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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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一)

 
經文:使徒行傳六:1—15

使徒行傳從第六章八節開始,到第八章三節,都是記載基督教會史上最早的一位殉道士司提反的故事。司提反事件在教會史上所詮釋的意義,遠超過早期門徒在耶路撒冷建立的教會;即使耶路撒冷教會已經消失,司提反殉道事件所帶來的影響,一直是基督教會在宣教工作上最常拿來當作教學、訓練課程的教材。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章經文,提供了許多很重要的早期教會的史料;不僅看到早期教會執事(或長老)的形成,且看到基督教會越興旺,受迫害的情況也相對的越嚴重,就像我前面說過的,基督教會是在迫害中成長的。另一方面,我們也在這段經文中再次看到,迫害的背後隱藏了很嚴重的作假見證陷害人的行為。從舊約聖經所記載拿伯葡萄園事件中,可以清楚看見亞哈王為了得到拿伯的葡萄園,他的妻子耶洗碧就是以收買人作假見證陷害拿伯,奪取他的葡萄園(列王記上廿一:10);在新約福音書中,則看到宗教領袖「設法找假證據控告耶穌,要置他於死地」(馬太福音廿六:59);如今司提反也遭到相同的情形。試想,宗教信仰發展到這個地步,豈不是非常可悲?但類似的事卻一再地重複發生在基督教的宣教史中,打開台灣基督教會史,很容易就找到這樣的例證。如果你有機會去台南的白河鎮鄰近的白水溪教會,就會看到禮拜堂門前所豎立的甘為霖牧師紀念碑。那是紀念宣教師甘為霖牧師被人控告他殺死嬰孩,吃嬰孩的血、肉,然後造謠言的人又鼓動人民殺害甘為霖牧師。其實,如果我們注意一下,就會發現這種作假見證陷害人的迫害事件,在過去如此,在現代基督教會歷史中也一再出現。這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提醒:信仰如果失去誠實的心,就不再是信仰;沒有誠實的信仰,人心就會變成磨鬼的溫床。這一點是我們必須特別儆醒的。

再者,從第六章到第十一章我們看到,基督教會並沒有因為司提反殉道事件而使教勢的發展萎縮、停頓,反而使原先停留在耶路撒冷的宣教事工發展到外邦去。這是當時羅馬統治者以及猶太宗教領袖們料想不到,也正說明了上帝奇妙的旨意,遠非人的智慧、能力所能測度。

現在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節:這些時候,門徒的數目日日增加;那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和說希伯來土話的猶太人之間發生了爭執。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埋怨使徒在分配每日的生活費這事上疏忽了他們當中的寡婦。

作者路加從第一章告訴我們信徒是由一二○名開始,第二章說因著聖靈的感動,信徒人數增加到三千,第四章說「聽見信息的人有許多信了,光是男人,數目將近五千」(四:4),其後在第五章說「信主的人越來越多,男女都有」(五:14),現在則是用「門徒的數目日日增加」來形容當時信徒聚集熱絡的狀況。我們可想像當時教會澎渤發展、有力的情景,必定相當感人。

另外,這一節也告訴我們在信徒當中發生的問題,這問題是不同語言族群的人之間,因為「隔閡」而發生怨言。從散居外地回來耶路撒冷的人,習慣使用當時最流行、普遍被接受的官方語言─希腊語,而一直居住在巴勒斯坦的本地人,說的則是亞蘭語(新譯本用「希伯來土話」),這兩大族群很可能一開始的時候就是用他們自己所熟悉的語言敬拜、聚會。現在,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使徒在分配每日的生活費這事上疏忽了他們當中的寡婦。」提出這問題的是說希臘語的族群。

我們要注意的是,從第二章開始,他們組成這個信仰團契,把自己的錢和物品拿出來一起分享共用。第四章,記載信徒們再次強化了這種「凡物公用」的信仰生活見證。第五章提及亞拿尼亞和他妻子撒非喇因沒有以誠實的心加入這團契,遭到彼得的譴責而喪失生命。現在則是發生,在分配生活所需的事上,有寡婦受到疏忽的事件。

摩西的法律書中曾清楚規定對孤兒、寡婦要給予必要的保護,絕對不可以欺負他們。這些說希腊話的寡婦,很可能是因生活上遭遇困境,從外地返回祖籍地巴勒斯坦依親(就像路得記中的拿俄米帶路得由摩押地返回伯利恒城一般)。早期的教會則可能也像猶太人的慈善團體一樣,收容孤兒寡婦,與他們一起共享團契「凡物公用」的生活。這些人可能無法提出什麼財產,也可能年紀老邁,行動不方便,結果在每日生活的需用上被忽疏了。

