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經文:羅馬書135-1413

神設立世上權柄

13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羅馬書13章這裡講到的權柄順服問題,我們的結論還是說神在這罪惡世上有設立權柄,這權柄很多是邪惡的,事實上基本上都不好,但我們還是需要有限度、相對的來順服。當他很明顯跟神的旨意衝突時,就像使徒行傳(當然那不是羅馬政權,是猶太公會,但也是某種程度的權柄),使徒講的話很有名:「我們是順服神,不是順服人。」只是什麼時候是順服神因此不能順服人?這見仁見智。

我覺得基督徒在這些事上,也不能夠很死板的說一定是怎麼樣。當然在現在民主社會也許也是個好處,在以前是絕對不可以造反,所根據的經文就是這個,不管政府怎麼壞不可以造反,你最多可以為義受逼迫,就是逃或被關,但不可以造反;你可以逃,可以被關,但不可以反。現在民主社會比較不需要用造反、暴力革命的方式,就用投票。不過我也不會覺得這就一定的好,但應該是比較好得多。

我們知道神在世界上有設立權柄,有很多我們看來不公平的事,我們能不能在這些事上一方面能更加信靠上帝,一方面我們基督徒也希望能把社會、法律制訂得更公正一點,這也是我們可以做,也應該做的事。

136-7,「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這建議(或命令)也是個非常明智的事情,他在這裡也講到納稅。這些都是專業人士要討論很久的:什麼樣的稅制是公平的?納稅有很多是很不公平。我們台灣現在也在討論,這不是現在而已,幾千年來都在討論,如果神還沒有來,幾千年後也會討論。到底要繳多少?這實在也是很難公平處理的事情。

基本上,沒有一個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希望納稅,最好是一毛錢都不要納,最好還退稅。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都是我們懶惰的本性想法。一般來講需要納稅,因為譬如公共事業,道路等是政府來作,沒有利益可圖,所以需要納稅。但你也可以舉一萬個例子,很多的稅制是不公平,是對富人有幫助。也有人說對富人不公平也是好的,因為他們如果多賺錢,留下來到各地方的也很多,比方在這裡設一個廠等等。

這些都是問題,你覺得工資是不是過低,應該提高一些?資本家只想賺錢的,工資越低越好。他剝削了勞工,你覺得不好,但真的說把這廠拆掉,可能第一個不願意的是勞工,因為他們失業。這些問題都不好解決。你有理想是很好,但求主讓我們不以為我們在人間所想到的制度一定是最好的。在危機的時候可能稅又要高一點,像約瑟在豐年時抽的稅非常高,百分之15-25要繳到糧倉。那是因為他知道會有七個荒年。這些有彈性的原則我們需要去想,也該做這些事。

「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有些君王不好,我們懼怕、遠離,儘量不要惹人家,也不是壞事。尤其是耶穌時候,統治者都不是好東西,但耶穌也還是沒有造反。同樣,在現在這種「很多人講基督徒對這社會的影響」的時候,我也不能不說這違反潮流的說法:我們沒有看到耶穌提出任何政治綱領,包括對稅制改善的辦法。祂的改善辦法最多是鼓勵人釣魚,因為魚口裡可以拿到納稅銀,這是開玩笑的話。我不是因為這樣就說我們不要改良這社會,只是我沒有看到耶穌、保羅做這事情。而有沒有看到摩西、大衛、所羅門做這些事情?他讓整個國家富裕好像是有做這事,但怎麼樣能改善,起碼所羅門時候是非常不公平,以致於後來國家分裂跟這有關係。

基督徒在世界上作鹽作光、世界上的責任,這些我們也不能多談,我總是覺得現在的基督徒如果說我們要多做作這些事情,要從耶穌和保羅,或初代教會身上找到什麼榜樣,恐怕不大有,我覺得他們所傳講的,純粹是天國的福音。一定對人間有影響,但那也是人重生得救、悔改的影響;一定有影響,如果是群體,那是在教會,一般環境裡我還是不大看得到。但我相信好好的納稅、好好的守法,這總是一件正確的事情。然後在什麼時候基督徒因為順服上帝而作比較抗議的事,這我們很難說。

