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
經文:羅馬書5:2-5
羅5: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前面講到因信稱義的第一個結果,「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是我們跟上帝和好,第二個就是「藉著他」。
這當然是藉著耶穌基督,總是藉著耶穌基督,包括藉著祂所做的一切的事,也包括藉著耶穌基督這位「神而人」,因為你不能只想到祂做了什麼事,而沒有想到祂原來是神,很多人在十字架上死,卻不能做什麼。祂死了,而且復活,就是神稱祂為義,或神證實祂真的是神的兒子。
我們繼續「藉著他」,也繼續「因信」,又是講到「因信」,前面也是講「因信」這裡又講「因信」。我講過不能不強調信心;不能不最高舉神、神的恩典,但也不能不講我們人要有信心。這一層很重要,當然信心有時候被濫用:你有信心可以發財之類的,那都是濫用,但我們對神需要有個全然接受祂話語的信心,那信心的困難和偉大,就是像前面講的亞伯拉罕的情形。
現在我們跟祂和好了,而且,「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當然也都是個形容的方式,我們並不是站在某個地方。這「站」是什麼意思?倪柝聲寫過一本小書叫「坐行站」。「站」在聖經裡通常(起碼在這裡)是穩固的意思,跟「站」相對的,就是跌倒、摔跤、站不穩;站不穩就是跌倒,站得穩就是能很堅定。
我們現在堅定、也是有把握的,(堅定好像是我們主動,但這裡也有神保護的意思)。而「行」、「跑」、「坐下」是什麼,都有些不同的說法,也不必把它想得太困難,就用一般常理來講,就是站得很穩,站得住,我們現在處於一個狀況,這狀況是「在恩典之中」。
這還是要想到剛才講的,我們稱義,跟神和好以後,是活在一個什麼樣的狀況中?活在一個充滿恩典的環境裡。這話也都很容易接受,甚至脫口而出,但我還是說我們都需要憑著信心。你憑著感覺和肉體,不會覺得神對你很好,也不覺得你跟神和好,你跟神也沒有什麼很友好的關係。
你們教會可能有相當棒的情形,但多數的基督徒可能根本不知道什麼跟神和好。第一個,他也不知道他跟神有仇,第二個,他也不知道神的愛是這麼多,他應該擁抱;都沒有,我們跟神的關係簡直冷、淡得不得了。也不大有人覺得他現在是站在一個恩典裡面,穩固、被保守的,我們不是反而常覺得我們是站在(或處於)風雨飄搖的一艘船上嗎?我們天天經歷的就是風暴、打擊,天天期待的就是恐懼,起碼不信主的人應該是這樣,不知道這個完了,又會是什麼,太嚴重的就會變成憂鬱症。
因信稱義讓你知道神非常奇妙的恩典,這恩典不僅是過去在十字架上做的,不僅是你慕道、受洗以後知道,你要知道你現在是在一個非常蒙慈愛的環境中。但這又不能照我們的肉體去體會,否則從亞伯開始,誰活在恩典中?活在被謀殺當中,活在曠野,活在許許多多艱難中,(包括我們主耶穌),求聖靈讓我們有信心。
站在神的恩典中,同時,「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因信稱義帶來三個福氣,第一個就是跟神相和,相和就是站在這恩典中,第二個就是有個盼望,雖然我們跟神和好了,處於一個恩惠、慈愛、恩典的狀況裡,不覺得是在一種忿怒、無助或無意義、無聊、虛空的狀況中,但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在盼望。當講到盼望的時候,比較是指著將來。
這裡第5章1到5節,都講到「信、望、愛」。我們基督徒最多提的是信心,甚至每個人(包括無神論)也會講到信心,就是說這是個通俗的名詞,不必讀了一大堆神學字典才懂,就這樣用就能明白。但「信心」又是一個充滿神學意義的詞,所以我們在很通俗、粗淺、也是正確的瞭解以後,也希望能更深入的瞭解。其中我自己覺得「望」應該比較多是將來,「愛」比較多是現在,「信」比較多是過去,雖然這都有關係。
「盼望」是將來,這好瞭解;「信」說是過去,也不太難瞭解:「我信上帝創造世界」,這好像是過去的事;「我信道成肉身、耶穌從死裡復活」這也是過去的事。當然不能講「信」沒有將來的,「我信祂將來會再臨」等等,不過一般來講,「信」好像是個既成的事實。「愛」通常比較指現在的行動,當然將來、過去也不會沒有。就如同「望」跟過去、現在也不會沒有關係一樣。因為說到「愛」,你說:「我將來會很愛你」,不太通。「愛」是現在。當然有些感情豐富的人會說「我愛死莎士比亞、李白」,這都不大實際,「愛」通常是指現在。
當我們現在進入這恩典時,我們不能不說,用正面來講就是覺得未來會越來越好,用負面來講就是現在還有很多的缺憾。我想基督徒這兩個都肯定的。甚至,前面不是講到亞伯拉罕,不是說到他是我們的祖先、榜樣、該效法的?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no hope,我們很多時候是no hope,而又要歡歡喜喜的有 hope。
這「歡歡喜喜」有「以此為榮」的意思,有點像從前的國慶閱兵,很歡喜,那歡喜就是有種「我能在其中享受,很榮耀」,就是歡喜裡面有榮耀的成分,起碼在這裡的用法裡有。
「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什麼叫做「盼望神的榮耀」?當然可以指末世神榮耀的彰顯。神的榮耀對我們來說恐怕點抽象,若說「歡歡喜喜,這世界充滿了神的愛」這我們比較能接受,因為神的愛雖然很多時候我們也講得很抽象,但大概知道就是溫馨等等。「我非常歡喜盼望將要生的孩子」;「我盼望將來在天上不會流眼淚,不會有悲哀的事」,這我們也能瞭解,但「我非常盼望神的榮耀」是什麼?神的榮耀是什麼?
前面講過很多很複雜、難懂的,包括神的義,後面會講到神的愛,還有神的震怒,神的事,神的顯現。因為我們今天在人間實在是太物質,所以羨慕的東西都是看得到、摸得到的,好吃、好看、好聽的。
神的榮耀,東正教比較強調這一點。他們現在在西方有一點復興。基督教三大支派就是東正教、天主教,還有我們這更正教。我自己比較是個更正教的信徒,我覺得這最正確、最好的。天主教,我們知道裡面很多錯誤,但也有得救的人。對東正教我們很陌生,但或許看過很多資訊,也稍微知道東正教的特點就是美,很漂亮,教堂非常輝煌,這跟他們的神學都有關係。這三大教派如果我們臉上貼金的講,基督教比較強調真,真理;天主教比較強調善行、好行為;東正教比較強調美。當然不能說我們只強調這個,不強調那個,或他們強調這個,就不強調那個,但我想基督教的確最強調信仰的正確,尤其是改革宗、加爾文宗等等,很強調這一點。也覺得我們的解經是最合聖經的。不過我們聽聽看看他們其他的講法,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我們也不能說美在神的奇妙作為中是沒有份量的。而「美」聖經裡常用的字也就是「榮耀」、很好看、很好聽,好聽、好看就是美,神造的非常美。
我們常常在講「神的真」時,會講這個物理、那個科學證明或顯出神的真實;也會說當我們愛人、有愛的時候顯出神的真實;其實神不能分的,真、善、美都在神身上不能分開,只是我們這樣略略來瞭解。
「神的美」有什麼?尤其基督教反對偶像這些,所以對「美」或肉體的享受多少有點保留(尤其清教徒),但我們不能不承認神有極大的美,從創世就看到了,雖然聖經多半用的是「好」這個字。如果在這罪惡世界,我們能看到神有很多的美、好,姑且就說是榮耀,我們通常講到的美、好是比較是視覺、聽覺、味覺的,但聖經講是「榮耀」,「美」是其他的字眼。
也注意到神的誡命裡,第二條是非常嚴重的不可以做偶像。祂知道這個世界美,因為是祂造的,但不要我們因為它太美就把它變成神,不管是什麼東西。偶像、做偶像、拜偶像是神最厭惡的,因為那是把受造物變成造物主,把造物主變成受造物。
講「把受造物變成造物主」你懂,就像拜一個媽祖、關公、木頭、石頭,覺得它是全能的,祈求它、讚美它。而聖經羅馬書講得更嚴重,「把造物主變成受造物」,「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1:23)他們把神變成人、木頭了,他們在改造神。這一點我們比較少講。「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神的榮耀就是神的美好,因為神造的牛很美好,就把牛變成神━金牛犢。其他以此類推,所有看得見、看不見的這些東西,知識、學問、道德、民主等等都可以變成一個偶像;那都是好的,但都不能全等於神的榮耀。神不准人做偶像,就是要人單單敬拜這位看不見的神。尤其基督教、清教徒非常厭惡偶像,我覺得這一點是很對的。
但我們人總是有缺點,我們厭惡偶像的同時,像羅馬書2:22講的,猶太人「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我們可能很厭惡偶像,犯了猶太人的罪,也可能就是因為厭惡偶像而比較不注重美,(起碼我自己是完全不注重美,一切實用就好;當然不能說美就不實用)但神藉著受造物顯出祂的美,只是受造物不准拜,不准做成偶像。我們常常覺得天主教或東正教裡就是太多偶像,若參觀過他們的教堂就知道。聖經裡有講到神把祂的榮耀顯出來,也很稀奇,神的榮耀顯在受造物身上,包括人、單細胞動物、原子,也包括道德、邏輯這些,都很奇妙、很美,但這些都不能做成一個像。
聖經在講「神的榮耀」時,有時會用「榮光」,或「光」這字,嚴格的說「榮光」、或「光」沒有什麼吸引我們的,你記得耶穌在山上發光,很亮,那沒有什麼稀奇,今天一個5000燭光的電燈也很亮,你不會去拜它,不會說:「我在這裡真好,跟這5000燭光的電燈在一起,永遠不下來,建一個堂,天天陪著這5000燭光的燈」。很荒唐。聖經用這些荒唐的字眼還是要表達,不要偶像就是不希望把神用任何一個方式來表達,但他又要表達一件事:那是非常美好的。這種美好各位多多少少也知道,「在你的殿中瞻仰你的榮美」,「榮耀」、「榮光」、「榮美」有時候原文都是一個字,是吸引人的、美好的。但這是什麼?我們還是沒有看到。耶穌變像的時候,祂特別就是不要讓你去想那情況是怎樣,就是很亮。
還有摩西,他要看神的榮耀,「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出33:18),神說你看不到。摩西很想看,那時他非常喪志,因為以色列人剛剛拜偶像,是他代求之後得到拯救,而且神說我不跟你們去,我會派一個使者跟你們去,但我自己不跟你們去。摩西就說,你不跟我們去,我就不去。然後耶和華說,好吧,那我就去。然後摩西就得寸進尺說,我要看你的榮耀。我天天看這些老百姓,污濁、下流、卑鄙,看得累死了,讓我看一點神的榮耀吧。神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出33:20、22)。
講了半天,神的榮耀到底是什麼?神的榮耀是神的真理,神的榮耀是神的愛,神的榮耀是神的慈悲憐憫,神的榮耀是神的義,這些都可以連在一起,因為神根本不能分開,但我想這裡強調的是,神的榮耀是一種極吸引人的美麗。這種美麗,記不記得摩西想看的有兩個?一個是神的榮耀,一個是神的美麗。那美麗的地方,其實也是榮耀的地方,「那地是有榮耀的」這是耶和華講的話,就是那十個探子看不起這塊地,耶和華說這是榮耀的,那是一塊美地,就是一個很吸引人的東西。這些都在受造物中間顯出來,但不是神自己。當然有些人在神的恩典中看到,這是個極大的福氣,事實上在傳統教會講(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但丁神學也講到這一點)就是將來我們最大的幸福。