其實會發生這種事也是很自然的,因為人數日日增加,保守估計至少也是將近萬人之多。而在這樣龐大人數聚集在一起生活的環境下,要照顧到人人都滿意,或是感受到溫暖,確實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何況,那時又沒有現代工商社會所謂的「企業管理」,發生疏忽實在所難免。可是我們也看到,發生問題並不是因為信仰的事,而是生活需要的事,這就告訴我們一件很重要的事實:信仰與生活是分不開的。設若因為生活上的問題導致信仰團契的不和諧,十分令人惋惜,更叫聖靈擔憂。

第二節:因此,十二使徒召集全體門徒,對他們說:「叫我們放下傳講上帝信息的工作,去辦膳食,這是不應該的。」

十二使徒,這是作者路加第一次使用這種稱呼,特別要指明的對象是耶穌基督的十二位門徒。十二使徒坦承他們同時兼挑這種事務性的工作和傳道的事工是種極大的壓力,也不應該。

「膳食」這字有另一個意義,就是兌換錢幣之意(馬可十一:15)。這使我們了解當時大家是把錢或食物拿給十二使徒,由使徒們統籌管理。由於有許多人是由國外回來的猶太人,自是帶外幣回來,因此,必須有人負責辦理兌換的事務。在耶穌基督傳福音的時代,管錢的事是由猶大負責(約翰十二:6),門徒也同時管理有關飲食的問題(參考馬可六:37)。顯然地,此時門徒心中已然有些不滿,他們為了這些生活上事務性的工作,常常不能專心一意傳福音,卻又不敢出聲抱怨。現在既然有人提出飲食、發放錢幣等事務性的問題,他們也就得以藉此機會表明他們心中所掛念的事。

第三至四節:所以,主內的朋友們,要從你們當中選出七位有名望、受聖靈充滿、又有智慧的人,讓他們來負責這些事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心於禱告和傳道的任務。」

第三節告訴我們,要推選出來的這七個人雖然只是辦理團體生活的行政事務工作,卻也被要求具有重要的條件:一是有名望。二是受聖靈充滿。三是有智慧。

為甚麼需要「有名望」的人來擔當這種工作?有一個可能是,這樣的人容易取得一般人的信任。所謂「有名望」並不是指在社會上有名望,而是在這個信仰團契裡人人認識、公認可以信得過的人。

而要求「要聖靈充滿」的人才能擔任這樣的工作,其原因是表明這工作,並非隨便處理即可。凡屬於基督徒團契的工作,只有堅信上帝是生命之主的人才能擔任,因為是神的事工。

「有智慧」,是認識上帝之意。

智慧與狂傲是意義相對的詞,詩篇第十四篇說:「狂傲人自言自語:沒有上帝。」箴言第一章七節則說:「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端。愚蠢的人輕視智慧,也不願意學習。」我們從這裡看到,需要「有智慧」的人來辦理信仰團契的事務,此說明基督徒團契跟一般團體最大不同的地方,即辦理基督徒團契事務的人,必須是相信、認識上帝的人,這也是最基本的要件。一個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在基督徒信仰團契裡很容易把人擺在第一位,且會在有意無意間,表明出沒有上帝的心態。

出埃及記第十八章廿一節記載摩西接受他岳父葉特羅的建議,選出一些「能幹」的人協助料理以色列人民的事務。這些人的條件是: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也就是早期教會所要求的:有智慧、聖靈充滿、有名望。

這些門徒很清楚自己的工作重點是傳道和祈禱,因此如果「外務」會導致最重要的傳道工作受影響,就必須有所改變了。耶穌基督在傳道工作中,即常常有人把生病、被鬼附身的人帶到他那裡,希望他醫治他們。但耶穌基督告訴門徒,他來到世上是為了「傳道」(馬可福音一:38)。耶穌的話對今天的傳道者是很重要的提醒。

第五至六節:使徒的建議得到了全體的贊同。於是大家推選司提反;他是一個信心堅定、被聖靈充滿的人;又選出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和改宗參加過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大家請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後,就給他們行按手禮。