當然要繼續討論的話,還可以想到耶穌說什麼叫「該撒的物給該撒,神的物給神」。我們把什麼樣的忠誠、金錢給國家,什麼樣的忠誠、金錢給教會(姑且這樣說)其實所有東西都是上帝的,該撒的物也是上帝的,但是神在管理的時候,似乎我們對國家有一些該盡的責任。

保羅有提,他在羅馬書講救恩、永遠得救的事上有提,但他也提到現實社會的事,就是羅馬書這一段。不多,但很重要,然後就算提了這一段,他又講到屬靈的事,就是第8節:

愛完全律法

13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凡事不可虧欠人」,從上文來講就是當納的稅要納,給政府當盡的義務要盡,當對權柄有的態度,包括父母、政府、學術、知識等等這些權柄,該給的你要給他,該守的要守,但我們基督徒還要彼此相愛。這相愛不是法律可以規定的,法律不能規定你愛人,法律可以規定不可以娶第二個老婆,或跟別人同居等等,但法律不可以規定丈夫要愛妻子。這不是法律能規定的,法律能規定的姑且這樣說,大概就是外在的正義,看得到的一些正義和公平。愛,基本上是內心的,所以要常以為虧欠。

「不虧欠人,又要常以為虧欠」怎麼解釋?恐怕就是在法律上來講他沒有虧欠,但在內心,他總知道他應該付出更多,他總知道上帝給他的是無限的豐富,沒有給出無限,他就是虧欠。

「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當然這是指神的愛完全了律法,也是指基督徒有愛的時候是在完全律法。這恐怕我們也不必太用在社會上,比方今天一個醫生看病人,他完全不必愛病人,純粹是守他醫生的規則,該做的事、該開的藥,然後他有多少收入,就完了。警察指揮交通,也不是愛這些開車的人,就是規定就是了。社會上能做到這樣,已經是很好,但基督徒要有從神來的愛心。

139-10,「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等跟「愛人如己」有什麼關係?可能「不可偷盜」最容易來解釋。什麼叫做偷東西?不是你的東西你拿了,那就叫偷。因此在歷史上有些主張社會正義的人有這樣說,當你沒有把工人當得的錢給他時,你是偷他的。這跟「合理工資、最低工資」有關係。我簡單說一下:

今天一部汽車假如賣一百萬,把所有成本通通去掉,利潤是十萬塊,我們在講社會正義或工資時就會談到:Who gets what and why?這十萬塊錢,誰得多少?可能你會發現這十萬塊錢得得最多的是董事長,假定他得了九萬,其次,沒有那麼辛苦但也花了一點力氣的工程師,設計車子的,他可能得得次多,九千。然後推銷員可能得多少,算一算會發現生產線上花力氣做車子的工人得得最少。一個工人的薪水可能比董事長百分之一不到,這公平不公平?

我不是在講社會主義,不是在講大家得的錢一樣多,那就沒有人作董事長了,資本家的理論就出來:就沒有人要投資;那些工人都失業;這些工人本來就比較笨,只能作這工作等等。

我還是要問那問題:Who gets what and why?這有好多理論,我們直覺馬上想是應該公平,每個人得一樣,後來又發現有很多問題。在社會上古今中外好像都有個現象,最辛苦做的人得得最少,做車子的工人收入是最低的。一盒喜餅賣出去,得得最多的是大老闆,得得最少的是麵包師傅,好像勞力的人比較辛苦,勞心的人好一點,什麼都不勞的有錢的人最好,他純粹做的一件事就是投資,他老爸給了他一筆錢,好像他就富裕了。這不公平。

我們當然不是在討論這個,我們在講「不可虧欠人」,講到錢。前面講的是政府,這裡講到的是商業行為,都是最影響我們生活的兩個大東西,恐怕都很難公平。我們要改善是好的,但也都知道怎麼改善一定都有流弊。

就有人這樣說了,其實這很公平,老闆一年賺十億美金,這是老闆的事,我們簽的合同是你一天工作八小時,一年一千塊,我已經對你太好了,要不要隨便你。這叫公平,因為是公平簽製的合約,你同不同意,要來上班就是賺這個錢。當然馬克斯說所以非常不公平。我們不去談馬克斯,也不去替資本家講話,只是說什麼叫「不可虧欠人」?

