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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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會議

進度:使徒行傳第十五章1-35節

一、時間:約於主後五十年

二、地點:耶路撒冷母會

三、出席:使徒和長老們、安提阿教會幾個人、保羅、巴拿巴

四、主席:雅各(13)

五、議案:外邦人信主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

六、會議之原因:

 1.主張不同(1-2)。

 2.上耶路撒冷(2-3;加二1-2)。

 3.受教會使徒長老接待。

七、召開會議:

 1.彼得發言(7-11)。

   A.向外邦人傳道的經歷(7)。

   B.神不偏待人(8;加三27-29)。

   C.不能試探主(10-11;太廿三4;加一9,五41、9)。

 2.巴拿巴與保羅發言(12)。

 3.雅各結論(13-29):

   A.引聖經證明彼得言論正確(13-18)。

   B.不可為難信主之外邦人(19-21)。

   C.幾樣禁戒的事(28-29)。

八、會議決議:

 1.不要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19)。

 2.吩咐外邦信徒:禁戒祭偶像之物、血,並勒死之牲畜和姦淫(28-29)。

 3.差派猶大、西拉兩位弟兄,帶此決議吩咐外邦信徒切實遵守。

 ?此決議乃聖靈和使徒們禱告中所決定的(28)。

九、會議的果效(30-35)

 1.會眾同得欣慰(31;林前十四3)。

 2.先知勸勉堅固會眾信心(32)。

 3.猶大、西拉返回覆命(33)。

 4.巴拿巴、保羅仍在安提阿傳福音(35)。