這裡非常重要的是,作者路加把第一代七個受揀選者的名字記錄下來。比較特別的則是將司提反的特性記明,讓我們知道司提反「是一個信心堅定,被聖靈充滿人」。而作者路加之所以描述司提反的靈命,也是在為第七章他受難的事件預留伏筆。到第八章我們會看到腓利的宣教故事,可惜其他五位同工並沒有留下更多的資料可供參考。

另外一點,在這些人當中,除了尼哥拉是安提阿人外,其他的人應該都是由居國外回來,說希臘話的猶太人。特別提起尼哥拉是安提阿人,可能是為了要凸顯安提阿的重要性,因為「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使徒行傳十一:26)。這樣我們可以看到早期教會中已經分成兩個管理組織;一個是猶太人主理的傳道組,以耶穌基督的門徒為主要領導者,像彼得、約翰等,另一個是管理事務的外僑組,專門負責說希臘話的僑民的事務。此也是作者在為第八章一節:「路撒冷的教會遭受極殘酷的迫害。使徒以外,所有的信徒都分散到猶大和撒馬利亞各地區去。」特別預伏一筆,就是這些外地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教會受到迫害的時候,可以輕易地回到僑居地去,繼續傳復活的主耶穌的福音。

照第六節最後一句「使徒禱告後,就給他們行按手禮」來看,耶穌基督的門徒確實是整個教會的主要領導中心。因為這些被揀選出來的人,接受他們的按手才被賦予管理的責任。

第七節:上帝的信息繼續傳開;在耶路撒冷的門徒數目增加很多,許多祭司也接受了這信仰。

這一節很重要,它告訴我們加入這信仰團契的,也包括猶太人宗教團體中具有祭司身份的人。換句話說,福音已經進入猶太人宗教的圈子內了。

另外,作者路加說,信徒的數目持續在增加中,原因是上帝的信息繼續傳開。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只要傳開福音,信的人就會增多。雖然如何傳開是個要研究與探討的問題,但努力把福音傳開是基督徒和教會的使命,則是無庸置疑。即使在遭受迫害的環境中,仍不能停止。

第八至十五節:司提反充滿著上帝的恩賜和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但是有些人反對他;這些人是所謂「自由人」會堂的會員,包括從古利奈和亞歷山大來的猶太人。他們和其他從基利家和亞細亞來的猶太人跟司提反辯論。聖靈賜下智慧給司提反,所以他們無法辯駁他所說的話。於是他們收買了一些人出來誣告他說:「我們聽見這人說了毀謗摩西和褻瀆上帝的話!」他們用這種方法煽動群眾、長老,和經學教師。他們來找司提反,抓住他,把他帶到議會去。他們所收買的假證人出來說:「這個人常常說話反對我們的聖殿和摩西的法律。我們聽見他說這個拿撒勒人耶穌要拆毀聖殿,要改變摩西所傳給我們的一切傳統!」所有在議會裏面坐著的人都注目看著司提反,看見他的面貌好像是天使的面貌。

從這段經文開始,直到第八章二節,都是記載有關司提反的事件。雖然在前面第五節我們看到司提反是被推選出來擔當關心說希臘話的貧窮寡婦,以及其他事務性工作的七位執事之一。但從這段經文卻顯然可見司提反並不是只負責事務性的工作,他也是道道地地的福音見證者,後來甚至是因為勇敢地見證福音受迫害致死。從第五節開始,每提到司提反,作者路加就特別說明他是一位「被聖靈充滿」的人(六:5、8、10),甚至說他的面貌看起來像「天使」一般。這也是我說過的,作者喜歡用「聖靈」與「天使」這兩種材料來寫福音書和這本教會史書。

第八節說,因為有上帝的能力,司提反能行奇事、神蹟。(我們不太清楚司提反行了哪些神蹟、奇事,但可以了解,他的能力在當時一定造成很大的震撼。)作者強藉此調的是:一個人能行奇事、神蹟,這種能力並非來自人本身,而是上帝的賞賜。

第九節給我們很好的教導:有上帝的靈同在,並不表示就會萬事如意。相反的,與聖靈作對的人隨時隨地都會出現,為的就是要阻礙福音事工的傳播。而反對司提反的人來自何處,都被作者路加登錄,可知,這些人在當時的猶太人社會都是滿有名氣的代表者。至於說反對司提反的人都是「會堂的會員」,「會堂」,這是猶大國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帝國滅亡,人民被俘虜到巴比倫當奴隸後,發展出來的一種聚會型態,只要有十個成人以上聚集,就可以成立一間會堂。作者特別藉此說明這些控告司提反的人,都是從國外回來的猶太人。