這就要想到聖經裡包括舊約裡講到的一些:你要給誰多少東西?不可虧負。事實上聖經沒有講一個數字,這很難講的。什麼才是一個公平的工資、工作環境、待遇?注意,你很有理想,感謝讚美主,但我提醒你,人間沒有理想國。所羅門的統治大概是最好的統治了,卻有大批的奴工。羅馬在該撒亞古士督的時候,當然後面是該撒提庇留,耶穌應該是死在提庇留統治下。那通通是非常好的,卻出了一件最大的冤獄,就是耶穌被處死。約瑟時候的法老很好,摩西時候的法老不好。我們怎麼樣叫做公平?怎麼樣分一個大餅是公平?怎麼樣挨打是公平?剛才講政府做的好像主要是處罰人的公平,現在講「不可虧欠人」是商業行為給了工人多少的公平,這些在人間都只能有相對的改善。希望基督徒都有個態度,我們會給人當給的。你作老闆,能對你的員工多善良,也很難講。

我所知道台灣最好的基督徒老闆就是陳定川,永光的老闆,非常敬虔,但我相信他的收入跟他的工人的收入也有很大的距離。我們也不一定能說這就是不公平,甚至不一定能說這就是不人道,我們都要說,(我又回到因信稱義),做得最好,你還是個罪人,這世界的錢財都是不義的,我們只有求主幫助我們盡量能平安,我們把該給的給人,沒有偷別人的東西,沒有偷工人當得到的工價。拿伯的葡萄園有哭,這哀聲(先知書有講)也是到上帝那裡去了。

而「不可姦淫」跟「愛人如己」又有什麼關係?你沒有把一個女孩子當得的給她,你沒有給她尊重、安全感,你只是為了滿足你的私慾。「不可殺人」跟愛又有沒有關係?當然殺人有很多理由,戰爭的殺人我們也不能討論,而報復的殺人呢?聖經裡有允許,就是報血仇的,至近的親屬要報仇的。而誤殺人的在這種情形下,可以逃到逃城去。「不可殺人」,殺人當然是不得已,為什麼要殺人?你沒有把他當得的給他,他當得的是上帝給他一個要活七、八十年的生命,你把它奪走了。你因為要錢、報復、仇恨,因為自己想要多得,就把別人當得的沒有給他,這是不義,但愛比不義還要更多一些,愛是不是把別人不配得的也給別人了呢?這些就更複雜。所以這裡講的不只是愛,也講到義。

不過第10節特別講到「愛不加害與人」。我們可以用消極的來講,你的行為沒有在害人,也是一個愛。但我們又能夠說什麼事是不害人?比方,「請你吃蛋糕」,但吃了高血壓、糖尿病發,這是愛人還是害人?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是愛人?各位,這不是小事情。你介紹一個女孩子給另外一個人,你怎麼知道這會是幸福?你讓大家受很多教育,你知道這是對的嗎?教育越多,大學越開多,到最後很多大學生找不到工作(或教授失業),你怎麼知道?你開一個大汽車廠,很多就業機會,賺了很多外匯,但污染了水質怎麼辦?我們求神讓我們有上帝的愛和智慧,也求神讓我們看到在罪惡的世界,這是一直不能停止的一個問題,需要解決的。

所以保羅講到政府、社會生活,講到基督徒要有愛,基督徒的愛裡面是希望人得到幫助。不過恐怕這時候要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講的話,「我們不求自己的益處,求別人的益處,就好像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要叫他們得救。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林前9231033教會的使命還是要以福音為主,這是愛人。也回到保羅在一開始講的,「凡是猶太人、外邦人、希利尼人,我都欠他們福音的債。」因為最愛人的行為就是讓他認識主。但我們怎麼傳福音、愛人、公義、在社會上作鹽作光,這世界還是罪惡的世界,我們作這些是有個盼望,就是有個公義的主在掌管,而這公義的主的掌管會彰顯。

趁早睡醒

1311,「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得救,是在永恆中得救的;得救,是你信耶穌時候得救的;得救,是主再來時候得救的,所以這裡「得救」有些不同的層次。

「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這是甚麼意思?就是我們現在離耶穌再來的時候更近,耶穌再來時我們就更完全的被拯救了。