各位想想,我們最大的幸福是什麼?這很難講,當然以你們這麼屬靈,一定是說全世界人都歸主是最大的幸福。若講得庸俗一點,壽比南山、福如東海、很有錢也是。若我們也不要那麼庸俗,最大的幸福大概就是天天很快樂。人的幸福是什麼?記得我們前面問過,什麼是有福的人?在傳統教會,我們的福氣就是永遠瞻仰祂的榮美,「在你的殿中瞻仰你的榮美」。
我講那麼多,就是說好像我們不會覺得這是福氣。各位,你今天看一個風景、美女,天天看,不累嗎?一個東西好看,這有什麼?或喜歡聽莫札特的音樂,百聽不厭,天天聽,連聽一萬次你也會厭,不要說永遠了。在聖經裡特別講到,我們姑且說神的最高峰(這比喻不適宜),比神的愛、神的義、神的震怒等都更高的,就是神永遠的榮耀,但最後在天堂裡就是看到這個。所以這裡也講到現在世界好像還看不到這個美好,「瞻仰祂的榮美」將來才看得到,那也只能想像。
相對的,人的咒詛,聖經也有講,神說:「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的面」就是你們永遠看不到神。這都其實是蠻有意思的形容咒詛和祝福。將來你能享受的就是上帝非常美好。摩西看到,其實看到就有得到的意思,就是當我們瞻仰、看到主的榮耀時,就有份於主的榮耀,就是我們大家一起(這一定是整個教會)在主的豐富裡,那是將來的事,相對的現在有很多缺憾。這是將來,你不覺得你現在有瞻仰過神的榮美?你說:「沒有,我沒有這異象過」。你記不記得有福的人?誰能夠得見神?「清心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得見神」。今天你是一個清心、渴慕神的人;其實有福的人也都是類似;一個悔改、信靠神的人,你看到主的榮耀,這榮耀是指將來的,但也能讓你現在就具體而微的看到一些,就像摩西看到了一些一樣。這看到,讓我們有盼望、有力量。這看到,是跟現實有衝突的,就是說現實實在太多艱難,雖然在現實裡我們也體會到上帝的慈愛,但將來,我們盼望那個。這需要有,但這需要又跟過去、現在也都有關係,不只是將來,因為你一定嘗過主恩的滋味,才知道祂是更豐富的美好。
「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這又跟因信稱義連在一起。我們有盼望,盼望在主裡面那美好的,包括現在的平安、喜樂、交通、背十字架等等,通通都可以放在一起。
下面就是我們人的肉體不大喜歡的:
羅5: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我知道這段經文用來培靈、講道,都很好,但我要用一點神學的觀念來講。其實也不能分得那麼開,腦子和心,培靈和佈道應該可以連在一起。
「歡喜盼望神的榮耀」,在一場非常好的佈道會、聚會,一個流淚撒種、歡呼收割的場合裡,覺得主真是太好了,跟彼得在山上時一樣,但一下山就發現有鬼趕不出來。他們一下山就失敗,就發現怎麼還在這個世界。「我們在這裡真好」但神要我們下去,事實上山上的時間很短,我們要在這世界上,這世界實在是痛苦極了,即便你是因信稱義、跟神和好的,這世界是充滿患難。這樣的經文簡直多如牛毛,就算經文不熟悉,經驗也多如牛毛。這世界很痛苦,包括信主後,不是還是有很多痛苦的事?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這是不能避免的事。
我要小心講,各位也要小心的聽,有些神學家(甚至路德和清教徒)也講,我們在世就是受苦。這話講得太負面,如果講「我們在世就是為主受苦」,好像也很負面,但在聖經上也是真的有這樣講。不講自己的經驗,從聖經裡看,這些屬靈人,希伯來書11章那些信心的偉人,耶穌的生平、保羅,不是很多患難?但我們不是強調患難,是強調患難中的歡歡喜喜。
是「苦中作樂」嗎?「康牧師,你給了我們更大的艱難,患難時我們就哭、難過、抱怨,你說不行,你說在患難時要笑。」事實上,這就是我們信仰一個基本的問題,有人說,共產主義跟伊甸園有什麼一樣的地方?答案就是:都是一樣的美好、幸福,也都是一樣的虛假,就是天天都在等。我們是有患難。有人說共產主義是破產了,現在中國,不管我們政治立場如何,恐怕大家不能承認一件事:中國的制度不是共產主義的制度。他們有個很強烈的「黨」在那裡控制,這控制得好或不好,我們也不去討論,相信是有利有弊,但他們的制度不是共產主義。現在不是土地承租的限制放寬了?各位不要以為可以買賣,那是錯誤的引誘,共產主義的土地(生產材料)一定是公有的,那都是破滅的天堂,他們的盼望都破滅了,因此現在的人真的很絕望。你也知道俄羅斯,垮掉以後就沒有什麼盼望,所以你傳什麼都信。我們中國情形比較不一樣。
我們不是自欺,不是在期待一個鏡花水月的世界。這種人生的虛妄、人生理想的破滅,在中國歷史上很多,這些騷人墨客寫的詩詞文章很美,但都有個特點,就是悲觀,非常悲觀。不可能不悲觀,這麼聰明、敏感的人,怎麼沒有看到世界、個人的虛妄、無奈?21世紀就更慘,共產主義是人類裡最大的一個理想,破滅了。有人想回到資本主義,但資本主義的殘酷大家也都知道。宗教,宗教還有希望,現在也有很多宗教的復興。我們呢?我們有歡歡喜喜的盼望。不要忘記那基礎是因信稱義,所以那看起來冷冰冰、你不喜歡的教義,是讓你生活中能承受患難,而且能歡喜,而且不是在那種自欺的情形下。這當然需要聖靈讓你知道這是真實。
基礎就是因信稱義,從因信稱義裡我們能有盼望,即使在患難中,仍有盼望。從第3節開始就在講因信稱義的第二重福氣,有非常的多。為什麼「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這就求聖靈幫助,你知道嗎?這「知道」在悟性、知識上是很重要,但不只悟性、知識,這個「知道」是聖靈讓你知道,因為在第5節講,「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當然是悟性,我們花這麼多力氣講的都是悟性。當然這悟性裡也希望聖靈和信心在幫助你。
在患難中有盼望。信、望、愛,每一個都很難講,也都很好懂。「盼望」,一般來講是比較沒有把握的東西。好比,「我知道明天會天晴」,這是很有把握的,我知道;「我相信明天會天晴」,這就不大有把握;「我希望天晴」那就更沒有把握。我知道、我相信、我希望,希望是最沒有把握的,只能說是我的一個期盼而已,完全沒有把握。理由剛才講過,因為那是個未來,未來我們不能掌握。但聖經裡的盼望是很堅定的。
二次大戰時有個從德國開始的「希望神學」,這基本上不是正統,我也不喜歡,但它能夠流行,我想都表示人越來越絕望;人所製造的神越多,卻越絕望。
我們能夠在患難中還是歡歡喜喜(各位,聖經中這許多,我也是只能講,絲毫不能說我是行出來了,我是很憂鬱的),因為知道一件事:「患難生忍耐」,患難能夠產生忍耐。這些我們都熟悉,「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一個產生另外一個東西。不過我也講,「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這些,說得簡單一點,就是負面的東西產生正面的東西,正面的東西產生更正面的東西,這必須是基於因信稱義。或講得再簡單一點,必須有信心。沒有信心,或不要講一般的信心,而是沒有因信稱義的信心,沒有建立在神的話上,患難不能生忍耐,忍耐不能生老練。
「患難生忍耐」這很容易瞭解,多難興邦,一個人、國家、民族,印度人和中國人最有這特點,太多艱難、患難,讓他很有忍受的能力。西方人好像就不太能忍受,餓一下肚子就要革命。我們中國人的大躍進,餓死了三千萬人,還是毛主席萬歲,真能忍耐。但這不是一個美德,第一個,患難不一定產生忍耐。你看看你的小孩,患難生忍耐嗎?不,患難生鬧情緒,他會發脾氣、不高興。患難生忍耐都是被打多了,知道不忍不行。這句話很普通,但要想得豐富一點,在社會現象中,艱難不一定產生一種忍耐,也可以產生忍耐,但那種忍耐我們也不一定覺得是好的,就是東方民族承受不好事情的能力很強。像那些印度人練瑜珈術,他可以忍受患難,睡鐵釘板,像乩童可以走過火炭,他可以忍受患難,但我們不覺得那是好的。「患難產生忍耐」必須是出自因信稱義、好的信心。
羅5: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忍耐」,恐怕我們也不要瞭解成一種對於邪惡的承受能力,而要瞭解成對良善的持守能力。我們通常講忍,都是忍不好的東西,比
「忍耐生老練」,也是類似。「老練」這字翻得相當恰當。「老練」可以是個壞字:這人說謊都不臉紅,老練。忍耐中產生老練,可以說很多技術是從忍耐裡學會的,譬如有些特技表演、雜耍團,都經過許許多忍耐,以致於技術就很棒、很老練。像一次可以丟幾個球不掉下來,都是忍耐、訓練了許多次,就會這技術,這也是正常的,也沒有什麼稀奇,也跟剛才講的在中國官場,因為很多忍就有很多老練、圓滑、狡詐。
但我們不是,我們的老練是把剛才講的用正面的來表達,不是很有技巧,而就是在很艱難的環境中,因著對神的信心,必須有這種艱難,忍耐中給我們老練,這種老練不要變成圓滑。在聖靈幫助下,時間的磨練也是需要有的。當然如果不信主,時間越長,越磨可以越老干。我們可以在時間中越磨越熟悉,有點像希伯來書12章說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好像游刃有餘了。
「老練生盼望」這都跟世俗的狀況可以完全相反。你是一個圓滑的、在很多艱難中學習得怎麼生存,像和坤這種太監,老練得不得了;或像在裝配工廠的女工,很老練,但一點盼望都沒有。他能很老練的在歷次殘暴不合理的運動中(像中國大陸)很老練的又閃過一次。他的盼望不是真盼望,就是怎麼閃過這一次運動的風暴。
感謝主,我們從來不需要學這些東西。我們不要學怎樣面對一個
羅5: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這也是從第一個就講到的,大家在盼望,但盼望到最後就羞恥了,就跟對共產黨的幻滅一樣。講個庸俗一點的例子:你開始喜歡一個女孩子,每次上課時都希望她坐在你旁邊,但你的盼望可能羞恥。整個盼望過程中因為是忍耐、老練來的,也許在上課過程中慢慢越聰明,知道要做哪個位置等等,有盼望了,好像坐得越來越近。但有一天羞恥了,你發現他跟另外一個人很親密的牽手進來,你的盼望就變成羞恥,或難過。
這是一個容易懂得例子,把它用在「人在上帝以外找到的盼望所受的痛苦」連起來,就真是叫人大哭,哭都沒有眼淚。就跟保羅前面講的,你把上帝的榮耀變成偶像,到最後就是羞愧。舊約先知書裡常常講,做偶像就是希望把那榮耀固定起來,結果就是很羞愧。
他們會羞愧,這個世界或早或晚,一定會把這些羞愧、痛苦通通暴露出來。我們基督徒到死可能人都覺得我們是羞愧的,那麼多殉道者,包括保羅自己,他不是羞愧了?各位,我們不羞愧,但對不信主的人來講是頑固份子,像共產黨說的,「提著你花岡岩的腦袋進地獄,到死都那麼頑固」。那麼我們怎麼能夠說我們是對的?就耶穌來講,證明祂是對的就是祂的復活,而不信的人也沒有看到,只有信祂的人看到。我們所信的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們相信,但人家可以說我們頑固、迷信,就如同我們也說人家頑固、迷信、死忠、愚忠一樣,到底哪個是對的,哪個是笨的?這在最後審判時才看得到,所以是將來。但對信主的人,現在看得到。
