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段 实现了的神的义 6章至8章 |
八。 从罪的束缚到自由
(基督徒圣洁的生活原理) 6:1-14
一. 我们对罪的态度(1-2)。
1. 说明罪与恩典的关系(5:20)。
2. 说明罪与我们的关系(6:1-2)。
*** 提示 ***
*被拯救之后若只强调恩典, 无意中会忘掉对罪的警惕。
*记住1-3章中提到的降临在所有不圣洁和不义之人身上的神的震怒。
*研究撒母耳记下11章以下和诗篇51, 32篇, 查考罪对大卫的生活产生的影响。
*"断乎不可"2节: 意味着连想都不要想。
二. 信徒与基督十字架的关系(6:3-11)。
*** 提示 ***
*以洗礼为例说明我们的灵所处的位置。
1. 在6:2,6,7怎样说明我们的状态?
*** 提示 ***
*5:12-21说明我们以前在亚当里面全部是罪人, 但现在在基督里面都与基督一起成了义
人。
*死了的人没有反应。 但我们要注意罪并没有死掉。 罗马书7章会再次提到这一问题。
*死的是什么意思(6节)?
*"旧人…钉十字架"(西 3:9; 加 2:20): 犹太人的习俗中有一条对死人不追究任何责任并
赦免所有罪的条目。 据此, 死人会享受自由。 在此表示基督里面的人脱离了罪并得到自由(7
节)。
2. 在6:4,5,8,10怎样说明我们的状况?
*** 提示 ***
我们会随时体验到复活后的生活。
(1)可体验到从罪中得释放的自由。
(2)可体验新的生活, 即永远的新生活(象基督)。
(3)过象基督一样的道德生活。(山上教训-赦免罪/爱)
(4)新生命的生活(呼应神的生活)。
罗 7:6 - 圣灵的新生活。
加 3:27 - 道德上的新生活。
西 3:12 - 爱的新生活。
弗 4:14 - 基于教义的坚定的生活。
罗 13:14 - 居住在基督里的生活。
三. 信徒的责任(6:12-14)。
*** 提示 ***
*"当看"11节: 意味着继续认为。
把什么, 怎样当看?
*消极方面,继续认同于十字架(看自己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积极方面,继续看自己向
神活着。 这表示复活的生活。 即(1)义的生活, (2)新的集体生活, (3)与基督联合的生活。
2. 要我们怎么做(12-13节)?
*** 提示 ***
*"不要...献给"13节: 指一下子停止过去所做过的行为。
*"献给" 13节: 指一下子献给。 即催促立即的, 决定性的行动。
*"肢体" 13节: 也有四肢的意思, 但在此指内外全部器官(参考 罗3:13-18; 西 3:5)。
3. 对过这种生活的人有什么应许(14节)?
*** 提示 ***
*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实际上形同生活在暴君之下的孤立无援的人。 虽然生活在恩典之下的人要求高标准, 但在基督里面这是有可能的。
* 结束语
* 在我的生活中最软弱的是哪一部分?
(1)
(2)
* 我怎样才能战胜这一部分? 简单说明能战胜的理由。
九. 从奴仆到自由
6:15-23
1. 对于生活在基督里面的人, 顺从有何意义(16)?
*** 提示 ***
*过去我们是罪的奴仆, 因此顺从于罪。 但现在我们是义的奴仆, 因此顺从于义。
*"道理的模范"("教会的律法"[标准译])17节: 恩典也有规范, 它指基督徒的义的标准。 我
们可以叫它为"教义"。
2. 比较(状态, 果子)罪的奴仆时的过去和义的奴仆时的现在(6:21-23)。
*** 提示 ***
*我们从罪被释放(过去)后被引向福音(现在)。 之后我们成了真正的义的奴仆(18节)。
*不义的奴仆: 这种状态的人只有羞愧与死亡(最终的审判 20-23节)。
*神的奴仆: 充满成圣与永远的生命(22节)。
*罪的奴仆: 会结死亡(破坏)的果子。
*义的奴仆: 会结生命(生产)的果子。
*工价: 军事用语, 指新皇帝上任时给军人的报酬。 这表示不仅定期接受一定的代价, 而
且到最后一起结算并得到报酬。
3. 在信仰生活中没有比顺从更重要的。 当我们不顺从于主的时候, 最终会顺从于罪。
这时迎接我们的只能是负罪感和对救恩的疑心。 过去因为圣灵不在我里面,所以没有罪
恶感。 但现在圣灵在我里面苏醒我内心的良心, 所以即使很小的罪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而坠入罪意识之中。 而且负罪感会使我们产生对救恩的不信。 当然, 这时候如果我们
承认自己的罪并依靠神的话语(约 1:12; 3:16; 5:24; 10:28-30), 也可以再次得
到确信,但最好的办法是继续顺从于神(对于义)而战胜罪。
现在我们再也不是罪的奴仆, 因为真理使我们从罪得到自由。 努力享受这一自由。 顺从
胜于献祭。
* 结束语
* 轮流祈祷使自己能更深刻地理解顺从的内涵。
* 相互讨论自己要顺从的两个部分, 并轮流做上面的祈祷。
十. 照律法生活者的矛盾
7:1-25
一. 从律法解放(7:1-4)
1. 对律法我们有什么义务(1)?
