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
请读林前九26:‘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们研究圣经,也当有定向,不可乱跑;也当脚踏实地,不可打空气。
圣经中常清清楚楚的说到‘地位’与‘生活’。即如罗一17说:‘本于信’是指我们信徒的地位,‘以致于信’是指我们信徒的生活。又如腓三15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这个‘完全’是指信徒的地位,12节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这个‘完全’是指我们的生活。地位上的完全是耶稣的完全,即耶稣为我们作成的。生活上的完全,实际上我们还未达到。故保罗说:‘我乃是竭力追求’。倘若我们没有明白地位与生活的分别,则此处经文就有冲突而不能解释了。
保罗在本书先要我们透彻的明了我们因信称义的地位,我以在他尽量的讲到罪之后,就在本书四章说到两个人,即亚伯拉罕与大卫。亚伯拉罕在未有律法的时候称义,就是因信而称义,因此保罗说:‘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着甚么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四1-2)再说大卫是在既有律法之后,而且极端破坏律法的时候,已经因信称义。他在行为以外得称为义,就是因信而称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罗四6)这就证明他们两人,都是在律法之外,因信称义,绝对与行为无干。我们因信称义的地位,就是完全接受 神在基督里所成功的义,我们一相信便立时得着。
罗五1-11又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称义的地位与生活。一节是言我们称义的地位,请注意‘我们既因信称义,’这个‘既’字是指过去而言。我们有了这个地位,便立刻可以与 神相和。第二节有一个‘又’字,接着亦有一个‘信’字,从此可知第一节的‘信’字,是‘本于信’的信,第二节的‘信’字是‘以致于信’的信。再注意第一节说因信得以称义,第二节说因信得以站在这恩典之中。这就是凡因信称义的人,已经站在恩典之中,为天父的儿子,作 神家里的人了。
9节说‘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这里上句的‘既’字是已经有的,是我们已经得着的地位。下句的‘更’字是在我们一方面必要追求的生活。我们既已得着第一级的地位,就要更追求第二级的生活。若光是有称义的地位,而没有称义的生活,那就是在地位上已经得救,在生活上尚没有得救。可惜有许多人在地位上已与 神和好,在生活上还没有站在主的丰富恩典之中,还是体贴肉体,作 神的仇敌。但愿我们既已靠着主耶稣的血称义的人,就更要藉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
10与11节都有一个‘既’字,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 神和好,就更要藉着他的生活而得救,藉着他以 神为乐。
罗马书说到得救的步骤,非常清楚:
(一)已过的得救。我们为仇敌的时候,因信称义,与 神和好,不再受罪的刑罚。(五10)
(二)现今的得救。耶稣在我们里面,我们因他的生命,时时得救,胜过罪的权势。(五10)
(三)将来的得救。我们在主耶稣再来时候,‘我们身体得赎,’即死而复活,或未死而改变形体。(八23)
10与11节的上句都是我们的地位;下句都是我们的生活。我们既与 神和好,就当在生活上得救,过 神的儿子日子, 神为我们的天父,我们就当以天父为乐,正如耶稣以天父为乐一样。耶稣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 神宝座的右边。这以上的地位与生活的说法,十分清楚。
本书一18-三20说人如何的败坏,没有希望;由三21起,至五1,是说人靠自己的行为不能称义。称义是因着信,白白的接受 神的义,自己行为在称义上不能加上丝毫。五1-11几次说到地位与生活的分别,说了再说,不厌其详。
我国教会有许多信徒,不能清楚分辨甚么是地位,甚么是生活。我们因信接受耶稣就是称义;称义之后,尚要成圣。称义是地位,成圣是生活。人在地上,拾级而升至楼上,可以比方成圣。当人站在地上的时候,可以比方称义。人若不幸从楼上跌落,依然是落在地上,断不能在地下挖一窟洞而落到地洞里头。所以已经称义得救的信徒,不幸犯罪跌倒,从成圣的地步跌落下来,他还是有他称义的地位,不能比称义再低落一层,这是我们不可不知道的。本来称义的信徒应该时时得胜,不当跌倒,应当顺服圣灵,奋勇前进,跑那当跑的路,打那美好的仗才是,然万一不慎,为魔所诱,如大卫不幸犯罪,从成圣的阶级上跌落下来,他仍没有失其称义的地位,因为儿子犯罪,与世人犯罪,其不相同之处,正如羊是掉在污泥坑中,猪本来就在污泥坑中一般。
许多人不明白这个原理,今天行为甚好,便自己以为称义得救。再过几天行为不对,又以为自己不能得救。好像称义,得救,是时时以他的行为为转移!如此循环不已,情状实在可怜。所以我们当确实知道,因信称义的地位是已经有的,成圣的生活是在乎顺从圣灵而追求。得救是根据称义,不是根据成圣。罗马书特别告诉我们这两种要道,较之圣经别处讲的更为周详。── 成寄归《罗马人书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