這在第8章有在講,聖靈在我們裡面有個確據。現在就提前講,因為聖靈有個工作,「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所以這是個恩典,聖靈是上帝賜給我們的。
這裡如果要講到聖靈的神學,也可以討論很久。從舊約裡就開始講,在很多教會裡是被忽略的。也有人說是近代靈恩派才提出讓人重新重視聖靈。我不否認靈恩派有很多優點和給我們的提醒,但這是一個完全不瞭解神學和教會歷史的人所講的話。在教會歷史上這些我們以為最死板難懂的,包括路德、加爾文、清教徒,他們的著作裡提到聖靈的,多得不得了。改革宗出版社出的一本書叫「聖靈論」,各位有時間可以去看。是一位清教徒約翰歐文寫的,非常棒。我也不知道那時候的人怎麼這麼厲害,有的是老師、有的是牧師,活得也不一定很長。愛德華茲更是這樣,他寫的著作耶魯大學整理到今天,已經幾十年,還沒有整理完,他活了54歲,又是牧師又是宣教士,寫了卅幾冊的書,還沒出完。歐文也是,他的著作好多。那本「聖靈論」中文大概兩、三百頁,是他的讀者從文中節錄的。而且幾乎每一句話都引聖經,很棒的書。
我要說的就是,其實真的信靠神、愛神的人,他不會對三位一體任何一個有忽略,因為不可能有一而沒有三,有三而沒有一。不過我們也承認聖經在描述時,直接的描述在舊約用得比較多的應該是父,在新約比較多的是子,聖靈沒有那麼多的描述,但在關鍵地方都有講到。耶穌奇妙的工作我們能夠知道,我們能稱義、能繼續持守,是因為聖靈。聖靈是恩典。
這一點也可以從約翰福音來講,約翰福音很喜歡講基督是神賜給我們的,「若不是神所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然後也有講到聖靈是神所賜的。這裡更是清楚,這是一個恩典。我們要想到最大的恩典是耶穌,是聖靈。這在哥林多前書第2章也有講。人沒有辦法認識神,我們不能知道,因為神給我們的是「眼睛沒有看過,耳朵沒有聽過,人心也沒有想過的」,但聖靈讓我們知道。
聖靈的這工作,在保羅書信、約翰福音、各處都有講,這次也是講,「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恐怕這樣的瞭解不是最恰當,「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沒有錯,這「神的愛」應該就是神對我們的愛。把這句話簡化的說,我們為什麼能夠在患難中還能如此這般?前面講過是因為因信稱義,這裡講到是因為聖靈的工作。聖靈做什麼事?聖靈把神的愛放在我們心裡。所以還是簡化的說,如果我們在患難中還能站得住等等,就因為心中有愛,有愛就站得住,因為這愛是從神、從聖靈來的,是在我們心裡的。也像約翰壹書說的,「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4:4)。你裡面。現在的人根本不看重裡面、心是什麼,你裡面沒有神,裡面沒有聖靈,神的愛沒有放在你裡面。也記得哥林多前書13章說的,你可以有很多行為,甚至可以捨身、把所有的都捐走,你沒有愛, 外面再多神蹟奇事都沒有用,「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在講到聖靈時,聖靈感動我們、充滿我們、聖靈的洗或聖靈的浸,還有聖靈的澆灌,在舊約聖經裡都多少有一點。這些都跟水有一點關係,充滿、澆灌、洗,都跟水有關係,這是聖靈的工作。這當然又是象徵的。在詩篇裡也有看到神好像澆灌,這都可能是個比較沙漠乾旱,需要有水的地方的一個表達方式。當然聖靈也有用火表達的,但就不多講。
這裡應該就是豐富,神的愛很豐富的灌在我們裡面。神在舊約時也有做這樣的事。你有這樣的「神的愛」,這「神的愛」還是說是神對我們的愛,再引申出來的意思才是我們對神的愛。
也提一下德蕾莎修女。我知道很多人喜歡她,她實在很叫人敬佩,但我必須說她不是一個好範典。在她的自傳,「一條簡單的路」裡,我也看過很多的見證都是這樣,她親自強調說:「在我們加爾各答醫院,我們的特點就是愛人。我們在這裡就是希望(這是她很重要的一句話)讓來到這裡的人能更有愛。來到這裡的佛教徒能夠成為一個更好的佛教徒,來到這裡的回教徒能夠成為一個更好的回教徒…。」
各位,我說得嚴重一點,這是地獄的聲音。這是最吸引人的,因為有愛的行為,但又不傳福音,大家就喜歡,這世界就喜歡這樣:你愛人、關心人,但你不要推銷你那一套東西。很多人,包括不信主的人去她那裡作義工。我沒有說這些沒有價值,但大概去年時發生一件很大的事情,德蕾莎修女的信件和日記公佈了,叫好多人跌倒。因為德蕾莎修女說她這一輩子活得一點盼望都沒有。她所有的一切都是裝出來的。這是她的日記裡講的,她極其痛苦。痛苦在哪裡?她不知道耶穌在哪裡。她說她也告解什麼,但沒有用。這是很動的一幕。
當然很多無神論就攻擊她,很多同情她的人就說她跟奧古斯丁一樣偉大的心路歷程。其實我看這是一個很可憐的人,跟路德沒有信主以前一樣,她有極多的善行,我一點沒有說她不好,甚至從人來講她對人很有愛,但她沒有神的愛。不是說她不愛神,要說她不愛神也可以,就是她沒有領受神給她的愛。在她的宗教信仰裡,因信稱義在天主教裡始終被淡化和扭曲,就是總覺得愛就是犧牲小我,怎麼樣去做這一切事。各位,你不知道、不相信神為你做的事,到哪裡找到神的愛?她說她沒有,非常愁苦。我對她有很大的尊敬,她是不是個得救的人,我也不去討論,但從她自己所表達出來的,我必須說她不知道神的愛;或講得再簡單,她不知道神是多麼愛她;或再講得簡單,她不知道因信稱義的道理。
附录
因信稱義的福氣
羅馬書5:1-11,「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憤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
羅馬書到目前為止,實在是越來越難。總覺得裡面有好深、好難講、好難懂,卻又是那麼熟悉的教義。我很希望各位從那麼深的教義裡,得到很多的喜悅。羅馬書每一章每一節,應該都給我們很多的喜悅。甚至我們應該說沒有什麼比這更喜悅的,就是「神這麼愛我們罪人,讓我們罪人白白的稱義」。
大概一般學者都會說,羅馬書從第1-4章都在講「因信稱義」,第5章在講「因信稱義」的福氣。如果各位還記得什麼叫「因信稱義」的兩個定義的話:一個就是,被神宣告是無罪的,這是在法庭上面的一個術語;另一個是:神喜悅、神稱他為好。神稱他無罪、神稱他好,這叫「因信稱義」。
如果我們懂了這些,那還需要第5章嗎?第5章講的內容有什麼是跟「因信稱義」一樣或不一樣的呢?各位,有一個非常一致,但也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和強調,就是「因信稱義」的結果是「跟神和好」。
我不去分析「稱義」跟「和好」中間的關係。要說的是,在5章講到「因信稱義」的三個福氣:第一個是,我們得以與神相和、友好了,也就是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1-2節)第二個是,我們可以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2節)第三個是,我們藉著耶穌基督以神為樂。(11節)
這些好像都是耳熟能詳的術語,但我們還是不懂這跟「因信稱義」有什麼同和不同。有一個不同的地方,「因信稱義」是三個福氣的基礎。
「因信稱義」是一個法庭上的名詞,是法官對被告說,你無罪或你真好。當法官對一個被告宣判「你無罪」,甚至加上這句「你表現得很好」時,這時,法官跟被告可以沒有什麼關係。至於那人為什麼無罪,我在講「因信稱義」時說過,是因為耶穌替我們死了。
一般而言,法官跟被告之間,不能有什麼私誼。如果審判的對象是你的近親、好友,你就應該避嫌,不審理這案子。所以,如果只講「因信稱義」,我們只不過是一個被免了罪的犯人。然而,「因信稱義」帶來的結果,是我們跟審判我們的法官,神,是好朋友。這一點希望大家能多去思想,而且經驗。
當然,講到神赦免我們的罪,祂的愛向我們顯明,我們就應該對神有很豐富的愛。所以,保羅也花了半章的篇幅來告訴我們:我們現在跟神是相和的。很多解經家,也喜歡把這經文跟哥林多後書5:20,保羅「替基督求我們跟神和好」,連在一起。
「相和」是友好,不像法庭上一句「你無罪」的判詞,是公義的、理性的、合法律的,但沒有友誼的成分。但在「因信稱義」裡,我們跟神和好,且有極重的友誼的成分。這是「因信稱義」帶來的第一個好處,我希望你跟神之間是和好的。
保羅求我們跟神和好(這是因信稱義的第一個好處),就是你跟神是很好的朋友。「因信稱義」可以講:神非常愛、喜悅我們,「因信稱義」的結果是:你很喜悅神、你很愛神,這一點不知道你有沒有?想到神覺得好甜蜜、好高興。這在大衛的詩裡可以看到,不知道我們生活裡有沒有對神的這種喜悅和愛?
「與神和好」包括「進入所站的恩典裡」,就是一個蒙恩的人知道自己不再活於神的忿怒之下,良心平安(絕不是昏昧或麻木,而是能安息)、喜悅、無憂、無慮,預先嘗到天上的豐富。這一點歷史上最能代表的又是路德。他聰明、智慧的修道院老師就常常說:「路德啊,你要跟神和好。」路德跟很多人不一樣,他從來沒有懷疑神的存在過,但他怕神,怕得要死;對他來講,神既嚴又兇。他不能夠跟這個神和好、稱兄道弟。
不知道我們的生活態度,是不是常常覺得自己是蒙恩的人?就是覺得自己好享受,很有福氣,是蒙恩典的,但又能謙卑,知道那是自己不配得的。不是像有些頑絝子弟知道自己好有福氣,但傲得不得了。我們比頑絝子弟蒙的福還要多,但知道自己絕對的不配,就讓我們很高興,也很謙卑。
第二個好處是: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這「盼望」就是對前途、對明天很高興,而且是盼望神的榮耀。不管神的榮耀是什麼樣的彰顯,還是跟我剛才講的「因信稱義」有一個很重要、不一樣的地方:「因信稱義」是神愛我們、神喜悅我們、神把恩典白白加給我們,那所帶來的福氣就是:我們喜悅神。
很多時候,神對我們,是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神撒了一大堆花瓣在我們身上,我們根本不去拾起。神使我們「因信稱義」,結果是希望我們好喜歡祂、好愛祂、跟祂非常友好,而且是越來越有盼望的;就算在最大的艱難中,也覺得神愛我,也歡歡喜喜的愛和喜悅神給我們的一切帶領。我們能這樣愛神、喜悅神嗎?那真的要神的愛好好感動我。神是全能、全愛的,我們雖受之有愧,但還是能說受之有理。
5章這裡講到兩個「三位一體」:一個是「信、望、愛」;一個是「聖父、聖子、聖靈」。然而,聖靈把神的愛,就是聖子為我們而死,放在我們心裡,我們就有了信、有了望、有了愛。
最後也講到:「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如果第二個好處是我很能歡喜盼望;我有個指望,知道明天會更好,神在我們身上的榮耀。甚至這「歡歡喜喜」有誇口的意思,我對未來有這麼大的把握,而且我現在以神為樂、以神為榮、以神為愛。也就是,不只是神以我們為樂、為榮、為愛的對象而已,而是我們在領受了這些恩典之後,我們居然也能夠以神為樂、為榮、以神。就像祂真的是我們的好朋友,不是祂單戀我們而已,而是我們彼此相愛。
我們心中對上帝有很多不滿、埋怨嗎?我們對天父的信靠、順服,是否像箴言所說的:「我兒,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23:26)?總歸一句話,我們跟神和好了嗎?