這一節一開始講「再者」,就跟上面有關係,完全律法;要警醒做主的工作;不要糊塗。這裡「趁早睡醒」就不是指字面身體的醒,而是指過一個聖潔、善良、不糊塗的生活。

「睡」在聖經裡有時是好的意思,有時是不好的意思,在這裡是不好的意思,是指糊塗。我們應該趕快醒,不要糊塗,因為離主來拯救我們,其實也就是審判我們,其實也就是我們在世上見證主,其實也就是我們這僅此一生的日子是越來越短了。固然我們非常羨慕也盼望將來的永恆,但那首詩歌講「僅此一生」也是沒有錯,我們在這罪惡世界也只能過一生,要背十字架也只有在這生命裡背,將來沒有十字架背,為主受苦也只有這一生,將來沒有,將來是好得無比,但現在也有一個千載難逢、永遠不再有的機會為主受苦。那麼,醒過來吧,在這世界時間越來越短,就讓我們越來越珍惜,這都是正確的基督徒人生觀。我們沒有覺得主越來越近,我們就不要工作,變賣一切所有的到山上等主。不是的,我們更在罪惡世界工作,包括傳福音、順服執政掌權的、愛人。這裡面有很多辛苦、不公平、沒有辦法解決的事,但我們有盼望,因為有一天要得救,而這一天是越來越近。越近,我們越盡責任。

1312,「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黑夜越深,表示白晝越近。這是一個很弔詭的事實,已經最深,就不會更深,會越來越亮。所以這也蠻樂觀的:還可能更壞嗎?所以在經濟有危機時不也常講:「現在掉到谷底沒有?」經濟再壞、失業率再高、股票再跌,如果已經到了谷底,那只可能更好。對每個世代的基督徒而言,用Dickens的話講:這是最壞的世代,這也是最好的世代。最壞是因為實在夠黑暗了,最好是已經這麼黑暗,主來的日子就更近。這一定是對的,主來的日子只有一天比一天更近,所以我們一天比一天更積極。當然也還有一個意思,就是你作主工的時間就一天比一天更少了。

這都是看你怎麼理解,以賽亞書2213講到,「明天要滅亡了,今天就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明天世界末日就來了,大家是過一個警醒的日子,還是過一個更糊塗的日子,這真是不一定,每個人的反應不同。有人說:「趁年輕,多吃喝玩樂;多鍛鍊身體、遊山玩水一點。」相對的也是一樣:「現在年紀這麼老了,此時不吃喝更待合時?更要多吃喝。」還是,「現在年紀老了更要保健」。每個情形都可能有相反的反應,我們基督徒在任何一個情形都應該更光明就對了,不管是一息尚存,或年輕、年老,都是要過悔改、更正確的生活。

他就說我們要,「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這「暗昧的行為」他用「脫去」來講。保羅很喜歡這樣講,在以弗所書也這樣講。意思當然不是說一個行為可以像衣服一樣的脫去,而是說你的改變應該看得出來,就像你換一件衣服是看得出來的。固然神看重內心,尤其上面講愛是內心的,但外在的行為也應該有,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脫去、穿上都表示要讓人家看到你的改變,也是你有個決心才有這樣的行動。不過,在以弗所書是說穿上基督,脫去那不好的,這裡也是脫去不好的,然後不是穿上,而是「帶上光明的兵器」。也很妙,前面是講愛心,這裡是講爭戰。我們需要爭戰。時間不多了,清早要起來要去打仗。打仗是怎麼打?13節:行為端正,好像行在白晝。

1313-14,「13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現在又有個穿上,「披戴主耶穌基督」。時間不多了,有人更放縱私慾;時間不多了,有人更披戴基督。

這可以說是基督徒在世界的生活,包括在政府、商界、跟人相處,也包括教會,下面恐怕是更針對教會,也就是羅馬教會的一些狀況。

一切靠主、為主

14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現在有「信心軟弱的」,而這信心軟弱是什麼?第2節:

142-6,「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這可能有點叫你們吃驚,什麼是信心剛強的人,什麼是信心軟弱的人?軟弱當然是負面的意思,就是不夠有信心、信心不夠好。或因為信心不夠好,他的生活是軟弱的。