第十節作者再次說到由於聖靈充滿,那些和他辯論的人無話可駁。這讓我們想起福音書中記載耶穌基督在預言災難來臨時,就曾向門徒們提及:如果有這麼一天—他們被帶到君王面前受審時,不必事先考慮申辯什麼,因為上帝必賜口才和智慧給他們,使敵人無法反駁(路加福音廿一:12—15)。

就如同我在前面所說的,聖靈大大在使徒身上作工時,魔鬼也會利用人、利用各種方式與聖靈作對。作者路加特別提及這些人用以對抗聖靈工作的方法,就是欺騙、作假見證。他們用錢收買人做假見證,這凸顯了一個問題,就是這些人明明知道摩西的法律規定:「不可作假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16)卻仍明知故犯。唯一可以解釋的原因,就是他們被魔鬼引誘、利用,離開了上帝,而魔鬼用以引誘他們作假見證的,就是錢。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魔鬼也曾用這種方式要試探耶穌基督,但是失敗了。

第十一節讓我們看到這些人控告司提反的理由是:「說了毀謗摩西和褻瀆上帝的話!」而在第十三節中,那些作偽證的人說:「這個人常常說話反對我們的聖殿和摩西的法律。」第十四節則更進一步說司提反的「反對聖殿」;因他傳講耶穌基督將要拆毀聖殿;「反對摩西的法律」,指他「要改變摩西所傳給我們的一切傳統」。

這些其實也是當年祭司長、長老、經學教師們對耶穌基督的指控,但是在羅馬的統治者彼拉多查證下,都查無實據。在路加筆下的彼拉多甚至「三次」對控告耶穌基督的人說「查不出有該死的罪狀」(路加福音廿三:22)。我們在馬可福音中可看到類似的指控的手法:「後來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證控告耶穌說:『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把這座人手建造的聖殿拆了,三天內建另一座不是人手建造的聖殿。]』就連這個控告,他們所說的也互相矛盾。」(馬可福音十四:57—59)馬可福音的這段記載是四本福音書中最精彩的一段,因為連所作假的見證,也彼此相互矛盾、破綻頗出!如今,這些人又用同樣的手法指控司提反,主要的原因就是要引起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群眾激憤。因為在猶太人看來,沒有甚麼事比維護聖殿的存在更為重要;也不容任何人、事理由玷污、踐踏傳承摩西法律的尊嚴。使徒行傳第廿一章也記載使徒保羅因被人指控「反對聖殿」、「污辱了神聖的地方」(廿一:28),而遭到逮捕。由以上可以想像猶太人對聖殿那種接近瘋狂的態度。但是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堅持維護聖殿的神聖,不一定表示人心真的尊上帝為大、為聖。只要看福音書中所記載有關耶穌基督潔淨聖殿的事件,就可以知道宗教領袖們是如何假借維護聖殿的神聖,暗中進行污穢的勾當(馬太福音廿一:12—17,馬可福音十一:15—18,路加福音十九:45—48,約翰福音二:13—22)。

現在我們來分享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福音的事工必須長執、信徒大家一起同工,好讓傳道者能專心傳道的工作。

早期教會不僅發展出成千上萬人的聚集,更特別的是,這成千上萬的人過著共同體的信仰生活。因此,如何在這樣的團體中取得和諧的秩序,實在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功課。起先門徒是萬事全包,後來因聽到說希臘話的人抱怨門徒們忽略了他們當中的寡婦,於是向全體信徒表明:「我們要專心於禱告和傳道的任務。」然後建議從信徒中選出七位同工協助辦理團體的事務。

我很認同這些門徒的想法,特別是今天的傳道者、教會,更必須有這樣的認識:傳道者應該盡心於傳道的事工。

今天台灣教會最危險,也是和這段經文門徒所說的話最相違背的,就是教會常常要求傳道者去做那些非必要他做的事;包括料理教會財政的事務等等。而最令人憂心的是,有些傳道者熱衷這些職務遠勝傳道的工作,這也是今天教會常常發生問題的因素之一。例如:在馬偕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新樓醫院,以及一些大學、中學等院校教育機構的董、理事的席次中,傳道者所佔的席次很高。其實,讓傳道者在這些機構中佔有多數或高比例的董、理事席次,乃是不正確的,因為傳道者如果用心在這些機構的事務上,很難再有時間用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更明白的說,單單準備好的、能造就人的講台信息已很困難,更遑論其他傳福音的事!

