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受逼迫
進度:使徒行傳第六章8節-七章60節
一、被控告
1.原因:
A.為道爭辯(六9)。以智能、聖靈說話(路十二11-12)。
B.設假見證陷害人(六11-12)。
2.罪狀(六13-14)。
A.糟踐聖所,毀壞此地。
B.糟踐律法,改變條規。
3.態度:溫文儒雅(六15)。
二、申辯
1.引言(七2-16):從亞伯拉罕至約瑟。
A.亞伯拉罕(2-8)。
B.約瑟(9-16)。
* 要訓:
以心靈與誠實拜神(約四20-24)。
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才是其子孫(約八39)。
傚法約瑟之愛心,愛人的就完全律法(羅十三8)。
2.申辯其一(17-43),就謗瀆摩西律法而論
A.摩西出生(17-29)。
B.摩西被選召(30-38)。
C.列祖違棄摩西(39-43)。
* 要訓:
律法使人知罪,導人識主(羅三20;加三24)。
列祖惡行後果,當引為戒,速速悔悟(林前十5-11)。
律法的總結是基督,當聽從基督(羅十4;徒三22)。
3.申辯其二(44-50),就糟踐神的聖而論
A.帳幕之由來(44-45)。
B.聖殿建立(46-47)。
C.真神的偉大(48-50)。
* 要訓:
帳幕預表真教會(來八2,九11)。
法櫃預表真信徒,必須聖潔才能進至聖所(出廿五17;來十19-20,九28)。
信徒、教會、耶穌基督是聖殿(林前六19;弗二21;啟廿一22;約二18-21)。
聖殿建立,遵命則神賜福,違命則神毀殿棄民(王上九1-9、12;太廿八20)。
4.結論(51-53):反責眾人
A.抗拒聖靈(51)。
B.殺害耶穌(52)。
C.違背律法(53)。
三、殉道(54-60):司提反為道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