各位,你通常想到信心剛強的人,大概就是很聖潔、很善良、不看電影、只看聖經、穿著規規矩矩、吃粗茶淡飯,只吃蔬菜、面容非常清瘦,因為天天在做主工;愁眉深鎖,因為憂愁這世界的悖逆、抵擋神。也就是一般認為信心剛強的人是比較規矩的基督徒,而軟弱的是又抽煙又喝酒的。但對不起,保羅講的剛好相反。他沒有講軟弱的是什麼,他只講那好像是剛強的人,是「百物都可吃」,起碼信心居然跟好吃連在一起。然後軟弱的人就是動不動就是四十天禁食,或只吃蔬菜,像但以理,只吃蔬菜白水。

這裡其實跟但以理書可能也有點關係,哥林多前書第810章也是在講到吃的問題,吃祭偶像物的問題。簡單說,多半的肉是跟祭過有關係,蔬菜大概沒有祭過就可以吃。不管有沒有祭過,就常識來講,你今天要養一隻豬來殺也許不太容易,保羅那時候可能容易一點,今天就很少,養寵物很多,但不是養來吃的,差不多是它來吃你。蔬菜還是可以自己種種,如果怕是拜過偶像的,自己種種就比較好一點。因此可能跟肉總是祭過有點關係。

而我們可不可以吃這些東西呢?可以看哥林多前書,就神的創造來講,什麼都是好的,都可以吃。你可以吃,但不能影響到別人的信心。就是總要想到是對人有益處,妨礙到別人就不好。所以即使是一件合法的事,你做,會讓人家受到某種程度的妨礙,就不要去做。譬如說可不可以喝酒,從聖經來講,我必須誠實說應該是可以喝酒的。舊約尤其有,「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47)等,事實上如果照當時的風俗來看,聖餐用的應該是酒,不是汁。

因為有些人就比較軟弱,所謂軟弱就是你不能碰,一碰就會彈起來,那你就不要碰這事情。你就不要在軟弱的人面前談昨天的電視節目,因為他會很難過,為你禱告、流淚、說你墮落、對你有很多論斷,所以就不要。然後你也要非常小心,你以為你的自由是對的時候要更小心。聖經裡總是對剛強的人(或起碼自以為剛強的人)有更多的提醒和警告。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這信心軟弱的非常可能是指羅馬教會裡的猶太基督徒,他們對很多東西覺得不可以吃,包括從利未記來的。而保羅請那些信心剛強的,可能就是羅馬的外邦基督徒,他們因為沒有這歷史的包袱,就能夠說神造的都很好,感恩著領受都可以吃。

保羅說,「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這也請注意,14章這裡談的,神學上叫做adiaphora,就是無關重要的事,就是這些都不是什麼重要的教義(像因信稱義、三位一體等),是講這些吃喝,比較次要的事,就不必去辯論,辯得臉紅脖子粗是不需要的。有人也把這繼續引申,在神學上有些是不必辯,譬如是前千禧年還是後千禧年;是受洗還是受浸;擘餅分杯的儀式中那餅是用什麼餅、杯是用什麼杯。這些不要花太多力氣辯論,只會增加分裂。我也同意這樣的講法,重要的事我們要辯論、堅持、講得清楚,不重要的事(當然我們不能說這不重要,保羅花了這麼多篇幅講,就在說你要怎麼樣處理)起碼不要把它惡化,就是拿來辯論、討論。所以我也希望我在遵守這原則,有些會讓人吵架,跟得救沒關係的,我就不去談它了。

那剛強的是第2節說的,「有人信百物都可吃」,軟弱的就是,「只吃蔬菜」,第3節,吃的人當然就是比較剛強的人,他就輕看那些不吃的人,覺得他們沒有信心,神學知識太差:「你不知道神創造了一切嗎?你是以前拜偶像太多,處處都怕?它哪有這種能力?這豬肉都可以吃的,我們是感謝主吃的,不管怎麼來的。」 這樣就不對了。也就是說可吃,但不可輕看、不要辯論。不吃的人也可以不吃,但你不要論斷別人:「這人體貼肉體等等」,也不要去辯論。你要知道「神已經收納他了」。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這顯然是指猶太基督徒,他在論斷上帝的僕人,就是那些敢吃的外邦基督徒,在責備他們不對。「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神會保守他,這種事情不是在講「三位一體、基督復活」,那很嚴重,要講清楚,這個事情你跟他越吵越厲害,其實是你理虧,神會保守他的。「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這句話可能是更加肯定那信心堅定的人:「他們這樣吃,主會讓他們站住的。」所以的確看到保羅對軟弱的有很多的責備。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哪些聖日要守?可能又是比較保守的猶太基督徒覺得安息日這些一定要守。安息日跟主日不一樣,安息日是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六晚上,主日是我們今天講的星期天,主復活的日子。有人看日日都一樣,有人覺得這日比那日重要,像贖罪日等,一定要守。