我們必須承認人的有限,尤其是能力、智慧上的有限,因此—特別是在今天時代裡,絕對需要注重專業人才的運用。以基督教會言,讓傳道者回到專事傳道的領域中,讓他們專心研究聖經、傳講聖經的信息。許多人以為事事都有傳道者參與就是尊重,其實這樣反而易使他們忘了獻身的使命。而傳道者也應該懂得信守自己獻身的使命,讓信徒們出來服事,奉獻他們得自上帝的智慧、才能、恩賜。我當然知道這些機構,需要傳道者的原因及重要性,但卻不要佔那麼多的席位,只需一兩位負責提供了解、判定決策是否違反聖經教訓的顧問就夠了。

人是非常軟弱的。這些附帶營利、人事決定權的機構,常易使傳道者陷在紛爭當中,甚至墮落到貪婪、玩權力遊戲的漩渦中而不可自拔,實在非常可惜。這就是為甚麼我常常告訴大家,「我唯一會做的事,就是帶大家讀聖經,其他的我都不會」,原因就在這裡—我希望大家提供我一個專心傳道—上帝的話—的機會和環境,我也迫切需要大家主動來協助教會各種事工,而不是每一件事都要牧師參與、親自處理。

二、被聖靈充滿的人或是教會並不必然會安然無恙,因為魔鬼的試探會緊隨跟而來。

我們看到司提反是個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他不但是「充滿著上帝的恩賜和能力」,且「在民間行了許多大奇事和神蹟」。但是我們也同時看到,司提反並沒有因此就免除試探或是魔鬼的攻擊。沒有,他還是受魔鬼的攻擊,且以很嚴重的罪名被逮捕,而這罪名—毀謗摩西和褻瀆上帝的話—是足以判定死罪的罪名啊!我們無法了解為甚麼上帝會允許祂忠實的僕人遇到這樣的困境,也無法了解為甚麼上帝會允許這樣的事發生在司提反的身上。我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上帝在每一件事上都有美好的旨意。從使徒行傳第八章,我們可以看出司提反事件的影響,就是後來福音得以擴展到外邦去的主要動力。也因為他,許多信徒更勇敢地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救恩。

從司提反的事件我們認識到一個重要的信仰真理:越有聖靈同在的教會或是信徒,越可能會面對更大的信仰挑戰、試煉;越有聖靈恩賜、能力的人,遇到的信仰迫害也越大,而上帝就是藉這樣的困境,使天國福音的信息傳揚開來。因此,個人要獻身傳福音,必須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教會要作福音的見證者,也需要這樣的認識和勇氣,才能接受所要面臨的迫害。

三、要謹慎,不要成為魔鬼雇用的殺手。

司提反的事件讓我們再次看到,魔鬼或是迫害者最喜愛用的方法,就是用錢賄賂、收買人作假見證陷害上帝的僕人。雖然摩西的法律規定:「不可作假證陷害人。」(申命記五:20)但是,包括國王亞哈、宗教領袖如大祭司,以及現在這些「會堂的會員」,他們都十分清楚上帝透過摩西所頒訂的法律,照理說,應該在信仰上很有好的榜樣。但卻都是魔鬼雇用的殺手、魔鬼的奴僕,因為他們是用「收買人」這樣骯髒的手法來陷害上帝的僕人或子民。

今天,我們生活在台灣這種「唯錢是問」的社會裡,更必須注意這樣的問題。千萬小心,不要因為一時疏忽,敞開貪婪的心,使自己成為魔鬼的殺手,如此不止不能見證耶穌基督,且成了福音事工的阻擋者。特別要小心的是,今天政府或企業機構常常會提供金錢等方面的幫助給舉辦事工活動的單位,致有的教會往往因此忽略了事工所要傳達的天國信息;當他們因為政府提供的補助經費,卻也同時扼殺了教會傳福音的使命而不自知!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特別的小心,切勿以為自己在為上帝做好事、替上帝著想,而把那些和我們表達方式不同的福音工作者當「罪人」、「異端」看待。因為這樣做很可能使自己扮演「上帝的角色」,殺害了為福音作見證的人。千萬記住,我們只需盡我們所知的去傳福音,是否「異端」,就留給上帝去審判吧。


(講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