很多時候,我們受限於現實,沒有辦法相信我們是在一個全能、慈愛的上帝的手裡。所以,讓我們再次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思想這位大祭司為我們所做的救贖;不要讓世界的價值觀污穢我們的思想,乃將我們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
人種的是什麼,得的就是什麼。願我們種的是信心,得的就是與神相和。而且與神相和的結果是,我們越喜悅神的安排、神的道路,越活出主的榮形,也更以神為樂、以神為榮、以神為愛,即使是患難之中,我們仍不失喜樂、不失盼望。
求神賜福我們,能成為一個更蒙神喜悅的兒女,如同神永遠是我們最好的天父。
主啊,我們有為四個月大的小朋友禱告,有為已經過世百週年感恩禮拜的禱告。雖然有這麼大年歲的差距,但主啊,你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
主啊,若我們在祢的裡面能夠找到安然居住的地方,若祢在我們的心中能夠完全的佔有,那麼不論大事、小事,疾病、健康,感恩、代求,安慰、鼓勵,我們都在充滿盼望和喜悅中,歡歡喜喜的盼望祢的榮耀。就是在患難中,我們也是歡歡喜喜的,而且我們天天以祢─我們的神為樂、為榮、為愛,因為祢以我們為樂、為榮、為愛。謝謝祢。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經文:羅馬書5:6-12
羅5: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應該就是指我們無能力,對罪的綑綁沒有辦法解決的時候。
「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這裡講基督,不是講耶穌,也不是講耶穌基督,應該就是強調基督這字的意思。基督就是彌賽亞,彌賽亞本來不是個專有名詞,一般以色列人會覺得基督是個榮耀的、有力的,但在我們基督徒的用法裡,基督的工作是難以想像的,祂是為人死。
「為罪人死」。為人死,是一個很奇怪的觀念,為罪人死,也是一個很奇怪的觀念,如何可能在法律上、生命上達到這美好結果,在這裡不提它,知道這是在「救贖論」裡的事情,就是祂代替和代表我們。
「按所定的日期」,可以看加拉太書4:4的「及至時候滿足」,這「時候滿足」是什麼時候?可能有很多解釋,包括在世界歷史上,從耶穌出生到死這段時間,神在整個世界的安排,特別在巴勒斯坦那地方,安排了羅馬帝國的政權(但以理書形容的那從海裡上來的巨獸),居然是整個基督的死,還有後來福音廣傳的一個很重要的工具,包括文化、法律、觀念各方面,神都藉著羅馬人表達了一些我們可以去思想的。不過這就不去多說。就是我們無能為力的時候上帝為我們做了這事,是在歷史中發生的,也是在永世裡的一件計畫。在以弗所書裡說到這是個永恆的計畫,以弗所書第1章就講到祂從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我們。基督為我們死的日期是在人間產生的,當然也在神的心意裡。
這「為人死」已經說過很難解,保羅在這裡就再用一個很簡單的方式講一下:
羅5: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為義人死」就是為一般來講好的人死,已經很少了。「為仁人死」,這「仁人」應該就翻恩人,就是對我們有好處的人,為他死也是很困難,但還是有人敢做。就是說這種事情都不大少了。
羅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神的愛」在這裡很明顯可以跟「神的義」連在一起。這句是我們耳熟能詳的話,但在這時候需要被提醒一下,因為當講到「神愛的顯明」的時候,在常聽到的一些詩歌和講道裡,無非是講到上帝創造的奇妙,這世界的美好,神對我們充滿了愛的見證,神給我們吃喝,讓我們的孩子的病好,讓我如何神奇的找到工作等等。這都是神的愛沒有錯,不過我就要很強烈的提出一點,如果你覺得這世界是這麼美好,神的愛表達在祂的創造、管理裡,在這些飛鳥、我們的吃喝玩樂、賞心悅目的事,即使碰到困難也會因著神的愛讓我們的病或困境得到解決,所以神的愛顯明,(注意,又是「顯明」這字)而你就要知道,這樣的愛,可能對相當多的人並沒有顯明。神的愛如果是讓我們賞心悅目在藍天綠地之下,很多這類的詩歌:「萬物都告訴我神是愛」等,其實要這樣講是好困難。包括有名的無神論者羅素,也包括我們自己,有時基督徒也會問我:「我怎麼不感覺神的愛」?羅素說他從來不覺得這世界是一個慈愛的上帝造的,他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看得到。你說他怎麼看不到,我倒要問你,你怎麼看不到這個世界的荒謬?有生下來就是智障,你在他身上看到了神的愛嗎?這世上有多少人生下來就是貧窮的家庭,你跟他講神是愛,他看得到嗎?他看不到藍天白雲,怎麼說神是愛呢?
這些可以講,但我們基督徒一定要注意聖經特別提醒的地方,神的愛當然也表現在祂的創造、照顧、恩待裡,但神的愛是表現在祂叫耶穌為罪人死的事上。這我們最不願意講,也最難講,連在佈道會我們都很少直接講耶穌,通常就是講一個很泛泛的耶穌愛你,耶穌給你吃喝穿等等。這些也都是對的,我也不是說每次講道、傳福音馬上要把這麼直接的「流血的福音」講出來,但這是我們不可以不知道,非常重要的,因為其他的,第一個,很多人根本在這罪惡世界享受不到,他跟本享受不到藍天白雲、病得醫治這些。第二個,就算他享受得到,如同這世界上有很多王宮貴族很享受,但同樣他也不覺得那是神的愛,如果沒有聖靈,沒有神的恩典,這件事是一點都不明顯。
記得前面提到的哥林多前書2:9,「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當然那裡是講神為「愛祂的人」不是說「祂所愛的人」,但這兩個是可以通的)神愛我們,為我們安排的,我們真的能看到那些美好的嗎?有多少人會怨?但若說神的愛是基督為我們死,那是每個人都可以經歷到的。也單單因著基督為我們死這件事情,讓神的創造、管理、一切奇妙對我們才有意義,否則就沒有意義。你若不知道基督為你死的話,這世界上一般人也享受到很好的生活,但他不會覺得那是神的愛,也不會有那種領受神愛的喜悅。這「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也要跟前面聖靈的工作連在一起。
羅5: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血」這字眼不大好瞭解,一般講就是耶穌的死。但聖經裡也講到血是生命,「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血既是生命,也是死亡。流血既能帶來生命,譬如輸血;流血也帶來死亡,譬如血流光的人。我們靠著耶穌的死、耶穌的血、耶穌的被交給人和復活(4:25)稱義。我可能因著一個人的死、流血被稱為義?更何況是我們害祂死、叫祂死的,我們眾人都在這件罪行上有分,包括你我,又怎麼會因著祂的死而稱義?這就包括要因信,包括耶穌的代贖,這些前面都講過,現在就略去不再講。
「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如果我們現在靠著祂的血稱義,當然是在我們還作罪人、根本與神為敵的時候,神就這麼愛我們,一件比較小得多的事情就是…。這幾個都是在比較,剛才是從難到更難,有個難的事,還有更難的事:為義人、仁人死是很難的,為罪人死是更難。而現在這是從大到小,我們靠著祂的血稱義,是不得了的大事,那比較小的事就是將來神的忿怒一定可以免掉,因為我們已經稱義,神對我們這些因信稱義的人就不再有什麼忿怒,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祂都愛我們,何況我們已經稱義了?
「將來的忿怒」當然指神未來的審判。這裡都有末世的成分,包括盼望。盼望是將來,神的忿怒也是將來。固然神的忿怒也是過去,我們在第1章就看到神的忿怒顯在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但將來神的忿怒會像啟示錄、馬太福音24、25章講到的主再來時的可怕,一個災接一個災臨到。這都也在歷史上繼續有,不過比起將來要有的審判,那是不得了。但雖然不得了,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祂都已經稱我們為義了,那以後就更沒問題。
我們大概也不太覺得這跟我們現實有什麼關係,但還是有很重要的關係。我們都會犯罪,繼續會犯罪,有時候真的很怕自己是不是落在神的忿怒裡面,因為這類警告的經文很多,讓我們真的好害怕,不知道能不能脫離神的震怒。有時候也替別人擔心:這海島能不能脫離神的震怒。這同樣也在因信稱義裡我們看到一個答案,就是神的兒女在神的保守中會免去這震怒。
保羅反覆的用不同比喻來講這件事。我們還沒有講到因信稱義的第三個福氣。因信稱義的第一個福氣是我們跟神和好,而且在這恩典中,第二個是我們有盼望。跟神和好,可以說是過去祂作的事情,當然現在也是;有盼望是將來的事,當然現在也是。現在就直接講到現在怎麼樣?現在是在患難中。所以保羅其實花了最多力氣在講現在怎麼樣,因信稱義現在可以給我們什麼。
可以說從第3節就開始講這第三重福氣,到第11節就把那答案講出來,就是我們現在還有罪惡,這世界有這麼多患難,將來沒有問題,因為你過去在不好的時候神就已經赦免你了(當然這將來的忿怒也包括我們現在所經歷的一些艱難)。他在講到我們過去是如何,而現在又是如何:
羅5: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我們作仇敵的時候」意思應該就是我們作神的仇敵的時候。
解經家喜歡討論「人是神的敵人」還是「神是人的敵人」?是「人在討厭神」,還是「神在討厭人」?其實這雙方都有。我們通常不喜歡講神恨人,我們說神恨惡罪惡,但在第1章看過,「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是在人的身上。我們很難把這分開,雖然也懂得什麼叫「神恨惡罪惡,但神愛罪人」,但因為罪人和罪很難分開,所以我們也說我們是在神的震怒之下,我們也是神的仇敵。我們恨惡神,神對我們也是恨惡的,我們是彼此為敵的。
歌羅西書1:21也有簡略的說法,「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與他」兩個字有打點,就是「你們是為敵的」。「為敵」就是處處把別人當敵人,他的態度就是一種敵對的態度,他的心就是一種敵對的心,因著罪惡,在神和人之間,人和神之間都有這種仇恨、不愛,而且我們是刻意要把神和神的事情扭曲、消滅,神也是定意要滅絕我們。
這些話我不太敢講,但聖經的確是這樣講,是在整個聖經裡我們不斷看到的事情,而這也是不斷的被教會想要否定的,因為不想講神的忿怒,也不想講神、人為敵,一切都喜歡講好好的。好好的是不錯,但一切若不藉著十字架的刑罰或恩典,不會好好的;若不藉著一個流血和死亡,不會好好的。「義」真是藉著「死」造成的,「死」當然也是藉著「生」,道成肉身是一種「生」,死裡復活也是一種「生」,但還是有死亡。
「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這裡他講的就不是「基督」,也不是講「耶穌」,他講得很重,「神的兒子」。「神兒子的死」我認為聖靈感動這樣寫也是有特別的意思,因為神兒子不應該會死,人、人的兒子會死,神、神的兒子不會死,這也講出耶穌的神人二性。
