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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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與亞基帕

進度:使徒行傳第廿六章1-32節

 

一、保羅的分訴(1-23)

 1.前言(1-3)。

   A.能在王前分訴為萬幸。

   B.求王耐心聽講。

   C.自我表白(4-5)。

 2.被告關鍵(6-8)

   A.指望神的應許(徒十三32-37)。

   B.卻不信神應許的實現。

 3.從前逼迫教會(9-15)。

   A.以為是熱心事奉神(9;約十六2、3;加一13-14)。

   B.方法(10-11)。

   C.結果(12-15)。

 4.分派至外邦傳道。

   A.主特意顯現(16-17)。

   B.福音的功效(路四18-19;林後四4)。

 5.自覺使命(19)。

   A.所傳的地方(徒一8、20)。

   B.所傳的對象(22-23;加三27-28;羅一16)。

   C.所傳的道理(22下、23)。

   D.所勸勉的話(20)。

 

 

二、分訴之結果

 1.驚歎保羅學問大,幾近癲狂(24;可二20-21;林後五13)。

 2.亞基帕幾乎信主(27-28;但不虛心)(太五3)。

 3.同席人認保羅無罪(30)。

 

 

三、保羅傳道的原則

 1.講解真實明白(25-26;林前二2-5;提後二15)。

 2.竭力勸人信主(林前九22-27;提後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