要临到全人类,彻底解决因罪恶所带来身心灵的伤害,解决罪和死亡对人的捆绑,造成人生的痛苦和无奈,也要解决因关系破坏的家庭失和、人际关系破坏的问题。

这一切的解决,乃因基督的恩典超越,而解决的开始,则是罪的赦免和人的新造。罪的赦免乃在过犯都因信基督而称义(不再定罪),人的新造乃在生命中有基督作王(管理),不再是自我,也不再习惯犯罪(撒旦作王,我们就被牠控制,习惯犯罪而无法自拔,陷入痛苦深渊)

基督的恩典不仅是超越,乃是 加倍,就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在哪里显多(20)。基督的恩典多过人的过犯,更是要叫人把救恩计划的本质-基督代替罪人死-所彰显的上帝的爱,更清楚的认识。

基督的恩典远远超过亚当的犯罪对人的影响。 

a.不如 

(1)只是过犯不如恩赐确实,过犯不如恩赐,不但是不如,简直不能拿来相提并论(正反对比多过平行预表)

(2)荣耀上帝的作为,荣耀的基督,爱的救赎主,赏赐生命的主,怎可和罪恶的人、污秽蒙羞、死亡的人相提并论呢?

(3)亚当代表的是旧时代的人,是死亡时代的人,怎能和基督代表的新时代的人,是生命时代的人相比呢?

(4)亚当代表的是旧造时代人的失败(犯罪),基督代表的是新造时代的人的得胜(新生命),又怎能相提并论。 

b.过犯

过犯这一字,保罗有较轻化的用法,虽然他未直接用罪(?μ?ρТημα),但应是此字的同意词。但他用过犯是告诉我们:与基督恩典在我们身上的恩重如山相比,过犯在我们身上是相对比较轻的。

过犯指的是人的跌倒堕落(直译),清楚说明在亚当里面人的光景-堕落的人。指出那是人类错误的第一步,从正途中偏离(参来6:6离弃),破坏神人关系的过犯,是借着亚当罪恶入世。而恩赐(χ?ρισμα),是上帝加在人身上的诸多的恩典,说明在基督里面人的光景-丰盛的生命。这是人不配得的神的恩典,是基督为人类所成就的事工。所以,是借着基督恩典入世

保罗强调的应是人在神面前称义地位的优沃赏赐。如此就有别于17-21节的称义其它强调点。确实,我们要记得过犯不如恩赐,神赦罪的恩典,使我们不必惧怕,也不会因自己的罪,不敢到神的面前。 

c.加倍: 

“若因.何况.岂不更加倍临到众人”:这句话的重点也在强调基督恩典的超越性,特别从罪的结果-死亡恩的结果-丰盛的恩典两方面比较。

一人的过犯与众人的死亡:一人特别指亚当,众人特别指全人类,这是一件既成的事实,无法改变的结果,保罗己在前面说的很清楚,因此,这里出现的意义和价值,乃在表彰下半句神的恩典更超越的功能。

亚当的罪在本句中对应的是神的恩典(而不是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其最主要的目的在强调“赏赐”乃是神的恩典。其意义有:u一切的恩赐是从神而来v基督的恩典与神的恩典是平行运用的。w作为显为丰盛的主词。

众人的死对应的就是恩典显为丰富。基督恩典的超越。在必死的罪的结果中,为众人开出一条生路来,只说到恩典的丰富,比罪所带出的结果,更加倍的临到众人。至于恩典的内容,就是下一节(16)所说的称义 

2.基督称义超越定罪(5:16): 

这一节的比较重点,在强调从称义定罪此二个审判的结果不同的角度,解释称义与定罪之差别何在?由此看出基督恩典的超越。 

a.审判是由一人的罪而定罪: 

本节可直译为因为审判是由一人而来,以致定罪;恩赏却由许多过犯而来,以致称义“(Cranfield)。虽然译文是平行句,但他认为,因着亚当过犯而来的审判,与神藉基督所赐之恩典的赏赐,两者之间具有决定性的差别。

保罗从审判的角度看,我们全人类被定罪,都是从亚当一人犯罪而造成。因犯罪者必须接受公义的伸张行动,就是罪必须经过审判和定罪。亚当犯罪时尚未有成文的律法,他所接受的审判当是那位公义的神的审判,也由公义的神定罪。 

b.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为何一人犯罪就定罪不如恩赐?