各位,我們基督徒可以說幾乎是什麼日都不守,如果照以前聚會所,連聖誕節也不守。不過那不是守,守好像比較嚴肅,是慶祝。聚會所是什麼都不守(包括受難日等),因為他們覺得那有異教的色彩。其實他們這樣也算是軟弱的。的確聖誕節是有異教色彩,但現在都變成一個傳福音的好機會,你就喜樂,耶穌一定有一天是出生的日子,選這一天也沒有什麼不好。何況一年365天每天都有人生,難道不能慶祝生日?這都有點死板,我們當然都慶祝生日,有些保守的基督徒也不慶祝生日,這都有聖經根據的,因為聖經裡兩次生日都出了大命案。第一個是膳長,是在法老生日時被吊死,第二個是施洗約翰在希律的生日被砍頭的,所以不應該慶祝生日。這是他們的理由。

就是說有些人是看重這日,有些人看重那日,你看每日都重要也是很好的,聖、俗不去分它,每個都是聖日。不過這種也有個危險,就變成每個都是俗日了。我們軟弱的人有時分別一些日子出來,我覺得也是好的。

譬如靈修,一般來說在早上、清晨是最好的,但我始終不太是這樣,這幾年才比較這樣。因為我一直有個習慣,早上一定是精神最不好的時候,越晚精神越好,九點多鐘靈修,好得不得了。但這我也不敢在堅持一定要在早晨靈修的人面前講,免得他們說這是體貼肉體;嗎哪是早上的,晚上就化掉了等等。其實不是晚上化掉,是太陽出來就化掉,所以要這樣講的話,靈修應該在太陽還沒出來的時候,晚上還可以吃烤好的。

保羅也很有意思,他說,「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他不是和稀泥,那「堅定」的意思是,你守是為主守,吃是為主吃,不吃是為主不吃。當然他沒有講不守是為主不守,大概不太敢講這話,因為不守的話猶太基督徒會非常生氣。所謂「堅定」不是說你要頑固,而是你要知道這在為主做。當然每個人都在說是在為主做,但不一定如此;很多時候我們不一定是在為主做,就是為了一個自己的成見、習慣而做。

不過這些事我不多討論,因為保羅說不要為這事辯論,但這裡面大家應該有個瞭解是真的,教會裡總有不同的意見,總有人剛強,有人軟弱,總有人覺得這事可做,這事不可做。如果這些事的確不涉及到基要真理、得救的事的話,我們就避免這種衝突(當然有人還是喜歡有這些爭執)。我們能夠常常感恩,感謝主而吃喝就好,接納小事上不同意見是很好的事。重要的是,「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

14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但很多人都會提出這樣的理由:「我不是為自己,是為主,是為教會、為你好」。我們常提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實還是自己的成見。

「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咦?還有人為自己死的?死是不得已,它來找我的,什麼叫「為自己死」?我們知道什麼叫為國家死,什麼叫為自己死?其實這不要想得太嚴肅,意思就是你不應該把你當作你生死的終極目標和基礎,你一切是為著主、靠著主。生在主的手裡,為主而活;死在主的手裡,平平安安把自己交在主的手裡。

14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你說:「這人明明是腦溢血、心臟衰竭死的,怎麼說為主死?我們大多數人死是這樣的。」我說這不要把它講得太死板,並不是主在那裡,需要我去拯救,我去救祂,然後殉主而死。也不是說殉道才叫做為主死,沒有那麼多人有機會殉道。「為主活、為主死」就是生活中以主為中心,信靠耶穌在每件事上引導我、榮耀上帝。