*** 提示 ***
*"与基督一起钉在十字架上而死"不仅指向罪死, 而且指向律法死。
但对"在基督里面因着信顺从神义"(appropriate-学为己用)的人可超越律法(T.D.N.T.
4:1075)。
*结婚的比喻(Harrison, 76-77)。
此处指律法并没有死, 而是指基督徒跟着基督一同死在十字架上(6:4)。 但当基督复活的时候, 我们也一起复活(在基督里面)而断绝了与律法的关系, 并能自由自在地与基督联合。 下面用例子更具体地说明律法与基督徒的关系。
(1)女人跟男人结婚 - 暗示同律法有关系。
(2)男人的死 - 说明在基督里面与律法断绝关系。
(3)女人有再婚的自由 - 说明能嫁给新的新郎基督。
2. 基督徒得到的权力是什么(4,6节)?
*** 提示 ***
*对律法我们已经死了一次(被死)。 即表示在某一时刻我已经与基督一起死过。之后, 我同新新郎耶稣联合起来过着积极的, 结神义的果子的生活(6节)。
二. 律法的弱点(7:7-25)。
1. 按律法生活的人的状态如何(7-8, 12节)?
*** 提示 ***
这部分是插入部分, 这种生活不是必然的。 但是大部分人都有这种体验。 关于这部分有
好几种解释。
*得救后的体验 - (Nygren, Wesley, Weiss)
*得救之前的体验 - (C.H. Dodd, M.Black)
*两种情况都有 - (A.M. Hunter, C. Wilson)
总之, 此处讲述被拯救后的体验。 其理由如下:
*律法的真谛是什么?
7节:
12节:
*律法的作用是什么?
7节:
8节:
2. 说明律法和罪的关系(8,9-11节)。
*** 提示 ***
*诫命: 指律法的一个特殊项目。
*律法: 指摩西的律法, 但一般可认为指"律法的特性"(Harrison, 67)。
*在正常的状态下诫命(律法)来临时, 我们只能感觉到罪。
"诫命, 反倒叫我死"(10节): 人或撒但会引诱我们,并说谎,使我们相信如果守诫命就会得到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诫命会成为罪的始发点, 进一步会导致律法杀我的结果。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律法(诫命)本身也不是罪。
3. 照律法生活的人只有绝望。 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只能过肉身的生活。
*说明我们肉体的有限性(14节)。
*说明过肉体的生活的人的矛盾(15节)。
*** 提示 ***
这种情况下会感觉到理想和现实之间差距很大。 即虽然你有意向, 但是因你的意志薄弱, 所以实现不了意向。
*下列句子怎样解释罪的权能?
18节:
19节:
20节:
*根据自己的经验比较行善的心和罪恶的欲望之间的斗争(7:22-24)。
*** 提示 ***
*7:7-25为插入部分说明了律法的作用。 原内容由7:6连接到8:1-39(C。K.Barrett)。
*7:7-25提示了不依靠圣灵而只靠律法想过神的子女的生活时所产生的问题。信徒不在基督里生活, 而只靠自己生活的时候会有这种经历。
*基督徒的生活如果没有圣灵(圣灵的法)的帮助是不可能的。
*7:7-24问题的解决在7:25的"基督里"。
*"里面的意思"(inner being[NIV])22节: 意指林后5:17的状态。
*"心中的律"(low of mind [NIV])23节: 指神的法则在支配我们的心。
*"犯罪的律" 23节: 指罪的原理, 一个肢体中神的律和罪的律为了支配权而交战。
神的律 -> <- 犯罪的律
我
一个肢体
这指象在战场上交战一样, 肢体互相斗争。 在世上生活的我们有时会发现自己犯罪的身体。 这时我们也会象使徒保罗那样喊"我真是苦啊!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7:24)。
*"靠着耶稣基督"25节: 扩大说明这一句子的就是8:1-39。
* 结束语
(1)圣洁的生活只能依靠圣灵的能力才有可能。 圣洁的生活不是指非现实的生活, 而是指有时候与罪斗争, 有时候产生矛盾, 有时候会挫折, 但最终在基督里面靠圣灵赐给的能力得胜的生活。
(2)从经验来看, 越认识到罪的疼痛就会越远离罪。
(3)越认识到依靠肉体生活是不可能的, 就会越依靠圣灵来生活。
十一. 真自由的生活
8:1-4
1. 8:1说我们从何处得到自由?
*** 提示 ***
3:21-5:21 说明我们因基督的恩典而得救的事实。 6:1-7:25提到得救后基督徒应怎样过圣洁的生活。 8:1以下继续说明基督徒所得到的权利。
下列图表是罗1-8章的简单说明
6:1-14(15-23) 7:1-6(7-25)
战胜罪的方法 与律法的关系
(1:18-3:20) (3:21-5:21) 再临时达到结束高潮
成圣的源泉 (完成) 8:1-31
从罪获得自由 3:21-5:11
从罪的品性(罪的原理)获得自由 5:12-7:25
亚当里面-> 基督里面
被拯救前 (称义)
个人(与基督联合)3:21-26
集体(基督的肢体)5:11-21
3:21-5:11 -- 从罪获得自由。
5:12-7:25 -- 从罪的品性获得自由。
2. 谁怎样给生活在罪和死亡之中的我们以自由(2-4节)?