审判只是一次过犯的结果,一次的犯罪,应该接受审判,这是一般常理所能理解的;但是恩赐却是神对人类无数次过错的回应。神却以祂白白的恩典来响应人类历世历代所累积的罪(一切的罪过和罪疚),这是超乎人所能理解的。恩赐就是神迹中的神迹。

称义与定罪二者最大的不同乃在其结果,对亚当宣告的审判,导致所有人定罪,但神的恩赐,却导致称义。(不是所有人称义,而是只要人愿意相信耶稣-神恩赐及救法,接受就可得救称义)。基督的恩典的赏赐,超越过人类过犯的结果。

当我们读到这里,我们至少有几个领受:

当人犯一次罪因着公义必须接受审判时,神恩典的赏赐-称义的计划早己预备,祂正按着祂的时间,兑现祂的承诺。

神的公义必须满足-定罪的审判;神的慈爱也必然彰显-恩典的称义。

不但亚当的过犯,人本身自己的过犯,只要是相信的人,过犯就必得赦免。

3.基督作王超越死权(5:17): 

继恩典胜过过犯(15),称义胜过定罪(16)之后,保罗有关基督与亚当的比较,着重在:谁在人的生命中作王的问题。是死作王掌权,抑或基督作王掌权?保罗的肯定就是,那些己经受洪恩(15节所强调的重点),己经蒙称义(16节所强调的重点)的人,更要因耶稣基督在他们的生命中作王,而远胜过死亡在他们身上作王。17节提供了我们对保罗强调基督恩典超越的思想进程:受洪恩→蒙称义→基督在生命中作王,这也是基督徒所必须脱离的三项权势。 

a.死的掌权作王: 

17节上和15节上的句子结构是一样的, 如果强调的不是假设,而是一个既成的事实-死的掌权作王。

亚当的过犯不仅带来全人类的罪,也带出罪的结果死亡,更大的威胁则是死如同魔王一样掌控了全人类,使人类在死权之下失去了自由。所有亚当的后裔全都在死的权势之下。

死的掌权之影响力之大,己经不再指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更是一直延续到现今,今天我们仍都在这死权阴影中。但我们并非绝望或无望,因为基督掌权为王。 

b.基督掌权作王: 

基督掌权作王那是当然的真理,但保罗在此强调的是基督徒作王,而不仅是基督作王,就是己经受洪恩、蒙称义的基督徒,借着基督在生命中作王的真理。

保罗对比 死亡作王掌权的对象不是 基督作王而是基督徒作王(专指那些己受洪恩,蒙所赐之义的基督徒)可能有人怀疑这个可能性,但保罗确实是如此地强调那些真正受恩称义的基督徒作王的真理。

只是保罗有二个强调的前提,来平衡这个真理:

基督徒是借着耶稣基督我们生命的王作王,生命的主是耶稣基督这一个真理,是一切真理的根基。基督徒要作王(掌权)是一个圣经的真理,我们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为王。(20:46,启22:5作王到永远)

保罗强调我们的作王,是未来的 will reign的时态,与上面所说的末日的作王真理是一致的,这虽然是末日才会完全应验的真理,但不影响基督徒预备作王的真实性。

基督徒作王掌权的意义,乃在他们不再受死权及罪权的掌控,他们可以不必再推托责任,也可以不必再无力于自己生命的主权,可以因着耶稣基督学习作王掌权,特别是:

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能力抵抗罪权辖制及罪恶引诱。

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能力,管理自己、自己的生命主权(委身于主)、金钱(奉献给主)、时间、才干(服事于主),不再受制于撒旦。

可以藉耶稣基督的能力,管理世界(参林前6:2)

不要忽略神给我们王的身份(君王般、或王子)及王的权柄(作王),虽然我们尚未完全,但并不损及这真理在我们身上的应验,但愿我们有愿意耶稣基督作王的心志及学习的行动。

保罗不但以生命作王对比 死的作王(17)到了下一段落中,他将更以罪作王对比恩典作王(21),强调神的拯救工作是恩典胜过罪恶过犯,神的宝座是施恩的宝座,我们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保罗的结论就是,这一切都是因基督耶稣一人(17)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21)。保罗深信基督超越亚当,恩典胜过过犯。这也是他要为因信称义的超越性定案的时刻。 

3.4.3.因信称义的定案:(5:18-21) 

这是罗马书1-5结论(5:12-21)中的结论(5:18-21)

保罗的用语就是照样(181921节三次)。意思是在亚当里,人如何因亚当的过犯定罪,接受死的结局,照样,在基督里,人可以因基督的义行(代死),称义罪得赦免,得着生命,永生的结局,而且罪显多,恩典更显多 