當跟人講到上帝的兒子替人贖罪時,你先花了好多力氣跟人講說,代替並不是不公平,有人代替和代表我們,讓我們不被處罰,蒙到恩典,對於代替者和被代替者,還有承認這個代替者(就是法官),都不會陷於不義。這很難講的,終於,我講的對象能夠懂了。我們是罪人,他同意;我們該死,他同意;有人代替我們死,他也同意;代替我們的是神的兒子,他也同意,然後他會說:「這兒子很好,但老子太壞了」就是上帝很壞,耶穌很好。上帝那麼嚴厲的不肯赦免,耶穌是個乖寶寶,就代替我們死了。我們在很多時候也有類似的觀念:聖子充滿柔和,聖父是很恐怖的。或像米開蘭基羅或一般的畫,聖父就是一個老頭子,威嚴很兇,聖子就是羔羊一樣,好可愛。這些觀念都不對,因為我們講三位的時候不能忘記一體。並不是有個非常忿怒的上帝在那裡發脾氣,然後要解決問題,祂的兒子實在看不過去了,就來代替。各位,這件事情是三位一體的神做的,這裡面有聖父、聖子、聖靈,聖父、聖靈不是不在其中。跟不信的人就講:「不是爸爸拼命在那裡發脾氣,兒子拼命受鞭打,這件事是父、子,就是那一位神在做的。」
「和好」也說過,杯酒釋兵權,和諧、和好、友誼、平安,這些都是在什麼情形下造成的?在吃喝玩樂、郊遊、賞心悅目、滿月酒的時候,反正都是在一些非常美好的情形下造成的,而我們跟上帝和好,是在一個悲哀的情形下造成的,就是這句話,「藉著神兒子的死」。看看這句話,「藉著神兒子的死跟神和好」。
我也不是故意要刺激徐牧師,只是剛好有這強烈的例子我就舉一下。徐牧師生了一個兒子,你把他兒子殺掉,藉著你殺掉他的兒子,你跟徐牧師變成好朋友。你說合理不合理?你說這不合理,那麼若是徐牧師把他兒子殺掉,然後跟你和好,你說合理不合理?一樣不合理。那麼為什麼神兒子的死是合理的?不可能,怎麼會在死裡面和好?當然從舊約也可以看得到一些蛛絲馬跡,包括獻祭,贖罪日的時候的確有流血,不過那還是一個牛、羊,怎麼會神兒子的死造成這件事?不過保羅不講了,所以我也不講了。這裡面顯出上帝莫大的愛,但我們還是再強調,要承受這樣的愛、義,你得有信心。
「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這我們好像也不太懂,「和好」還需要什麼得救?同樣,這是從一個比較重的講到一個比較輕的,這麼不可思議的事都做成了,你藉著這強烈的神兒子的死,然後跟神和好,下面是因著神兒子的生,被神拯救。
這話好像不大對稱?不,非常對稱,現在不是只是在講到末日的得救、將來脫離神的震怒,現在講到因信稱義的第三重福氣,從第3節開始一直講到現在。這得救應該是指著從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的患難中得救,或艱難中能夠走出來。不必把它想得太恐怖,就是我們平常從一個經濟的蕭條、悲哀的情緒中出來,就有這意思。
但什麼叫做「因他的生得救」?再想想,這裡應該是死後復活的生,因為按著這次序講下來是死了然後生,不太能講是死以前的生,就是道成肉身的生,這應該是祂復活以後的生,祂的生救我們脫離現在生活中的各種艱難。
因此,我們就要想祂的生,祂現在在做什麼?耶穌復活以後在做什麼?這在第8章,希伯來書都看到,事實上聖經好像只講到這一點,耶穌的復活、生,好像只做一件事,就是為我們這些人不斷的禱告。可能我們也不太常想到這一點,但我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解釋。我們因著祂坐在父右邊不斷為我們禱告,得以脫離或走出生活中各樣艱難。
羅5: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這段經文都息息相關,連續下來講,他在講跟神和好,一個犯人怎麼跟法官是好朋友。我們已經和好了,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這是因信稱義的第三個福氣,「以神為樂」。在現金患難多端的世界哩,我們以神為樂。這跟前面的歡歡喜喜有關係,「以神為樂」、「歡歡喜喜」都有榮耀的意思,在我神的每件作為上,我很喜樂。「你的作為叫我歡喜快樂,勝過豐收五穀新酒的人」,不單是舊約、詩篇這樣講,我們把它瞭解得豐富一點,就是這是拯救我們的神,祂帶領我們在一切充滿羞恥的事上,我們肯定那裡面有榮耀,而且有永遠的榮耀;在看起來一切的患難中,我們有極大的喜樂。
因信稱義帶給你現在的━以神為樂,將來的━盼望神的榮耀,當然現在也有的就是跟神相和,而且在神的恩典中。
下面講的比較深,不過如果能瞭解了因信稱義,這部分不這麼瞭解的話,也不是那麼嚴重。
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這就如」,就是說,我們過去講的「耶穌基督━神的兒子為我們死,讓我們因信稱義,得到一切的好處」這就好像什麼,但往下看會覺得他講得不合理,似乎應該說「這就好像一個父親怎麼愛孩子」,或「這就好像一個母雞怎麼保護小雞」等等,他不講這些很正面的,卻講了一個剛好相反的,神的拯救跟我們的犯罪是「這就如」。怎麼這樣來對比?
而剛剛好是有可以對比的地方。聖靈、保羅都用很多力氣要我們瞭解因信稱義、神的恩典、神奇妙的作為。簡單說他的意思就是說:其實這有前例可言。
我先講這裡要討論的那奇妙是什麼。這奇妙就是第5章1到21節講到的「一與多」,一個影響到全體。就耶穌一個「人」,就讓所有信靠祂的(或被神揀選的)都得到拯救,就祂一個。當然我們也知道「一」為什麼會影響到多,因為祂不是個普通的「一」,祂是神,所以影響到多。
也真奇妙,這「一」所做的好事,居然讓我們這麼多人享受到這麼大的福氣,但再看他下面講的「就如」,就讓你很火大。如果你白白的得到了太多的好處(當然就代表來說,是有,但就代替來說,沒有,什麼都沒做。),耶穌一個人做的,讓你白白得到好處,火大的就是,另外有一個傢伙,他做的壞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結果害你好慘,都是「一與多」,所以這就是「這就如」他的比喻就在說一個影響到全體。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從14節就知道這「一人」就是亞當。他為什麼不直接講「亞當」而要講「一人」?因為要跟底下的「眾人」對比;一個人跟多人的對比。可能還有一個意思,就是要避免一些我們歷史上的糾纏。
先要知道,我們問所有的問題,都只能問到有限的地步,因為問到最後,就都是神的旨意。這裡沒有講罪是從哪裡來的,事實上聖經都沒有告訴我們罪從哪裡來,而這會成為一個問題,就是:全能慈愛的上帝怎麼可能在祂造的世界裡有罪惡?罪惡是怎麼產生的?這些問題,我不覺得有個好的答案,我也不覺得神學家可以再講什麼,因為這超過我們腦筋可以想的。雖然有各種非正統的答案,但可以說那是不正確的,而正確答案我們知道,卻沒有辦法多去解釋。
說它不正確,就是有很多異端(包括現在的),他們要削減神的能力來維護神的慈愛。他們說:「為什麼這世界上有邪惡?因為神並不是全能的神。這世界有些部分(不管多小)是神沒有辦法管到,或神不願意去管的。這些部分就是魔鬼在那裡管,就產生很多邪惡。」
各位,這對人一點安慰都沒有,如果神沒有管,哪怕是宇宙中最小一件事,祂是不能管,還是不願管?如果祂是不能管,那個最小的事就是神,因為神管不到它,它就變得無比的大。如果神不願意管,祂怎麼會什麼事都管而不願意去管那件事?而那件事造成那麼大的邪惡,剎那間就把神變成最壞的東西,祂不願意消除一個罪惡。所以我們不能削減神的能力來維護祂的善良,只能說這些事的確在神的計畫掌管中進行,而這並沒有傷害到祂絲毫的善良和全能。
罪最初(若可以這樣講)從哪裡來,聖經沒有講,這裡只有講我們有限的人能知道的,罪是從一個人來的。這一個人就代表性來講,就是亞當,就歷史上來講(若要追究的話),是夏娃,是夏娃先被引誘。這保羅在其他地方有講,譬如他說他不准女人講道,因為是女人先犯罪。但不管是亞當或夏娃,他的重點是從一到多。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入世界」其實是入了人類的心裡。罪在入世界之前是怎麼存在(很顯然看到那蛇是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前就存在),蛇又怎麼會這麼邪惡?聖經沒有跟我們講,可能我們理智也沒有辦法想得通。
「死又是從罪來的」意思就是死隨著罪,進入這世界,「於是死就臨到眾人」。這裡已經出現了「眾」,一與多的對比。用類比的說法來說明:
假定有一種病,姑且說中世紀的那種鼠疫,得了這種病一定會死(所以只能說姑且,因為沒有一種病是得了一定死的。)。就簡化的來想,有一種病是致命的病,這種病我們就叫它罪,或鼠疫,像SARS一樣,由一個人帶著這病菌進入了台灣,死亡會隨著這病菌而來,進入台灣,於是台灣的人就都死了。
但若根據剛才說的,只能有一個推論,就是這個人就死了,不能說台灣的人都死了,因為還沒有講「台灣的人都得了這病菌」。各位要想得清楚,我沒有說這病菌是傳染的,只說得了這病一定會死,現在有一個人得了這病,但跟別人沒有關係,因為剛才沒有說這是會傳染的,只有說得了就一定會死。也就是雖然這是個絕症,得了一定死,但誰說別人也會死?所以這句話有問題,為什麼,「死就臨到眾人」?那必須有個前提,這裡沒有講的,就是罪會傳染的。但罪不是個疾病、實體、細菌,誰說罪會傳染?但聖經上沒有講。
「死就臨到眾人」,把這句話連著下一句一起看,「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好像就可以懂,其實還不能懂。再回到剛才的例子,得了SARS一定會死,有一個人得了SARS,這人進到台灣,然後台灣的人都死了,這是怎麼回事?我們的解釋就是SARS傳染到台灣的每一個人身上。但罪怎麼會傳到每個人身上?
台彎的人都死了的前提是台灣的人都得了SARS,所以台灣的人都死了。這我們可以接受,因為得了,就一定會死。「眾人都犯了罪」,所以眾人都會死,這我們瞭解。但那「一個人」跟眾人有什麼關係?先不要講傳染,這裡沒有講傳染這字。你說台灣每個人都得了SARS,所以台灣的每個人都要死,這我們同意;你說有一個人得了SARS,所以這個人要死,我們也同意;得了SARS就要死,我們都同意;犯罪就要死,我們也同意;全世界每個人都該死,我們也同意,因為每個人都犯了罪,我們也同意。你說:「康牧師,我還以為這有多難?我完全懂,我也會講。」為什麼他要把這兩個連在一起?為什麼那「一人」跟「眾人」要連在一起?你就說大家都犯了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每個人都該死,幹什麼要扯上那一個人?
麻煩的就在這裡,這就是原罪的問題。今天很多學者、基督徒、神學家都不承認原罪這件事。退一萬步,我們都會同意我們有罪,人有罪。但原罪original sin是什麼意思?這意思最基本不是說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有罪性,雖然這是我們一般的瞭解,這也是原罪的意義之一,但不是神學裡講到原罪最基本的意思。
也順便講一下,各位不要輕看這些神學的名詞,不要說:「這是知識,我們不要,只要活生生的生命。什麼三位一體、原罪,很多異端都講這根本是聖經裡沒有的名詞,是他們亂發明,害死人了。」我看這兩個可能是非常重要的名詞:一個是講到神,「三位一體」,一個是講到人,帶著「原罪」。當然這些是初代教會的教父講的,(「三位一體」是特土良Tertullianus講的,奧古斯丁發揚光大,「原罪」是奧古斯丁特別講的),但我們不能說這些原來沒有。是有很重要的意義,根據就是這節經文。也有人說這節經文根本沒有原罪的意思,但我很難同意。
原罪不僅是講到每個人與生俱來就有的,那揮之不去的罪性,其實這就是「本罪」,你本身犯的罪,照我們中文裡,「原」和「本」沒有分別。所以可能「原罪」翻成「始罪」或許比較好,就是開始的那罪。「本罪」或許翻成「身罪」比較好,就是你自身所犯的罪。這「本罪、身罪」―你自己與生俱來就有罪,不是這節在講的,看起來有點像,我們也同意:「好漢做事好漢當,我犯罪,或我在母體中就有SARS的細菌進來,結果我死了」,這我們多少都還能理解那道理。但我們的問題還是:這跟亞當有什麼關係?世人都犯了罪,我們犯了罪,跟亞當有什麼關係?
