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向百姓分訴
進度:使徒行傳第廿二章1-30節
一、信主的由來(3-16)
1.家 世 (3) 。 A.猶太人(腓三5)。
B.生長在大數。
C.迦瑪列門下(徒五34)。
D.受嚴緊的律法教育(加一14)。
E.熱心事奉神(腓三6)。
2.逼 迫 教 會 (4-5)。 A.捉拿信徒下監。
B.往大馬色捉拿信徒。
3.受主管教揀選(6-9)。 A.途中被光照射仆倒在地(6-7;啟一14-17)。
B.有聲音對保羅說話(7-9)。
迫害信徒就是逼迫主(7-8)。
同行人卻聽不明白(9;約十二28-29)。
4.聽主吩咐(10-11)──信主必備條件 A.問主:主啊!我當作什麼?
B.主答:起來!進大馬色;有人告訴你當作的事。
5.進大馬色 (12-16)。 A.遇亞拿尼亞(12):虔誠人、猶太人所稱讚。
B.保羅眼睛復明(13)。
C.勉勵保羅為主作見證之因:
蒙神揀選,明白神旨(加一15-16)。
得見義者(林前十五3-4、8)。
聽見主音(9-10、18-21)。
D.領保羅信主(徒四12;彼前三21-22)。
二、傳福音給外邦人之因(17-21)
1.主藉亞拿尼亞的勉勵(15)。
2.主在異象中的指示 (17-18) 。 A.趕緊離開耶路撒冷。
B.這裡的人必不領受(徒九28-30)。
3.保羅納悶推測(19-20;可五18-20)。 A.從前殘害信徒。
B.司提反被害,保羅助紂為虐。
4.奉主差往外邦傳道(21)。
三、分訴結果(22-24)
1.眾人喧嚷要除滅他。
2.保羅被帶到營樓去。
3.想用鞭子拷問保羅。
四、保羅具羅馬民籍(25-30)
1.猶太人具羅馬民籍的條件。 A.父母已具羅馬籍(廿二28下)。
B.用錢購買而得(廿二28上)。
C.羅馬皇帝的特許。
2.羅 馬 民 籍 之 效 用。 A.未被定罪免受鞭打(廿二25)。
B.可以上訴該撒。
C.保羅明哲保身(太十16;徒廿三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