1.基督使我称义得生(5:18): 

a.基督的义行: 

(1)基督的义行可能的意思有三:

 u称义的举动。v拥有公义地位的光景。w公义的举动。

其中v是最不可能,因为基督不需要再拥有,祂己经有公义的地位、光景。

其中u应该是人所需要祂为人所作的称义(18下半节 称义)的意义,也不是。

最合本处经文意义的应该是w公义的举动,指耶稣自身所作的那义的行动,(中文和合本译为义行非常贴切)

(2)经文上下文

基督的义行,与上、下文的过犯形成自然对比,也与19节的平行词顺服相符合,所以指的是基督自己本身的义的行动,而不是祂使人称义或自己义的光景地位。

基督的义行指的是耶稣所作的什么事呢?

(3)广义上下文

狭义来说,就是指祂的赎罪代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义行。这是整个5:6-11节的代名词。义行代表祂为罪人死,钉十字架、流宝血所成就的义行。

广义来说,基督甘愿上十架,是源于祂生命的顺服,正如19节马上接续所要提到的。只是二者在讲的重点上有所不同。义行强调的是生命拯救的工作顺服则强调祂代表全人类在神面前生命对神的态度 

b.众人的称义: 

(1)众人的称义,是建立在基督的义行上,没有基督的救赎,就没有众人的称义。

但要留意的就是在基督的义行,和人类的称义之间,不是一个必定产生的结果,中间必须有一个要件(不是条件),就是人必须以信心到基督的面前,相信祂得救恩。信心连结了基督的义行与我们众人称义之间的关系。基督称义的根基,信心称义的联结。

(2)众人的称义,不仅说到被称义,就是神在我们身上的所作称义的举动,更是讲到我们生命的光景和地位,就是我们在神面所拥有的公义的地位。

称义定罪明显地都是就法庭审判的角度而言,保罗明显地要为因信称义作一个清楚明白的定案,也要我们清楚明白我们得救后的光景和地位,我们因基督的义行己经被称义了,不再被定罪,是脱离罪和死亡了,那就是我们的信心。

称义是从身份和地位来看得救的人与从前在亚当里的旧人的不同,乃是无罪与定罪的不同。但是保罗为何要讲称义得生命而不单讲称义?最重要的是要让我们明白,称义的结果,是带来生命本质的全然改变,就是我们与旧人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全新的生命,在基督里而不是在亚当里的生命。

(3)在基督里新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和重要,若是没有得着新生命,仍旧是在亚当里的旧生命,

那么,我们纵然现在被称义,身份和地位被定为无罪,但是生命的本质仍旧是罪恶的本质,我们仍旧再度陷入罪中,再次被定罪。

一方面,保罗也以得生命与称义这一体两面的救赎大工,提醒我们:得生命(新生命)之道别无他法,只有因信称义;也告诉我们珍惜称义后的新生命。

再方面,也借着新生命作为未来6-8章的主体,说明“生命成圣之道”与1-5章的“生命称义之道连结。我们既然生命称义,就应当追求生命的成圣,这同时也提醒我们,得救是神完全的工作,祂使我们的生命称义。但是得救的持守,我们却必须自己负完全的责任,我们必须倚靠圣灵竭力追求成圣,得救的工作有神客观成就的事实,也有我们人主观追求的一面。

现在,我们己经因称义得生命了,要珍惜脱离在亚当里,而真正进到在基督里的生命,竭力追求成圣的生命。 

2.基督使我蒙恩成义:(5:19-20) 

19节是接续解释18节的,以因为开始,说明了二节的关系。特别是对比的比较亚当的悖逆和基督的顺服。 

a.亚当的悖逆: 

18节的句子是比较不完整的子句,目的应是用来作为第12节的对照,而19节则是完整的句子,再度比较基督与亚当的不同。

(1)亚当犯罪的本质是什么?

就是悖逆,是故意不顺服。不是一种无意的犯行,是一种意志上的决定,或许有内心的交战挣扎,但是最后却作了悖逆神的决定,导致犯罪。

保罗所说的,是让我们认识那种在人性中潜藏犯罪的本质悖逆,这都源于亚当在犯罪前决定故意不顺服的悖逆。

既然保罗本段的用意是在为一切下一个定案的结论,所以,他为亚当的罪行定下了罪名,定了罪案,以 悖逆结论,正说明了他透彻明白罪恶的根本性质,就是悖逆神。

(2)亚当悖逆的结果,就是众人成为罪人,但我们要留意成为这个字的解释。

原意是有指派任命的意义,所以,不是指一个人道德上的善恶被改变,或是性格上的改变,只是单纯地说被列为罪人,算作罪人,放在罪人的地位上。

所有的人(耶稣除外)都是因亚当的过错而成为罪人的,因为罪藉此可乘之机进入人类生命中,所有人也就活出犯罪的生活来了。

(3)保罗提醒我们,罪的本质,是一种对神态度的问题,这才是最严重的地方,但愿我们多多省察内心是否有 悖逆的问题。 

b.基督的顺服: 