「原罪」最基本的意思,是講在伊甸園裡的那個罪惡,就是亞當夏娃沒有順服的那個罪。那個罪可以瞭解成「罪行」,一個罪惡的行為。在那「罪行」之後有個「罪刑」。「原罪」第一個是指那件罪的行為,「罪行」;第二個是指那件罪行的刑罰,「罪刑」;第三個是指「罪形」,在罪惡的刑罰之下,每個人都有這「罪形」,犯罪的形狀。拉丁文裡有好幾個這種字眼,這是我自己翻譯的,覺得可以讓各位更瞭解。一般對「原罪」最瞭解的是第三個,「罪形」,就是我們每個人都有那罪惡的形態、心態,但「原罪」最基本的是在講伊甸園裡的那件事。
我們怎能夠說我們犯了罪該死,跟亞當夏娃有關係?這節經文裡有寫嗎?他沒有說因為亞當夏娃犯了罪,他說「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再次說,我們可以接受,我犯罪,我承當。但如果保羅只是這個意思的話,他不必花這麼多篇幅寫這件事:「一與眾」,他不必講12節的第一句話,「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照正統、傳統解釋,我覺得是對的,雖然很多現代的學者,近代一些有人道精神的都覺得這不公平,否認這講法。奧古斯丁在翻這個的時候也有翻錯的地方,「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他把它翻成「眾人都在亞當裡犯了罪」,這是一個錯誤的翻譯。但是,雖然這是個錯誤的翻譯,我們必須根據文體來說,這不是一個錯誤的理解。不過怎麼個理解法,抱歉,沒有人能說了,我們只能說保羅是有這個意思,就是,「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的解釋必須是在說,眾人就一種我們不瞭解、不太能說明的意義,都跟「一人」有關係。亞當所犯的那罪,不知道怎麼解釋,就跟我們今天有關係。
所以剛才那比喻還可以勉強用一下:有一個人帶著SARS進來台灣,他死了,台灣的人都死了,因為台灣的人都得了SARS。我們也只能就有限的資料來說,這個人的死和病,somehow影響到全台灣的人。我再次說,罪不能傳染,罪不是一個物質,怎麼傳染?但能影響。
我必須講正統的答案,這是叫你們很不高興,或一般人很難接受的,就是:因為神定意如此,這是一個咒詛。在創世記裡,耶和華對男人、女人的咒詛裡,好像沒有直接講到這些,但我還是說這些神學上的事,先不要像我們華人以前一樣,作個無知的基要派,一聽到這些,就說這是神學家自己編出來的,吃飽飯沒事幹。我承認很多神學家吃飽飯沒事幹,但也有很多是非常敬虔,還沒吃飽飯就拼命在幹事,就在替你想為什麼是這樣,你想不到的,他在想。
正統的答案是說:在創世記3:15開始的那些,大概可以把它歸類成就是神的咒詛(雖然在那個時候沒有用這字眼)。在這咒詛裡,(當然這咒詛裡也有個福音的預言,就是「將來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包含了女人跟蛇會為仇(各位若要再想得多一點,這裡上帝把自己當作蛇了,因為照保羅剛才講的,從這件事以後,神與人就是為仇的。);女人有懷胎的苦楚;女人生產兒女有苦楚;女人要戀慕她的丈夫;丈夫要管轄你。對亞當的咒詛,裡面有說到「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所以有人說神並沒有咒詛人,但從整個聖經來看,神的咒詛是會臨到,聖經有很清楚講到神咒詛人的事情(如申命記28章)。神對亞當的咒詛包括,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你要歸於塵土。這裡沒有講到原罪,不過神學家(包括奧古斯丁)也非常合理的推到一件事:這些都是人被咒詛的一個結果;神咒詛人,神使人跟亞當那件罪行有關係。
我們通常講的(我以前也這樣講)就是,這是遺傳,亞當夏娃罪惡的本性,隨著遺傳的基因、DNA密碼之類的遺傳下來。這我以前也接受,因為在希伯來書有講到亞伯拉罕獻祭給麥基洗德時,利未人已經在他的腰中,一起獻祭。亞當夏娃犯罪的時候,你在不在場?你說不在場,我還沒有出生。你聽過伊索預言?有一隻狼在上游喝水,一隻羊在下游喝水,狼想盡各種藉口要吃羊,最後說它把水弄髒了。羊說你上游的水流下來,怎麼說是我把水弄髒?狼說反正我就是要吃你,就把它吃掉。找個藉口而已。前面還有些藉口,比方說你侮辱、傷害過我,羊說我才剛出生沒有多久。各位,「你有罪,因為你爸爸貪污。」這是甚麼話?在專制時代才有連坐、誅九族,在不講理的時代才有父債子還。記得以西結書講的,不會再有人說這句話,「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人做什麼,自己來承當,做的錯,自己承擔處罰,做得對,自己承擔那祝福。為什麼神要把亞當的帳一代代的算下來?不公平。聖經沒有講遺傳,所以我現在不能接受遺傳,但聖經的確告訴我們(最重要是這節經文)那一個人影響到眾人。你說這太不公平,我也只能再次說,你覺得這不公平,那麼還有一個更不公平的,就是耶穌,為什麼祂一個人做的好,你要享受?各位看到這「一與多」的對比了嗎?
後面保羅陸續在講這「一與多」的對比,在12節這裡是一個負面的,很重要的經文,但負面的事我們總不如正面的事那樣強調,正面的就是耶穌為我們死、這些救恩的事,負面的就是這罪惡、咒詛怎麼來到我們身上。保羅用非常含糊的一句話,「就正如」,是那一個人害的,讓我們好慘。但如果你真的要說怎麼會這麼慘,是神定意要讓那咒詛臨到我們身上。如果你覺得這樣不公平,這解釋不好,歡迎你提出其他解釋。目前不管是阿米念、衛斯理、加爾文、或天主教,都接受這正統答案的解釋。
你說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不是強調,這是對比,保羅講的,「就正如」但可能我們也根據其他經文講到(這可能各位會更不喜歡)為什麼我們要強調亞當那罪跟我們有關係?或為什麼要強調那麼早的一件事情會害到我們現在?為什麼?
加拉太書3:22,「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這當然是聖經上講的,後面也會看到羅馬書11:32,「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可能要跟這句話回應。這「圈」字不管怎麼翻,都有個意思:神是這件事的計畫者和執行者,最起碼在應用上有這樣的危險:
我是罪人,我該死,我同意,因為我犯罪,雖然我沒有殺人放火,但我恨人,在聖潔的神來看就是罪惡,跟殺人同等,我也可以同意。但如果我的罪跟亞當夏娃完全沒有關係,我的罪只跟我自己有關係,我的罪就是我所想的、說的、做的,(注意我說的:「我所想、我所做、我所說」的罪惡,是我的罪惡)你說,這不是廢話?不是廢話,因為這就有個一定可能的引申,就是:「如果我這一輩子沒有說過犯罪的話,沒有做過犯罪的事,沒有思想過罪惡的思想,我就沒有罪」,理論上這是可能的。犯罪就是我做了、說了、思想了,現在我沒有做、說、想,就沒有罪。這世界上可能一兆個人裡面只有一個,但有一個就夠了,就可以把所有救恩通通打破;如果你可以不犯罪而死的話,那你有救了。各位知不知道很多人是這樣?像生下來就死的嬰孩,就是沒有犯過罪。但照正統的神學講他還是有罪,他有原罪。這跟嬰兒洗也有關係。
經文:羅馬書5:13-21
稍微歸納一下前面12節說的,「原罪」是亞當夏娃的那罪行影響到我們,「本罪」是我們自身所犯的罪。要人本身不犯罪,可能性非常的低,但不是不可能,前面說了,像一生下來就死的嬰兒,甚至胎死腹中的,他們應該沒有犯什麼罪,但只要是人,就有原罪,即使他本身沒有犯任何的罪,他就在這種咒詛當中有分。當然前面也說了,我們人怎麼會得到這樣的祝福,也是因為耶穌基督一個人。
這「原罪」的教義,特別是根據羅馬書5:12,但我們還是有「好漢做事好漢當」的問題。尤其剛才講到最後,如果是上帝刻意這樣做,神為什麼要這麼壞(姑且這樣說)?我以前喜歡這樣瞭解,說這是一種遺傳,現在也不能說完全不對,但我們不能把這跟科學的遺傳連在一起,因為這也沒有解決問題,如果亞當夏娃的罪會遺傳下來的話,還是有個問題,就是神為什麼不讓這種遺傳停止?祂可以很輕易的讓這種遺傳停止,祂不但沒有讓這種遺傳停止,平常我們知道遺傳的現象是好的、壞的都會傳下來。這也有點題外話,但為了讓大家知道這些教義都跟我們生活有很直接的關係,就再多講一些看起來有點題外話的事情。
奧古斯丁是大力提倡人有原罪,那重點不只在講到人的邪惡,和人的邪惡不可避免,重點在強調人需要上帝的救恩,連出生就死,或腹中就死的嬰孩一樣絕對需要上帝的救恩。
至於說這些嬰孩怎麼得救,我們不知道,聖經也沒有講,就我們現在科學所知,他們不大可能信耶穌,因為可能沒有這種智慧,我們只能基於神絕對的公平和慈愛,還有一些神喜愛這些嬰孩的經文,而相信神為他們也預備救恩,也一定是公平的。奧古斯丁把這正統的教義提出,就是人有原罪,即便是生下來甚至還沒有生就死的嬰孩,就他的自身因為有原罪,所以他要下地獄,就神對他的拯救,可能可以上天堂,但我們不知道到底如何。
這對我們來講,是吃飽飯沒事幹的一些問題,但對奧古斯丁時代的人就不是小問題,這都跟生活有非常直接的關係。在奧古斯丁那時候,基督教已經非常廣泛。我們今天基督徒人口百分之二,不大多,所以不大碰到這些問題,但如果在教會裡,可能或多或少、或快或慢會碰到這些問題。我們教會也碰到過有的孩子生下來就死了。奧古斯丁那時候可能有超過百分之四、五十的基督徒,就常常會碰到這問題,而且以前嬰兒死亡率非常高。假定這孩子剛生下來就死了,你怎麼樣安慰母親?若說他是下地獄的,豈不痛上加痛?這太痛苦了,你怎麼安慰。我相信除了割禮以外,還有這個理由讓嬰兒洗產生了,奧古斯丁也是這樣相信的。你說嬰兒能夠得到拯救,很好,感謝主,但對活人(尤其是媽媽)來講,不一定要是死了,嬰兒很脆弱的,都希望保證他的救恩,希望他能夠被保守。而你說他得救了,我們需要一點證據。
我相信嬰兒洗就在這種情形下慢慢產生。你需要讓父母有個他得救的確據,一個確據就是洗禮。不管他有沒有信耶穌,這是其他的問題,但起碼我們看到一個東西,就跟割禮一樣,看到一個東西。割禮是第八天,而且是男孩子,但洗禮不分男女,也不一定要第八天,就施洗,起碼對父母來講,是他好像已經在神的家裡的一個徵兆。
當教會裡越來越多人結婚、生孩子時,這問題也會產生,你的孩子從生下來到他受洗之前,這段時間死了怎麼辦?這些都是牧會上、人性上的問題,不是跟我們生活沒有關係。奧古斯丁那時候就是有個母親的小孩死了,她要他為他禱告,叫他復活,復活了馬上替他施洗,以後再死了沒有關係,因為她不要他的小孩在地獄裡。死了復活,再死沒有關係,只要他復活受洗就好。當然這件事是沒有辦法辦到,但奧古斯丁怎麼安慰這母親,我們也不知道。這看起來是最難懂的經文,也看到這跟我們有多大的切身關係。
羅5: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當然,我們「輕舟已過萬重山」,基本的問題不看這節經文大概也解決了,就是靠恩典,我們是罪該萬死,神有恩典就好了,但細一點分析就這麼多困難。下面保羅也是更細一點的分析,他又放進來一個觀念:就是律法。
「沒有律法之先」這律法應該指摩西五經,因此「沒有律法之先」應該就是西乃山立約之以前。「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我們當然知道,前面已經講「罪藉著一個人進入世界」(當然更早時怎麼進入蛇的身上,聖經沒有講),罪在這個世界上了,怎麼來的我們不曉得。甚至這裡保羅可能想到伊甸園和西乃山兩件事放在一起。
為什麼他這裡要提律法?因為我們多次講過罪跟律法很有關係,律法就我們常識來講,是防止罪惡的,所以這觀念也沒有那麼難瞭解,但就實際上來講,不知者不罪,沒有這律法,就沒有這罪惡。那麼在伊甸園裡是不是也有個律法,那東西不可以吃?對,有這律法,但顯然保羅說的律法不是指伊甸園的律法,因為他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罪在伊甸園,甚至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前就有了,但亞當夏娃犯罪好像罪就正式進入這世界。
「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簡單看這節經文也很好瞭解,就是不知者不罪,如果神沒有規定,沒有一個律法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那麼他們吃了就沒有罪。很容易瞭解,但他又講到每個人都有罪,後面講到從亞當到摩西這段時間的人也都有罪,那他為什麼說,「罪也不算罪」?
