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範夫婦──亞居拉和百基拉
進度:使徒行傳第十八章1-3、18-19、24-26節
一、同一信仰(1-2)
是幸福之源(林後六14;創廿六34-35,廿七46)。
二、夫唱婦隨(由羅馬到哥林多)
在哥林多約住了一年半(徒十八1-2、11),再去以弗所(徒十八24-26);
在以弗所約住了三年(林前十六19)。又去羅馬,再回以弗所(羅十六35)。
純為聖工,兩人均無怨言。
三、職業聖工化(3)
當努力作正經事(弗四28),與聖工配合。
四、接待主僕(2),約一年半之久
有福了(太十40-41)。
五、與保羅同工(18-19)
為福音同工受苦(羅十六3)。
六、為道勇敢(羅十六4)
不顧性命(啟二10)。
七、道理上有根基、有長進(24-26)
領亞波羅歸主,成為重要工人(林前三4-6)。
八、家中的教會(羅十六5;林前十六19)
九、眾教會感謝他們(羅十六4)
十、保羅臨終思念(提後四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