基督耶稣一生的工作,都是以生命的顺服作为根基,也成为我们追求成圣的榜样。

(1)这里的顺服就是18义行最好的批注,指耶稣除了救赎人的罪代替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最重要的就是反映了祂整个生命的顺服,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上帝,并爱人如己。

耶稣基督的顺服,是以祂听从神的话,倚靠圣灵的能力帮助,胜过那悖逆之首撒旦的试探引诱作为祂顺服的起首。(4) 

耶稣基督的顺服,是以祂顺服神的旨意,甘心放下自己的意思,为世人尝了苦杯。祷告寻求神的旨意,是祂顺服的秘诀。基督顺服的榜样是:祷告寻求神。听从神的话。倚靠圣灵的能力。顺服神的旨意(放下自己)

保罗在腓2:5-8提醒我们 以基督的心为心,其中也特别提到祂的 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证明了祂是真正顺服到甘愿代替人死,成就神的旨意。

(2)我们是否真正完全顺服?像基督顺服到献上(牺牲)自己,放下自己的地步?或是我们在学习顺服的功课上仍有挣扎?我们当效法基督的榜样,完全顺服。

(3)基督的顺服,带出的成义,与亚当的悖逆,带出的罪果,是截然相反的。基督的顺服,众人成为义,当然不是指所有全人类的得救,乃是有一前提,就是那些“在基督里有新生命的新人类”,正如所对比的,旧人类在亚当里都犯了罪,新人类在基督里得着成为义的生命。从顺服神旨意的角度看,基督顺服了神,而亚当悖逆了神。 

c.基督使我们蒙恩典:(5:20) 

保罗在最后的结论中,不忘就犹太人最关心在意的“律法”,给予其明确的定位,就其定案的角度看,就不会有觉得突然插入律法问题的意义何在的质疑了。

(1)律法显明罪真是罪:

就律法的目的而言,保罗并没有在此全部说明神赐下律法的完整意义,只是就的角度,说明律法在罪此事上的意义。本节开始以 α(好使,好成为)就是要表明律法的结果,或是目的、用意。律法对罪而言,是有特殊意义存在的。

律法就罪的角度有一特殊意义,就是使罪显明它真的是罪。正如前面所言,在摩西成文律法颁布以前,罪己经存在,但是因缺乏明确的罪名定其为罪。所以律法的功用不是在引人犯罪,而是将人己犯的罪,明确定出其罪名,证明其真的是罪。

律法怎会叫过犯增加?(显多原为增加)并不是律法诱人犯罪,而是律法明确定出罪恶,益发显出人悖逆神,故意犯罪,故意不服的特性,恶贯满盈,真的是罪。这个增加的意思应不仅是指量上的增加(罪名多),更是指质上的增加(故意悖逆)

律法外添是什么意思?加二:4是圣经新约其它唯一一处相关的经文,那里译作引进来。可见得是中途的插入。在人犯罪后,律法中途的插入人类,为要证明罪的本质。虽然是中途,显然是非常重要且紧急,而不是附属地位的贬抑,外添可作出现(παρεισ?λθεν),原意有沿着”“旁边的意思,律法在什么旁边?在罪的旁边。作什么用?作证明罪显为罪之用,意思就明白了。 

(2)恩典比罪更加显多:

保罗从律法的角度去分析罪之后,又从恩典的角度来分析。

就恩典而言,律法也是外添的,在恩典之外。因律法没有给人不犯罪的能力,人也不能因律法称义。只有恩典才能使人称义,才能给人行律法的能力。

罪在哪里显多,人就看见自己的丑陋、过犯,也就更加渴望神的圣洁及救恩。

罪显多,恩显多,不是人犯罪愈多,就可以得到神更多的恩典(例如:大陆某些错误教导人犯罪,愈犯罪就愈讨神喜悦。)正如罗6:1 “…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清楚说明犯罪不是获取神恩的途径。

