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與亞基帕
進度:使徒行傳第廿六章1-32節
一、保羅的分訴(1-23)
1.前言(1-3)。
A.能在王前分訴為萬幸。
B.求王耐心聽講。
C.自我表白(4-5)。
2.被告關鍵(6-8)
A.指望神的應許(徒十三32-37)。
B.卻不信神應許的實現。
3.從前逼迫教會(9-15)。
A.以為是熱心事奉神(9;約十六2、3;加一13-14)。
B.方法(10-11)。
C.結果(12-15)。
4.分派至外邦傳道。
A.主特意顯現(16-17)。
B.福音的功效(路四18-19;林後四4)。
5.自覺使命(19)。
A.所傳的地方(徒一8、20)。
B.所傳的對象(22-23;加三27-28;羅一16)。
C.所傳的道理(22下、23)。
D.所勸勉的話(20)。
二、分訴之結果
1.驚歎保羅學問大,幾近癲狂(24;可二20-21;林後五13)。
2.亞基帕幾乎信主(27-28;但不虛心)(太五3)。
3.同席人認保羅無罪(30)。
三、保羅傳道的原則
1.講解真實明白(25-26;林前二2-5;提後二15)。
2.竭力勸人信主(林前九22-27;提後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