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第六课

经文:   罗马书4:1-25

 

金句: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4:3)

 

               “所以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4:16)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4:24)

 

主题:   亚伯拉罕的义

 

重点:   恩典和信心

 

主旨: 救恩的预备是神的恩典,而且靠着信心得到。

 

恩典是基于:

 

一.  神的恩典

 

“…因此就属乎恩…”(4:16)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4:4-5)

 

注意:    因为恩典不是应得的,也不是靠努力得到的,所以救恩是神的一件礼物。因此没有人能够凭行为得到或在神面前夸口(见弗2:8-10)。

 

二.  神的应许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4:13)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4:20)

 

注意:  救恩扎根于对全世界属灵的祝福,通过亚伯拉罕一脉相传(见创12:3;加3:16-20),不是在律法下的表现。

           

三. 神的能力

 

“…神叫死人复活…”(4:17)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4:21)

 

注意: 神的能力是救恩的确据。

 

四. 神在基督里的预备

 

   “…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4:24)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4:25)

 

注意:  十字架付清了罪的工价;复活打破了罪的权势。

 

结论:    救恩是神提供的,人只有信靠神,才能得到神的救恩,而不是依靠行为、律法、礼仪──“那些信靠他的人”(4:24)──神的义就在他们身上。人必须相信什么才能得救呢?

£¨1£?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4:25)

£¨2£?基督的肉身从死里复活(4:25)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 见罗10:8-13;林前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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