我多次講過,律法就是防止罪惡的,但這幾個禮拜我們也一直在講律法不能防止罪惡。更嚴重的,罪是被律法挑起來的。在羅馬書4:15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這「過犯」跟第5章講到的「罪」幾乎是同等。簡單的來看就是說,頒佈律法(尤其是摩西律法),為的是要防止人犯罪,可是一點功效都沒有。當然外在的防止是有一些,要在神面前稱義是沒有辦法。
「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好像是說沒有律法,罪也沒有那麼嚴重的意思。甚至可以說是個前呼後應的伏筆,沒有律法,罪也顯不太出來。我們可不可以說這句話?如果神沒有規定「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以吃」,是不是他們就不會要去吃?如果沒有說這句話,他們吃不吃都沒有關係,但說了這句話,是不是讓他們更加去吃了?不過這是後面要講的。
這裡「罪也不算罪」其實重點不在講罪,重點在講律法的沒有功效。律法要顯出這功效,但顯不出;律法要防止罪,但辦不到。
下面看到的我們又不歡喜了,有點像回到講3:21以後的歡喜心情之前:
羅5: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死就作了王」當然又是個比喻的說法,「作王」就是你非順從他不可。死沒有什麼要順從的,嚴格的說是不能不順從的。死也不會給你命令,譬如說,死不會叫你去強姦,你死了還強姦什麼?死不會叫你去說謊,你死了還說什麼謊?所以「死作王」也是比喻的說法,把死形容成一個
這些比較好瞭解,沒有第二個人犯過亞當夏娃犯的罪,我們沒有吃過那果子,但我們都在死亡的權下,理由是我們都犯了罪。我們犯罪跟亞當犯罪有什麼關係?有,就某種意義來講,我們都在亞當的罪行中有分。為什麼會這樣?神要這樣算。起碼我們有這樣的經驗,我們是在死的權勢之下。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這「以後要來之人」當然就是耶穌,但我們也很難講這預像。比方說,毛澤東是康來昌的預像,這甚麼話?怎麼把一個最壞的來比?怎麼能這樣比?當然亞當跟耶穌是不一樣的,可是有一樣的地方,他們都是人類某種意義的代表和代替。
這觀點很多神學家也講過,保羅也講過,「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可能我們可以說,「在亞當裡,就某個意義,我們都犯罪了」,可以有一點點的連繫。經文的連繫不是那麼多,但神學上的連繫是很密切的。
羅5: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這是個歡呼了,亞當的過犯比不上基督的恩賜,保羅底下就在比。但比之前,請各位先想想,過犯不如恩賜嗎?
就大小來講,我們恐怕常常會覺得恩賜不如過犯。或換句話來講:是罪惡多,還是美德多?一般會說犯罪的人多如牛毛,有美德的人鳳毛麟角,美德少,罪惡多。好人多,還是壞人多?這都是我們一般印象,尤其基督徒如果聖潔、善良一點,常會覺得壞人真是多。如果你自省的個性再強一點,會覺得自己壞的時候也多,善良、愛主的時候少。若就一般反省來講會覺得是這樣,甚至看聖經也會有個印象,這世界充斥了罪惡。不知道這質和量怎麼比,聖經是這樣講,挪亞的時代惡人那麼多,義人只有那幾個,得救的人非常的少。只有那些進窄門的才能夠。但量少,我們也不太能說質就少,甚至也不能說量就少。
這裡保羅就說恩典是更大,「過犯不如恩賜」。「恩賜」可以翻成恩典,翻「恩賜」也是對的,因為上帝賜下了恩典。你自己做的錯誤,和上帝所賜下來的恩典是不能比的。
我不太知道這句話怎麼理解,有些比較樂觀(所謂的後千禧年)的神學家就說:上帝的恩典很大,你不要限制神,神很偉大,神能拯救很多的人,神能叫整個社會改變等等,這些也對,我也不覺得要去討論前千禧年或後千禧年,或比較悲觀或樂觀,都不重要,都很好,重要的是你要相信神的話。神這句話「過犯不如恩賜」到底是什麼意思?不一定是講到這世界會變得非常好,不管是因著福音或聖靈的工作、教會的工作或其他的,你不一定要這樣理解,就是神的恩賜勝過我們的過犯,雖然就我們的體會,好像過犯非常強烈。
「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這又可以跟12節連在一起,「因為一人的過犯」,這可能是12節裡有原罪的更有力的證據。他不是講「若因眾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也不是講「若因一人的過犯,一人就死了。」,也不是講,「若因亞當的過犯,亞當就死了。」,也不是講,「若因亞當一人,亞當的後裔就都死了。」,他還是在講「一和眾」,這「一」影響到「眾人」,至於怎麼樣影響,聖經沒有講。過犯是這樣,眾人都死了。
「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下面是「何況」,這是敘述一件事,其實不太是講理由,就是如果要找理由,不大找得到。為什麼過犯是這麼嚴重,神的恩賜或恩典是加倍,恐怕也不是個數學。
怎麼叫「加倍的臨到眾人」?甚至不太能說是質,不是量。反正我們只能說這是非常好,好過過犯就是了。上面我們中文翻「恩賜」的理由,可能就是說一個是神的恩典,下面說是耶穌基督恩典中的賞賜,就把恩賜連在一起。這句看起來文法不太美好的話,其實要強調兩個,一個是神的恩,另外一個是耶穌的恩。重點是耶穌的恩,或「因耶穌基督恩典中的賞賜」,這意思大概是說神的恩典透過耶穌基督這「一個人」。
我們再次想到神的愛,必須在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十字架上表達出來。神的恩典必須透過耶穌基督這一個人,相對的就是亞當那一個人的過錯。這一個人帶來的賞賜是白白的恩典。做工的得工價是應當得的,沒有什麼可以誇,不是恩典、恩賜,但耶穌基督所做的會加倍的臨到我們,這裡也沒有講怎麼臨到,但從前面就可以看到是因著信。
羅5: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這些字眼都不太好懂,文字有點坳口,但意思不太難瞭解。「因一人犯罪就定罪」意思還是「一與多」,這「一人」就是指亞當,因為亞當犯罪,罪就定了。
通常有人犯罪,與在法院裡定罪之間可能隔了幾年、幾個月,而且有時候不是定罪,是無罪開釋。有的是真的沒有罪,有的是在審理過程中有些瑕疵,所以就不算他有罪。這種法律都不太好,太保護罪犯了。這裡就是講到亞當的犯罪,神很快的就審問、定案,然後就決定了亞當有罪。
不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從上下文來看,恐怕意思是因為亞當一個人犯罪,眾人就被定罪,就定案,而且是死罪。「好可怕、好不公平」?他馬上說不,有更好的,恩賜是更棒的。
「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這「原來」應該翻「因為」比較好,因為他繼續在說明這句話,「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中
你可以不接受,但這是保羅的論點之一,亞當一個人犯罪,我們眾人被定罪,這是過犯。恩賜比過犯好,就是說亞當一個人犯錯了,散遍了全世界。下面是,「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太濃縮了,簡單講就是亞當一個人犯罪,已經很嚴重,現在他的後裔,許多人(其實就是人人)都犯了罪,那不是更慘?亞當一個人犯罪就夠慘,現在我們大家都犯罪,那不是慘上加慘?一個人犯了罪就造成無限的傷害,無限的人犯罪,那不是造成無限、無限的傷害?那定罪是一個人犯錯的結果,恩賜是在無限加無限之下的結果,所以恩賜更大。就是那許多的過犯固然是不好,以前是一次過犯就慘了,現在這麼多過犯結果,反而是稱義了,所以神的恩典很大,所以耶穌基督的救恩很大。
定罪跟稱義剛好是對比的,稱義就是算他無罪,定罪就是定他有罪,不是只是犯罪,而是在法院上宣布他有罪。我們今天蒙恩是不知道經過多麼大的恩典,亞當才一次就那麼慘,我們億億兆兆人犯了那麼多次,就因為耶穌的一次義行就免罪,這是非常大。
然後繼續講這對比,17節:
羅5: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再次講到前面講過的,亞當一個人做錯了,死就作了眾人的王,讓眾人都要死,「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仍然是「一與多」在做對比。「一人」,這不是「一」,「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不是「多」嗎?所以就是兩批人,一個是亞當那個人他犯罪,讓死作王,另外就是很多的人,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人。
這一節上半句,「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因為一個人的過犯,死就因為這個人而作王,這句話濃縮的講就是「死作王」。主詞是死,動詞是作。下半句,「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的主詞不是死,也不是生,動詞還是作。誰作王?不是義作王,也不是恩作王,是「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人,他們作王。你說這好像對比得不大對稱?其實很對稱,死作王,因為死在控制一切,我們蒙了洪恩,因著信得到了神所賜白白的義的這些活人就作王。
其實這些說難,就是字句上難,觀念上沒有什麼太難的。18節講的其實跟前面的類似:
羅5: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因此我們說12節講原罪,不是個錯誤的講法。亞當那一個人影響到所有的人,一個人,而且就那一次。當然相對的就是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許多人,而且有許多次,耶穌的義行就是那一次,但祂這一次,就cover了我們的許多次。
「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你會覺得不公平,但保羅只是在做一個對比,有一個更美的不公平,就是上帝的恩典。
「照樣」這就跟12節講的,「就如」一樣,他花了很多功夫在說「一與多」的對比,「因一次的義行」,耶穌的那一次,「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不知道你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是感慨還是仍覺不公平,但希望你是非常感動,因為又再一次把所有的悲觀、絕望、生氣情緒化解,因為耶穌,我被稱義,而且我得生命了。不管生命是什麼意思,它跟死亡是相反的。所以保羅很感動,聖靈感動他要多講幾句類似的平行句:
