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
于1章至3章20节,即痛言普世的人皆在罪中,显明上主施行拯救的必须。于3章21节至ll章,则详论救赎的方法。此即本书的大关键,且为最要的一部分。以全书的要道,即于本段表现出。所言救赎的方法,总括四要义:
一、称义(3:21-5:21)
“称义之道,全由神的特恩,赦免吾人诸罪,且悦纳吾人于其前为义人,与神复和,乃以基督的义,转及吾人之身,我们也惟以信与基督连络,接纳此恩”。因罪人即以信与基督联合,所犯的罪,皆在基督的十字架而代替;所应守之律,亦皆以基督的为人而代守。则所说的称义,并非上帝徒然赦免人的罪,而称不义者为义;乃以律法言,我们即与基督联合,承纳基督赎罪之恩,并有分于基督守律之功,所以上帝称我们为义,是理之当然的。但以实际而言,神所以称人为义,究不在人的行事,完全律法与否;乃在人的地位,果已在基督内否。而且所说的称义,不是成义:称义乃神的特恩,以基督之功归与信之者;成义乃是信徒在于基督并圣灵内,所作这成圣工夫哩。
且称义之功,亦有消极积极两方面:所言消极方面是在于基督的代赎,消除有关于身、于心、于灵,各种的罪污。而积极方面,乃是在于基督的尽分守律,而接受基督的义行,为个人的义行。是不但消除因犯法而有之罪,亦且承受因守律而有之义。所以称义二字的真解即一在赦罪,一在承义,合此二者而言,方为称义的全功。以称义地位而言,即因信在基督内,立于神前,为义人作义子。以神视因信称义的信徒,乃在基督内看他,并非看个人的本相。如此说来,因信称义之道,与基督的关系显然有三部分:一则,因其受刑而免罪。二则,为其守律而承受基督之义。三则,与其联合,而有义子之地位。
保罗于本段内,论及称义之道,亦分数层:即先言称义的方法(3:24-31),是惟在于信,全不在于遵守律法。再言因信称义的证据(4:1-25),即以亚伯拉罕与大卫因信而得的义,表明因信称义的功效。继言因信称义的幸福与结局(5:1-11)。终则以先后亚当的比较,表明因信称义之的确。合前后所论,已将称义之道,反复详明,罪人读此,当亦恍然憬悟于称义的方法了。
二、成圣(6-7章)
一个罪欲之子,果蒙赦罪称义,即是已经立于得救地位。第于蒙恩以后,他那灵性生命,犹必日益健全,终至高尚地步,而为成圣之人,方可谓进步的信徒。称义之功,乃顷刻之间所成之事。成圣之功则不然,以成圣的生命生活,亦可于圣灵充满时,有遽然的改变;但信徒的灵命亦须渐长,日有进境,始得人于完全之圣域。所以保罗于罗马书6至7章特论及成圣工夫,其中的言论,多是从他个人灵命生活的经历而来。
这成圣功夫,每有人言是今世不能成功之事,以为我们完全成圣之日,乃在来生而不在今生。殊不知从未见人因残缺一肢一体,而罪欲即减少,如何能言人之全体与灵分离时,即将罪欲灭尽呢?照圣经的明言看来,成圣之功,乃信徒在于基督,由于圣灵,并凭借信心,所达高尚荣乐的圣境。此圣境,也是各信徒于生存人世时,应至而必至的地步,决不是于气息奄奄、灯残油尽时所能成功的(弗2:21 22,4:13 24,5:26)。据罗马书6至7章,保罗的言论,亦正与此相合。因保罗所论,莫非是现身说法的灵历谈。言今生不能成圣者,皆是对于成圣之功未贯彻、未经验。以成圣之功,原为三步:一即地位成圣,是信徒得救时所得的。二即生活成圣,是信徒被灵充满时所得的。三即完全成圣,是信徒与主同死,并有基督复活的灵活在心中时所成功的。
按保罗在此数章圣经内所论,即先论成圣的原因,再论成圣的实际。言及成圣的伊始,在于和耶稣同死同葬同复活,而有属灵的新生活(6:1-11)。再言有新生活,即献身于主,而为义的器具,再不服事肉欲,而为罪孽的器具了(6:12-22)。继言信徒于作成圣工夫之经历,即脱离律法,归于基督,因靠基督而消灭罪律,脱离必死身体的辖制。并言如何得圣灵中的自由,在于神的爱中作生活。
如此说来,此成圣工夫,并非须臾间之事。我们重生时以信而得基督;至成圣时不但是得获基督,亦且为基督所得获,与主至为密切显有基督的生活;终至变化如基督的形象(林后3:18),而披戴基督(罗12章,加3:27)。我们如果愿达此荣乐地步,在于个人方面,亦非一无所为,正如保罗所说,“当战战兢兢,作成得救的工夫”云。
三、得胜(8:1-39)
罗马书8章是信徒的迦南地、得胜地,即渡过约旦河的信徒,所到的地步,所有的生活。亦即经验了主完全救法的信徒,所达最高尚境地。全章所论,莫非保罗用他那实验了完全救法的基督人的生命生活之写真,来表显基督徒得胜的真理、经过,与荣乐的地步,即“长成基督的身量”(弗4:13),“活着就是基督”的高尚地步。
于8章1至12节,是先言得胜生命的经验,即与基督的最深经验,如何在于基督的肉身受死,而在肉体中定了罪案;再言身体因罪而死;终因基督复活的灵在心中,必死的身体,即活过来,即体得了救。信徒必须体得了救,方能作得胜的人。
于12至30节,言得胜的生活,即是在圣灵的生活里生活;且是乐与基督同受苦的生活;万事皆互相效力,莫非是信徒利益的生活;此即得胜生活的实际。于31至39节,可为得胜的凯歌,无事不得胜,无地不得胜,无敌不得胜,且是得胜有余。哦!这是何等的荣耀!何等的福乐啊!
四、希望(9-11章)
解经的人多有以9至ll章插入的一段史乘,与前后所论,无甚关涉。不知此数章的意义,正是借用犹太人的经历,表明信徒的希望。因为信徒既已在基督称义,又成圣而得胜,得那永不落空的希望,是自在的。所以即借犹太人的履历,以为此希望的表征。
保罗于此数章书内,(一)先言犹太人之被选(9章)。为神的选民,有盟约、礼仪、律法、与应许。(二)再言他们的不信(10章)。虽然如此,却在神眷爱之下,其中有少数仍未见弃,时日一至,将见雅各全族都要得救,他们的希望,即终究成功了。今日在基督内的信徒亦然,虽既已得救,有时似较外人更多受苦;但神决非遗弃他们,无非借此为造就完成他子民的利器。(三)终言最后的希望(11章)。因在神的计划中,终究必要成功他们的愿望,达到他们的目的,到有分于本处所言耶稣再来的福乐。
就表面论似乎犹太人的希望落了空,神对亚伯拉罕的盟约未能成功,但福音的救恩,并未废去神所应许以色列人的盟约(9:1-5)。人得救与否以个人的信心为准(10:8-21)。而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乃是系于全族全国。当时以国族而论,固暂时见弃,但以个人而言,仍不乏以信得救的真以色列人。迨异邦人得救之数已足时,以色列全族即皆得救,是以国族而言,所希望的也终必成功。此正可以表明蒙恩得救的信徒所希望的,是永不落空的。
总此四者而言,即信徒历程自然的次序,人既已知罪悔改,而因信称义,其灵命生活必日渐高尚,终达成圣到胜的地步。既已成圣又得胜,自必有永久的希望。纵有时经过诸多的波折,却是终究必要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