「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我們是重價買來的,不是自己的人。

14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基督死了,是為我們死,基督活了,也是為我們,因為祂的復活顯出祂真是主。基督死和活是為了我們,也是為了順服上帝,也是為了擊打魔鬼,但最終的結果,祂的死和活,甚至我們從更早講起,基督的道成肉身、活、死、又復活,最終的目的不僅是拯救人,而且是成為宇宙萬物的主宰;本來就是,祂要再成為宇宙萬物的主宰。這在腓立比書及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得到,主把祂升為至高,成為主。

祂的死和復活,成為所有人的主,因此今天你就不必越俎代庖:「我一定要管到你,我這是為你好」。神有給你權柄沒有錯,你是他的父親、母親、牧師,但終極的主還是神。很多時候我們有權柄的人總是會濫用權柄,甚至會不恰當的使用愛:「我這是愛你」。你的愛可能是真的,但不是建立在真知識上。

保羅可能繼續在責備那些猶太基督徒:

1410,「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你不要論斷他,他有他的主人。這種事情不是得救的問題,你不要在這裡論斷他。

同樣,剛強的人,「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他是主的人,是主重價買來的,你怎麼可以輕看他?就某個意義來講,他也在代表主的。

「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我們每個人都要站在主的臺前,就是我們要被主來審判,要從主那裡得賞賜。

這裡都在講「站在主臺前」,後面說「要在主面前把這些問題都要說明」。很多主流的解經家大概也都會說,這「站在主臺前說明」不是一個審判臺,是一個得賞賜的臺前。根據是哥林多前書第4章,那裡也講到我們不要彼此論斷,論斷我們的是主,然後主對我們的論斷結論是稱讚我們,「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5)。每個基督徒都會得到稱讚。

不過,我也看過少數愛主、相當好的解經家說,基督徒將來在審判臺前並不只是得到賞賜和稱讚,恐怕某種程度的責備(當然這責備沒有處罰的意思)也會有。但這我實在不太敢講,因為聖經的根據實在不太多。

14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12節這裡是說要說明,從字面可以瞭解到什麼程度,我也不是太有把握,因為如果照字面來講,「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對我來講,我會講不出一個字。主說:「你那時為什麼會作弊?你那時為什麼會不耐煩?」到底是什麼事要說明?主有什麼事不知道?這說明有點像說明會、辯論會、陳情會,我怎麼能在神面前說明我的事?做得不好會很羞愧,做得好就榮耀主。

我想這裡的重點恐怕不是說我們有一天要在神面前解釋為什麼我會這樣、那樣,我們在神面前應該就是感謝和讚美,得到祂的安慰、鼓勵和稱讚,享受和喜悅。這裡只是在說:你幹什麼那麼急著去審判、論斷、看輕別人?你不知道是主在審判,在決定他是如何嗎?你越位了,取代上帝在那裡做一些上帝做的事。他的事他自會跟上帝負責,你在那裡幹什麼?「我是為了愛他,為了潔淨教會」,很好,但要小心,不是你該管的一些非生死而是吃喝的問題,你要交在主的手裡。

另外可能更重要的是,你一天到晚在管別人,有沒有想到自己眼中的梁木?所以他的重點可能不在有一天我們要怎麼跟神說明,而是在說神在掌管每件事,你自己在神面前活得怎麼樣,這是他要我們注意的。

這裡就是在講不要輕看人,我們都會站在主的臺前。可能「主再來時,我們都站在主臺前」也還有一個意思,那時候都是永恆的相愛了,如果那時候開始的永恆相愛是那麼美好,你為什麼不能在這個時候就開始?你說:「我沒有辦法容忍,他居然去吃那祭偶像的物。」;「我沒辦法容忍,他居然是這的無知,以為今天還這不可吃、那不可吃。」那就今天就開始,你就知道你今天就站在主的臺前,主在管理你,主也在管理他,你就不要太緊張的代替主來做這些事。

1411,「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在以賽亞書4523,神在那裡也是講到所有偶像的虛假,只有祂是獨一的真神,祂預定、計畫、管理一切。在神絕對的權柄之下,教會裡現在也為了吃和守日的問題有辯論,辯論到一旦覺得你就是上帝、你的就是絕對正確、可以審判人,那就不當了。尤其這只不過是吃喝的事,神似乎給我們相當的空間,你就不要這麼嚴肅。

這裡可以說對兩派都有些責備,比較多責備的是猶太基督徒,下面可能比較多責備和提醒的是外邦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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