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
13:1-14 基督徒处世原则
1-7 信徒与政府
基督徒有服从国家执政掌权者的责任,因为在上者是从神领受权柄,
是神的仆人,在地上代神罚恶赏善,维持秩序。但当政府越过了神所
赐的权柄之时,信徒最终效忠的对象是神而不是人(见徒5:29);纵
使要为此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见彼前4:14, 16)。
5 “因为良心”:即“因为知道政府的权柄从神而来”。
8-10 爱心与律法
9 “不可奸淫 ...... 贪婪”:分别为十诫中的第七、六、八、十条
。这些诫命的要旨是:不可伤害别人;所以信徒只要爱人如己
(不加害人),便能活出诫命的精义。
11-14 主再来的激励
信徒最终得赎的时候(主再来之时,见帖前4:16-17)更近了,基督徒
在这具体逼切的盼望之下,应更愿意洁净自己(约一3:2-3),行事为
人光明磊落,准备迎接主的来。
14 “披戴主耶稣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主耶稣的美德,如同
人穿上美服一样。
思想问题(第十三章)
1·试举出顺从掌权者的理由。
当掌权者不把荣耀、主权归给神,或破坏神的秩序时,这原则是
否适用呢(参徒5:29)?
2·“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7) 你有否亏待你生活圈子以内
的人呢?
你对社会上的人又如何?
3·“主必快来”对你有何意义?
你是否时刻警醒地生活?
――《罗马书串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