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第十六课

经文:   罗马书12:9-13:14

 

金句: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13:8)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13:14)

 

主题:   与他人的关系

 

重点:   披戴主耶稣基督

 

主旨:  正在改变的信徒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用圣洁的生活体现神的公义。

 

信徒通过爱他人和服事他人来爱神和服事神

 

一.  服事、无私地爱其他信徒(12:9-13)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12:10)

 

注意:    圣约的爱是寻求帮助他人,并且献身于服事他人。

 

二.  寻求成为黑暗中的光(12:14-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12:21)

 

注意:  在黑暗的世界中作光会将非信徒引向耶稣基督(见彼前12:11-12)。

 

三.  顺服掌权者(13:1-7)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服从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13:1)

 

注意:  作为见证,我们需要顺服掌权者,因为我们知道(惩恶扬善)神使用一切的掌权者来达成他的旨意。抗拒掌权者就是与神为敌!(见彼前2:13-17)

 

四. 活出爱(13:8-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成全了律法。”(13:10)

 

注意:  一个信徒唯一需要不断偿还的债就是要爱人如己,这样,就成全了神的律法。

 

五. 使自己成圣,过圣洁的生活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13:10)

 

1.       把自己从罪中隔离出来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13:13)

 

2.       把自己归入基督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13:14)

结论:    对神的奉献不是抽象的,而是要在公义的生活中具体地显明出来。你不可能不爱他人,不事奉他人,却能爱神和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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