*** 提示 ***
因为我们生活在罪和死亡的律(原理)中, 所以现在也周期性地结死亡的果子,并且最终(审判之日)会受到死亡的报酬(参 6:15-23)。
但是人类自己不能人这个律中解脱而成了奴隶。 神靠"生命的圣灵的律(原理)"把依靠肉体或律法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 生命的圣灵的律(2节)是在天国显现的圣灵的完善的生活及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生活在基督里的人也可以体验到。 这有时表现为圣灵的能力, 又有时表现为圣灵的恩赐。 所以基督徒可以提前享受局部性的天上的生活。
*我们能享有这种特权的根本理由是什么(3-4节)?
*** 提示 ***
*基督象我们人类一样以肉体来到这个世界并亲自负担了对我们罪的刑罚。因此使信主的人能过这种生活。 主的道成肉身, 在地的生活, 十字架这些都是为了洗去我们的罪(3节)。
*即基督替我们实现了律法所要求的义(4节)。 而且帮助我们实现这个义。
3. 怎样确认从失败的生活中得到自由(3-4节)?
* 本课最重要的内容如下。
(1)在基督里生活的人决不会被定罪(8:1)。
(2)在基督里生活的人有真正的自由(8:2)。
(3)在基督里生活的人有真正的胜利(8:3)。
(4)在基督里生活的人有真正的义(8:4)。
默想上述事实,轮流做感谢祈祷, 并为将这珍贵的事实能应用在实际生活中而祈祷。
十二. 应追求的生活
8:5-39
一. 有一种应追求的生活方式(5-11节)。
1. 8:5-8提到两种生活方式。 说明过这两种生活方式的原因。
*** 提示 ***
此处比较性地说明了信徒与非信徒的情况。 当然也有关于因道德上的罪而恶化的人性的说
明。 但基于8节的内容来看, 显然在比较已得救的人与未得救的人的情况。
*追随肉体的生活: 没有得救而过被肉体支配的生活。
死亡 < 肉体 < 顺从(非信徒)
*追随圣灵的生活: 被得救而过被圣灵支配的生活。
生命, 平安 < 圣灵 < 顺从(信徒)。
2. 说明住在心里的圣灵的作用(9-11节)。
*** 研究 ***
关于我们得救后的状态, 圣经有好几种说法。 有时说圣灵住在我们的心里(9节), 有时说基督的灵与我们同在(9节)。 10节说明基督住在我们的心里。 这些说明我们是基督徒, 且说明圣灵如何运行。
神通过基督把自己完全启示给我们。 所以若基督住在我们的心里, 也就等于神住在我们的心里。但圣经将基督住在我们心里等同于圣灵住在我们心里。所以基督的生活和基督的性格越在我们心中清晰地显现, 我们也就越能过充满圣灵的生活。
二. 建立了过应追求的生活的关系(12-17节)。
1. 被神的圣灵带领的人与神建立了什么关系(14-16节)?
2. 17-18节怎样说明赐给神的儿女的特权?
3. 在过应追求的生活中中保的作用(18-27节)。
*怎样说明受造物的现在状态?
自然(22节)
人(23节)
*在我们走进荣耀的过程中, 圣灵将会怎样帮助我们(26-27节)?
三. 有一个过应追求的生活的应许(28-30)。
1. 8:28的"万事都"指什么?
2. 结合8:28说明29-30节。
*** 提示 ***
将8:29-30的内容用神学的方法展开如下。
预先所知道的人>召来>3:21-5:21> 6:1-8:29 >得荣耀
预先定下 称义 仿效儿子的模样
成圣过程(门徒训练)
四. 给了我们能过应追求的生活的爱(8:31-39)。
1. 说明爱的表现方法(32)。
2. 38-39怎样说明爱的恒久性?
* 我的祈祷
"天父上帝, 感谢您不但给予我稳固的救恩(3:21-5:21), 而且给予我战胜罪的方法(6:1-14),过超越律法的生活的方法(7:1-4)和实际享受这些的能力(8:1-39)。
从今靠上帝给予的能力, 我原意丢弃罪, 至死爱主并见主。 请每时每刻带领我使我过这种生活。" -阿们-
致与结束本书的人
罗1-8章主要提及基督徒在主里得到怎样的资格, 即过去我们是罪人, 但基督拯救了我们, 给予我们可过基督徒的生活的能力。
也提及过基督徒的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提及讨论律法和基督徒之间的关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这些内容, 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我们所得到的拯救多么深奥。
但当我们从内心觉悟到这些祝福的时候, 如果不通过外在的工作和善行表现出来将很难拥有健全的信仰。 所以希望尽早学习本书的续篇罗9-16(神的义和基督徒的生活)。 这本续篇具体讨论应过什么样的生活(12-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