羅5: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因一人的悖逆」,或說,因一人一次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我看很多比較新派的神學家在罵奧古斯丁,說他翻譯錯誤,誤盡天下蒼生,讓整個教會有錯誤的教導,讓人都在罪惡恐怖當中。實在他12節翻譯得是不對(但我們中文沒有翻錯),但從整個文理來看,的確是那一人影響到眾人了。他不是說「眾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也不是「眾人的過犯,眾人被定罪」,是「一人」。我們是跟亞當有關係,神是這樣的把人都圈在罪裡面。
「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這裡有個不大不小的問題,對我們聖靈保守的人根本不是問題,而對有些人就有個問題,就是:這裡有沒有「普救論」的思想?「普救論」就是每個人都會得救,講得再重一點,連魔鬼也會得救。
「普救論」是很合人心的:上帝充滿慈愛,大家都有盼望。但你要知道他的重點。我們也可以相信普救論,每個人都能得救,但我們的前提是每個人必須信耶穌,相信耶穌的都可以得救。如果要繼續討論,還有「誰能相信」等問題,但我們不去談那些。我們完全承認如果普世每個人(甚至墮落的天使、魔鬼)也能信耶穌,我想他們也可以得救。當然天使我們不太曉得,但起碼人是這樣。
如果「普救論」是這樣,我們可以相信,但他們說的「普救論」不是這意思,是認為所有人,死的時候不管是無神論、佛教徒,到最後都會得救,甚至俄立根這位「普救論之父」說連魔鬼撒旦也會得救。他們之所以會這樣想,都是要維持神的善良,認為神怎麼可以把所有東西永遠丟在地獄裡受苦,他所犯的罪只是暫時的,怎麼會是永遠受苦。而我們的答案就是他得罪了永遠的神。
這裡是不是有「普救論」的意思?因為好像有。亞當的悖逆,眾人沒有效法、學習亞當,但因亞當做了這事,眾人也「自動」的變成罪人。那麼,是不是因為耶穌的拯救,眾人也不必做什麼事,就「自動」的變成義人?好像可以這樣說,但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解釋。
我再次說看這些類比、比喻時,看得要小心,譬如「我為羊捨命」,我們可不是羊。這裡其實就在做「一與多」的對比,而起碼在得救的事上不要把它瞭解成所有的人。把關的地方就是信心,整個聖經都講到人要信靠這救恩。這救恩的確是為普世的人預備的,過犯是不如恩賜,但你能不能成為義,前、後不是一再講:因著信,你沒有信不行的。所以不要把它瞭解成「普救論」。
羅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這現在應該已經不是太困惑,前面講過很多。怎麼叫做「律法本是外添的」?就神管理、創造宇宙的法則和道德法則,律法是永恆的。「添」就是原來沒有,後來有的。神的律法是神永恆的旨意,原來就有,根本沒有什麼「外添」的。
如果「律法本是外添的」這是在講伊甸園裡添了一個律法,我們也不能推敲得太多。神可不可以就規定一件事:你要看守、管理伊甸園,在裡面享受各樣恩典就好,不要有「不可以吃」的規定?但各位,你還是要想到人的罪惡,還是要想到律法會挑起罪惡。不要只想到禁令―那棵樹的果子不可以吃。嚴格的說,亞當真是違背了所有的律法。神的命令應該不只這些,神的命令還有很多,生養眾多是,修理看守也都是。
亞當夏娃什麼時候犯罪的?是他們在伊甸園裡,或夏娃受造以後多久?幾千幾萬年?比較老一點的解經家的說法(我基本上也同意),就是當天就犯罪了。如果是當天就犯罪,神給他們的命令他們還沒有機會去違反就已經犯了這個罪,也就是他們還沒有時間去看守修理、生養眾多,更還沒有遍滿地面。
你說:「這些命令,人會違反嗎」?人既會違反「誡」(就是不准的),人也會違反「命」(就是要去做的)。「誡、命」跟「律法」,一樣都是神的旨意,而「律法」通常指比較概括的,「誡命」通常指一條一條的。「誡命」也好,「律法」也好,都是外添的,都是因為人無知,而教你要去做的。起碼在西乃山的時候已經有這情形,伊甸園我們還不太敢講。這裡應該指西乃山以後「律法」的頒佈。也就是律法頒佈得越清楚,你就越知道律法是加上去的。這是人類沒有辦法避免的,可能教會也很難避免,你是否發現一些規條、守則會越加越多?你們神學生的規定,可能也會越加越多,而很多規定都是因為我們的忽略。
比方說這個教室,大概沒有規定下課以後誰去關燈,可能就有人自動去關。但如果沒有人關,燈泡都燒壞了,於是可能就有了個規定(律法是外添的):最後走的請關燈。然後下面又會添了,什麼叫做最後走的?假如我們今天五點鐘下課,五點一刻這間教室又有人要上課,燈開關會損傷燈的壽命,可能又會加上一條:「十五分鐘之內如果人用,不必關燈」,或「半小時內,不必關燈」,又是一條外添的。
我們因著無知、不懂,就會加添很多。因著人的罪惡,又因為律法會挑起人的犯罪,所以就要加更多的來防範這罪惡。剛才講的只是關燈的例子,我看一般金融、銀行、法律都會越來越多,因為麻煩的就在人會知法犯法,找法律漏洞,所以要加一個來補這漏洞。你加一條,人就會想出十條堵它,你就要再想辦法。這就是「律法是外添的」,到西乃山時,就已經是要外添十條,之後又要加上很多。
而你記得可以把它減少嗎?耶穌是不把它減少成兩條:「愛神、愛人如己」。不過這裡是在講到「律法是外添的」,重要的意義就是沒有用。它非有用不可,因為要防範人作惡,包括在伊甸園時,它告訴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但它告訴人該做什麼的時候人沒機會做,不該做什麼的時候人馬上就犯了。在十誡裡看到也是這樣的情形。
「叫過犯顯多」這又叫我們悲哀,但讓我們快樂吧,因為,「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再次我要說,我們常常不知道恩典是不是更加顯多,就我們的個性、觀察,常常罪惡真是顯得太多,包括這個社會、我們自己。但我們這樣的想法不一定對,最起碼我們需要知道的是恩典是顯得更多、更豐富。這是我自己需要不斷克服的,神的恩典在各地上顯出來。
當然,你需要知道恩典的顯多,並不等於財富、健康的顯多,恩典的顯多常常是相反的。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16說到,「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這些都是不太好回答的問題,若敬虔一點,多懂一點神學,會有幫助。一個不信主的人,像羅素,覺得遍地哀鴻、遍地不公平,哪裡顯出神的恩典?遍地都是罪人,惡人當道,惡人橫行霸道,哪裡顯出神?這不是故意講靈修,如果看到聖經,你起碼可以說,惡人橫行霸道就是要顯出一個恩典,就是神的忍耐。怎麼人這麼壞,神還繼續給他聰明智慧,甚至他把這智慧用來行惡,而神還給他。這在聖經裡有講,神實在是在寬容、忍耐。
羅5: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罪作了王,死作了王,都叫人不能不犯罪,不能不死亡,不能不作罪的奴僕,不能不被死亡轄制。
剛才講到蒙恩的人作王,現在講到「恩典作王」。很多神學家都講這是sovereign grace,至上的恩典,有最大權威的恩典。就是祂否決一切,祂也肯定一切,什麼東西都不能勝過祂。要想到好像沒有什麼人能逃過死亡、罪惡,就知道「恩典作王」的意義多大,而這需要多大的信心。
各位,恩典在控制你嗎?當然恩典的特點就是不控制你。恩典是你身上的王嗎?「罪作王、死作王」我們知道,因為我沒辦法不犯罪,沒辦法不死,恩典作王」我們就不大知道,這需要有信心,聖靈來幫助、引導我們。
下面第6章保羅繼續討論這「恩典作王」。「恩典也藉著義作王」,(「藉著義」表示你一定要信)最後會導致「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這「人」可以說是眾人、被揀選的眾人,也是因著信耶穌基督的人得到永生。
這裡講得到永生,沒有在講得到義,因為上面「藉著義」,已經稱義了。特別講「永生」是因為原來是「永死」的。
附录
過犯不如恩賜
羅馬書5:12-21,「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這段以亞當對比基督的話,實在有很多神學上的問題是我們不容易懂的。但這不只是講一段歷史,也是講基督徒的生活:今天我們能夠得勝,是因為耶穌一人的義行;就如同今天世人一切的痛苦,是因為亞當一人的罪惡。最重要的是,「過犯不如恩賜」,因為神的恩典與從耶穌基督而來恩賜更「加倍地臨到眾人」,使我們在這麼多的罪惡當中,還能夠被稱為義;而且,「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不只是赦免的恩典,還有讓我們能活出義行,以善勝惡、以愛勝恨、以智慧勝愚昧、以公義勝邪惡。
過去,罪和死藉著亞當在我們身上作王,我們是被奴役的;如今,耶穌基督把王權分給我們,叫我們也能在祂給我們的生命中作王,不再作罪和死的奴僕,而且「恩典也藉著義作王」,我們在神慈愛的恩典之下,能得永恆的生命;這生命是耶穌基督的生命,也是我們今生就可以經歷和活出的。
「過犯不如恩賜」,這句話你能阿們嗎?我們都能承認,神的恩典很豐富;但從以色列人、教會的歷史來看,我們又會覺得「恩賜不如過犯」;而且在現實的生活中,我們也常常覺得:人的罪惡和錯誤實在太多,被真理糾正、被恩典更新的,好像很少,就好像我們常常會覺得醫藥不如病菌。
但是,不管經驗、環境如何,我們要相信神的話,「過犯不如恩賜」。惟有相信,我們才能真實體會到神的慈愛、智慧和權柄,實在遠遠勝過人的仇恨、愚昧和撒但的詭計。
感謝主,神在使我們因著耶穌基督的義行而稱義的時候,也賜下豐富、夠用的恩典,讓我們能勝過罪惡和軟弱。求主恩賜我們信心,使我們看到、經歷到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作王,也使我們活出那永遠良善、自由、真理、愛、智慧、能力的生命。
天父,我們感謝祢,因祢奇妙的作為在我們身上。在每一個弟兄姐妹的後面,我們都看到祢已經差遣教會在工作,求祢紀念每一個人的辛勞。但說這些話並不是要高舉人,只是求主讓我們彼此之間有更多的禱告和愛是與祢相連的,也讓我們在這許許多多的人、事、疾病、痛苦上面,我們能有更多的信心,真知道祢在帶領、憐憫、恩待。
主啊,人生變化真是無常。有弟兄姊妹,幾年前還很活躍、喜樂,但近年來卻衰退得很快,不是年老失智,就是臥病在床。求主讓這些事的發生,是叫我們更多看到祢的恩典,而不是叫我們有更多的焦慮、困擾和失望,以至於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惡化問題。
我們求主憐憫、恩待,因為我們實在愚拙,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但我們真願意倚靠祢的恩典過日。祢說:「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主啊,我們願祢所有的兒女都能活在這種盼望和真實裡。
是的,教會是帶給人盼望的,不是教會有什麼了不起,而是主祢了不起,祢恩賜聖靈將祢的愛豐豐富富的澆灌在我們當中,使教會是一群彼此相愛的神的兒女。主,我們讚美祢。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