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
上章言使徒保罗为同胞的不信,大有忧愁,痛心不已,然保罗何故如此痛心呢?亦何必如此痛心呢?日其所以如此痛心,乃出于情,非准乎理。假若详考预选之道的究竟,自必心平气静地赞颂上帝的公义仁爱,与其隐密的意旨,不至有何怨尤与疑难了。试节本处所论,蒙拣选的以色列人何故未蒙拯救,是上帝预选之旨与其应许之言亦靠不住么?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有何界说呢?
一、神之拣选确有限制(6-13节)
以色列人多有不蒙拯救者,并非神的话落了空,不过是不像以色列人自高自傲的意见所想望的,以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8),就多必靠亚伯拉罕的功德而得救。殊不知神的拣选不是漫无限制的。
(一)缘故(6-7节) 据言从亚伯拉罕生的,不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不能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是他的儿女。耶稣亦曾有告诫他们的话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约8:39)他们既无亚伯拉罕的信心,亦无亚伯拉罕的善行,怎能算为他的儿女呢?
(二)证明(8-13节) 从亚伯拉罕生的,不都是他的儿女,并非是理想之言,乃是信而有征的事:
1.以以撒与以实玛利为证(8-9节) (1)按肉体生的未必为神子 以实玛利虽然也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只因他是凭肉体生的,保罗也曾说:他是“按着血气生的”(加4:29),如何能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真儿子呢?因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3:6)(2)由应许生的才是后裔 以撒是凭应许生的(9节,加4:23),也就是凭圣灵生的(加4:29)。“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凡从圣灵生的,自然就都是神的儿女了(约1:12-13)。如此说来,连亚伯拉罕亲生的儿子,只因他是从肉体生的,也不得算为他的儿子,只可称为奴仆(加4:25)。且不得与自主之妇所生的以撒一同承受产业(加4:30)。何况以后生在以色列家的,若非由应许而生,如何可以为真的以色列人,无愧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呢?
2.以雅各与以扫为证(10-l3节) 或谓以上所言,非为至论,因以实玛利非由嫡出,乃婢女所产,自不能与以撒并论。保罗答之日,不但如此,连利百加所生的双子,尚且一见选,一被弃,此可为拣选之确证,勿庸或疑了。按此处所论与预选之道。实有密切关系。
(1)不在人的行事乃在神的预知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神即预先指示利百加说,将来长子要服事次子。可见此预选之道,不是在乎人的行为,因人当未生之前,一无所行时,竟然一则见选,一则被弃,这不是明见神之拣选,系由其预知么?
(2)不在人的善恶乃在神的爱恶 经上明言:“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但考其弟兄二人之行为,雅各似无所长于以扫。雅各平生狡狯诡谲,贯于行欺骗,说谎言,自私、好胜。而以扫则性质直率,宏量大度,考其生平,除圣经明言其妄为,轻视长子名分外,在其品格上,似无大过可指,就品格而论,以扫或胜于雅各。既然如此。上帝何以选雅各而弃以扫呢?乃以选此弃彼之故,不在人之善恶,乃在神之爱恶。至神之所以爱此恶彼,确乎在于他们的信仰。圣经屡言雅各之献祭与祈祷,但从未一次言及以扫之神交。可见人能否见悦于神,多在其信仰心为如何而定。
(3)不在人的竟争乃在神的意旨 雅各为人善于竞争,与以扫竞争则尤力。未生之前,即在母腹竞争;诞生之时则执其兄之踵;既生以后,则争名位夺福分;究其实际,其所以得占优胜,并非因他的竞争,乃是在乎神有选人不移的意旨。此处所论,已将预选之道,说得最详明,吾人对于此道,自不得有所怀疑。
二、神之拣选自有权衡(14-24节)
自14至24节,是以两种辩难,讨论预选之道,如何出于上帝自由的权衡。
(一)果有预选非神不公平么(14-18节) 如上所言,神的拣选既不在人的行为,人的善恶,乃在乎神的意旨;这样我们可以怎么说呢?难道神有不公平么?断乎不是的;然则其故安在呢? 曰,其唯一的缘故,即在上帝自有权衡,不是世人可以参与的。
1.要怜悯谁就怜悯谁(15-16节) 此乃引证出埃及33章19节的话,显明神的拣选,自有权衡。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因为世人都是一同陷在罪里,无论何人蒙拯救,莫非由于神的怜悯,从无一人蒙救,不是由于神的怜悯。如此说来,世人既是一同深陷于罪,神特从这罪恶坑中救出一些人来,不是由于他的大怜悯么?罪人在此还有何言可说呢?而且神拣选之旨,也是一成不变的,“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所以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慈悲谁,就慈悲谁。神的拣选,到底于人一方面有何本分呢?据此以言,“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如以上所言,雅各的竞争、诡诈、奔波劳碌等,到底得了什么呢?无非因此得了种种的忧伤、眼泪、仇恨,并一切的苦痛而已。究竟那为长子的名分、地位、应许等事,是由于神的预旨,不在乎他个人的定意与奔跑啊。
2.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17-18节) 本处即引证出埃及记9章16节的话说:“我将你兴起来,特为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神何以兴起法老来呢?此非唯指神使法老兴起,掌大权享大名,乃是神以种种的灾祸,使法老硬了心,胆敢与神抗违,至死不悟,如是耶和华始连降十灾,显出神的权能来。或谓上帝何以使人硬心,借以降罚呢?此事的解释,非必是上帝故意使之心硬,乃是因他每遇一次灾祸,不肯悔悟,他的心即必更硬一次,这是势所必然的。尝见世人,不论受神的惩责,或得神的恩典,若是不能以此进步,必以此后退;不能以此心灵活泼,即必以此心愈刚硬。而且神加罚于人,亦每借其硬心不悟,为降罚的方法,此皆由于神自由的权衡而行之。
于第l8节,则总起以上两方面的话来说,“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是言或选此或弃彼,上帝自有权衡。但上帝必不能无故擅作威福,不过其所以选此弃彼之故,吾人不能详知耳。
(二)果有预选何以还挑人的不是呢(19-24节) 这样说来,神既凭其自由之旨,随意选此弃彼,他为什么还挑人的不是呢?假若以色列人不得救恩,是由于神约的意旨,将拯救的恩,在他们眼前隐藏起来,以致他们至终不得拯救,他何以还挑以色列人的不是,因此定他们为有罪呢?