7:40-47耶稣用债主免二个欠债者(50两和5两银子),问彼得:债主开恩免债,那一个会更爱主人?彼得回答:多得恩免的人。可见罪显多,恩显多是指我们信主前的罪多,显多神的恩多(恩免罪债);信主后,就截然不同,信主后我们不再是多犯罪,而是爱主更多。主的赦免()更多,表明祂的恩多,我们必须爱主更多

 

      信主前  得救   信主后

                             罪多         恩多      

                             恩多         爱多 

就保罗时代而言,罪显多,恩显多的实际状况,就是以色列人顽梗拒绝神的弥赛亚,完全自我中心,并将耶稣交给外邦人来钉十字架,那种罪极至多的地步时,耶稣甘愿钉死在十字架上,为世上人,也为那些钉死祂的人,流血舍身。神莫大怜恤的恩典,在罪人的身上,就显出那是恩上加恩的恩典。

恩典的增多才是神最终的目的。罪与恩是不可分的,罪不是终极目的,恩典才是。

在此形容恩典增多的字和1517节的 丰盛相同,但意义上和本节的 增多无太多分别。只是在字前特别加强 超等表明罪的显多,则恩典增加的更多。

新约中只有另一节圣经与此处用相同的字,在林后7:4译作 多多。若从文法上分析,过犯显(πλεоν?ζω)是比较级(原字πλ?оν,另一字: περισε?ω 是最高级)恩典显就是比最高级还要更高了。保罗要题醒我们,罪恶与恩典不是等量的多,而是超过的多,恩典格外丰盛(参提前一:14)远超过罪恶。 

像大水一样的恩典,远超过罪恶,过去如此,现在依旧是如此,我们应当确信神的恩典是格外丰盛。

保罗自己就是罪与恩比较最好的见证人,他自己说: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还蒙了怜悯。没有一个罪恶是神的恩典无法遮盖赦免的,没有一个罪人是主轻看不愿拯救的。

整个基督的信仰,就是建立在恩典的基础上,因为那是神作工的基础,是恩典,而不是律法。 

3.基督使我得着永生(5:21): 

第三个照样比较的,是罪和死与恩典和生命的对立,这个人生终局()性的定案。保罗以作王的角度(掌权),再次的提醒我们,神的恩典己经掌权为王,神的宝座是施恩的宝座,罪和死亡的权势己经失败。基督在我们人类生命中最大的定案,乃是使我们得永生,那是上帝的旨意和心意。 

a.罪作王叫人死(17

b.恩典借着义作王: 

(1)因信称义是罗马书本段的主题(3:21-5:11),所以的重要性,是不必质疑的,保罗在此结论的最后,三次提到义(18基督义行,众人称义;19基督顺服,众人成义,21节恩典藉义作王)

这三次的义,使我们深刻体会上帝恩典作王的步骤,乃是u基督的义:基督顺服钉死十架的义行。v人的称义:完全是神的赏赐,给人称义的地位。w恩典藉义作王;人有神给的

义的地位和生命,上帝的恩典就藉义在人生命中掌权。

这使我们深刻体会恩典作王,乃以 因信称义的人为主,难怪保罗特别强调因信称义。因为那是神恩典作王的必要条件。

(2)作王掌权,强调的不是控制人,乃是说明人心中有神,自然有力量面对罪恶和死亡的权势,乃是不再受其辖制的光景,恩典作王,是神的国度在人心中的另一说法,人顺服神的权柄,神的福份也临到人,那是爱的权柄,不是罪的控制。

(3)主耶稣基督使我们得永生:

这是我们最熟悉的人生的终局,也是神救赎计划最美丽的句点。

永生的基础是重生(新的生命)(3:3-6)。是新造的人(林后5:17),在今生得救的人身上己经萌芽开始。所以,再造(第二次创造)的生命,己经让人领略永生的美好了。

永生的意义,是得着起初神创造人时,人因犯罪而失去的,那个永远与神同在的生命。所以永生不只是指时间的无限永恒,也更强调那个生命的品质和意义。

永生的重要,在避免永刑的审判,是人生的二条出路,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也没有其它的选择,这是人不可不面对,不可不重视的路,而且机会只限在人尚有气息时是最后的时限。

永生的得着,只有“因主耶稣基督,因祂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14:6),祂是唯一的拯救(4:12)。这是无可替代,无法挑战的启示,是神的智慧(林前1:21),而非人凭自己的智慧所能解决,人的有限和无知,人必须承认,只有相信的人才得拯救。

得永生的凭借是基督,那是恩典作王的最高原则。也因着基督作王,我们才能有得永生的凭借因信称义,也才享受基督作王的结果得永生。

这就是保罗的结论,与约翰的结论一致,但更具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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