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與腓斯都(一)
進度:使徒行傳第廿五章
一、猶太的央求與控告(1-7)
1.央求腓斯都(1-5)。
A.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
B.腓斯都不准。
2.控告保羅不能證實(6-7)。
二、保羅要上控該撒
1.保羅分訴(8-11)。
A.並無干犯律法、聖殿、該撒。
B.腓斯都亦明知此事。
C.聲明不當交給猶太人。
2.上控該撒理由。
A.有權利(9-10)。
B.免猶太人謀害(廿五3)。
C.久已嚮往羅馬(十九21)。
D.合乎神的指示(廿三11)。
E.猶太人不服(廿八18-19)。
三、腓斯都商議亞基帕
1.腓斯都心裡為難(20)。
A.為猶太人喜悅(9)。
B.不識耶穌為救主(18-19;腓二8-11)。
C.明知保羅無犯大罪(10、18、19、25)。
見證耶穌復活。
D.審斷不能羅馬法(16、26、27)。
E.準保羅向該撒上訴(12、25)。
2.亞基帕要聽保羅分訴(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