1.斥责之言(19-20节) 保罗答复以上之辩难日:“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此言显有斥责之意,以为人在神面前是微小的、软弱的、无知的,如何可以妄疑神为不义呢!人的眼光所见太小、太近,亦太偏,如何可以人眼所见的,去妄测神的作为呢?何况亚当里的世人皆是罪人,如何可以向高高在上,赫赫鉴临,至圣至洁,至仁至义的神强嘴呢?须知公义仁爱的上帝,凡有所为,无不公允,不然何以为上帝呢?渺小有罪的世人,如何可以洞悉上帝的作为,而评判批斥的言论,妄相异议呢?
2.比喻之言(21-24节) 上帝的选择,自有他所视为正当的理由,不过其理由,未必是世人所能明悉而答复者。以此乃由于上帝自由的权衡,不是世人可以参与的。即以窑户为喻说:“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尊贵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上帝之选此弃彼,一如陶人制器,陶人既有权于其所用之泥,何况上帝岂不有权于其所造之人呢?倘若上帝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地忍耐宽容那可怒当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得荣耀的器皿上,有何不可呢?受造之物如何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何如此造我呢?陶人制器,或尊或卑,虽未必无相当理由,却仍是随其自主之权。上帝选人或选自犹太,或选自异邦,亦皆随其美意而为,决非世人所可稍事品评者。
三、神之拣选经有明证(25-30节)
保罗既已说到神拣选的限制,与神自由的权衡,是人不得妄事品评的。此则引证旧约之明言,表明以色列人之被弃,与异邦人之被选,是圣经已经预先说明的,我们何得以此心怀怨尤呢。
(一)何西阿之明言 神召异邦人得救,以色列人无须心怀不平,因先知何西阿已于主前约740年,即一而再地说:“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我要称为蒙爱的。”(何2:23)但异邦如何方能得蒙神的眷爱而得生呢?是否还须进入犹太教会,作进教的犹太人,方能得救呢?日否,异族蒙恩得救,不论是在何地何方,无须加入犹太教会,亦无须至耶路撒冷敬拜,任在何处,皆可作主圣民。所以又特引何西阿书l章10节的话说:“从前在什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将来在那里必对他们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可见各地各族,均可与救恩有分了。
(二)以赛亚之明言 不但有先知何西阿预言异邦人得救。且有先知以赛亚预言以色列人被弃。如以赛亚书10章22、23节有话说:“以色列啊,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且此剩下的余数,亦幸亏有主的保存,正如先知以赛亚又说:“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我们早已像所多玛、蛾摩拉的样子了。”(赛1:9)至于此得救的余数,究竟如何解释呢?我们看以色列的历史,尝见有属灵的以色列的小团体,含括在以色列的种族中。如以利亚的时候有七千人没有跪拜巴力(王上l9:18)。于以赛亚时上帝为了极小的余数,没有将全族歼灭(赛1:9)。在被掳的时代,仅有以西结、但以理、米沙利、亚撒利亚等极小的余数。耶稣降生时,此余数不出西面亚拿等彼此相识之团体以外(路2:28)。于福音时代,此余数即归主的犹太人(罗9:4—5)。但此余数是特别指着耶稣复临时所余以色列的全族都要得救说的。他们要在教会被提后为主作证,其中有为道致命的(启6:9-11),亦有进入千禧年国的(亚12:6,13:9)。
总上以观,即可申明预选之说,并非仅选犹太而遗弃异邦。非特选犹太全族,而于异邦无分。乃是由于上帝的美意,从世界万国万族中拣选他所爱的归于基督。特从以色列族中选一余数完全归主。此事乃全由神的权衡,凭其意旨而行,圣经已详切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